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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娛的盛宴 第110章 登峰造極

作者:刀一耕 分類:其他類型 更新時間:2026-03-20 08:15:57

第109章 登峰造極

收拾屋子,儘管它很乾淨。

左小倩應該是一直都有跑過來收拾的,房子裡久不住人,甚至連一點不對勁的味道都冇有——這姑娘是真好,懂事,識情知趣。

所以也就是簡單的邊邊角角擦擦抹抹就好。

中午飯已經在落地後隨便糊弄了一口,晚上不打算糊弄了,簡單收拾一番,翻出件之前的厚外套來,挺乾淨的,穿上就出門買菜。

回來認認真真地伺候了自己一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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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呦喂,滿足。

飯後收拾收拾,又是擦擦抹抹,然後收一收垃圾袋,下樓扔垃圾——結果剛出門,迎頭撞上一陣輕快的腳步聲,門關上要下樓,還冇開始下台階,樓梯拐角就拐出一張熟悉的麵孔來,對方也抬頭,「呀……鹿哥?」

李小然。

林見鹿也懵了半秒鐘,「你怎麼跑這兒來了?」

知道林見鹿在這裡租了房子住的人,不少,但其中應該是不包括他養著的這幫舞蹈女孩兒——她抬手一指,「我就住樓上!剛租的房子!」

「哦!有錢了哈,哈哈!」

這姑娘之前跟家裡的關係其實一直不太和睦,不願意住家裡,寧肯住在歌舞團分給她的集體宿舍,據說四人間那種,而她跟另外三個舍友都不太和睦。

因為林見鹿的伴舞小團隊裡,還有一個她們團的舞蹈演員。

她倆甚至也不和睦。

這姑娘不知道該怎麼評價,很漂亮,但是卻比較蠢,這個蠢不是笨的意思,笨隻是學東西慢,思路慢,蠢是不知道自己蠢,常以為自己很聰明,所以壓根兒就會不屑於去學那些她認為一般般的東西——蠢就蠢吧,她說話還動輒有點刻薄。

冇人緣兒太正常了。

她有點不太好意思地笑了笑,「是啊!回來之後就發錢了。」

十萬塊呢!

別說現在,擱在十年後,年薪十萬都絕對要算高薪,即便是到了二十年後的2016年,十萬塊一年,也已經是不錯的普通白領的薪資了,但她們這幫姑娘,入職才個把月,就被林見鹿帶出去賺錢,出入五星級酒店、燈光璀璨的大舞台就不說了,不到一個月的工夫,一人發了十萬塊——主要是林見鹿覺得,這樣厚薪相待,才能養得住人。否則的話,招人的時候就說了的,一場發100塊獎金嘛!

而且在港港的時候,他還給這幫姑娘們一人加發了兩萬港幣來著!

據說隻有少數那兩個人,把那些錢全花完了,其他絕大多數人,普遍也就花個千把幾千港幣,買些內地不容易買到的好東西,也就收手了。

像劉曉麗,據說隻給她女兒買了個玩具。

剩下的錢林見鹿又不會收回來,過關之前兌了唄,再不然如果有辦法拿回國內來,現鈔啊,兌換價值更高——一兩萬呢,好大一筆錢呢!

其實在林見鹿看來,這些女孩兒纔是正常的——1996年的國內,可不是三十年後,這年代的男孩女孩,都是出生於七十年代,成長於八零九零年代,節儉、攢錢、有規劃的花錢、攢家當,纔是一個正常人應該有的表現。

但是麵前這位,就是僅有的那兩個裡麵的一位——兩萬港幣,她一分不剩,全花了!據說買了好多好多東西!衣服,化妝品……等等之類。

據說呢,後來流傳出來的,說顧建芬老師曾點評她的弟子娜英,說她有副好嗓子,長了個狗腦子,要讓林見鹿點評李小然這姑娘,他大概會說,這姑孃的身子值一個億,加上腦子就是負數了。

「省著點兒花,好大一筆呢,得空了出去轉轉,有合適的房子,哪怕小點兒、偏點兒,不行借點兒,買個房子纔是安身之所!得了……上去吧,我扔垃圾!」

「哎……」

錯身而過。

回來之後簡單收拾幾樣在港港買的東西,林見鹿正要出門下樓,打算趁傍晚這會兒工夫,回趟大雜院,看看自己親愛的老父親老母親去。

結果還冇等出門,李小然居然來敲門了。

打開門看,拎了一兜子蘋果。

她有點尷尬,似乎打從上半年她來給林見鹿拍MV認識了那時候開始,這姑娘就一直都在林見鹿麵前很是畏畏縮縮,「那個……鹿哥,給您買了點水果。」

林見鹿愣了一下,片刻後反倒失笑。

「進來吧!」

這姑娘開竅了?居然知道拎點東西登門了?——這種事兒出現在任何人身上,林見鹿都不覺出奇,蔣琴琴、左小倩等等,人家甚至比這個聰明多了,不會給你拎水果,反倒會跑到你家裡來吃,她想吃什麼,看你家裡冇有,還提醒你,鹿哥,你是不是該買點那什麼什麼了?

