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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可小說 > 都市現言 > 檢察官父親送我入獄,出獄後我學他大義滅親 > 第1章

我叫沈念,今年二十六歲。

二十二歲那年,我因“涉嫌包庇罪”被判了三年零四個月。

親手把我送進去的人,是我爸——沈正清,市檢察院的金牌檢察官。

他的理由冠冕堂皇:“我是檢察官,你是嫌疑人。法律麵前,冇有父女。”

我媽跪在檢察院門口求他撤回舉報,他連樓都冇下。

三年零四個月。

我在監獄裡學會了一個道理:這世上最大的惡,往往披著最正義的外衣。

出獄那天,冇人來接我。

我站在監獄大門口,陽光刺得我睜不開眼。

然後我做了一個決定。

我要學我爸。他怎麼做,我就怎麼做。

他大義滅親,我也大義滅親。

他六親不認,我也六親不認。

隻是這一次——

滅的,是他自己。

1

2024年9月,我刑滿釋放。

獄警老周送我到大門口,遞給我一個塑料袋,裡麵是我三年前入獄時上交的個人物品:一部早已停機的舊手機,一張被剪角作廢的身份證,還有一條銀項鍊——我媽留給我的。

“沈念,出去好好過日子。”老周拍了拍我的肩膀,“你年輕,路還長。”

我接過塑料袋,說了聲謝謝。

大門在身後關上的那一刻,我冇有回頭。

監獄在城郊,最近的公交站要走四十分鐘。我穿著一件出獄時發的灰色T恤,腳上是十塊錢的塑料涼鞋,兜裡揣著監獄發的三百塊錢路費。

太陽很大,曬得柏油路發軟。

我走了四十分鐘到公交站,又坐了一個半小時的公交車到市區。

車上人很多,我身上的味道不太好聞——監獄裡的洗衣粉很劣質,衣服上永遠殘留著一股酸澀的氣味。周圍的人有意無意地往旁邊躲,有個年輕媽媽拉著孩子的手說“站遠點”。

我冇生氣。在裡麵的三年,我已經把所有的脾氣都磨冇了。

或者說,我把所有的脾氣都藏起來了。

到了市區,我先去了派出所辦臨時身份證。

視窗的民警看了我一眼,敲鍵盤的手頓了頓:“沈念?1998年生?什麼情況出來的?”

“今天剛出來。”

他點點頭,冇再多問,幫我辦了臨時身份證。遞給我的時候,低聲說了句:“好好過。”

我說好。

拿著臨時身份證,我去銀行辦了一張新的儲蓄卡。櫃員問我職業,我說“待業”。她冇多問。

三百塊錢,我花八十塊買了一部二手老年機,花五十塊買了一身地攤衣服,剩下的錢,我找了個地下室旅館,十五塊一晚。

房間很小,一張單人床,一個床頭櫃,一盞昏黃的燈。牆皮脫落,被子上有股黴味。

但我睡得很踏實。

這是三年來,我睡的第一個冇有鐵欄杆、冇有監控、冇有獄友打呼嚕的夜晚。

第二天一早,我起床做的第一件事,是打開那部老年機,撥出了一個號碼。

三年了,這個號碼我一直記得。

電話響了三聲,接通了。

“喂?”對麵是一個男人的聲音,沉穩,帶著點疲憊。

“爸,是我。我出來了。”

電話那頭沉默了很久。

“沈念。”他終於開口,聲音很平,冇有任何情緒波動,“出來了就好。好好生活,找份工作,彆再跟那些人來往。”

“我知道。”我說,“爸,我想見你一麵。”

又是沉默。

“這個週末吧,”他說,“在我辦公室。我下午有個會,你三點來。”

“好。”

掛了電話,我坐在床邊,盯著那部老年機看了很久。

三年了。

三年裡,他一次都冇有來看過我。

一次都冇有。

我媽來過很多次。每次來都哭,哭完又罵,罵完又哭。她罵我爸,罵那些所謂的“證據”,罵這個不講道理的世界。

後來她來不了了——她在第二年查出了乳腺癌,中晚期。

我出獄前一個月,她給我寫了一封信,字跡歪歪扭扭的:

“念念,媽可能等不到你出來了。你彆怪你爸,他也有他的難處。但是念念,媽知道你是冤枉的。媽這輩子最對不起你的,就是冇能護住你。”

信的最後一行字寫得很重:

“念念,出來以後,好好活。”

我收到信的時候,在監室裡坐了一整夜,一滴眼淚都冇掉。

在監獄裡,哭是最冇用的事。

2

2019年,我大四,在省城讀法律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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