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送飯的傭人口中,我得知時薇要和程硯結婚了。
對外的澄清裡,我纔是插足他們的小三。
跟時薇結婚,不過是對她的報複。
現在一切,撥亂反正,回到正軌。
要被送出國的人,成了我。
哪怕我被加了十倍劑量的藥,時薇依然不放心。
她覺得,我不會愛她。
過量的藥,讓我的腦子時常處在混沌裡。
連時間的流逝都分辨不清。
上飛機的前一夜,時薇來到我房間。
撫過我的臉。
“要是你能愛我,該有多好。”
我看著她,傻傻笑了起來。
天一亮,我就被送上了飛機。
我被包得嚴實,周圍冇人認出來我。
都在討論時薇和程硯的世紀婚禮。
他們討論得很熱鬨。
隻有我在想,時薇是誰。
不過飛機起飛後,我就把這個問題拋去腦後了。
陌生人的事,不值得費腦筋。
……
婚禮現場,時薇輪桌敬酒。
一個許久未見的人恭喜她。
是她和陸星馳的高中同學。
和她一樣被陸星馳用錢羞辱過。
那人喝過酒,卻問陸星馳好不好。
時薇奇怪:“他原來那麼羞辱你,你不恨他嗎?”
那人嗤笑一聲:“他一砸,就是我三年的生活費。”
“還讓大家更同情我。”
“他用心良苦幫我,我要是恨他,豈不是白眼狼。”
說著,那人頓了頓,言語間溢滿苦澀。
“不過我和你還是不一樣,他對我是同情。”
“對你,卻是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