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分類 書庫 完本 排行 原創專區
欣可小說 > 其他類型 > 極限伏天 > 第一百七十七章 呂宛柔的手段

極限伏天 第一百七十七章 呂宛柔的手段

作者:天茗 分類:其他類型 更新時間:2026-04-21 22:23:25

“那若是呂問水再找我呢!這樣拖著也不太好吧!”

典安此時不知道如今迴應呂問水,所以才趕來找南啟雲。

正如南啟雲所說的,呂家商會若是冇有北城郊的工程,那他們就屬於流動的商會,要是把他們壓得太死,呂家商會撤出天南郡那可就不太好了。

“倘若他再找你,那就讓他來找老夫!”

南啟雲自信,呂家商會不會輕易撤離天南郡。因為他們在這裡可是已經砸了幾十億靈石。

就算呂家商會財大氣粗,幾十億靈石也不可能說不要就不要。其次就此放棄,還會對他們呂家商會造成聲譽上的影響。

所以南啟雲完全相信,用不了多久呂問水,以及呂宛柔便會前來找他。而他要做的就是讓呂宛柔拜入天女宮。

可惜他想錯了!

轉眼又過去一個月,可南啟雲始終冇有等來呂宛柔,就是呂問水也冇有找過典安。這可就讓他有點心慌。

而就在此時天南郡內出現了一件怪事,那就是日常修煉所需要的聚元丹被掃空了,隨即煉製聚元丹的輔助草藥之中有三種突然漲價,而且漲得十分離譜。

再加上原先聚元丹都被掃空,所以聚元丹的成本瞬間提升了一倍。這價格自然也就翻了一倍。

聚元丹是常見的修煉輔助丹藥,效果也是最好的,而且通用最廣。神道三階以下日常修煉都是它。

而原先這聚元丹的價格也不貴,所以就算是普通的修煉者也吃得起。可突然漲一倍,那就離譜了。

但是為了修煉,一眾修士也隻能硬著頭皮買。

而那些手中有這三種輔助草藥的人,見到有如此商機,也都紛紛將自己的草藥拿出來。

可這些草藥最終都不見了,不到幾天的時間,因為這三種草藥的數量少,價格又漲了。

聚元丹的價格從原來的基礎上,翻了兩三倍。

“三倍。你們在搶錢嗎?昨天還一百二,今天就一百八,有你們這樣搶的嗎?”

“就是,就是,好歹我們也都是老客戶了。你們這樣坑我們,良心不痛麼?”

“你們售丹樓,太坑了!老子發誓,以後再也不來你們這裡買丹藥。”

“咱們走,這售丹樓這是把咱們當水魚在宰啊!”

……

因為從原來的一顆六十靈石的聚元丹,一下子加了兩倍上去,實在讓人接受不了,一眾前來買丹藥的人,皆忿忿不平的鬨沸了起來。

“你們就知足吧!放眼天南城,就隻有我們售丹樓今天隻漲到一百八,其它販賣丹藥的地方,都是在原來的基礎上直接加上了三倍。是加上了三倍。那就是六十再加一百八!”

售丹樓的負責人一聽,頓時就怒吼了起來。

“什麼,二百四,這這……“

“騙人的吧!這聚元丹可隻是日常修煉的輔助丹藥,又不是提升修為的丹藥,蒙誰呢?“

“就是,你們這是把輔助丹藥,當成提升修為的丹藥買了吧!”

……

“信不信由你們!不過我可告訴你們,我們售丹樓算是良心了,不過之前儲備的聚元丹有限,一百八一顆的不足三千顆。每人限購十顆以下!你們看著辦!“

負責人撇了一下眾人,留下一句話就走了。

“給我來十顆……“

“我也要十顆……“

“我先來的,我先來的……“

……

聚元丹雖然漲到一百八,可相比提升修為的丹藥,還是便宜太多了。而且人家售丹樓負責人也說了,天南城內除了他們以外,其它地方可都買二百四。

這一百八若不要了,那就隻能等買二百四了。

果不其然,不止天南城,整個天南郡內都缺少這三味草藥,所以價格也都跟風了。

“你們聽說了嗎?聚元丹的三味輔助草藥的價格比主藥價格還高!”

“這不可能吧!草藥就是草藥,而主藥都是靈藥。草藥的價格怎麼比主藥還貴呢?我不信!“

“我也不信。這分彆就是那些售丹的商會打壞心思,故意抬高丹藥的價格而已。以前也不是冇有過。”

“就是!”

“由不得你們不信!以前的確是商會抬高過丹藥的價格,但是頂多也就是抬高兩三成的,什麼時候這麼離譜過漲了四倍的。”

“對啊!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啊!”

“缺唄!聽說現在我們整個天南郡,都很難找到那三味草藥呢!“

……

天南城,雲府

“老祖,不好,出事了!”

南家商會之主南遇星急勿勿趕來。

“嗯,我好著呢!說吧!”

南啟雲撇了他一眼,有一些不悅地說道。

“弟子嘴誤!老祖,最近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整個天南郡的丹藥市場都亂了!”

南遇星打了一下自己嘴巴後,連忙說道。

“哦!這丹藥的市場向來就不穩定,亂了,有什麼好稀奇!”

丹藥的價格,從來就不會穩定,這不僅天字區域如此,放眼天下皆是如此。

(本章完)

目錄
設置
設置
閱讀主題
字體風格
雅黑 宋體 楷書 卡通
字體風格
適中 偏大 超大
儲存設置
恢複默認
手機
手機閱讀
掃碼獲取鏈接,使用瀏覽器打開
書架同步,隨時隨地,手機閱讀
收藏
聽書
聽書
發聲
男聲 女生 逍遙 軟萌
語速
適中 超快
音量
適中
開始播放
推薦
反饋
章節報錯
當前章節
報錯內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節列表 下一章 > 錯誤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