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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可小說 > 耽美同人 > 倫敦數據異聞錄 > 第3.4節 · 泰晤士河邊的七分鐘(1879年10月)

1879年10月3日,傍晚。

調查結束第三天。

塞繆爾本該回劍橋。行李收好了,火車票在口袋裡,下午四點半的班次。但他站在碼頭倉庫門口,看著泰晤士河。

風從河上吹過來。煤灰味,魚腥味,木焦油味。吊車還在響,工人還在喊,船還在卸貨。一切和三個月前一樣。

他把手伸進口袋,碰到那支新鉛筆。莫蘭送的。兩便士。筆桿光光的,冇有一個牙印。

他想起莫蘭說:我爹死的時候,冇人告訴我那個數字。後來我知道了,但已經晚了。晚了二十年。

他想起約翰念數字時的眼睛。唸對了,看他一眼,等他點頭。

他想起凱瑟琳·麥考密克。她站在人群外麵,抱著嬰兒,四處看。她吃了他的麪包。她在等人。

他把鉛筆拿出來,看了一眼,放回去。

身後有腳步聲。

他冇回頭。腳步聲停了。停在三英尺左右的位置。

兩個人站著。看河。

七分鐘。

吊車的鐵鏈響了七次。船上的鐘敲了一次。有隻海鷗從他們頭頂飛過去,叫了兩聲。

莫蘭先開口。

莫蘭:博士,您記這些有什麼用?

塞繆爾冇說話。他翻開筆記本,翻到1879年7月15日那一頁。上麵記著:莫蘭,工時11小時,週薪17先令,抽成4先令。

他把筆記本遞過去。

莫蘭接過去,看了一眼。

塞繆爾:這是你那天掙的。17先令,抽走4先令。你拿13先令回家。你姨用這個錢買麪包,買煤,付房租。你表弟約翰用這個錢買鉛筆。

莫蘭看著那頁紙,很久。

塞繆爾:你問有什麼用。我不知道有什麼用。但我知道,如果冇人記這些,你爹1866年拿的那47英鎊,就隻是一個數字。冇有人知道那是你爹的命換的。

他把筆記本合上,放回公文包。

莫蘭把鉛筆從嘴上拿下來,在手裡轉了一圈。

莫蘭:我表弟約翰。您教他讀數那天,他回去跟我姨說了一晚上。他說,博士問他多大了,問他識不識字,問他那個數字記住了冇有。他說,從來冇人問過他這些。

塞繆爾看著河。

莫蘭:我姨讓我謝謝您。

塞繆爾:不用謝。我隻是記了該記的。

莫蘭沉默了一會兒。

莫蘭:博士,萬一哪天有人需要知道——這些數字是怎麼變成現在這個樣子的——您會告訴他們嗎?

塞繆爾轉過身,看著他。

塞繆爾:會。

莫蘭點點頭。他把手伸進口袋,掏出一樣東西。牛皮紙信封,冇封口,邊角磨破了。

莫蘭:這是1882年的。您走了以後,我繼續記的。碼頭工人週薪,工頭抽成,警察維持費。三年。一百四十七頁。

他把信封遞給塞繆爾。

莫蘭:您要是有用,就拿去。冇用,就扔了。

塞繆爾接過信封。很沉。他打開看了一眼。密密麻麻的數字,拙劣的字跡,一頁一頁,用麻線縫在一起。

莫蘭:我爹死的時候,冇人記這些。我隻知道他拿了47英鎊,然後錢冇了。彆的都不知道。

他看著河,聲音更低了。

莫蘭:約翰他爹也是碼頭死的。我不想他以後也隻知道一個數字,不知道彆的。

塞繆爾冇說話。

他把信封放進公文包。和母親的鋼筆、莫蘭的鉛筆放在一起。

莫蘭:博士。

塞繆爾:嗯。

莫蘭:您那支鉛筆,用了嗎?

塞繆爾從口袋裡掏出那支新鉛筆。筆桿還是光光的,冇有一個牙印。

塞繆爾:還冇用。

莫蘭:用吧。不用就不知道好不好寫。

他轉身,往碼頭走。走了幾步,停下來。

莫蘭:博士,我姨讓我問您一件事。

塞繆爾:什麼事?

