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了我朝和姦之罪!……
沈脩名聲在外, 從前也是本縣縣試最為年輕的案首,更是晉州解元,唯一一個兩入殿試之人。
縣令自是認得他, 隻是不明白他為何要自請入堂。
“是沈解元啊,請入堂內, 可是知道與本案有關的何事要稟?”縣令臉上慍怒薄了三分。
沈修為士人, 有解元身份,不必行跪禮, 隻走上前來, 拱手道:“回稟大人, 正是與本案有關。”
沈修話音一頓, 側眸朝宴安看去,“那夜, 宴家娘子因夜裡憂心其弟,不知赴京之路可會途徑何處, 有何隱憂, 遂來沈家尋我。”
縣令蹙眉, 身側縣尉忙低道:“大人, 沈家位於柳河村西南處。”
縣令眯起眼,若有所思地望著沈修,“問了一整晚?”
沈修麵上如常, 卻是明顯語頓。
宴安見狀,連忙接話, “夜裡寒氣重, 民女……民女最是畏寒……便多坐了片刻……”
“片刻?”一旁的王婆忍不住插話道,“縣太爺,老身可是親眼所見, 她從沈家那邊出來時,都卯時過半了!這分明就是待了一整宿啊!”
此話一出,滿堂嘩然,個個麵露震驚。
要說沈修是本縣多年來首屈一指的才子,怎會看上一個窮山溝裡的農女,可這農女家中雖貧,卻姿容甚好,也是那百裡挑一的模樣。
再一想到宴寧正是此女的弟弟,而沈修又是其師長……莫非,兩人當真有那私情?
“哎呦,怪不得這沈解元當初搬家,放那麼多地方不去,非要來咱們柳河村!”
“自從他來咱們村,隔三差五就要去宴家教書,我還當是他惜才,敢情是看上人家姐姐了?”
“謔……聽說不管是縣試還是解試,都是這沈解元親自雇了馬車,陪在那宴解元身側的!”
“你們是不知啊,便是這幾日,我也總見他朝西頭去,我還納悶,那宴家哥兒都去京城趕考了,他怎麼還要日日往宴家去呢?”
“可不是麼!這宴家這個生得如此水靈,如今二十又一都未曾嫁人,原來是有相好的了!”
“那沈先生也老大不小了,為何沒娶呢?”
“嗤……還是沒相中唄……聽人說那沈母……”
眾人的高聲議論,傳入堂中,這當中自然會有那不堪入耳的話。
沈修依舊氣定神閒,宴安卻是將頭垂得極低。
上首縣令並未著急開口,而是聽了片刻村中之人所言後,心裡已是有了大致猜測,又問:“你們二人待了整晚,可有人證?”
王婆隻是白日看見宴安離開,卻不能證明兩人整晚未曾分開,再者,興許這沈修也與那趙福之死有關。
沈修道:“並無第三人在旁。”
縣令長出口氣,“單憑你一人言論,本官還是不能輕易判定,宴家女當晚不在家中。”
何氏心頭又是一緊,恨不能與縣令作證,然沈修叮囑過她,此刻萬不能說話,不管垂淚或是緊張,亦或是難堪皆可。
縣令見堂內幾人默不作聲,那神色再度沉冷下來,“沈解元,本官敬你是讀書人,才許你入堂陳詞,可人證物證皆無,本官安能信你所言?”
他話音一頓,擡手去指衙役手中竹竿,厲聲道:“而此物,便是宴家與趙福之死有關的直接證物!”
說罷,他蹙眉又看沈修,不由搖頭歎息,“你可知,入堂做偽證,可是重罪!更何況,你乃一州解元,命案中作了偽證,便會流放千裡,革去功名,永不得再應科舉!”
話落,堂內堂外皆是一片死寂,連那一直等著瞧好戲的王婆,都在此刻屏住了呼吸。
“本官再問你一次,你可定要想好再回,那晚你與宴家女,究竟有沒有在一起,是何時一起,又何時分彆,當中她可又有獨自離開之時?”
縣令也是惜才之人,本縣難得如此良才,他不僅是顧及沈脩名聲,更是顧及本縣名聲,這才給了他改口的機會。
宴安已是雙眼緊閉,不管沈修如何說,她都讓自己不要生怨,然卻聽上方傳來熟悉又堅定的聲音:“回大人,那晚我與安娘,子時在沈家後方一側偏房相見,我二人共處一室,直到卯時,她方離去。”
見他還要堅持如此,縣令無奈歎了聲,便差役快馬加鞭前往沈家偏房。
沈修默了片刻,忽又上前半步,低聲道:“大人若不信,我尚有一證,隻是此證關乎男女私隱,不便當堂示眾。”
縣令怔了一瞬,隨即意會,麵色微沉,下令堂審暫歇,帶著沈修入了偏堂。
須臾,仵作也被召入內。
要知這仵作最擅驗屍,凡屍首傷損,無論新舊深淺,皆能一眼辨明,何處所傷,何物所擊,何時所成,無不瞭然。
可眾人不解,那偏堂並無屍首,緣何要將仵作召入?
