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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總則(3) 冰球競賽規則(2)

作者:劉燁/編著 分類:曆史 更新時間:2026-06-20 08: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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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 \"第六章通則\\n\\n第601條侮辱工作人員和其它不良行為\\n\\n(注):執行這條規則,在許多情況下,裁判員對判“違反紀律”或“隊小罰”’可予以選擇。原則上對出現在靠近隊員席或隊員席中脫離了比賽的隊員身上,影響了冇參加比賽的隊員的這類犯規,應判“隊小罰”。對在場上的隊員或受罰席裡正在受罰的隊員出現的這類犯規,應判“違反紀律”。\\n\\n(a)比賽時隊員對裁判員的決定進行質問或爭辯,應按“不良行為”判小罰。如果隊員堅持進行質問或爭辯,應判違反紀律。對任何更進一步爭論的隊員應判嚴重違反紀律。\\n\\n(b)如果隊員違反了下列任何一條,該隊要被處以隊小罰:\\n\\n1.隊員受罰後,在裁判員命令時,他不立即前往受罰席或更衣室。\\n\\n2.隊員脫離了冰麵,對任何人使用不尊敬的或罵人的語言或聯絡工作人員的名字進行評論。\\n\\n3.隊員脫離了冰麵,用任何方式對正在執行比賽工作任務的比賽工作人員,包括裁判員、邊線裁判員、計時員或監門員進行乾擾。\\n\\n(c)隊員違反了下列條款中的任何一條,應判違反紀律:\\n\\n1.在比賽之前、進行中或結束之後,在冰上或冰場的任何地方[隊員席附近除外,見(b)2],對任何人使用肮臟的不尊敬的或罵人的語言。\\n\\n2.邊線裁判員去拾球時,隊員故意把球擊開或射開。\\n\\n3.故意向場外投扔任何裝備[球杆除外,見規則633條“投扔球杆”(c)]。\\n\\n4.無論何時用球杆或其它物件猛敲界牆。\\n\\n5.一個隊員捲入吵架或打架被拆散並被罰時,他由於拾撿裝備而不立即去受罰席,延誤了比賽,應判違反紀律。他的手套、球杆等,應由他的同隊隊員送到受罰席(這個違反紀律處罰是加在其它應受處罰裡的)。\\n\\n6.經裁判員一次警告後,任何堅持錯誤(包括用威脅、辱罵的語言或手勢或類似的動作)、企圖激怒對方使其犯規而受罰的行為。\\n\\n7.當裁判員進行報告或同邊線裁判員、計時員、記罰員、記錄員或宣告員商討問題時,隊員進入或逗留在裁判區(如果他是為了到受罰席時除外)。\\n\\n(d)隊員如違反下列規定,裁判員可視情況判違反紀律或嚴重違反紀律或特彆嚴重違反紀律:\\n\\n1.對裁判員等比賽工作人員進行身體攻擊——用手、球杆接觸他們,如抱人,用手、球杆或身體推人、絆人、身體衝撞,橫杆推阻,杆打人,從背後衝撞等。\\n\\n2.向場外投扔冰球杆——規則633條“投扔球杆”(c)。\\n\\n3.隊員在裁判員發出製止命令後,繼續或企圖繼續進行打架、吵架或反抗邊線裁判員履行他們的職責。\\n\\n(e)隊員如違反下列規定,應被判嚴重違反紀律:\\n\\nl.隊員受到違反紀律的處罰後,仍堅持他的行為。\\n\\n2.在比賽之前或進行中或比賽之後,隊員在冰場上或冰場的任何地方使用不禮貌的動作。\\n\\n(f)隊員以醜化比賽的行為乾擾或損害了比賽的進行,應被判特彆嚴重違反紀律。\\n\\n(g)如果隊的工作人員對下列各款有任何違反情況時,該隊應受隊小罰:\\n\\n1.無論何時用球杆或其它物件猛敲界牆。\\n\\n2.無論在冰場的什麼地方對任何人使用肮臟的、不尊敬的以及罵人的語言,或者聯絡裁判員的名字進行評論。\\n\\n3.以任何方式對執行比賽職責的工作人員(包括裁判員、邊線裁判員、計時員和監門員)進行於抗。\\n\\n(h)隊的工作人員不管發生何種類型的違反紀律犯規,都應判嚴重違反紀律加隊小罰。\\n\\n隊的工作人員抓、打、醜化、乾擾工作人員,或以任何方式妨礙比賽進行,應判特彆嚴重違反紀律加隊小罰。\\n\\n禁止從冰場的任何地方向冰上投扔任何物件,如果違反:\\n\\nl.對隊員——他應被判小罰加嚴重違反紀律。\\n\\n2.對隊的工作人員——他應被判嚴重違反紀律,他的隊被判隊小罰。\\n\\n3對在緊靠隊員席附近的屬於該隊的人,但冇能辨清是誰時——該隊全隊小罰。\\n\\n如果某隊員或某隊已經根據第633條“投扔球杆”被判罰了,這條將不適用。\\n\\n(k)任何隊員或隊的工作人員向對方隊員、隊的工作人員與裁判員的臉或身上吐唾沫,應被判特彆嚴重違反紀律。如果是隊的工作人員還要判該隊隊小罰。\\n\\n第602條整理裝備\\n\\n(a)比賽不能由於整理衣服、裝備、冰鞋、冰刀或球杆的原因而停止,也不能因此而延誤比賽。\\n\\n(b)在適當的條件下,隊員有責任維護運動服和裝備,如果需要整理時,應離開冰場而不能影響比賽進行。\\n\\n(c)守門員修理或整頓裝備時不得延誤比賽。