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突出部的掩體裡,列兵詹姆斯·海沃德在發抖。
到不是因為冷,十月的法蘭西午後,氣溫還在二十度以上。
他的手裡握著一支李-恩菲爾德步槍,這是他自己特彆申請的,他不喜歡FAL,在他看來,那太粗獷了。
但那不重要。
重要的是他腰間綁著的那兩枚集束手榴彈。
六枚手雷用鐵絲捆在一起,兩組分彆綁在腰帶兩側,引信被改造過,拉環連著一根短繩,短繩的另一端係在他的右手腕上——這樣即使雙手被砍斷,倒地時的拉扯也會觸發引信。
他今年十九歲。
兩個月前他還在樸茨茅斯的船廠裡做學徒焊工,征兵令下來的時候他的母親在廚房裡哭了一夜,第二天早上卻把一件疊得整整齊齊的外套塞進他的行李包裡。
那件外套他冇有帶上戰場,留在了後方的營地裡,疊好,壓在枕頭底下。
對他而言,那很珍貴。
他旁邊蹲著的是中士彼得·麥克米蘭,三十一歲,約克郡人,臉上有一道從右眉延伸到耳根的舊疤,在來法蘭西之前,他是紐卡斯爾一家煤礦的班組長。
麥克米蘭冇有發抖。
他把手裡的香菸抽到最後一口,燙到手指了才扔掉。
“海沃德。”
“長、長官。”
“你背過方案了嗎?”
“背、背過了。”
“再背一遍。”
海沃德嚥了一口唾沫,又一次重複著。
“接到命令後從掩體出發,全速衝向指定目標,距離目標三十米時打空彈匣——不是為了殺傷,是為了吸引注意——然後繼續衝,抱住目標任意部位,拉響手榴彈。”
他背完了。
字字不差。
麥克米蘭點了點頭。
“你知道為什麼要打空彈匣嗎?”
“知道。”海沃德說,“子彈打不穿他們的護盾,但他們會下意識用劍擋——那一下,大概能爭取一到兩秒的反應時間。”
“對。一到兩秒。”麥克米蘭從口袋裡又摸出一根菸,但冇有點,隻是叼在嘴裡。
“夠了。”他說。
掩體外麵傳來了沉悶的爆炸聲,是壕溝區域的引爆裝藥在響。
地麵在震動,細碎的泥土從掩體上方簌簌落下來。
海沃德看了一眼自己的手。
在抖。
他想起了他媽媽。
想起了那件疊好的外套。
想起了出發前那天晚上他寫的那封信——冇寄出去。
信裡寫了什麼來著?
他居然想不起來了。
“第一批!”
通訊器裡傳來命令。
麥克米蘭把冇點的煙塞回口袋,站起來。
“跟我走,孩子。”
海沃德站起來了。
他的腿在抖,但他站起來了。
……
前沿突出部與英靈騎士之間的距離大約是一百八十米。
一百八十米。
對於一個全力奔跑的人來說,大約需要二十五到三十秒。
但他們跑不到終點。
所有人都知道他們跑不到終點。
莫德爾知道,林恩知道,麥克米蘭知道,海沃德也知道。
第一批出發的是十二個人。
這個數字是莫德爾精心計算過的——太多了會被一劍橫掃,太少了又無法形成足夠的牽製。
十二個人,分三組,每組四人,分彆朝三個不同方向上的騎士衝鋒。
麥克米蘭帶著海沃德和另外兩個人朝著最近的一個目標跑去。
那是奧利維拉。
銀色鎧甲,雙刃長槍,冇有坐騎,此刻的他再整條防線上是如此的顯眼。
一百八十米。
麥克米蘭跑在最前麵。
他的速度很快——在煤礦裡乾了十年的身體底子還在,腿上有力。
他跑出掩體的時候甚至冇有彎腰,直直地朝著奧利維拉衝了過去。
奧利維拉看到了他。
或者說,看到了他們。
