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是知道和“萬”字元號有關的資訊?
比如……它背後所代表的意義?”
“你這話問的我有點不明白……”
顧曼看著自己的腳麵,沒有正麵回答林宇的問題,隻是一味地裝傻。
“你當然知道我在問什麼,可惜有一個與你利益相關的人,和這個符號有千絲萬縷的聯絡,所以你纔不吭聲。”
顧曼沒有接過話茬,依舊低頭不語。
“算了,你和王波一樣,不見棺材不落淚,自以為我們警方是在詐你們,所以什麼都不肯說。
但是我們既然已經查到了甘露的頭上,並且知道她背後有人,且和“萬”字元號有關,就不可能如你們所想那般兩眼一抹黑。
王波不肯說,且殺人嫌疑很大,卻一點立功贖罪的想法都沒有,讓我們很痛心。
但是你不同,你畢竟是顧隊長的家裏人,我們很想你有立功表現,好讓你早日出去,免得顧隊長擔心。
所以,我希望你也能配合我們的工作,不要讓我們失望。”
“是嗎?顧峰他也會關心我?”
“他一直很關心你啊。”
林宇對顧曼的話感到詫異:
“難道這兩次他冒著違規的風險來見你,和你長談都不算關心你嗎?”
“他隻是作為一名警官過來問話而已,哪裏是關心……”
顧曼顯然對顧峰有誤解這深深地芥蒂,或許來自於一直以來深埋心底的某些秘密。
“當然是關心。”
雖然林宇知道自己無法僅通過隻言片語就說動顧曼,讓她放下往日的仇怨,但至少希望能讓她暫時認清現實,不要因為過往的誤會產生不必要的抵觸情緒,從而影響案件的調查:
“他沒有參與這個案子,隻是他非要來和你見一下。
因為,他擔心你本來什麼也沒做,卻因為義氣之類的沒必要的原因成為共犯被抓去坐牢。”
“是嗎,他有這麼好嗎?”
顧曼的話聽起來依舊負氣滿滿,但是從語氣上聽來,已經軟下不少。
林宇見有戲,趕緊趁熱打鐵:
“他當然這麼好,他要是不好,我幹嘛跟著他出生入死,還差點把命丟了?”
“哦?還有這種事?”
顧曼是個小女生,對八卦天然缺乏抵抗力。
聽到林宇曾經和顧峰“出生入死”,頓時想知道發生過什麼。
“這事還得從你們江大說起……”
林宇講故事的功力向來不錯,繪聲繪色的把當年經歷的那場爆炸和那個殺千刀的五基金給描述了一遍。
不過,他也知道有些東西不能說給顧曼聽,因此也都隱去了不能說的部分。
即便如此,顧曼還是聽得津津有味,幾乎入了謎。
直到林宇把故事說完,她還在不斷追問“然後呢?”。
最終確定林宇已經沒有“然後”了,她才意猶未盡地坐回了自己的位置上。
“我拿這個故事換你的實話行嗎,你應該不虧吧?”
隨著故事的結束,林宇再次把話題轉回正軌上。
顧曼雖然對這筆交易嗤之以鼻,看得出林宇這純粹是在生硬的套話,但在故事裏被林宇描繪成救人一命的偉大形象的顧峰,卻逐漸與她腦海中顧峰的形象重合起來。
她漸漸覺得過去顧峰雖然對她有些疏於照顧,但作為一名需要顧及工作的刑警又無可厚非.
並且,他也的確沒有做過什麼壞事,僅僅隻是不知該如何照顧自己的侄女而已。
顧曼的心在林宇的故事的滋潤下一點點軟化下來,最終真對顧峰有所改觀。
“好吧,我承認你說的對……顧叔叔對我算不錯的了。
你這個故事我很滿意,我願意配合你們的調查。
那個“萬”字元的事我確實知道……它是甘露一個學長的頭像……”
“就是個頭像?”
林宇追問,顯然不信這符號這麼簡單。
“當然不止是頭像,在學校有很多人都用的這個頭像,而且用這頭像的人都在一個叫萬字活動社的社團名下活動。
這個活動社成立之初,是一個信仰社團,主題就是團結相同信仰的人在一起參悟一些經書。
本著包容萬象的原則,學校並沒有製止社團的成立。
甚至在一開始還幫助社團與周圍寺廟接洽開展,活動還上過新聞。
可是,這個社團的畫風逐漸開始出現變化。
首先是帶甘露入會的學長突然神秘兮兮地約她吃飯,吃完飯後,甘露就跟變了一個人一樣成天神神叨叨地唸叨什麼三毒心可恥,什麼應該清除不良的風氣。
我以為她這是研究什麼經書的成果,結果無論我怎麼問,她都不肯告訴我發生了什麼。
無奈之下,我也隻能尊重她的私隱,不再追問。
直到我開始寫論文,她突然說她要參與,並且願意給我提供大量的素材。
我一開始很詫異,因為她平日裏是個比較懶的人,根本不願意做除自己學業以外的事。
要知道我的論文需要大量資料支撐,也需要實地走訪,工作量相當大。
可是她卻根本不喊累,一馬當先,每次調研都衝到第一位。
一直到命案發生,她都沒停過。
說句實話,她的工作態度都讓我有些擔心,考慮是不是讓她別幹了……”
“看來……這個帶她入會的學長很有問題,能提供一下他相關的資訊嗎?”
“資訊都在我手機裡,能把我手機拿來一下嗎?”
顧曼的請求合情合理,林宇點頭,然後看向高峰。
高峰翻了個白眼:
“你先點頭再看我是什麼意思?”
“當然是把你這個組長當乾糧的意思。”
“你要是真把我當乾糧,就應該在點頭前問我!”
“哦,是嗎?那我下次注意……”
林宇這輕描淡寫一句話,在高峰被忽視的傷痛上又撒了一把鹽,氣得高峰差點當場去世。
不過,高峰本也就是想開個玩笑,沒有和林宇較真的意思,因此沒有繼續扯皮,直接反身去證物室調顧曼的手機。
他去了沒過多久,便帶著手機回到滯留室。
“顧曼,手機可以給你,不過你要注意,你不能用手機來打電話或發資訊,隻能向我們提供證據,明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