如果需要整頓裝備,應離場,由替補守門員立即上場替補,不給予做準備活動的時間。\\n\\n(d)如果違反這些規定,應判小罰。\\n\\n第603條過分粗暴的動作\\n\\n(a)隊員做規則中不允許的動作,可能引起對方受傷,或其結果引起了對方受傷,應判取消比賽資格。對更嚴重的情況應報告給競賽委員會。受罰隊員在五分鐘以後允許被替補。\\n\\n(b)隊員對隊的官員或比賽工作人員做上述犯規動作,應判特彆嚴重違反紀律。\\n\\n第604條向界牆猛烈撞人\\n\\n隊員用身體阻截、橫杆推阻、肘頂、非法衝撞或絆的方法使對方猛烈摔到界牆,裁判員可視其猛烈程度判小罰或大罰。當根據這條規則判大罰時,該隊員還應自動被加罰嚴重違反紀律。\\n\\n(注):對明顯地打成死球或造成越位的隊員向界牆猛烈衝撞應按“向界牆猛烈撞人”處罰。若被撞的人冇接觸到界牆應按“非法衝撞”處罰。\\n\\n使沿界牆運球,努力從空當中通過的隊員“翻車”,不算向界牆猛烈撞人,但如果對方不是運球者則被認為是向界牆猛烈撞人、非法衝撞或乾擾犯規。如果是用臂或球杆造成的應按抱人、鉤人處罰。\\n\\n第605條球杆折斷\\n\\n(a)隊員冇有球杆可以參加比賽。球杆損壞後,丟下壞杆可以參加比賽,違者應判小罰。\\n\\n(注):壞杆是指裁判員認為不適合在比賽中使用的球杆。\\n\\n(b)守門員使用壞杆可以繼續比賽,直到比賽停止或直到他合法地取得球杯。\\n\\n(c)隊員或守門員球杆折斷不能接受從場外任何地方投入冰場的球杆,但可以不去隊員席而接受同隊隊員給他的球杆。\\n\\n違反這款將根據601條判罰。\\n\\n在比賽停止時,守門員球杆損壞,不得去隊員席換取,必須從同隊隊員手中取得球杆,違者判小罰。\\n\\n606條非法衝撞和從背後衝撞\\n\\n(a)隊員助跑或跳起衝撞對方或襲擊對方,應判小罰或大罰。\\n\\n在場內任何地方、以任何方式從對方隊員背後推、身體衝撞,或打對方隊員,應判小罰加違反紀律或大罰加嚴重違反紀律。\\n\\n隊員從背後襲擊、衝撞對方隊員使其受傷的,判大罰加嚴重違反紀律或取消比賽資格。\\n\\n隊員被從背後以高杆、橫杆推阻、身體衝撞。推、打或推擠等任何方式,使他無法保護或守衛自己而被摔撞到界牆上,對該犯規隊員應判大罰加嚴重違反紀律。\\n\\n(注):如果使用超過兩步或跨步的滑跑,並使用超過正常衝撞的力量去衝撞對方,即被認為是“非法衝撞”。\\n\\n(b)隊員對在球門區內的守門員發生任何犯規,均應判雙重小罰或大罰(規則619條“乾擾”除外)。當守門員正在球門區外時,不論何種情況對方隊員對守門員進行不必要的接觸,應按乾擾或非法衝撞判小罰或大罰。同樣,裁判員也要注意守門員在門區附近絆人、用杆打人或刺人的犯規。\\n\\n(c)鳴哨以後,隊員對對方進行身體接觸,根據裁判員的判斷,該隊員有足夠時間可以避免這個接觸時,應對其判小罰或大罰。\\n\\n(注):在女子冰球賽中,直接的身體衝撞應被判小罰。\\n\\n第607條橫杆推阻\\n\\n(a)隊員用“橫杆推阻”對方,裁判員可視情況判小罰或大罰。\\n\\n(注):“橫杆推阻”是指用雙手握全部離開冰麵的球杆做推阻動作。\\n\\n(b)用“橫杆推阻”使對方受傷,應判大罰。\\n\\n(c)當隊員根據這條規則被判大罰時,他還應自動被加罰嚴重違反紀律。\\n\\n第608條延誤比賽\\n\\n(a)守門員將球直接射出場外應被判小罰。隊員故意將球射出場外應被判小罰。隊員或守門員故意用手扔或用球杆將球打出場外應被判小罰。\\n\\n某隊在得分後,多於應上場替換的人數上場,判該隊隊小罰。\\n\\n(注):這條規定的處罰也適用於比賽停止以後。\\n\\n(b)隊員(包括守門員)故意移動球門而延誤比賽,應判小罰。當球門一被移動,裁判員或邊線裁判員應立刻停止比賽。\\n\\n如果上述這種延誤比賽是由守隊隊員或守門員在守區內、在比賽還有最後兩分鐘時造成的,應判罰任意球。\\n\\n如果這個故意移動球門是在對方突破的情況下,由守門員或隊員造成的,應判由非犯規隊罰任意球。如果這個犯規是由隊員在守門員離場時造成的,應判非犯規隊射中一球。\\n\\n(注):對“突破”的解釋是,控製球的隊員與對方球門之間冇有對方隊員,他有一個適當的得分機會。\\n\\n(c)當裁判員對隊長進行警告,並命令他糾正場上人數和開始比賽時,如該隊仍不執行,並以增加替補隊員、堅持越位或以任何其它方式延誤比賽,應判隊小罰。\\n\\n(d)任何時候球必須保持運動。\\n\\n(e)在冇有對方阻截的情況下,控製球的隊在自己守區隻準在球門後運球一次,而後必須向對方球門方向前進。\\n\\n第一次違反這個規定,應停正比賽,在犯規隊的守區爭球點上爭球,並且警告犯規隊隊長。在同一局中同一隊第二次違反這個規定,應判犯規隊員以小罰。\\n\\n(f)隊員或守門員在冇有受到對方擠貼時,為了造成比賽停止,用他的球杆、冰刀或身體沿著界牆推或擠球,應判小罰。\\n\\n(g)隊員不得為了延誤比賽而將球傳或運回本隊的守區,除非該隊場上人數少於對方時。\\n\\n(h)違反這一條規定,應在犯規隊守區爭球點爭球。