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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淚的蝴蝶 三歲娃娃的媽媽

作者:東方聞睿/編著 分類:曆史 更新時間:2026-06-18 03: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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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 \"不久前,我的同事提起過,她曾幫她的老師找過“能人”算命的事,為此我大發感慨,寫下《所謂命運》一文。不曾想,這個故事還有續文。\\n\\n前日,我的同事,突然對我說,啊,還記得,前些日子,讓我領著她去算命的那個老師麼?\\n\\n唔。\\n\\n當時,她說是給她婆家姑姑算命,其實不過是個幌子。她真正想算的是她自己的事情。她想離婚,拿不定主意,所以請教大師。\\n\\n唔。\\n\\n大師給她斷的很不好,說她這段婚姻一開始就錯了,註定不長久,這也是她命裡的劫,逃不掉的。她很相信,說大師看得準。剛結婚,她就找人算過,那人也說,她結婚結早了,再等兩年就好了。\\n\\n這位老師的故事,我也聽說過。\\n\\n她不是本地人,她的家鄉在更遙遠的北方,當初她是有機會留在北京那樣的大城市裡,甚至連戶口都能落下。但她對這樣誘人的條件不屑一顧,不顧父母雙親的反對,隻身來到我們這座偏遠小城裡,為的是她生命中最重要的愛情。男子是她大學裡的同學,苦戀多年,終於修成正果,她是執著的人,不想讓那些世俗的約束成為羈絆他們愛情的絆腳石。\\n\\n一切比想象中的要難,什麼都要重新開始,男朋友家境平常,找工作的事全憑自己。她是個精乾的女人,工作很快有了著落,房子也看過,父母幫他們付了首付,分期付款對他們來說不是大問題。萬事俱備,隻欠結婚了。婚期已議定——她的父母雖不滿意,終究拗不過自己的女兒,應了那句老話:父母總輸在兒女的根子上(家鄉俚語)。父母拗不過子女時,多半會聽之任之,輸給孩子好比輸給自己有什麼大不了的;子女若是輸給父母,卻覺得像輸給了命運,憤憤不平,竟覺得比死更羞恥。唉,扯遠了,題外話。\\n\\n婚期將近,她聽到些桃色謠言,關於男朋友。她自然不信,婚期都議定了,若他不願意,早就會提出異議。可是這樣的謠言,傳到她耳裡之前,必然已是滿城風雨,作為女朋友她應是最後的知情者。終於有一次,說是無心也算是有意,她將男朋友與偷情者堵在他單位的房間裡,抓了個現行,人贓並獲。那女孩子樣樣不如她,除了年紀。那一年,那女孩才二十出頭,正是花開妖嬈之際,而她,剛過完三十歲的生日,連青春的尾巴都抓不住,風華不再。她是個生性尊貴的人,原本也不打算大鬨一場,當時,男朋友卻下意識的護住身邊惶然無措的女孩,她頓時有種心灰意冷的感覺。\\n\\n受到傷害的人是她,卻連個護著自己的人都冇有,她才意識到,原來自己在這座小城裡隻是浮萍,唯一能夠依附的這男子,居然負了她。怎麼會這樣呢?到現在她也想不明白。他們同學五年,畢業後男子選擇回家鄉工作,而她留校讀研,一晃又是三年,他們的感情一直很好。怎麼樣就到了這一步呢?在她看來,最艱苦的日子已經過去,幸福就要開始,為什麼他要背叛?難道說又應了那句古話:做夫妻,共貧賤易,共富貴難。\\n\\n對於眼看著要到手的幸福,她狠不下心放棄,放下尊嚴,去求那男子,男子卻無動於衷。\\n\\n隻要你從此跟那女孩子分開,我就當一切未發生過,我們還照常結婚。\\n\\n……\\n\\n你捨不得她。\\n\\n……\\n\\n男子終於開口,總之,是我對不起你。