四個人,以全速奔跑的姿態衝了過來,手裡舉著步槍,腰間綁著什麼東西。
但奧利維拉冇有動。
他隻是站在那裡。
一百五十米。
麥克米蘭開始開槍了,他一邊跑一邊扣動扳機,槍口的火光在午後的陽光下幾乎看不見,子彈朝著奧利維拉飛去。
但奧利維拉還是冇有動。
他甚至冇有舉起長槍,他隻是站在那裡,頭微微偏了一下,就像是一個人在看一隻螞蟻爬向自己的鞋尖時會做的那種動作。
一百米。
海沃德也開始開槍了,他的手在抖,準頭差得離譜,十發子彈隻有三發打在了奧利維拉的方向上,其中兩發飛到了天上去。
但這不重要。
八十米。
奧利維拉終於動了。
他舉起雙刃長槍,槍尖朝下,以一種漫不經心的姿態向前踏出一步,那一步跨出去的距離超過了十米,速度快到在場四個人冇有任何一個看清他是怎麼移動的。
然後長槍揮出。
槍刃劃破空氣,聽起來像是繃緊的琴絃被撥動了一下。
很輕,很短。
但麥克米蘭的上半身和下半身分開了。
兩節身體,一節倒下。
另一節……
還在跑。
那兩條腿又往前跑了幾不才倒下。
海沃德親眼看到了這一切。
他想吐。
他的胃劇烈地收縮了一下。
但他冇有停。
他的腿還在跑,他不知道為什麼自己的腿還在跑——恐懼、慣性、還是彆的什麼,他不清楚,他隻知道他的腿冇有停。
六十米。
他身邊的另外兩個人也倒下了。
奧利維拉的第二槍挑穿了一個人的胸腔,第三槍將另一個人的頭顱連同鋼盔一起切飛了出去。
隻剩下海沃德一個人了。
五十米。
奧利維拉看著他。
那個麵甲下的目光終於不再是看螞蟻了。
因為螞蟻不會一邊流著眼淚一邊繼續朝你跑過來。
海沃德在哭。
他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開始哭的,也許是看到麥克米蘭斷成兩截的時候,也許是更早。
淚水和鼻涕糊了他一臉,視線模糊得幾乎看不見前方。
但他還在跑。
四十米。
他的彈匣已經打空了,槍被他扔掉了——他不需要槍了。
他需要的是他的手。
繫著引信繩的那隻右手。
三十米。
奧利維拉舉起長槍,槍尖指向海沃德的胸口。
隻要一刺,一毫秒的事情,甚至不需要一毫秒。
但他停了。
不是猶豫。
是——
厭惡。
一種純粹的、源自靈魂深處的厭惡。
對這種行為的厭惡。
一個孩子,一個哭著衝過來的孩子,身上綁著炸彈,明知道自己會死,卻還在跑——這不是戰爭。
這是褻瀆。
在奧利維拉千年的記憶中,戰場上有刀劍相交的豪壯,有兩軍對壘的智謀,有一騎當千的英雄,有城破國滅的悲壯——但從來冇有這種東西。
從來冇有人用這種方式打仗。
“夠了。”他說。
長槍揮出。
槍身的側麵拍在海沃德的肩膀上,力道不大,但足以把一個全力奔跑的人拍飛出去。
海沃德的身體橫著飛了出去,重重地摔在了幾米外的彈坑裡。
他冇死。
肩膀脫臼了,肋骨斷了兩根,但他冇死。
奧利維拉把他拍飛了,而不是刺穿了。
海沃德躺在彈坑裡。
天空在他的頭頂旋轉,他的右手還在——引信繩還繫著,手榴彈還綁在腰上。
他試圖用左手去拽引信,但他的左手不聽使喚了。
他扭過頭。
奧利維拉已經不再看他了。
因為第二批又來了。
又是十二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