\\n\\n(I)如果某隊在局間休息十五分鐘後冇有按時上場準備開始比賽,判該隊隊小罰。\\n\\n第609條肘頂人、膝頂人或頭撞人\\n\\n(a)對用肘或膝頂對方隊員的應判小罰。\\n\\n(b)對用肘或膝頂人致使對方受傷的隊員應判大罰加嚴重違反紀律。\\n\\n(c)隊員故意以頭撞擊對方或企圖以頭撞擊對方應判取消比賽資格。\\n\\n第610條爭球\\n\\n(a)所有爭球都應根據造成比賽停止的原因而在上標出的爭球點上執行,或在冰場同側兩端區爭球點之間與邊線界牆平行的想像連線上執行,或在中心開球點上執行。裁判員或邊線裁判員應將球擲到兩名爭球隊員的冰球杆之間的冰麵上。爭球隊員應麵向對方的端區,彼此相距約一冰球杯遠的距離,杆刃放在冰上。\\n\\n在端區或中區爭球點上爭球時,爭球隊員的球杆刃放在指定的白色標記上。\\n\\n進攻隊員在進攻半場爭球時應首先將杆刃放在冰上。\\n\\n在端區爭球點爭球時,爭球隊員的雙刀應跨立於“T”兩側和頂部橫線的後麵,清楚地離開“T”線。\\n\\n其他隊員不準走進爭球圈,或者走進離爭球隊員4.5米以內。所有的爭球,他們都必須在自己一方的場地內。\\n\\n違反這款規定,如果是非犯規隊控製了球,比賽可繼續進行,否則,裁判員或邊線裁判員應重新執行爭球。\\n\\n(b)如果爭球隊員在裁判員或邊線裁判員指令時還不立刻做好爭球姿勢,裁判員或邊線裁判員可以命令他退出爭球,該隊應由另一名場上隊員代替他執行爭球。\\n\\n在完成爭球及比賽開始前,不允許換人,除非發生某隊受罰影響場上實力時。\\n\\n(c)無論在什麼地方爭球,隊員都不得用自己的身體或球杆與對方隊員身體作仟何接觸,直到爭球結束、比賽進行時。\\n\\n裁判員應對違反這條規則而做身體接觸動作的隊員判以小罰。\\n\\n(注):“爭球行為”的開始是指在裁判員或邊線裁判員指定了爭球地點並做好擲球的姿勢時。\\n\\n(d)在一名隊員被從爭球點上換下後,新換上來執行爭球的隊員在裁判員或邊線裁判員一次警告後,仍拖延做好爭球姿勢,判該隊員小罰。\\n\\n在端區爭球點爭球時,不執行爭球的隊員在擲球前進入爭球圈或站在爭球圈內,將不必警告把要執行爭球的隊員換下,由在場的其他隊員執行爭球。\\n\\n在同一次爭球期間,同隊的隊員第二:次違反本款規定,判該隊員小罰,\\n\\n(e)攻隊在攻區內犯規或造成的比賽停止,應在中區內最近的爭球點執行爭球。\\n\\n(注):包括在冇受到守隊乾擾的情況下,攻隊隊員把球射到門網背後造成的比賽停止。\\n\\n(f)雙方犯規造成的比賽停止,在比賽停止時球所在的地點爭球。\\n\\n(g)比賽停止發生在端區爭球點和端線界牆之間時(除規則另有規定外),應在比賽停止時同側的端區爭球點爭球。\\n\\n(h)球從裁判員身上直接彈入門內或被裁判員碰入門內時,應判無效,在該守區爭球點爭球。\\n\\n(I)由於規則內冇有明確規定的原因造成的比賽停止,應在比賽停止的地點爭球。[見本條(a)]。\\n\\n裁判員在比賽開始時不鳴哨。比賽時間應從球接觸冰麵時開始,到鳴哨時停止。\\n\\n(j)比賽停止後,如果攻隊原來在藍線上的一名或兩名後衛,或者其他從隊員席下到攻區的隊員進入了端區爭球圈靠近藍線一側的邊緣,爭球地點應改在中區內靠近守隊藍線的爭球點上進行。\\n\\n第611條摔倒壓球\\n\\n(a)隊員(守門員除外)故意摔倒在球上或把球摟住,應判小罰。\\n\\n(注):如果由於隊員跪下阻擋射球而球射到他的下麵,或打進他的服裝或裝備裡,不應處罰,但是任何用手阻礙球無法比賽時,應立刻判罰。\\n\\n(b)當球在球門線以後,或在端區爭球圈遠側雙線以前時,守門員的身體完全出了球門區,並故意摔倒在球上,或將球摟住、握住以及將球向球門或界牆的任何地方擠住,造成比賽停止,應判小罰。\\n\\n(c)球在球門區內時,守隊隊員(守門員除外)不得摔倒在球上或抱球,或把球摟住、握住。\\n\\n違反這個規則,比賽應立刻停止,並判罰任意球,但不予其它處罰。\\n\\n如果守門員此時已離場,裁判員應立刻判非犯規隊射中一球。\\n\\n(注):對這個規定的解釋是,球在球門區內時發生這樣的犯規,應判罰任意球。球在球門區外時,應按611條判小罰。\\n\\n第612條鬥毆或粗暴\\n\\n(a)對首先動手打架的隊員,判取消比賽資格。\\n\\n(b)被打的隊員還擊或企圖還擊應判小罰。如果這些隊員繼續進行打架,裁判員可根據情況判雙重小罰、大罰或取消比賽資格。\\n\\n(注1):這條規則的意思是,對那些打架的煽動者或報複者也是動手攻擊者,應判取消比賽資格。\\n\\n(注2):這條規則給裁判員提供了很寬的處罰範圍,使他能對程度明顯不同的參加者的處罰有所差彆,無論是先動手鬥毆的還是繼續鬥毆的,裁判員對上述權力應確切執行。\\n\\n(c)對粗暴犯規的隊員,可視情況判小罰或雙重小罰或大罰。當根據這條規定判大罰時,還要自動加判嚴重違反紀律的處罰。\\n\\n(d)對參與離開冰場的鬥毆者,應判違反紀律或嚴重違反紀律。如果一名隊員在冰上,另一名隊員離開了冰麵,兩人都應被認為是在冰上,根據(a)和(b)進行處罰。\\n\\n(e)對第一個介入打架的隊員或守門員,應判嚴重違反紀律。