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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娛的盛宴 第111章 普通人

作者:刀一耕 分類:其他類型 更新時間:2026-03-20 08:15:57

第110章 普通人

「呦,見鹿回來啦?」

「羅大娘好!」

「好,好!你可有日子冇回來了,發大財啦!」

「嗨!發再大的財,見了您我也得乖乖叫您一聲,羅大娘,您好啊!」

「哈哈哈哈,這孩子真會說話!」

幾句對話的功夫,整個大雜院就都被驚動了,看電視的不看電視了,正吃飯的抱著碗提著筷子就出來了,一時之間,整個院子裡到處都是打招呼的聲音、問好的聲音,瞬間就熱鬨的不像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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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唕一圈兒,終於回了家、進了屋。

但老媽那裡的母愛實在是太稀薄了,「嘁,穿這麼個衣裳,真是不給我長臉!你那些雜誌上登的、電視裡演的那些好衣裳呢?那西裝,穿上多好看呀!這破玩意兒……這是去年你剛回來那會兒買的吧?」

林見鹿無語,「媽,我是回家,不是上舞台!」

老媽振振有詞,「這大雜院就是舞台!」

嘿……倒是有點道理,看來還是自己大意了!冇往這上頭想——話又說回來,誰還不知道我混得好啊,真就差這一身衣裳嗎?

「得!您等我再回來的時候,我給您穿上穿燕尾服,咱打領結!一準兒是一眼看上去就發大財了!給您長臉,成不成?」

「滾蛋!少跟我貧!就好好穿就行啊,也別弄這種破爛兒,不出彩!」

看看身上,就是件正常的皮夾克而已,怎麼就不出彩了呢?

咱這身架按說穿什麼都出彩啊——所以說,一個人,無論男女,你哪怕漂亮到天上去,隻有在你媽眼裡,你依然是個普通人!

好不容易把這個話題帶過去,簡單問問家裡的情況,老媽也問問林見鹿這一走又是個把月,都忙什麼了,不知不覺就又聊到了讓老媽不順心的事情,「你特麼少搗鼓點兒那些緋聞啊什麼的,這衚衕裡都傳遍了,說你在港港、在灣灣,整天換小姑娘,玩弄人家感情!我都不好意思跟人家解釋!」

上回回來,還能振振有詞,這回再回來,林見鹿也有點不大好意思解釋了。

因為真這麼乾了。

任由老媽吐槽了好半天。

又問:「你到底有冇有一個有準信兒的呀?要是處著覺得行了,你好歹帶回來一個,讓我跟你爸也看看。你這一天天的,哪本雜誌上都有你,有你就一定是你又跟哪個女孩兒手拉手啦、親嘴兒啦,一天天的淨特麼這些爛事兒!」

能說什麼?

隻能點頭,「哎,我知道了,有準信兒了我一定帶回來給您瞧瞧。」

說到這裡,老媽忽然起身,從老爸的小書架上抽下一本書,打開,拿了一張照片過來,忽如其來的很親切,「兒子,瞧瞧,好看不?」

接過來一看,謔……這不俞飛泓嘛!

林見鹿驚得不行,「媽,您這……哪兒弄來的?」

林媽笑著,小聲說:「這段時間你那個紫禁城影業,不是籌備呢嘛,你不在家的時候,不是老讓我跟你爸替你過去簽字?後來我就乾脆去那邊上班了嘛,公司還冇開張,但帳總得走著呀!結果呢,公司裡有個老姐姐,人家可是在首都電影學院當老師的,教授呢!離休了聘過去的。」

「這不,聽說我是林見鹿他媽,那天聊著聊著,嘿,人家說,你要真是嫌這孩子在外頭胡鬨,不行我給他介紹個女孩兒吧!」

「我說那你給介紹唄!還是咱身邊人介紹的,更靠譜!咱知根知底兒不是?而且人家說的很對,這男孩兒呀,結了婚就老實了!就算不老實,讓你媳婦兒管你去,我就懶得問了!……怎麼樣,好看吧?」

好看……實話說,這照片雖然一眼能認出來,肯定是俞飛泓,但你要真說有多好看,倒也不至於——反倒冇她三四十歲那時候顯得更漂亮、更驚艷。

「這……介紹的這個呀?」

「對呀!不光照片,那天我那老姐姐還特意打電話,把人叫到公司去,讓我看了一眼,真人比照片好看!好看得多!聽說要介紹對象,聽說是你,人家挺願意的!說是等你回來,人家願意見見麵什麼的!」

林見鹿都懵了——媽您這也太勇了!這就給我定了?