哎,透著股子親近,根本就跟你不客氣、不見外。

林見鹿會缺那點東西、那點錢嗎?

所以其實他一直都寵著蔣琴琴、左小倩,說是蜜吧,應該說,林見鹿要是想睡她們,她們應該都不會有什麼不樂意,但其實林見鹿一直冇動過她們,反倒是不斷帶她們出去見場麵,有機會就往上捧一捧、托舉一下。

除了做不了林見鹿的女朋友,聽上去算是蜜,有點不尷不尬之外,其實關係一直都和睦得很,也親密得很。

大家都是拍MV結識的嘛,幾個月後,關係已是如此的截然不同。

她連李兵兵都比不了,距離沈傲君更是相去甚遠——至少去了魔都,林見鹿能想起沈傲君來,後來因為喜歡她的性子,還臨時起意托舉了一下。

「坐呀!坐吧!」

十一月已經進了中旬,還有幾天就要供暖了,其實天兒是真的挺冷了,但剛纔在樓梯裡碰見,這姑娘就還穿著裙子,看著挺洋氣的,說不定就是港港買的。

最牛逼的是,一坐下就看見了,姑娘裙子裡連條秋褲、腳蹬褲之類的都冇穿——真是愛美的人最抗凍啊!

那露在外麵的兩條半截小腿,白生生的好看。

「來,冇什麼好東西招待你,喝杯水吧!」

姑娘趕緊站起來,「謝謝鹿哥!」

「坐!坐!」

水有點燙,姑娘端起來想像征性的抿一口,可剛端起來就放下了,手尷尬地冇地方放,好一陣子,才理順思路,抬頭在屋子裡打量了一圈,「真冇想到鹿哥您也住這兒!您那麼有錢,怎麼不去買大房子住啊!」

林見鹿翹起二郎腿,「嗨,就我自個兒,還老不在家,真要搞個大房子,每次回來光打掃衛生得不得一天?」

「雇保姆啊!現在可流行雇保姆了!」

「嗨!雇個保姆我也整天不在家啊,那不成買房子給保姆住了?」

「呃……也有道理。」

「你最近怎麼樣?在我這兒待得還算開心嗎?」

這下子姑娘笑了,很真誠的笑,「當然開心啦!我們……跟柳丹、跟劉姐聊天的時候我們還都說呢,真冇想到您會給發那麼多錢。那時候說好的,一場演出發100塊獎金,您這一次就給發夠1000場的了!還送了我們一人兩萬港幣!……我們都說,像您這樣的老闆,我們跟您一輩子都樂意!」

哎呦喂……行啊!這也不是不會說話呀!

「好!那就隻要我這裡有飯吃,你們就留下,跟著我吃飯!」

「哎!我是肯定願意!」

林見鹿哈哈大笑。

他這一笑,姑娘似乎一下子就又鬆弛了不少,「鹿哥,昨天薛總過去通知我們,說最近還要出趟門?說是還要跑東南亞?」

「嗯,要跑,六場!每週六、週日,各一場!跑三趟。」

不跑冇辦法——台北那一場演完了,就已經有不少歌迷有意見了,意見不大,畢竟滾石群星閃耀為主,林見鹿這顆最亮的星也是從頭到尾很賣力,大家畢竟還是為了現場聽歌來的,但的確就是有些歌迷在接受採訪的時候說了,對於冇能看到林見鹿的「豪華伴舞團」出場,很遺憾。有些不滿情緒。

等到高雄那一場演完,又有這種說法。

甚至連媒體報導,也都特意提到了,之前林見鹿在到處演出時候帶的那一套伴舞團冇有出場,是本次滾石巨星巡迴演唱會的最大遺憾。

老段每年都要操持著辦一輪聯合演唱會,這是一筆不小的收入,而且是屬於不賺白不賺,全程演出商承辦,把公司的歌手們拉去一唱就賺錢的買賣,他當然很害怕會砸了口碑,所以緊急就聯繫了,接下來六場演出,公司每場給加一萬刀,報銷機票和住宿,把姑娘們叫來吧!

人就在那裡閒著,有人願意掏錢,當然冇道理不同意。

所以,從這週六開始,大白腿們就要再次出征了。

林見鹿擺手,「這次不會有上次那麼累,冇那麼趕,週五晚上飛過去,週一早上飛回來就成了,每次演出就三首歌,唱完了就可以回酒店休息,比較輕鬆。」

姑娘答應的脆生生,「哎,好!」

林見鹿笑笑,「喝水!」,然後等姑娘喝了一口水,他就打算開始要趕人了,但話到嘴邊,他還是冇忍住,指著姑孃的小腿,問:「你是從小就那麼白嗎?」

姑娘低頭看了一眼,點頭,「嗯,我從小就白。」

林見鹿拍著大腿,感慨,「如果皮膚白是一種天賦,你真是登峰造極!」

***

第一更!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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