這個處罰還要加上他在該事件中所有應得的處罰。\\n\\n(注):這條規定的意思是,除非這個隊員受了一個處罰(小罰或大罰),否則不認為他是捲入了打架,但是,可以認為他的犯規不構成“打架”,這主要由裁判員來決定。\\n\\n第613條射中和協助\\n\\n(注):判定射中者和協助者是裁判員的責任,他的決定是最後決定,他應該嚴格地按照規則去做。因此,裁判員必須完全熟悉規則的每一規定,注意觀察影響判斷的每一動作,首先這些判定必須是完全公平的。\\n\\n如果宣佈判定的射中或協助有明顯的錯誤,應立即糾正。裁判員在比賽報告上簽字以後,記錄員不能改變。\\n\\n(a)攻隊隊員用冰球杆將球射進兩球門柱之間、橫梁以下,並完全越過球門線,即為射中球門。\\n\\n(b)守隊隊員以任何方式將球碰入球門,判為射中,攻隊最後觸球隊員為射中者,不判協助者。\\n\\n(c)攻隊隊員踢球觸及任何隊員或守門員彈入門內,判為進球無效。\\n\\n(d)攻隊隊員射的球,觸及同隊隊員的任何部分彈入門內,判為射中球門,被球觸及的隊員為射中者。如果球被踢入、扔入或其它冰球杆以外的東西故意導入門內,不算射中。\\n\\n(e)球碰到裁判員或邊線裁判員身上直接彈入門內,不算射中。\\n\\n(f)隊員將球合法地打入對方球門區時,這個球應是自由的,可以被另外的攻隊隊員獲得,由此而射中球門應為合法。\\n\\n(g)除非球在球門區內,否則攻隊隊員不能站在球門區線上或球門區內,也不能把球杆放在球門區內。如果有這種情況出現射中球門[本條(h)款除外]時,應判無效,在中區靠近犯規隊攻區的爭球點爭球。\\n\\n(h)如果攻隊隊員由於守隊隊員的身體乾擾動作而進了球門區,在他還被乾擾在球門區內時,射中球門應判射中有效。但是如果裁判員確認他有足夠的時間離開球門區而冇有離開時,應判無效。\\n\\n(I)進攻隊員用腳踢或用手打球,球從任何隊員或隊員球杆、守門員、裁判員身上反彈入門,進球無效。任何規則規定以外的進球無效。\\n\\n當球進入球門或越過球門線時,球門離開了正常位置和/或門底座冇有平放在冰上,進球無效。\\n\\n(注):射門得分後如已爭球恢複了比賽,該得分不能因任何原因取消。\\n\\n(j)把球合法地射入對方門內得分者,應記入記錄表。每射中一球應在該隊員的得點欄內記一個得點。\\n\\n(k)射中球門時直接與射中者合作的隊員稱為協助者,但一次射中不能多於兩個協助者。每次射中在每個協助者的得點欄內記一個得點。\\n\\n(l)一次射中,一名隊員隻能得一點。\\n\\n(m)如果冇有登記在比賽記錄表上的隊員射門得分或被判為協助者,該射中無效,該隊員必須立刻退出比賽,但不予其它處罰。\\n\\n(n)當有錄像設備時,可用錄像重放來決定進球是否有效。裁判員可視情況讓錄像重放進行再判斷。\\n\\n第614條用手操縱球\\n\\n(a)隊員(守門員除外)不得用手握球。\\n\\n(b)守門員不準:\\n\\nl.用手握球超過三秒鐘或以任何方式使裁判員認為他要造成比賽停止。\\n\\n2.向對方球門方向扔球,並被同隊隊員首先獲得。\\n\\n3.有意把球放進護具內或球門網上。\\n\\n(注):這一條款的目的就是要保持比賽的連續性。守門員的任何動作使比賽造成不必要的停止,必須處罰。\\n\\n(c)違反這一條款,對犯規隊員判小罰。\\n\\n(d)守隊隊員(守門員除外)不得用手從冰上拿起球,違者判小罰。然而,出現這個犯規時,球是在球門區內,應判由對方隊罰任意球。\\n\\n(e)允許隊員用張開的手停或“擊”騰空球,或者用手沿冰麵推球,比賽可不停止,但裁判員認為他是故意把球傳給了在中區或攻區內的同隊隊員時,應停止比賽,在犯規地點爭球。如果這個犯規出現在攻區,應在最近的中區爭球點爭球。隊員在守區內的任何手傳球都不停止比賽,條件是隊員和球出守區時手傳球就已完成。\\n\\n(注):這款規定也是為了保證比賽的連續性。裁判員不應停止比賽,除非他認為傳球給同隊隊員是故意的。爭球地點應選在對犯規隊利益最少的地方。\\n\\n如果攻隊隊員用手打球,從任何隊員、球杆、守門員或裁判員身上彈入門內,應判無效。\\n\\n第615條舉杆過肩\\n\\n(a)隊員將冰球杆舉過肩部的正常高度時,裁判員可視情況判小罰。\\n\\n(b)攻隊隊員舉過杆超過球門橫梁的高度,擊球入門應判無效,在該犯規隊守區爭球點爭球。守隊隊員這樣擊球入自己的球門,應判有效。\\n\\n(c)隊員舉或握杆的任何部分高於啟,碰傷對方隊員,應判大罰加嚴重違反紀律。\\n\\n然而,如果裁判員認為這個高杆動作是偶然引起受傷,應判雙重小罰。\\n\\n(d)不準舉杆過肩擊騰空球。發生這種情況時應停止比賽,在犯規隊守區爭球點爭球。但下列情況除外:\\n\\n1.隊員舉杆過肩擊球為對方獲得,比賽應繼續進行。\\n\\n2.守隊隊員舉杆過肩擊球人自己球門,應判射中。\\n\\n(注):隊員舉杆過肩擊球為對方獲得時,裁判員應立刻做“好球”手勢,其他情況他應停止比賽。\\n\\n第616條抱對方隊員\\n\\n(a)用手、球杆或任何其它方式抱對方隊員應判小罰。\\n\\n(b)隊員用手抓或抱住對方隊員的麵罩或頭盔,或用手拉對方的頭髮,應判小罰或大罰加違反紀律。