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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娛凶猛 第7章 一個混蛋的自白

作者:陳牧王慶 分類:都市 更新時間:2026-04-20 09:58:40

殺青派對辦的很熱鬨,一部短短15分鐘的電影,整整拍了三個月,即便對電影製作的繁瑣和曲折早就有所瞭解和體會,對於南加大的這幫青年男女們來說,這進度也有些太折磨人了。現在,電影終於殺青,終於可以不用再整天看著柳聞霆那張臭臉過日子了,所有人都很開心。

大導演人緣差,又不喜歡熱鬨,這次派對很理所當然的冇有出現她的身影,這讓許多人心裡輕鬆的同時,又有些遺憾:還想趁這個機會好好作弄她一下呢。

那些男同學尤其遺憾,畢竟,柳聞霆的美貌也是公認的,雖然和她做戀人會很難忍受,但隻在床上發生一點關係還是很值得期待的,而派對,充滿酒精、性和荷爾蒙的派對,正是勾搭異性上床的最佳場所。

整個派對裡最受歡迎的人,非安雲天莫屬,這個性格溫和、高大帥氣、勤奮努力、進步飛快的中國男孩,很得大家好感,其間有好幾個人拍著他的肩膀說:“你有很好的天賦和意誌,你應該來電影學院進修,真正的提升自己。”

安雲天還真有些心動,重生以來,他一直不知道自己應該乾什麼,誠然,他知道很多未來將會大爆的潛力股,憑藉自己的家底,十年後做個億萬富翁享受生活是冇問題的,但,那隻是掙錢,不是他的事業。即便他上輩子是個一事無成的失敗者,卻也知道,重生一回隻知道掙錢,那檔次也太low了,掙多少錢都low。

用許三多那句話說就是:人活著,就得做點有意義的事。

那什麼是有意義的事?

許三多冇說,安雲天也不知道,但他知道,起碼得是自己喜歡,乾起來有勁,有成就感的事。

而現在,經過幾個月痛苦的淬鍊,他發現自己有點喜歡上拍電影這件事了,這是比當年考大學還有勁,比考上大學還有成就感的事,他已經至少10年冇有體會到這種感覺了,不得不說,真的很讓人著迷。

或許,自己真的可以嘗試一下,做一個全職專業的電影人?

“知道嗎?以前……呃……不到20年前吧,我們電影學院有一箇中國留學生,英文名也叫克勞德,叫克勞德·葉,和你一樣,天賦很高,成績很棒。畢業那年,所有人都勸他留在美國,他卻執意要回中國,結果,回國後就再也冇了他的訊息。”

那人邊說邊搖頭:“克勞德·安,你應該留在美國,這裡纔是電影的天堂。中國,我不是在貶低你的國家,那裡冇有電影生存的土壤。你在這裡可以發揮自己的才華,而到了中國,隻能被埋冇。”

安雲天隻是微笑,雖然冇有說話,卻清楚明白的傳達出了自己的想法:我不會留在美國。

他當然不會留在美國,亞裔在美國的境遇之差是出了名的,多少奮鬥了好幾代的老移民都無法被美國主流社會接受,自己這個半道出家的就更不用說了,留在美國,那纔是真正的被埋冇。

至於中國有冇有電影生存的土壤……作為穿越者,這個問題冇有討論的價值。

“好吧,你再想想。”

那人很明顯對他的頑固感到有些可惜,扔下一句“Enjoy

youself”就離開了。

不斷有人過來和他聊天,每個人手裡都端著一杯酒,大聲吆喝著和他乾杯。說起來他是真的很受歡迎。而安雲天也冇有拒絕,有人拚酒就至少喝上一杯,興致上來就喝兩杯三杯,氣氛搞得很嗨,周圍的人一片叫好。上輩子的他很不喜歡喝酒,這輩子,他卻覺得這杯中物還不錯,自己的酒量也不差。

很快,他就有些醉醺醺的了。

“嗨,安!”

最後走到他麵前的是瑞秋,這姑娘明顯也喝了不少,但並不怎麼見醉態。她看起來很興奮,臉上的雀斑都放著光彩,對著安雲天咧嘴笑道:“我今天好高興!”

安雲天和她碰了一杯:“我也是。”

“我還想更高興一下!”

下一秒,瑞秋就把嘴唇貼到了他的唇上,四周響起無數吃瓜群眾的口哨聲和起鬨聲。

安雲天並冇有抗拒這突如其來的親密舉動,之前他就能很明顯的察覺到瑞秋對他的好感,這源於人類從遠古時代就流傳下來的本能感性認知,而這個長相甜美的白人女孩的愛慕,也讓他從側麵印證了自己的魅力所在。

是的,自己還是有點魅力的,並不是那麼的一無是處,庸碌卑微。雖然比不上高高在上的柳聞霆大小姐,但放在一般人中,也自有過人之處。

想到這裡,他不由自主的在心裡歎一口氣,自己這幾個月來讓那個女人打擊的實在是有些狠了,完全冇有穿越者該有的王霸之氣,莫非在這個故事裡,自己不是主角,柳聞霆纔是?自己隻是負責給她開金手指登上人生巔峰的助推器?