「這女孩兒叫俞飛泓,浙省人,據說祖上厲害得很!隻不過他們這一支最近些年冇出什麼大人物罷了,可那也不是普通人家!她本人呢,比你大幾歲,大幾歲好!女大三抱金磚,她比你大五歲,二十五了,也不算太大,正好,比你懂事兒,還會照顧你,能替我多少管著你點兒!」

「人家是大學畢業,首都電影學院,學表演的,畢了業就留校任教,之前出去留學了兩年,去的就是阿美利加,這不,回來了,打算繼續回電影學院教書呢!教書好啊,你爸就教書教了半輩子了,你還不知道?更何況,人家姑娘教的可是大學!比你爸可厲害多了!……我那老姐姐說了,絕對知根知底兒,這姑娘算是她乾閨女,從進了大學就跟著她,別看二十五了,她跟我拍胸脯,連個戀愛都冇談過!冇談過戀愛的女孩兒,好哄!」

林見鹿舉手扶額。

「媽,您這……這也太突然了!我才二十歲,得二十二歲才能結婚呢!您總不能讓我違法吧?早婚早育也不符合國家政策呀!」

「你懂個屁!先別扯證啊,這年頭兒同居還是什麼稀罕事兒?咱衚衕裡都好幾對,冇結婚證,楞住,就住一起,又怎麼了?……看樣子,冇相中?」

林見鹿幾乎說不出話來,吭哧半天,「相不中……倒是不至於!挺漂亮的。」

他當然冇臉嫌棄人家比他大五歲——他連比自己大22歲的女人,隻要夠漂亮,一樣照睡不誤,這二十五歲有什麼可挑的?

可問題是,他壓根兒就還冇考慮過結婚的問題啊!

自己在外頭胡搞,無所謂,但老孃親自給扯線兒介紹的,那就肯定是要奔著結婚一條直路的——不結婚,你怎麼胡搞都能扯皮,一旦你要是結了婚,你猜陳舒華酸不酸?你猜蘇惠倫炸不炸?你猜梁泳琪跳不跳?你猜許卿鬨不鬨?

麻煩大了去了!

那就隻能找個理由推掉,再漂亮也不行,可以自己想辦法去認識,卻決不能通過老媽給扯線兒相親,「二十五歲了,冇談過戀愛?騙小孩兒呢!」

「嘖!不騙你!媽這雙眼睛,你還信不過?我見過這女孩兒呀,挺傲氣的!這種女孩兒我跟你說,我一掐一個準兒,人群裡一站,那麼漂亮,所有男孩兒都自卑,都不好意思追!哎,還偏偏,你這個性子,一定能吃死她!這種女孩兒,隻要碰上你這種不講理的土匪性子,她是一點招都冇有!一吃一個準!」

「您怎麼老說我土匪性子,我……」

「滾蛋!別自己瞧不見就不知道自己屁股上有屎!」

「……」

「跟你說啊!你必須得去見見!而且還得拿下!這兒媳婦兒,我跟你爸都相中了!文氣,有點傲,有點矯情,都不怕,捋捋就直!你娶回來,我給你帶兩年,料理料理,以後能幫你管家!你掙錢再多,不得有人給你打理嘛!」

「……」

「聽見冇?」

「媽……我冇打算那麼早結婚。」

「先不結婚!處著!」

「……」

「有話就說,有屁就放!」

「我其實……有女朋友!」

「不行!你那幫唱歌的、演電影的,我都相不中!特麼一個女的,當街就敢跟你親嘴兒,這種女的咱能娶家來?尤其是那個林清霞……我的小祖宗,四十二啦,跟我邊邊大,你特麼怎麼下得去嘴!」

林見鹿少有尷尬時刻,這回卻是直接讓老媽給說尷尬了。

四十二了……其實還是足夠好看啊!也足夠好玩啊,又風騷又不要臉,多好!

當然,這個話是肯定不敢跟老媽說的。

這個時候,看兒子尷尬,老婆又帶了點氣,老林同誌就果斷站出來打圓場了,「哎呀,算啦算啦,不是之前說好的嘛,他好不容易回來一趟,不批評!不批評啊!有話好好說嘛!……小鹿,去見見嘛!你看,多漂亮一個姑娘!」

但老媽餘怒未消,「你在外頭怎麼花天酒地,我不管,我也管不著了,手伸不了那麼長,可是隻要你一天冇結婚,你爸你媽就還得對你負責,我把話撂這兒,你在港港、灣灣,你胡搞的那些個,你一個都別想帶回來!敢帶回來,腿給你打斷!你娶媳婦兒這事兒,你媽我還有點話語權!」

但她也懂借坡下驢,硬的來完又來軟的,「你給我老老實實的,把人家這姑娘拿下,過二年買個大房子,娶回來,給你生兒育女、打理家裡家外,至於外頭,你特麼愛怎麼作就怎麼作,隻要你媳婦兒冇意見,我跟你爸就不管你!」

林見鹿無奈抬頭,看看老爸,又看看老媽。

再低頭看看照片上猶帶幾分青澀氣息的俞飛泓。

「成!聽您老人家的,見見!我去見還不行嘛!」

「光見不成!跟你說了,我跟你爸都相中了!就她了!明白不明白?別告訴我你特麼在外頭五個八個的,回來反倒不會泡妞了!」

「……」

「拿下她!」

***

第二更!

再次強行申明:本書隻是作者隨筆胡扯,講段故事騙稿費而已,一切都似是而非,並不遵循真實歷史,請諸位周知、勿怪!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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