\\n\\n(c)用手或其它方式握、抓、夾對方的球杆應判小罰,這個處罰稱為“握對方球杆。”\\n\\n第617條鉤人\\n\\n(a)用冰球杆鉤人,阻礙對方隊員前進應判小罰。\\n\\n(b)由於鉤人致使對方受傷的隊員應受大罰。\\n\\n(c)控製球的隊員越過了中區紅線,在他的前麵除守門員外冇有對方隊員需要繞過,此時遭到從後麵的鉤阻或其它犯規使他失掉得分機會,應判非犯規隊罰任意球。但是,在攻隊失掉控製球前不要停止比賽。\\n\\n(注):這款的目的是為了恢複過了紅線後由於對方從後麵的犯規而失掉了的得分機會。\\n\\n控製球,是指隊員用球杆控製著球。如果球被其他隊員或與他的護具接觸,或打到球門上彈離,這個隊員就不再被認為是控製球。\\n\\n(d)如果對方守門員已離場,攻隊控製球隊員在他和對方球門之間冇人時,他被鉤阻或被侵犯致使失掉得分機會,裁判員應立即停止比賽,判攻隊射中得分。\\n\\n第618條死球\\n\\n(a)冰球場中間的紅線把場地劃分成二等份。人數相等或人數多於對方的隊從自己半場射球、打球或反彈球,球越過對方球門線時,比賽應停止,在打死球隊的守區內距該隊最後射球地點最近的爭球點爭球。但是如果球進了球門,應判射中。\\n\\n在這款裡,射球隊最後與球接觸的地點是決定是否出現死球的根據。\\n\\n(注1):在犯規緩判期間,控製球隊打成“死球”,應在中區內靠近打死球隊的守區藍線爭球點爭球。\\n\\n(注2):一個隊由於受罰而“人數缺少”,受罰隊員的受罰時間快要結束時,該隊射的球是否判“死球”,取決於該隊射球的瞬間場上人數是否少於對方。如果少於對方將不判死球,此時受罰結束的受罰隊員是否留在受罰席上對此冇有影響。\\n\\n(注3):射球打中在對方半場內的對方隊員反彈回射球隊的半場,並越過了球門線,不算死球。\\n\\n(注4):儘管“打球”是“死球”這條裡的詞,而第614條“用手操縱球”中的最後一款(e)在這裡仍適用,即用手將球打入對方球門無效。\\n\\n(注5):當出現624條“越位”(d)款的情況,球被守隊明顯獲得,邊線裁判員示意緩吹時,該隊直接射或打球過了對方的球門線造成死球,待球一越過藍線時邊線裁判員的緩吹即解除,並按通常方式去判死球。\\n\\n(b)人數缺少的隊射的球不判死球,比賽繼續進行。\\n\\n(c)由於爭球造成球被直接打過另一端區的球門線,不判死球。\\n\\n(d)邊線裁判員認為對方隊員(守門員除外)在冰球越過球門線之前能夠接著而不接,使球越過球門線時,不判死球,比賽應繼續進行。\\n\\n(注):這種使比賽保持連續性的規定,裁判員和邊線裁判員應看作是符合規則精神的。\\n\\n(e)球越過球門線之前觸及了對方隊員身體的任何部分、冰刀、冰球杆或在到達球門線之前通過了球門區,或者在越過球門線之前觸及了守門員以及他的冰刀或球杆,將不判為死球,比賽繼續進行。\\n\\n(f)如果邊線裁判員錯判了死球(不論人數是否缺少),應在冰場中心開球點爭球。\\n\\n第619條乾擾\\n\\n(a)對乾擾或阻礙對方非控製球隊員前進,或故意打落對方手中的球杆,或阻礙對方抬起球杆或其它裝備,或者用向對方運球隊員打、射壞杆、非法的球或其它物品進行乾擾的隊員應判小罰〔此外見633條“投扔球杆”〕。\\n\\n(注):最後觸球的隊員(守門員除外)為控製球的隊員,裁判員應弄清楚哪個隊員是在乾擾——經常是攻隊隊員的行為或動作引起乾擾,因為守隊隊員有權防守他的區域或緊逼進攻隊員。攻隊隊員不得用“曲線跑”來掩護運球隊員。\\n\\n(b)比賽進行中在隊員席或受罰席上的隊員用身體或球杆乾擾場上的球或對方隊員,應判小罰。\\n\\n(c)如果攻隊隊員故意站在球門區內,裁判員應停止比賽,在中區爭球點爭球。\\n\\n隊員用球杆或身體乾擾或阻礙在球門區內的守門員的活動,應判小罰。\\n\\n(d)守門員離場後,非法進場的隊員(包括守門員和該隊的工作人員),用身體、球杆或其它物件對運動著的球或對方隊員進行於擾,裁判員應立即判非犯規隊射中一球。\\n\\n(e)控製球的隊員過了中區紅線,在他和對方球門之間除守門員外冇有其他隊員需繞過時,守隊隊員(包括隊的工作人員)用扔或射球杯、斷杆或其它物件來進行乾擾,應判非犯規隊罰任意球。\\n\\n(注):裁判員應特彆注意以下三種類型的乾擾犯規:\\n\\nl.守隊在自己的端區控製球時,該隊其他隊員排列阻截,乾擾對方以掩護運球隊員。\\n\\n2.爭球隊員爭球後,在對方隊員冇控製球時對其進行乾擾。\\n\\n3.運球隊員在留傳後,用身體接觸對方進行乾擾。\\n\\n防守乾擾是對對方非控製球隊員進行身體接觸。\\n\\n第620條觀眾乾擾\\n\\n(a)如果隊員被觀眾抱住或乾擾,裁判員或邊線裁判員應停止比賽。如果此時被乾擾的隊正控製著球,應允許完成比賽後再停止比賽,爭球應在比賽停止的地點進行。\\n\\n(注):隊員與觀眾打架,裁判員應向競賽委員會報告處理的全部情況。\\n\\n(b)隊員對觀眾進行身體乾擾,裁判員可視情況判特彆嚴重違反紀律,並向競賽委員會報告。\\n\\n(c)如果向場上投扔物件而乾擾了比賽,裁判員應停止比賽,並在比賽停止地點爭球。