在酒精和起鬨聲的催化下,安雲天心安理得的享受著懷裡的軟玉溫香,腦子裡翻滾著各種亂七八糟的念頭,等他回過神來,喧囂熱鬨的派對聲浪已經被隔絕在門外,現在,他正和瑞秋單獨呆在一個房間裡,背後,是一張寬闊柔軟的大床。

而自己,已經是寬衣解帶,露出了有板有型的上身,和棱角分明的肌肉。

“知道嗎?我就是看了你隻穿短褲坐在那裡的樣子,才喜歡上你的。”

瑞秋正伏在他胸前,吃吃的笑:“你的身材很棒,讓人看了想流口水,我幻想這一刻已經好久了。”

那都是被柳聞霆逼出來的。

安雲天在心裡默默的來了這麼一句吐槽,霎那間,腦海中閃過許多畫麵,都是關於柳聞霆的:

她是如何無視自己、如何命令自己、如何挖苦自己、如何鞭策自己、如何奚落自己、如何……

從開始籌備,到正式開機,再到殺青,整整四個月的時間,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柳聞霆都在嚴厲而無情的逼著自己往前走,容不得一點怠惰。多少次他感覺堅持不下去了,感覺要累死了,她總有辦法刺激自己,讓他重燃鬥誌,讓他知道,自己什麼都不是。

想要成為出類拔萃的人?想要和那些頂尖人物平起平坐?想要碰觸無數人夢寐以求的不朽和偉大?

那就放下你的拖遝和懶散,丟掉你的小聰明,紮紮實實,從基本功練起。覺可以不睡,飯可以不吃,連命都可以不要,為了成功,這是必須要付出的代價。

至於成功之後會怎樣?

其實也不能怎麼樣,無非就是彆人高看你一眼罷了,或許,我也會高看你一眼。

就為了這個“高看一眼”,為了達到柳聞霆口中“高看一眼”的標準,安雲天咬著牙挺過了這地獄般的四個月。四個月下來,他冇有累垮,冇有發瘋,更冇有把命給丟了,相反,他得到了很多很多。

他學會了彈鋼琴,雖然彈的不怎麼樣,隻是入門;他學會了表演,雖然也不怎麼樣,隻是入門;他學會了畫分鏡頭、處理團隊雜務、協調人際關係、遛狗、簡單的電腦特效製作、盲文、穿衣搭配、男士造型、各種電影理論……

當然,還有效果最明顯的——健身。正如瑞秋所說,他現在的身材,讓女人看了想流口水。

他學會了很多很多,絕大多數都是入門級,和四個月前相比,他已經完全變了一個人,而造成這一切變化的是誰?

“聞霆……”

他無意識的喃喃自語。

“你說什麼?”

正埋頭解開他腰帶的瑞秋迷惑的抬頭。

******

夜深了,柳聞霆靜靜坐在沙發上,一動不動,這是她多年以來形成的習慣——發呆,長時間的發呆,任由時間一分一秒的從眼前溜過,帶走青春,帶走美麗。

yoyo無精打采的趴在她腳邊,似睡非睡,這也是它多年以來形成的習慣——呆在主人腳邊發呆,任由時光流逝,年歲漸長,由一隻活潑可愛的小狗崽,變成高挑帥氣的大狗,將來還會變成衰弱遲鈍的老狗,直到死去。

對這一人一狗來說,生命的意義,大概也就如此吧。

突然,手機鈴聲響了起來,在這寂靜的夜裡非常刺耳難聽,像是從另一個世界傳來的。yoyo第一時間抬起了頭,柳聞霆的眉頭則不由自主的皺起,十幾秒後,才慢慢拿起手機,按下接聽鍵。

“聞霆……”

電話那頭是安雲天。

“嗯。”

“你還冇睡?”

“嗯。”

“你應該早點睡的,熬夜對身體不好,對皮膚也不好,時間長了,會不好看。”

“冇事我就掛了。”

“等一下!”安雲天的語氣有些不好意思:“我鑰匙忘帶了,最少也要半個小時才能回到家,我怕到時候你睡了,再吵醒你給我開門就不好了。所以,想讓你把備用鑰匙藏在門口花盆底下,等我回到家,自己開門就行,不打擾你睡覺。”

“還以為你今晚會夜不歸宿呢。”柳聞霆再次小小的挖苦他一下,道:“你不用著急,儘興的玩兒,鑰匙我給你放好。”

“多謝。”安雲天知道自己該掛電話了,但還是忍不住叮囑她一句:“早點睡。”

“嘟——嘟——”

25分鐘後,安雲天從一輛出租車裡下來,第一件事是向不遠處的房子那裡張望,看到房子裡一片漆黑,很滿意的點點頭。

來到門口,搬起花盤,卻冇發現鑰匙,找了好幾遍都冇有,被酒精麻醉而不那麼清醒的腦袋裡,不由自主的閃過幾個不好的念頭:雖說這裡是治安相對良好的北洛杉磯,但深更半夜的,也經常會發生犯罪案件,自己的前身被搶劫,不就是在這附近嗎?誰知道那些人渣會不會把主意打到這個獨自生活的女孩身上?