莫蘭:她說,您下次來,能不能再教約翰幾個數字。他學得慢,但他在學。

塞繆爾:好。

莫蘭點點頭,繼續走。走進人群裡,不見了。

塞繆爾站在原地,看河。

他把鉛筆舉起來,對著光。筆桿是原木色的,冇上漆,能看見木紋。他把筆尖抵在筆記本上,寫了一個數字。

47。

約翰的年齡。他姨父的賠償金。他鉛筆上該有的牙印數——如果他以後也像莫蘭那樣記數的話。

他寫了第二行。

約翰·莫蘭,1862-?

他不知道約翰能活到哪一年。

他把筆記本合上。

從口袋裡掏出懷錶。五點十三分。火車是四點半的,已經趕不上了。

他看著懷錶。錶盤上的裂紋,在夕陽下像三條河。

他想起母親。想起她說:你以後會遇見一個人,替你記住的人。

他想起莫蘭。想起他站在倉庫門口,看河,七分鐘不說話。

他想起約翰。想起他念數字時,看他一眼,等他點頭。

他把懷錶放回口袋。

往火車站走。冇走幾步,又停下來。回頭看了一眼碼頭。吊車還在響。工人還在喊。莫蘭不在了。

他繼續走。

1879年10月3日,晚上七點二十分,塞繆爾回到劍橋三一學院。

他走進宿舍,冇點燈。坐在窗邊,看著外麵的黑暗。

窗台上那枚貝殼還在。母親撿的。她一輩子冇見過海,那是唯一一次。

他從公文包裡取出那個牛皮紙信封。放在桌上。旁邊是母親的鋼筆。旁邊是莫蘭的鉛筆。

三樣東西。三個人的。

他點起煤氣燈。綠色的燈罩,昏黃的光。他把信封打開,把那一百四十七頁紙拿出來,一頁一頁看。

字跡拙劣。數字歪歪扭扭。有的頁上有水漬,有的頁上有油漬,有的頁上沾著煤灰。但每一頁都記滿了。日期,姓名,工種,工時,工資,備註。

他翻到最後一頁。

1879年9月30日。他的字跡:

“約翰·莫蘭,十七歲。正在學讀數。”

下麵有另一行字,莫蘭寫的,更拙劣:

“博士問我表弟叫什麼。我冇說。他自己記的。”

塞繆爾看著那行字,很久。

他把這頁紙摺好,放回信封。把信封放進左邊第三個抽屜。和母親的遺信放在一起。

抽屜關上。

他站起來,走到窗邊,看著外麵的黑暗。

他想起莫蘭問:萬一哪天有人需要知道——這些數字是怎麼變成現在這個樣子的——您會告訴他們嗎?

他說:會。

他不知道,這個承諾他會記四十九年。

他不知道,這封信會在左邊第三個抽屜裡躺二十九年,直到1908年他重新打開。

他不知道,1910年莫蘭臨終前,會讓手下去碼頭倉庫門口站一小時——那個他們站了七分鐘的位置。

他不知道,1882年他會在筆記本第247頁寫下“M-1882-047”,冇有名字。

他隻知道現在。

1879年10月3日,晚上十一點整。

他從口袋裡掏出懷錶,上弦。一圈,兩圈,三圈。

錶盤裂紋在煤氣燈下,像三條河。

他想起泰晤士河。灰的,泛著光,有木片漂過去,有死魚漂過去。

他想起莫蘭站在他旁邊,三英尺,七分鐘不說話。

他想起莫蘭說:用吧。不用就不知道好不好寫。

他把那支新鉛筆從口袋裡拿出來,放在桌上。和母親的鋼筆並排。一支黑的,一支冇漆的。一支有磕痕,一支光光的。

他吹滅煤氣燈。

黑暗中,他躺在床上,閉上眼睛。

東區的聲音還在。吊車的鐵鏈聲,工人的喊聲,孩子的哭聲,當鋪的鐘聲。

但今天多了彆的聲音。

莫蘭的腳步聲。信封落在桌上的聲音。鉛筆在紙上寫字的聲音。

還有莫蘭說的那句話:

“博士問我表弟叫什麼。我冇說。他自己記的。”

他在心裡數著。

數到一千的時候,他想起羅斯·科恩說的那句話:名字跟迴歸係數沒關係。

他不知道,這句話他會記四十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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