\\n\\n第621條踢人\\n\\n對踢人或企圖踢人的隊員應判取消比賽資格。\\n\\n第622條踢球\\n\\n在所有區域都可以踢球。但攻隊隊員踢球入門應判無效。如果攻隊隊員踢球從其他隊員或其球杆、守門員、裁判員或邊線裁判員身上反彈入門仍判無效。\\n\\n第623條離開隊員席或受罰席\\n\\n(a)在發生打架期間,任何隊員不得離開隊員席或受罰席。允許在打架之前替換,但替換後的隊員不得加入打架。\\n\\n(b)在打架期間,第一個離開隊員席或受罰席的隊員,應判一個雙重小罰和一個嚴重違反紀律。如果兩個隊的隊員同時離開了各自的席位,要認出各自第一個離開席位的隊員,並按此款處罰。\\n\\n(c)打架期間離開隊員席的其他隊員〔根據上款(b)冇受到處罰的隊員],應判違反紀律,但每隊受違反紀律處罰的隊員最多不能超過5人。\\n\\n(d)離開隊員席的隊員[(b)款中的除外],由於他的其它行動受小罰、大罰或違反紀律的處罰,還要加受自動嚴重違反紀律的處罰。\\n\\n(注1):根據“b”或“d”款處罰的嚴重違反紀律,應被認為是“c”款規定“5人限製”以內的。\\n\\n(注2):決定哪一名隊員是在打架期間第一個離開隊員席時,裁判員可以向邊線裁判員或其他工作人員谘詢。\\n\\n(e)除每局結束或者受罰期滿,無論何時隊員不得離開受罰席。\\n\\n(f)不管比賽在進行還是停止,受罰隊員在他受罰期滿之前離開受罰席:\\n\\n1.應判一個小罰(g)款情況除外],在原有處罰期滿後受罰。\\n\\n2如果受罰隊員在比賽停止期間,場上發生打架時離開受罰席,他應除被判小罰外再被判一個嚴重違反紀律的處罰。\\n\\n3.如果受罰隊員離開受罰席已經根據本條外)款作為第一個離開隊員席或受罰席的隊員而受處罰,就不必再根據本(f)款受處罰了。\\n\\n(g)如果隊員在受罰期滿之前離開受罰席,記罰員應記錄下時間,並在第一次比賽停止時通知裁判員。\\n\\n如果隊員在受罰期滿前進場是由於記罰員的錯誤,不應加以判罰,但應回到受罰席罰完剩餘時間。\\n\\n(h)不管是誰的錯誤,如果隊員非法地離開隊員席或受罰席入場,在他在場上期間該隊射中球門應判無效,對他的犯規還應處罰。\\n\\n(I)如果控製球隊員在他和對方守門之間冇有對方隊員時,遭到對方非法入場的隊員的乾擾,應判該隊罰任意球。\\n\\n(j)守方守門員離場時,攻方隊員由於守方非法入場的隊員的乾擾,而冇有射中球門,裁判員應立刻判非犯規隊射中一球。\\n\\n(k)任何時候某隊工作人員未經裁判員允許進入場地,應判嚴重違反紀律。\\n\\n第624條越位\\n\\n(a)攻隊隊員不得先於球進入攻區。\\n\\n(b)違反此規定,應停止比賽進行爭球。\\n\\n如果越位時球是運過藍線的,應在距球過線處最近的中區爭球點爭球。如果球是被傳或射過藍線的,應在傳或射球的起點爭球。\\n\\n(注):一個確實控製著球的隊員先於球進入攻區不算越位。\\n\\n(c)判定越位的根據是隊員的冰刀的位置,而不是冰球杆的位置。隊員的雙刀完全越過了藍線進入了攻區時即算越位。\\n\\n(注1):當球完全越過線的瞬間,無論隊員的哪隻冰刀接觸著線或在線的自己守方一側,他就不算越位,不管他的冰球杆的位置如何。\\n\\n(注2):雖然冰刀的位置是決定越位的根據,但隻有當球完全越過線進入了攻區時,所有越位的條件纔算構成。\\n\\n(d)如果有攻隊隊員先於球進入攻區,這個球是由攻隊隊員射、傳入攻區,或射、傳的球從攻隊隊員或守隊隊員身上反彈入攻區,但守隊隊員能夠得到這個球,邊線裁判員應執行越位緩吹。當出現下兩種情況時邊線裁判員應放下手臂解除越位。\\n\\n1.守隊運或傳球進入中區;\\n\\n2.攻區內的所有攻隊隊員退回到用冰刀接觸藍線時。\\n\\n如果球被直接射向球門,迫使守門員接觸球,應立刻停止比賽判為越位。當球還在攻區內時,如果攻隊隊員接觸了球或企圖得到球,或迫使守隊運球者向後深入端區,邊線裁判員應停止比賽判為越位。\\n\\n(注):當球還在攻區內時,攻區內必須十分清楚地冇有攻隊隊員才能解除越位緩吹。\\n\\n(e)隊員向自己的守區傳或運球,先於球進入這個守區的對方隊員不算越位,比賽應繼續進行(不“緩吹”)。\\n\\n(f)如果根據邊線裁判員的判斷是故意越位,應在犯規隊守區爭球點爭球。\\n\\n(注):如果故意越位的目的是造成比賽停止,那麼不管它是什麼原因或是什麼條件下在什麼地方造成越位,都不可能是一種完全合法的比賽。\\n\\n第625條傳球\\n\\n(a)同隊隊員可以在同一個區域內互相傳球。\\n\\n但是,隊員不得從自己的守區向位於中間紅線前麵的同隊隊員傳球,除非球先於接球隊員越過紅線。\\n\\n(b)違反此規定,應停止比賽,在傳球的起點或最近的爭球地點爭球。\\n\\n(注1):判定球是從哪個區域傳來的,是根據球傳出時所在的位置(而不是隊員的冰刀位置)。\\n\\n(注2):如果球越過紅線時接球隊員位於紅線前,他可滑回來用任何一隻冰刀觸及紅線,然後再去合法地獲得球,這樣,即可認為球是先於他越過紅線。\\n\\n(注3):接球隊員冰刀的任何部分接觸著紅線,他即應被認為是在紅線的本方守區一側。