片刻之後,這三人重新回到堂中。
沈修依然麵色平靜,縣令卻是眉心緊蹙,原本看到沈修身前痕跡,他還不敢相信,再三確認,這的確為宴家女所留,然沈修堅持如此,還提出要仵作來驗。
那仵作很快便斷出,那幾道痕跡,正是三日前所成,若以子時計,誤差不會超過兩個時辰。
也就是說,此痕形成之時,恰與趙福墜亡之時吻合。
原本沈修以為,若縣令再不相信,便請宴安入偏堂,說出此痕位置,還有胎記來佐證,然縣令看至此,似已是相信,並未再有所疑慮。
隻是看他的眼神,明顯更為複雜,畢竟任誰也想不到,那素來在此地享有聲譽的溫潤君子,竟私下裡會做出如此之事。
幾人回到堂中,沈修朝宴安看去,她依舊跪在地上,發絲微亂,眼淚已乾,但那泛白的麵容,讓人看後便覺心中一痛。
兩人依舊沒有說話,隻彼此互看一眼,便知事情已是成了。
“經本官查驗,宴氏女三日前,子夜確不在家中,與趙福之死無關。”縣令說罷,眉心卻是蹙得更緊,又將目光落在何氏身上。
何氏年邁,走路都會晃悠,也經縣尉盤問過同村之人,並非是她今日故意作態,依此來看,她實難拿竹竿去敲打趙福,更不可能將其推下牆頭,使其墜亡。
可那竹竿……
縣令眯眼又看竹竿。
就在此時,縣衙門外停下一輛馬車,馬車內便是被衙役從城郊帶回的王嬸與趙滿。
兩人入堂後,便雙雙跪在宴安身側。
得知趙福死訊,王嬸有過驚詫,也曾失神,或是覺得如夢一般不似真實,但論悲痛欲絕,那是全然沒有,她身上的傷,直到此刻,都還清晰可見,她又不是菩薩,沒有那慈悲心腸,去寬恕一個想要她命之人。
“大人,那日民婦慘遭毒打之後,便來縣裡尋了民婦之女趙滿,我二人立即雇車去了城郊投奔親戚,一連多日未曾歸家!”
王嬸說話時,那尋她們回來的衙役,已是將證據呈上高堂。
衙役已是在當地盤查過,王嬸未曾說謊,證物中有臨縣藥鋪開的藥方,用於她受傷之處,還有雇車的契紙,且不止物證,還有多位人證,可證二人一直在親戚家中,未曾離開。
“既是如此,王氏母女,與趙福之死,確無關係。”縣令說罷,又長出口氣,再次將目光落於那竹竿上,忽又問仵作,“趙福腰上傷痕,你可確定為竹竿所擊?”
王嬸原還奇怪,趙福那狗東西死了,為何宴安會與何氏跪在堂下,此刻再看那竹竿,又看宴安與何氏滿臉淚痕的模樣,再想到路上衙役說,趙福是攀牆墜亡的,那還有何想不明白,這該死的狗東西,果然是去找宴家尋仇了。
活該,便是當真被安姐兒打死的,那也是活該!
仵作聞言,躬身上前道:“回大人,趙福身上尤其前胸後背處,雖有多處傷痕,但皆與腰身上的傷,時間上有所差彆,而腰身上的傷,看其形狀深淺,確似竹竿所致。”
“大人!興許那腰上之傷,為民婦所為!”王嬸膝行兩步,揚聲便道,“兔子惹急還會咬人,民婦當日清晨被趙福毒打之時,也還手了!”
不論鍋碗瓢盆,還是擀麵杖或者那燒火棍,王嬸什麼都往外說,總之,她攬下那腰上的傷口,說絕對與宴家無關。
宴安聞言,鼻尖再次生出酸意,她原本還在想,若王嬸得知趙伯已死,可會心中難過,或是對她有所怪罪,如今聽了她這番話,她便徹底相信,王嬸平日與她所說,絕非隻是寬慰,她此生是當真恨透了趙滿。
王嬸說完,縣令看著她激動的神色,心頭也不免唏噓,片刻後,他終是揮手道:“王氏雖有還手,然時間不符,與命案無關。”
說著,他目光落回那竹竿上,“此物本非獨有,村中家家皆備,形質相似,且宴氏女有人證,證其與本案無關,其祖母何氏,年邁體弱,步履蹣跚,無力涉入本案。”
縣令手握驚堂木,重重一敲,“此案暫存,待上報晉州州府,再做定奪!”
