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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悅是我七歲時被媽媽帶回家的。
她對我說:“妹妹很重要,你一定要愛護她,讓著她。”
我乖巧地點點頭。
我最喜歡的公主裙,讓了。
攢了很久錢新買的手錶,我讓了。
就連媽媽的偏愛,我也讓了。
直到她非要爸爸送我的項鍊。
可那是去世的爸爸留給我的唯一念想。
“這個不能給你。”我第一次嚴肅拒絕。
結果當晚,媽媽就在餐桌上批評我“冇有愛護家人的精神”。
那天的晚飯,格外豐盛,卻冇有我的份。
我的項鍊,也被媽媽強行拿走,掛在了趙悅脖子上。
隻是過幾天後,我在垃圾桶裡看見了那條項鍊。
我永遠都不明白。
明明我纔是媽媽的親生女兒。
為什麼妹妹一來,就搶走了媽媽全部的愛。
顧予安終於將我媽拉開了。
“媽,你去照顧悅悅,我來跟她說。”
他向我走來時,麵色陰沉得可怕。
似乎,我是一個罪人。
而他,是即將審判我的法官。
他歎了口氣:“詩雨,明明很簡單的事情,你為什麼非要把它複雜化?”
“小女孩嘛,你道個歉,哄哄她也就過去了。”
“冇必要把事情鬨得這麼大。”
我失望地盯著眼前的男人,發現自己似乎從未真正認識他。
指甲深深陷入掌心,我強忍住眼淚,字字清晰:
“不可能!”
“我不可能道歉!”
“是她破壞了我的婚禮,是她自己要鬨自殺,怪不到我頭上!”
顧予安後退一步,似是氣得不輕!
“你怎麼變成這樣了?簡直不可理喻!”
“如果不是因為你斤斤計較,悅悅她會鬨自殺嗎?”
“要我說,你媽媽和妹妹冇問題,有問題的人是你。”
我愣住了。
回來前,那句“不管發生什麼,我都會站在你這邊”似乎還在耳邊。
現在他卻將我原生家庭最傷的痛點,化為傷我最深最狠的利劍。
我一巴掌扇在他臉上。
嘴裡吐出兩個字:
“畜生!”
我轉身欲走,膝窩卻被狠狠踢了一腳。
我不受控地跪倒在地。
麵前,媽媽正淚流滿麵地抱住妹妹。
對上視線時,眼裡的心疼化為嫌惡,濃得快要溢位來。
顧予安蹲下身,掐住我的後脖頸。
在我耳邊如惡魔低語:
“今天你不道歉的話,我就不讓你走。”
我渾身一顫,心涼刺骨。
顧予安向來說到做到。
大學時,我被混混騷擾。
顧予安不會打架,卻憑著一股子血性,逼得對方親口道歉,並保證再也不會騷擾我。
現在,同樣的話,他用來對付我。
我卻緊咬牙關,倔強地不肯開口。
幾次用力想要起身,都被他狠狠按了下來。
天色越來越昏暗,我膝蓋的痛感越來越明顯。
但我不肯開口。
我們就這樣僵持著。
直到媽媽去而複返。
她上前將我扶起,輕輕拍淨我膝蓋上的灰塵,眼神中詭異地透露出一絲慈愛。
我頓感不妙。
後退一步,躲開了她想要幫我整理髮絲的手。
她一愣,訕訕收回了手。
“媽知道,今天委屈你了,可媽總不能眼睜睜地看著你妹妹死吧。”
“咱們都是一家人,就應該團結友愛,有事情互幫互助。”
我警惕地盯著她,隱隱有不好的預感。
果然,下一句,她話音一轉:
“今天的事情有無聊的人拍下來髮網上了。”
“好多人罵你妹妹,悅悅承受不住那些惡評,你作為姐姐快出麵幫忙解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