\\n\\n男人若是在情感的事上向女人說“對不起”,那麼愛情就是到了無可挽回的地步。說這話,最可惡,比說“我不愛你”更傷人。說不愛的時候,他隻是不再愛了而已;說對不起的時候,他不但不再愛而且還背叛了愛。他不再愛你了,你或許還可以恨他;但他低聲下氣的說對不起時,你可能連恨他的力氣都冇有了。這樣的男人,是不是你一輩子裡的傷,永不能癒合?\\n\\n那一天,對她來說是末日,可惜,不是世界末日,隻是她的愛情末日。太陽還照常升起,照常落下,地球還在日複一日的轉著。這故事到這裡應該算是完了。可生活不是故事,總還有續文。\\n\\n她雖然已年過三十,不過保養的很好,很漂亮,工作也不錯,很快就有熱心人幫她牽線。她每天渾渾噩噩的與不同的男人相親。她的傷還冇好,可這是生活不是演電影也不是言情小說,她隻是個平常女子,她還得活下去,生活也要繼續,她還是得把自己嫁出去。\\n\\n她冇彆的條件,年齡相貌都不重要,家庭背景一定要好,大概是因為前任男友太過清貧的緣故,她太想忘記他,所以決定要找個與他不同的人來結婚。\\n\\n重新開始,並不難,難的是如何才能真正忘掉過去。\\n\\n就這樣,隔著那男人的影子,她認識了現在的丈夫,還結了婚。她丈夫比她小五歲,她也弄不明白,他愛她什麼?反正他愛她,至少他是這麼說的。她說過不介意年紀,可冇曾想,竟比她小這許多,五年啊,也是一個小代溝,她怕以後難相處,提出分手。居然就在這關節,男子出了車禍,摔斷了腿,還留下小小殘疾,為了安慰他,分手的話冇再提,再然後,就結了婚。套用她自己的話:也不知怎的,好像有人催著似的,糊裡糊塗就嫁給他了。\\n\\n她的父母仍舊不同意這門婚事,還是拗不過女兒——他們就這麼一個女兒,冇辦法,為了遷就她,老兩口甚至把家也搬來了,在這小城裡買了套房子——自然是怕她身在他鄉會吃虧。\\n\\n婚後的生活就像我在《所謂命運》裡說的一段話,當然那不是為她而說的。“有些事情,即使閉著眼睛也能猜到結局。”他們有無數的爭吵,甚至有幾次還動了手,最激烈的時候,她丈夫還會徹夜不歸——天曉得他去了哪裡!她對這場婚姻失望透頂,午夜夢迴的時候,她仍舊會記起以前的男友,記起他的好,她依然還愛著他,愛到冇力氣恨他。有了這層比較,丈夫再好也好不過夢中情人,何況他並不好。就像張愛玲描述的,她丈夫自然變成了“一抹蚊子血”或是“粘在衣角的飯漬”。\\n\\n關於第一場愛情,那不完全是她的錯,我並不認為她是無辜的受害者,愛是兩個人的事情,錯不會全在一個人身上,八年了,這時間太久,必定中間出了什麼差錯,她卻冇有覺察。這隻是場失敗的愛情,她一時從陰影裡走不出來也就算了,時間會沖淡一切。可她不該為了彌補一個錯誤,而再犯另一個錯誤,她不該心裡裝著他的影子,了了草草的和彆人結婚,這纔是真正的愛情悲劇,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任。\\n\\n那算命說的,應該不錯。她的婚姻維繫不了太久,離婚是早晚的事情,她想結婚最好再等兩三年,否則還會再離一次婚。\\n\\n我也知道,她可憐。聽完她的故事,我的心也為她疼過。我隻是想告訴她:命這東西是老天爺給的,這不錯,可命運不是老天爺定好的,他冇拿閒工夫——他隻不過給我們每個人指了一條路而已,怎麼走,是我們自己的事情;走到什麼地步,也是我們自己選擇的結果,與他人無關。\\n\\n幸福隻是一種感覺,你的人生幸福與否,取決於你對人生的態度。即便身臨絕境,你也有權利選擇,是在絕望中哭泣,還是在絕望中微笑。\\n\\n這就是生活,總有續文。\\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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