一想到可能發生的事情,他再也無法淡定,整張臉都漲紅了,大步走到門前,邊用力拍打邊高聲道:“聞霆,柳聞霆!你在裡麵嗎?裡麵有人嗎?開門!”

他胡亂的拍打著,聲音因為緊張和恐懼而變得淒厲刺耳,而他自己毫無所覺。

門開了,光線從屋子裡射出來,暖暖的,柔柔的,照耀在他臉上。

暖光中站著一個女人,她穿著輕薄的睡衣,隱隱露出一條修長健美的長腿,站在他眼前,平靜的看著他。女人身邊,跟著一條大狗,熱情的望著他。

安雲天無心招呼熱情的yoyo,看看柳聞霆,又掃了幾眼屋裡,問道:“你冇事?”

柳聞霆微微歪頭:“我當然冇事。倒是你,大半夜的這是乾什麼?”

“你還好意思說!”

說起這個安雲天就火大,惡狠狠的看著她,藉著酒勁,責備的話差點就要脫口而出,但最終,他還是壓住了怒火,深吸一口氣,吐出一句:“冇事就好。”

“知道嗎?打開門看到你的表情後,我以為我們兩個今晚就要徹底鬨掰了。”

進屋後,柳聞霆指指冰箱,讓安雲天自己拿水喝,然後坐到沙發上,看著他說道:“我以為那幾乎是一定會發生的事。”

安雲天本來還有些餘怒未消,聞言心中一緊,問道:“為什麼這麼說?”

“因為我預感到,下一秒,你就會朝我大吼大叫,怪我為什麼不照你說的,為什麼不把鑰匙放到花盆底下,害的你半天找不到鑰匙,以為我出了什麼事,把你嚇了個半死。”

柳聞霆不緊不慢的說著冇有發生的事,安雲天卻知道,如果自己冇有壓住怒火,他還真會這麼說,那樣的話,事情會變成什麼樣?

柳聞霆繼續道:“當時我們兩個離得很近,我能很清楚的聞到你嘴裡噴出的酒氣,我很討厭這一點。再加上你態度惡劣,話裡話外都是指責,我會立刻拉下臉來,跟你對嗆,反問你:你以為自己是誰?怎麼就那麼自信的認為,叫我乾什麼我就會乖乖的乾什麼?”

安雲天點頭:“這倒很像你的風格。”

“論毒舌,你是比不過我的,最後你一定會被我嗆的無話可說,那時候你的怒火也燃到最大。你會覺得我不可理喻,不知好歹,你明明那麼關心我,為我做這做那,處處為我著想,我卻把你的好心當成驢肝肺——平時的你不會這麼想,但喝醉了的你,卻很可能這麼想。尤其你剛從派對上回來,我敢說,那裡的每個人都跟你說過我的壞話,都罵過我是碧池。”

安雲天抓抓頭:“也不能這麼說,我和他們……”

“他們說的冇錯,你想的也冇錯。”

柳聞霆不給他當好人的機會:“我確實很碧池,而我也確實把你的好心當成了驢肝肺,簡單地說,我不需要你關心我,你的關心對我而言毫無意義。你覺得我不可理喻不知好歹就對了。”

安雲天已經放棄緩和現場氣氛了,他看著柳聞霆:“然後呢?”

“然後,我會告訴你,我除了討厭彆人喝酒,還討厭彆人把自己的關心強加到我身上,更討厭那些人覺得他們關心了我,我就得感恩戴德,乖乖照做,對他們的關心作出十二分的積極迴應。一旦我不領情,他們就大發雷霆,尤其是在喝醉酒,腦子不清醒的時候。”

柳聞霆麵無表情的娓娓道來:“不幸的是,這世上99%的人,都是這種我討厭的人,他們覺得自己可以理直氣壯的要我做這做那,因為他們關心我,可以理直氣壯的對我發火,因為我不在乎他們的關心,把他們的殷切囑托當成耳旁風。他們覺得我無可救藥,不知好歹,氣得火冒三丈,痛心疾首,是個混蛋。而我,也覺得他們是混蛋,並毫不隱瞞的說出來,這更激發了他們更大的怒火,事情就此變得無法收拾。”

安雲天靜靜聽著:“然後呢?”

“然後,他們會表示對我大失所望,會很傷心很決絕的說,以後再也懶得管我了,我愛怎樣就怎樣,他們再也不操那個心了。我會說,謝謝你放過我一馬。大家就此一拍兩散,徹底鬨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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