十年前。
那時候我們的女兒剛滿七歲。他忽然跟我說想納薑蘅為妾,說她唱曲好聽,人也乖巧。
我不同意,和他大吵一架。
他賭氣趕車,把我跟女兒扔在荒郊野外,說讓我好好想想,什麼時候想通了什麼時候來接。
我在路邊驛站租馬車,跟人討價還價的工夫,女兒就不見了。
找了兩天,最後官兵在一處山匪窩裡找到她。
她縮在牆角,渾身發抖,衣裳被人扯破了幾處。
回來後,外麵說什麼的都有。有人說那地方臟,一個小姑娘進去過,這輩子算完了。有人說得難聽,說我女兒已經不乾淨了。
女兒從那以後就不愛說話了,見人就躲,夜裡總做噩夢。
我那時候心灰意冷,提了和離。
他不肯,跪在我麵前哭,說他不是故意的,說他隻是嚇唬我,說他冇想到會出這種事。
我信了。
我以為他是真心悔過。
可他現在護著薑蘅的孩子,像護著眼珠子一樣。
“範無承,”我聽見自己的聲音在發抖,“你為了一個倡女,騙了我七年。你對得起我嗎?”
“她不是倡女!”他厲聲道,“她賣藝不賣身!”
“那她兒子是什麼?”我冷笑,“倡女之子?”
他臉色鐵青,一巴掌拍在桌上,震得茶盞哐當作響。
“你給我閉嘴!”
“我偏不。”我盯著他,“你當年為了她,把我和女兒扔在荒郊野外,女兒走丟了你知不知道?她出了什麼事你知不知道?你什麼都不知道!”
“夠了!”
“你跪著求我不要和離的時候,說的那些話,你都忘了嗎?”
他猛地抬手,這次冇打,而是指著我的鼻子,咬牙切齒。
“林錦書,你再敢多說一個字,我就把你女兒賣到窯子裡去!”
我渾身一僵。
“我說到做到。”他眯起眼睛,“你女兒本來就不乾淨了,送去那種地方,正好。”
他笑了,笑得輕飄飄的。
“你不是心疼她嗎?你再鬨,我就讓你心疼個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