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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活著跟沒活著一樣,那是狗命

可以確認的是:田源是被保衛幹部張永華擊中倒地的。致命的那兩槍,是田宇補的。

張永華是被奔襲而來的田宇從背後擊中的,後來閆文宇補了槍,命喪當場。

保衛科長薑生奎描述的那個有軍事素質、能就地打滾、淩空接槍射擊的披肩發女殺手,正是第一次作案的田宇。

薑生奎最初以為自己有一槍打中了某個歹徒,事後看來,是慌亂中的錯覺。

孫海波等人逃離現場後,丟棄在值班室的炸藥被大火引爆。這就是薑生奎等人在二樓聽到的第二聲巨響。

那次爆炸大大加強了值班室的火勢。田源所戴的黃色捲髮套也在大火中燒成了灰燼。

他成了既是謎團集中點、又是案件突破點的十一號屍體。

案發第二天,孫海波三個人討論了一整個白天。

他們覺得,作案前做的大量準備工作現在發揮作用了。沒有人會懷疑長期外出的田源。

補槍的時候,田源那雙格楞眼的特徵已經被摧毀了。龍蛇紋身經過焚燒,也不會留下大片痕跡。

三個人一致認為,一時半會兒,警察還找不到他們頭上。彼此說了許多寬慰的話。

初五早上,孫海波抱著還在吃奶的孩子痛哭了一場。

他心裡有種不祥的預感——這次公安破案的聲勢和力度,跟以往不同。

然後他出門,找閆文宇和田宇會合。

趁閆文宇的媳婦回孃家沒回來,三個人悄悄把槍支彈藥運到閆家,放進鐵箱子裡。

晚上,孫海波和閆文宇下樓,摸進暖氣道,用釺子起下磚頭,把槍支彈藥藏進去。再用水泥抹子把牆重新砌好。

他們認為萬無一失。

初六晚上,三個人到膠合板廠東邊銷毀其他罪證。

作案時穿戴的全部衣物,田源的全部遺物,付之一炬。

初七,孫海波同意田宇暫時離開鶴崗。

初十,他和閆文宇仔細打掃了出租屋,把房子退給了房主。

隱蔽了多日的閆文宇正式回家,宣稱從外地回來了。

炸藥的來源同樣需要追蹤。

二月十八號,為犯罪團夥提供炸藥的南山礦自營三井工人吳青被收審。

這個二十三歲的機電工人萬萬沒想到,自己跟“1·28”大案扯上了關係。

審訊員問他認不認識田宇。

吳青答:“認識。他是我家鄰居。”

“你給過田宇雷管和炸藥嗎?”

“好像是去年十一月份,他問我要這些東西。我給他弄了七管火藥,五支雷管。火藥分三次拿的。”

“田宇有沒有說要炸藥幹什麼?”

“他說要去連江口炸魚。”

“第一次是一九九四年十一月的一天,我到田宇家玩。田宇說你給我弄點火藥吧,還有雷管。我說看看吧,那東西不好整。隔了十多天,我在單位井下六子旁邊拿了兩管火藥,放在靴子裡從井下帶上來。下班回家就給他送去了。他說還不夠,炸魚不能隻用這點。隔了五六天,我又在六子旁邊拿了三管炸藥帶給田宇,他說還不夠。除炸藥外還要雷管。過幾天我又拿了兩管炸藥放靴子裡帶到井上。田宇見了還嫌少,我說不行了,拿不上來了。後來我又給他拿了五支雷管。以後再沒給他拿什麼。”

一九九五年二月十八號上午,案發後第二十天,指揮部召開了最後一次會議。

鶴崗市副市長到會講話。

他指出,這起案件全國罕見,公安機關能在這麼短的時間裡破案,贏得了全市人民的讚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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