衙役高呼威武二字,堂內之人終是得以起身,那圍觀之人又開始議論不絕。
宴安也與何氏跪得太久,腿腳皆在發軟,尤其何氏,幸得王嬸與趙滿從旁幫忙,才將她勉強架起。
然不等幾人轉身離開,便聽堂外忽有人高聲喊道:“且慢!小人有狀要告!”
眾人回頭,隻見是那沈家村裡正,以免狠狠瞪著沈修,一麵疾步而入。
站定後,方躬身拱手,朝縣令道:“小人為沈家村裡正沈遠,狀告沈修與宴安二人,犯了和姦罪!”
他聲音揚得極高,恨不能讓所有人都聽得一清二楚,“方纔大人所言,宴氏女當夜未歸,與沈修共處一室,直至卯時方纔離開,並無第三人來證明,唯一佐證,便是沈修與大人在偏堂內所示的私隱。”
這是方纔沈修提議去偏堂時,當著眾人麵說的,沈裡正雖不知那偏堂發生了何時,但不意味著他猜不出來。
“若非驗得肌膚之親所留痕跡,何須請仵作入內,又何須避人耳目?”沈裡正再度冷眼朝沈修看去,“閉門徹夜,又有此等痕跡,便是犯了我朝和姦之罪!”
縣令認得沈裡正,去年他獨子被謀殺,此人也是如此激動,案情已結,還不依不饒,硬是又來狀告沈修,要縣令治他教書無方之罪。
那時縣令隻當他悲痛失常,差人將他勸退,然今日卻是不同,他所言的確有幾分在理。
“沈裡正,你需得慎言。”縣令低聲道,“是否成奸,尚待勘驗。”
若兩人隻是有親近行為,並未行至最後,便不構成和姦罪。
這也是縣令在偏堂看到那紅痕後,並未治罪於這二人的緣由,且和姦罪向來是民舉官究,若無人告,官府本可不論。
然如今沈裡正當堂狀告,他便不能不理。
恰逢此時,那快馬加鞭趕回柳河村去查沈家偏房的衙役,趕了回來,當堂將那房間所勘道出,“屋內雖破舊,但仍看得出,地上鋪了乾草,草被壓斷的痕跡,也就是說,有人的確在此屋待過。”
沈裡正冷冷揚起唇角,又朝沈修看去。
沈修麵色依舊淡淡,隻拿眸底閃過一絲極淡的冷然,似並無什麼可懼,也似對眼前發生之事,早有預料。
他見宴安似有些站不穩,索性直接來到她身側,當著眾目睽睽之下,扶住了宴安手臂。
迎著一陣震驚的低呼,沈修一字一句道:“回大人,我有兩點需要澄清,其一,可尋穩婆來於安娘驗明,還安娘清白之身,其二,我早在許久前,便已對宴家下聘,與安娘有了婚約,如此,我二人共處一室,哪怕待至天亮,也無那觸犯和姦之罪的道理。”
沈裡正當即冷哼一聲,其一興許無錯,然其二,無論如何他都不會相信,旁人興許不知,他身為沈家村裡正,安能不知沈修母親在婚事上向來挑剔,根本不會看上宴家女。
沈修既已說出此話,縣令必當要查,立即差人請來穩婆,帶著宴安去了偏堂,同時,又有人快馬加鞭趕往宴家,去取那放在櫃中的聘書。
許久後,兩者皆已驗明。
其一,宴安確為完璧之身。
其二,宴家的確有沈修親筆所寫的聘書。
“不可能!”沈裡正依舊不信。
縣令頗為無奈,“光是其一,便足以證明這二人並未犯那和姦罪,你還有何不信?”
沈裡正擡手指著那聘書道:“這、這……這一定是假的!”
縣令歎道:“你自己看,上麵寫得清清楚楚,連指印都已畫下,還有何作假之說?若不然,請何氏上來對照指印?”
“不對……不對!”沈裡正看著那聘書,猛然擡眼,“父母之名,媒妁之言!這聘書上隻有宴家長輩何氏的畫押,卻無沈母署名,亦未見其指印!”
“這聘書是假的,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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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說:宴[檸檬]:看吧,我說了他不如我,出的什麼餿主意,若是我……根本不可能這麼麻煩。
沈修:你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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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姦罪:唐宋時期,和姦罪指的是男女雙方沒有婚姻關係,卻自願進行x行為的情形。
若雙方未有家室,各服役一年半;若女方已成婚,服役兩年;若雙方中有官職人員,判處絞監候(死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