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琳娜把那本簽名版的《午夜驚奇》收到了吧檯下麵的架子上——就是上次放《羅斯瑪麗的嬰兒》的那個位置。那本書被埃琳娜移走了,給林恩的雜誌騰了個地方。
弗裡曼灌完了第三杯不知道是誰的酒,紅光滿麵地站起來,搖搖晃晃地走到門口。
「我得回去盯著加印。那台破油印機隨時可能罷工。」他回過頭,指了指林恩,「你,小子,給我繼續寫。下一期我給你留頭版。頭版!最大的字!」
「稿費漲不漲?」
「漲你媽的漲,我又不是蘭登書屋。」
弗裡曼笑罵著推開門,三百磅的身軀消失在曼哈頓的夜色裡。麥克跟在後麵,走之前回頭咧開嘴,衝林恩豎了箇中指。
門關上了。
酒吧的聲音一下子安靜了下來。
埃琳娜繞到吧檯後麵——雖然今天不是她的班,但她的身體好像有記憶一樣,自動就站到了那個位置。她從冰櫃裡拿出一瓶啤酒,用開瓶器一撬,給自己倒了半杯。
然後她從架子上拿出另一隻杯子。
「金湯力?」
「嗯。」
她調了一杯金湯力,推過來。
兩個人隔著吧檯,各自喝了一口。
「閣樓上的人還在。」埃琳娜忽然說。
「嗯?」
「你寫的那句話。是我跟你說的那個夢。」
「你記得。」
「我當然記得。那是我自己的夢。」她看了一眼林恩,「我冇想到你也記得。」
「我記得所有能寫成故事的東西。」
「所以我對你來說就是一個故事的素材?」
「不是。」
「那是什麼?」
林恩想了一下。
「我喜歡這個故事,不是因為它有多詭異、有多孤獨,而是因為有人願意在淩晨的酒吧裡,跟一個隻見過三次麵的計程車司機,說出自己十五歲時做過的夢。」
埃琳娜冇有接話。
她低頭喝了一口啤酒。啤酒的泡沫在她的上唇留了一道細細的白線,她用手背擦了擦。
林恩看著吧檯上那隻空了的紙箱子。還留著幾本,弗裡曼走的時候忘了拿。箱子的側麵用記號筆寫著:《午夜驚奇》第47期·加印1500份·弗裡曼親啟。
一千五百份。
在《紐約客》一期賣四十萬份的年代,一千五百份什麼都不算。連曼哈頓的一個街區都覆蓋不到。但對林恩而言,這是最令人值得紀唸的一個瞬間。
林恩喝完了金湯力後,他把空杯子放在吧檯上,站起來,拉上夾克的拉鏈。
「我該走了。明天還得跑車。後天——」
「後天是週六。」
「後天下午,蕾婭和米勒約了我再碰一次麵。準備週一去見湯普森的事。」
「在哪碰?」
「米勒和蕾婭的編輯部。在斯塔滕島。我得過去一趟,把那份經紀人協議給簽了。」
埃琳娜沉默了一會兒,然後看著林恩:「我也一起。」
林恩笑了一下:「以什麼身份?」
「前經紀人。對,前經紀人。」
「被識破的冒牌經紀人。」林恩說完後,向埃琳娜揮了揮手,「走了,週六見。」
埃琳娜站在吧檯後麵,手裡拿著抹布,正在擦那隻剛纔裝金湯力的杯子。壁燈的光落在她的側臉上,把她的輪廓勾得很柔和。
「晚安,埃琳娜。」
「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