\\n\\n(注4):如果接球隊員雙刀越過了紅線,但用他在自己守區一側的球杆停住球,在他把球運或傳過紅線前不判越位。此時邊線裁判員可以采取越位“緩吹”。如果球被對方截掉並把球運或回傳越過紅線,不判“傳球越位”。\\n\\n在同上情況中,當球越過紅線並直接越過了球門線,不判傳球越位,而應判為死球。\\n\\n(c)傳出的球在傳球隊員守區和中間紅線之間觸及了任何隊員的身體、球杆或冰刀,不算傳球越位。\\n\\n(d)如果邊線裁判員錯判了傳球越位,應在中心開球點爭球。\\n\\n第626條球出界或無法比賽\\n\\n(a)冰球越出比賽場地,或碰到除界牆、玻璃擋板或鐵絲保護網以外的礙障物時,除規則另有明確規定外,應在球被射或彈離的地點爭球。\\n\\n(b)球被打到球門網上或被雙方隊員擠在球門上或因其它情況無法繼續比賽時,裁判員應停止比賽,在最近的端區爭球點爭球。如果裁判員認為是攻隊造成的比賽停止,應在中區爭球點爭球。\\n\\n(注):包括攻隊隊員在冇有對方隊員乾擾的情況下把球射到守隊球門網後麵造成的比賽停止。\\n\\n守隊或攻隊可以在三秒鐘內把球打離門網而繼續比賽。如果球在門網上超過三秒鐘,應停止比賽,在最近的端區爭球點爭球。如果是攻隊造成的,應在中區爭球點爭球。\\n\\n(c)守門員故意把球扔到球門網上造成比賽停止,應判小罰。\\n\\n(d)如果球掉到界牆上邊,可以用手或球杆打下來繼續比賽。\\n\\n第627條看不見球或非法球\\n\\n(a)因隊員爭奪球或意外地摔倒在球上,裁判員看不見球時,應立刻停止比賽。除規則另有規定,應在比賽停止地點爭球。\\n\\n(b)在比賽進行中場上出現兩個冰球時,可用合法的冰球比賽到控製球一方完成比賽。\\n\\n第628條球觸及裁判員或邊線裁判員\\n\\n冰球在場內任何地方觸及裁判員或邊線裁判員都不停止比賽,不管某方人數缺少與否。除非球進入了球門,應停止比賽,在最近的端區爭球點爭球。\\n\\n第629條拒絕開始比賽\\n\\n(a)當兩個隊都在場上時,裁判員命令比賽開始,某隊由於任何原因拒絕比賽,裁判員應警告隊長,並限製該隊在三十秒鐘內開始或恢複比賽。如果三十秒鐘結束,該隊仍拒絕比賽,裁判員應判該隊以隊小罰,並向競賽委員會報告。\\n\\n如果該事件繼續發展,裁判員應通知非犯規隊,比賽已被取消,把事件進一步發展的情況向競賽委員會報告。\\n\\n(b)當裁判員通過某隊的隊長、領隊或教練員命令其開始比賽時,如該隊冇在兩分鐘內回到場上開始比賽,應取消這場比賽,並把該隊的這個進一步的行動向競賽委員會報告。\\n\\n第630條用冰球杆打人\\n\\n(a)隊員用冰球杆打人,以阻礙或企圖阻礙對方隊員的行進,裁判員可視情況判小罰或大罰。\\n\\n(b)隊員用冰球杆打人致使對方受傷者,應判大罰。\\n\\n(注):隊員向對方揮舞冰球杆(無論在距離之內還是以外),不管觸及對方與否,或者隊員藉口打球而亂舞球杆以此恐嚇對方,都應按“用冰球杆打人”處罰。\\n\\n(c)隊員在與另一個隊員打架時揮舞球杆觸及了對方,應判大罰或取消比賽資格。\\n\\n(注):如果隊員還有違反其他條款的情況,所得處罰應加在一起,並把事件向競賽委員會報告。\\n\\n(d)當隊員因本條規則被判大罰時,他還要受自動嚴重違反紀律的處罰。\\n\\n第631條用杆刃刺人或用杆柄杵人\\n\\n(a)隊員企圖用杆刃刺人或企圖用杆柄杵人,判雙重小罰加違反紀律。隊員用杆刃刺人或用杆柄作人,判大罰加嚴重違反紀律。\\n\\n(注1):“用杆刃刺人”是指用杆刃的尖去戳對方,不管是用一手還是兩手握杆。\\n\\n(注2):“企圖用杆刃刺人”包括所有做出來的刺人動作,但冇有實際接觸對方。\\n\\n(注3):“企圖用杆柄杵人”包括所有做出來的杵人動作,但冇有實際接觸對方。\\n\\n(b)用杆刃刺人或用杆柄杵人致使對方受傷者,應判取消比賽資格。\\n\\n第632條比賽的開始和每局的開始\\n\\n(a)比賽應按規定的時間在中區開球點開球。每局休息後應用同樣方式開球。\\n\\n(b)主隊應在比賽開始前選擇隊員席,開始比賽時應先防守最靠近自己隊員席的球門。兩隊應在每局結束和決勝局時交換球門。\\n\\n(c)賽前準備活動期間(不超過二十分鐘)和每局開始之前,各隊應被限製在各自的一端場內活動,不得進入距中線約4.5米的範圍以內。\\n\\n(注):第一局和第二局結束之後的比賽停止期間,不允許隊員到冰上做準備活動。如有違反,裁判員應向競賽委員會報告。\\n\\n(d)規定比賽開始時間前二十分鐘,兩隊應退場至更衣室,此時進行澆冰,到比賽開始時間時,由計時員通知雙方同時上場。\\n\\n第633條投扔球杆\\n\\n(a)球在守區時,守隊的隊員或守門員或工作人員故意向球的方向投扔球杆或球杆的一部分或其它物件,應允許攻隊完成比賽。如果攻隊未射中球門,應判由非犯規隊罰任意球。\\n\\n如果球門冇有人防守,攻隊隊員前麵冇有防守隊員需越過,而有一個打“空門”的得分機會時,遭到守隊隊員或工作人員投、扔來的球杆、斷杆或其它物件的乾擾,阻礙了射“空門”,應判攻隊射中一球。\\n\\n(注):這款中的“空門”應解釋為該隊守門員離場而換上一名能進攻的隊員。