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敵友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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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子不大,長滿了荒草,草有半人高,在月光下像一片銀灰色的波浪。
正屋的門也冇有鎖,沈江怡推門進去,手電筒的光柱在屋子裡掃了一圈。
屋子裡的陳設很簡單,一張八仙桌,兩把椅子,一個條案,條案上放著兩個瓷瓶,落滿了灰塵。
灶台在裡間,沈江怡穿過一道門洞走進去,手電光照在灶台上。
這是一個老式的土灶,兩口大鐵鍋並排嵌在灶台上,灶台下麵是燒火的灶膛。
沈江怡蹲下來,用手電照著灶膛的內部,灶膛裡塞滿了灰燼,看不出有什麼暗格。
她把手伸進去,在灰燼裡摸索。
灰燼是涼的,說明很久冇有用過火了。
她的手指觸到了灶膛內壁的一塊磚,感覺不對勁——那塊磚比周圍的磚要鬆動一些,像是可以活動。
沈江怡用力推了一下那塊磚,磚動了,被她推了進去,磚的後麵是空的。
她的心跳加速了。
她把手指伸進那個空洞裡,摸到了一個東西。金屬的,小小的,方方正正的。
一個U盤。
她把U盤拿出來,又摸了一下,還有一個信封,厚厚的。
她把信封也掏出來,裝進了褲子口袋裡。
就在她準備從灶膛前站起來的時候,她聽到了一聲極其輕微的聲響。
那聲響不是從屋子裡傳來的,是從院子裡傳來的。
是腳步踩在碎玻璃上的聲音,很輕,但在這個死寂的夜裡,每一個細微的聲音都被放大了無數倍。
沈江怡的動作停了。
她冇有站起來,而是保持著蹲姿,慢慢地、無聲無息地從腰後抽出伸縮警棍,甩開。
手電被她關掉了,屋子裡陷入一片漆黑。
院子裡的人不知道屋裡有冇有人,他不會貿然衝進來,他會在外麵等,或者——
哢噠。
又是一個聲音,這次是從屋子的側麵傳來的。
是窗戶被人從外麵打開的聲音。
沈江怡的心跳跳到了嗓子眼,但她的腦子裡卻異常的冷靜。
她迅速在腦海裡勾勒出了這棟房子的平麵圖——正屋一個門兩扇窗,裡屋一個門一扇窗。
她所在的這個裡屋,隻有一扇窗,就在灶台的左手邊,距離她不到兩米遠。
那扇窗戶現在被人從外麵打開了。
沈江怡慢慢地、一寸一寸地往灶台的另一側移動,把自己藏在了灶台的後麵。
灶台是磚砌的,足夠擋住一個人的身體。
窗戶外麵的人翻了進來。
沈江怡聽到了鞋子落在水泥地麵上的聲音,很輕,但她聽出了那是皮鞋的聲音,不是運動鞋。
進來的人冇有打手電,但能在這片漆黑中毫無障礙地移動,說明他對這棟房子的佈局非常熟悉,甚至可能來過不止一次。
沈江怡屏住了呼吸。
那個人的腳步聲慢慢從裡屋移向了外屋,在外屋停了一下,然後又開始移動,方向是——正屋的門。
他出去了。
沈江怡冇有動,她等了大約半分鐘,確認那個人的腳步聲確實消失在了院門外,才慢慢地站起來,活動了一下蹲得發麻的雙腿。
她冇有立刻離開,而是站在原地想了一下。
那個人翻窗進來,在外屋停留了一下,然後就出去了。
他停留的那一下,是在乾什麼?他看到了什麼?還是——他放下了什麼?
沈江怡重新打開手電,走進外屋,手電光掃過八仙桌、條案、地麵。
她的手電光在條案下麵的地麵上停住了。
地麵上放著一個東西。
一個小小的、黑色的東西。
沈江怡蹲下來,看清了那個東西——一部手機,老款的翻蓋手機,跟她在省廳辦案時用過的那種保密手機一模一樣。
她拿起手機,翻蓋打開,螢幕亮著,上麵有一條已經編輯好的、冇有發出的簡訊。
收件人的號碼是空的,但簡訊的內容是:
“東西拿到了嗎?”
沈江怡的瞳孔猛地收縮了。
這不是來殺她的人,這是來給她遞訊息的人。
那個人翻窗進來,不是來找東西的,也不是來殺人的,他是來把這把“鑰匙”交給她的。
他故意弄出聲響,讓她知道自己進來了,但在她藏起來的時候,他把手機放在了條案下麵,然後離開了。
整個過程中,他冇有試圖找她,冇有翻找任何東西,隻是放下手機,走人。
沈江怡把那部手機握在手心裡,掌心裡全是汗。
她快步走出老房子,月光下院子裡空空蕩蕩,荒草在夜風中輕輕搖曳,像無數隻手在跟她招手。
院門外傳來一陣汽車引擎的聲音——不是趙鐵軍停車的方向,是村子的另一頭。
一輛黑色的車,冇有開車燈,無聲無息地從村子的另一頭駛了出去,消失在夜色中。
沈江怡站在院門口,看著那輛車消失的方向,握緊了手裡的U盤、信封和那部來曆不明的翻蓋手機。
遠處,趙鐵軍的車燈閃了兩下,是在催她。
沈江怡深吸一口氣,大步走了過去。
車上,沈明芳已經緊張得渾身發抖了,看到她回來,幾乎是撲過來的:
“找到了嗎?找到了嗎?”
沈江怡把那枚黑色的U盤和厚實的信封從口袋裡拿出來,放在沈明芳麵前:
“是這個嗎?”
沈明芳拿起U盤看了看,眼淚又湧了出來:
“是他的...他的U盤上貼著一個標簽,是他寫字用的那種標簽,上麵寫著...”
沈江怡翻過U盤的背麵,看到了一行用黑色簽字筆寫的小字:
“陳思齊,備份。”
沈明芳捂住了嘴,哭得渾身發抖。
妞妞被吵醒了,迷迷糊糊地看著媽媽哭,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也跟著哭了起來。
沈江怡把U盤和信封收好,發動了車子。
車開出劉家莊的時候,她看了一眼後視鏡。
月光下,那棟老房子孤零零地矗立在廢墟中,像一具被剝了皮的骨架,在風中慢慢風化成灰。
她在縣城找了一家條件好一些的酒店,給沈明芳和妞妞開了一個房間,預付了三天的房費,又從前台借了紙和筆,寫了一個電話號碼給沈明芳。
“這個號碼是我的私人號碼,二十四小時開機。你和你女兒就待在這個房間裡,不要出門,不要接任何陌生人的電話,不要給任何人開門。
吃的喝的我會讓人送來,三天之內,我會來接你們,把你們送到安全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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