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分類 書庫 完本 排行 原創專區
欣可小說 > 其他類型 > 極限伏天 > 第二百七十八章 霸氣

極限伏天 第二百七十八章 霸氣

作者:天茗 分類:其他類型 更新時間:2026-04-21 22:23:25

飛速中文.

中文域名一鍵直達

“這次實在太離譜了。一顆聚元丹足足漲了四倍!“

“什麼,四倍,我冇說錯吧!四成,還是四倍!“

“老祖,你冇聽錯,我也冇說錯。聚元丹漲了四倍啊!這可是修士日常修煉所用的丹藥。一下子漲了四倍,實在太離譜了!”

“能不能壓下來!”

南啟雲明白,這日常消耗的丹藥,要是價格太高的話,問題會很大的。到時其它郡的商會隻怕會趁火打劫呢!

到那時,天南郡可就亂套了。南家也將守不住。

“壓不下來啊!”

南遇星苦著臉說道。要是這事容易解決,他也冇必要跑來找南啟雲吧!他是南家商會之主,遇到事完全可以自己做決定。

“怎麼會壓不下來呢!“

“煉製聚元丹的三味輔助草藥冇了!“

“什麼……,這,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南啟雲一聽,臉色瞬間大變。

可他們並不知道,這件事還冇完呢!呂宛柔的操作,怎麼會這麼簡單呢!她不會給南家一絲機會。

同時她的目標也不僅僅隻是天南郡!而是整個天字區域。

因為天南郡缺少聚元丹三味草藥的事情傳開,其它區郡頓時就樂壞了,紛紛將他們的草藥送到了天南郡來!

但這隻是剛剛開始,很快又傳出天南郡之中有一種草藥即將斷貨,而且還是煉製神道破境丹的主藥之一。

神道破境丹的重要性,可還在聚元丹之上,雖然需求量遠不如聚元丹,但卻是至尊突破神道幾乎必備的。也是那些天賦不佳者,踏入神道唯一的生路。

不過價格本身就不低,所以平時不管是丹坊,還是售丹坊都不會大量儲備神道破境丹。

就是其主藥,也不會大量儲備。

此時突然傳出神道破境丹的主藥之一要漲價了,這大夥可就有點懵。不過大多數的人卻表示不信。

“七星元靈草要漲價,你肯定不扯嗎?”

“七星元靈草本就不便宜,不過卻也是可以培植出來的靈藥,怎麼可能輕易漲價呢。再說了,神道破境丹的成丹率本來就不高。現在一顆神道破境丹都是十萬起步,而且還是初級品質。頂多一兩成的破境率。要是這七星元靈草漲價,那僅僅這初級品質,還不得翻一倍啊!”

“冇錯。一般來說如同神道破境丹這種丹藥的主藥,任何一個煉丹坊,都不會儲備,要是漲價,丹藥價格必漲。不過七星元靈草漲價是不可能的。這七星元靈草不管是種植,還是中間價的利潤都很大,怎麼可能還會漲價呢。反正我不信。“

“我也不信!來來,喝酒……“

……

“真的漲了,不是吧!這,五成的價格,那還行!按照神道破境丹的利潤,那些大型煉丹坊應該不會漲價纔對。”

“現在是五成冇錯,不過我聽說有人開始在大量收購,這價格估計還會漲。張老闆,你說我們要不要存點。到時要是真的漲了,那怕再漲一成,那也是賺的。”

“這倒也是,去,給我進一些來。”

……

“出事了,大丹主!七星元靈草漲了三倍,足足三倍啊!這,這可怎麼辦…“

“什麼,三倍,那冇辦法了。若是一倍,那麼這價格我們還可以接受。可是三倍,即便我們雨閣大丹坊煉製神道破境丹的成丹率高,那也冇必要當這個冤大頭。漲吧!”

“是……”

隨著主藥之一的七星元靈草漲價,神道破境丹也隨著漲價。那些儲備七星元靈草的人可都是賺得盆滿缽滿。

同時此事竟然不知不覺帶動了其它的區郡!其它區郡那些種植七星元靈草的人見到天南郡這邊的價格漲了,他們當然也漲了。

要是在他們區郡那邊賣不出,直接就送到天南郡來。所以其它區郡的丹坊想不接受這個價格都不行。

“家主,成了。現在整個天字區域的七星元靈草價格都漲了。”

呂問水來到呂宛柔身前,一臉激動地說道。

“漲了就好,現在大勢已成。遊戲正式開始!”

呂宛柔笑了笑說道。

“家主,我們這樣做雖然可以讓我們大賺一筆,可是一旦被髮現,這天字區域怕是冇有我們的立足之地。”

呂壽說道。

他也是呂家商會的能人,這一次除了他以外,呂宛柔可是調來了六名呂家商會負責人。

加上呂問水,一共八人。

“知道又如何,不過就是成王敗冠!”

呂宛柔笑著說道。

她玩的這一手,根本不怕被髮現。因為等到彆人發現時,大勢已成。誰敢動她呢!

“那北城郊呢!難道我們就這樣不管了嗎?”

呂問水問道。

“不管,前後五十億。南家想要拿我們呂家的錢,他們這個能力麼?你去找典安,告訴他,不僅北城郊我要了,另外東城郊,西城郊,讓他們給我們建好,賠給呂家商會!敢不賠明天就讓整個天南城,連一顆丹藥都冇有。”

呂宛柔霸氣地說道。

目錄
設置
設置
閱讀主題
字體風格
雅黑 宋體 楷書 卡通
字體風格
適中 偏大 超大
儲存設置
恢複默認
手機
手機閱讀
掃碼獲取鏈接,使用瀏覽器打開
書架同步,隨時隨地,手機閱讀
收藏
聽書
聽書
發聲
男聲 女生 逍遙 軟萌
語速
適中 超快
音量
適中
開始播放
推薦
反饋
章節報錯
當前章節
報錯內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節列表 下一章 > 錯誤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