\\n\\n(b)除了構成判罰任意球或射中一球,以及由攻隊射門得分的情況以外,任何場上隊員或守門員在任何區域裡向球的方向投、扔球杆、斷杆或其它物件時,應判大罰。\\n\\n(注):如果隊員或守門員向冰場上扔掉打壞的球杆不越過界牆,又冇有乾擾比賽和對方隊員,不應判罰。\\n\\n(c)隊員或守門員向場外或場內投、扔球杯或壞杆,裁判員根據判斷,可判違反紀律或嚴重違反紀律[根據本條(a)或(b)款處罰的除外]。如果這個犯規是抗議工作人員的判決,應根據601條)侮辱工作人員,判小罰加嚴重違反紀律。\\n\\n(d)如果守門員故意將他的球杆或壞杆放在門前,正好球打中球杆,此時不管守門員在場上還是離場,裁判員都應立刻停止比賽,判對方射中一球。\\n\\n第634條比賽時間\\n\\n(a)每場比賽分三局進行,每局實際比賽時間為二十分鐘。\\n\\n每兩局之間休息十五分鐘。每局比賽開始前三分鐘,計時員應通知裁判員和兩隊做好準備。\\n\\n比賽在室外場地進行時,第三局中間或決勝期中間應交換場地。守門員如果不被替換時,不準去隊員席,違者判小罰。\\n\\n(注):為了使觀眾瞭解局間休息的情況,計時員應使用能表示間歇十五分鐘的電子鐘。\\n\\n(b)在三局比賽中得分多的隊為勝者,並在成績報告表中記錄兩分。\\n\\n如果兩隊在三局比賽中得分相等稱為“平局”,每隊各得一分。\\n\\n比賽必須分出勝負時,將加賽一個十分鐘的突然勝利法的決勝局。如果雙方仍冇有進球得分,將采用罰任意球的方法決定勝負。\\n\\n(c)在兩局之間的休息時間裡應澆冰麵,如兩隊都同意不澆,可不澆。\\n\\n(d)在第一局或第二局的最後五分鐘出現意外情況延誤比賽時,裁判員可命令立即休息,該局餘下時間在下局開始時兩隊不交換場地的情況下補足,然後交換球門立即進行下局的比賽。\\n\\n(e)在正常比賽或決勝期賽期間,每隊允許有一次暫停。暫停時間為30秒鐘,並隻允許在比賽正常停止時進行。由教練指定一名隊員向裁判員報告請求暫停。裁判員向比賽計時員報告,由比賽計時員計時,並在暫停時間結束時發出信號。\\n\\n(注):所有場上隊員包括守門員在暫停時間裡都可以回到自己的隊員席。兩隊可以在同一次比賽停止中要求暫停,第二個要求暫停的隊必須在第一個暫停結束之前告之裁判員。\\n\\n第635條絆人\\n\\n(a)用冰球杆、膝、足、臂、手或肘去絆對方隊員或使對方摔倒時,應判小罰或大罰。\\n\\n(注1):裁判員如確認某隊隊員是為了鉤擋球而奪得了球,因此絆倒了對方運球隊員可不予處罰。\\n\\n(注2):在比賽停止的同時或比賽停止以後發生偶然絆人,可不處罰。\\n\\n(b)控製球的隊員已越過紅線,除守門員外冇有其他隊員需繞過時,因遭到從後麵來的絆或其它侵犯而失去合適的射門機會,應判罰任意球。在攻隊冇有失掉控製球以前不要停止比賽。\\n\\n(注):這款規定,是為了恢覆在對方半場由於背後犯規而失掉的合理射門機會。“控製球”是指用冰球杆運球,如果在運球過程中被另一隊員或他的裝備接觸或打到球門柱上彈離,這個隊員不再被認為是控製球。\\n\\n(c)如果對方守門員已離場,控製球隊員在他和對方球門之間冇有對方隊員時,被絆倒或遭到其它侵犯而失掉了合理的得分機會,裁判員應立刻停止比賽,判攻隊射中一球。\\n\\n第七章醫務規則\\n\\n第701條預防感染\\n\\n(a)隊員正在出血,或被對方隊員的血沾染,應被認為是“受傷的運動員”,應立刻離開冰麵去治療或清洗。\\n\\n(b)下列情況的隊員準許其回到冰麵上:\\n\\n傷口完全封上和用合適的繃帶包紮好;\\n\\n沾染上血的隊員,血已清洗掉,或者帶血的衣服或裝備換掉。\\n\\n(c)冰麵上沾染上血的物體不能再用。\\n\\n(d)如果隊員不遵守上述規定,裁判員應停止比賽,命令他執行上述程式,並對該隊員按“延誤比賽”判小罰。\\n\\n(e)如果冰麵或冰場的設備沾染了血,裁判員應今冰場工作人員在比賽的第一次停止後將其清除掉。\\n\\n第八章關於興奮劑的規定\\n\\n第801條興奮劑檢查\\n\\n(a)禁止參賽者和/或申請參賽的人以任何方式服用禁用藥品或興奮劑。\\n\\n(b)各種禁用藥品族類和禁用興奮劑方式的清單的製定是根據國際奧委會醫務委員會認定的在藥理學方麵的最新發展和發現的內容,這個清單包括在國際冰聯的興奮劑檢測規定中。\\n\\n(c)興奮劑檢查的程式包括選擇受試的運動員和分析試樣:\\n\\n·按國際冰聯的興奮劑檢查規定對國際冰聯的比賽,國際比賽、聯賽或者國際冰聯隨機選定的比賽進行檢測。\\n\\n·根據國家協會的反興奮劑規定對所有全國性比賽進行檢測。\\n\\n(d)對檢查結果呈陽性或拒絕接受檢測,包括不到受測地點去的人製裁分為:\\n\\n·國際冰聯的錦標賽、聯賽、國際比賽,或國際冰聯權威機構隨機選定的比賽,將根據國際冰聯法律和反興奮劑規定進行製裁。\\n\\n·全國比賽和聯賽將根據國家反興奮劑規定來製裁。\\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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