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分類 書庫 完本 排行 原創專區
欣可小說 > 軍事 > 悍宋:朕,趙構,不做昏君! > 第501章 傷殘兵卒,妥善安置

戰爭的殘酷,不僅體現在陣亡者的犧牲,也深深烙印在倖存傷者的身體與命運之上。

紹興四十六年春的三路大捷背後,是數萬將士的傷亡,其中因重傷致殘,無法繼續服役或正常勞作者,數以千計。

他們曾是為國流血奮戰的勇士,如今卻可能麵臨退伍後生活無著、甚至流落街頭的困境。

朝廷深知,若不能妥善安置這些傷殘兵卒,不僅令忠勇之士寒心,更會動搖軍心士氣,影響未來的兵員征募。

因此,在厚撫陣亡將士的同時,一項係統而周全的傷殘兵卒安置政策,也由朝廷頒佈,並著力推行。

首先,朝廷下令各軍,對戰後退伍的傷兵進行統一普查和傷殘等級評定。

由軍中醫官、隊將、以及朝廷派出的專員共同覈查,根據傷殘程度和對未來生活的影響,大致分為三等:

1.重殘:雙目失明、四肢斷缺(如斷臂、斷腿)、嚴重癱瘓、或遭受其他重傷導致完全喪失勞動和生活自理能力者。

2.中殘:單目失明、手足部分殘缺(如斷指、跛足)、或重傷後留下嚴重後遺症,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但尚能從事輕微勞動者。

3.輕殘:身體留有創傷疤痕、或部分功能受損(如聽力下降、關節不靈等),但對基本勞動和生活影響不大者。

針對不同傷殘等級,朝廷製定了差異化的撫卹和安置方案:

一、經濟補償與終身供養

一次性撫卹金(傷殘補貼):所有傷殘兵卒,在退伍時,除正常餉銀結算外,另發一次性傷殘補貼。

重殘者,補貼最高,可達錢二百貫,絹五十匹,米五十石;中殘者次之;輕殘者再次之。確保其退伍初期有一筆安家立本之資。

終身撫卹(月糧\\/錢米):對於重殘和部分中殘(喪失主要勞動能力)者,由官府按月或按季發放終身撫卹錢米,標準足以維持其個人基本生活(約相當於當地下等戶生活水平)。

這筆錢糧,在其戶籍所在地的州縣常平倉或專門設立的“忠烈倉”中支取,確保來源穩定。

賦役減免:傷殘兵卒本人及直係親屬(父母、妻、子),終身免除一切差役、科配。其家庭擁有的田產,減免田賦(夏秋二稅)三至五成,視傷殘等級而定。

二、就業安置與生活保障

單純的金錢撫卹不足以解決長遠問題,朝廷更注重為傷殘兵卒提供出路和生計。

1.官府安置就業:

軍器監、作坊:吸收有手藝或尚能從事輕體力勞動的傷殘兵卒,進入各級軍器監下屬的作坊,製造弓弩、甲冑、器械等。他們熟悉軍器,且有紀律性,是合適的人選。

官倉、驛站、遞鋪:安排擔任倉管、驛卒、鋪兵等相對輕閒的公務職務,給予俸祿。

地方巡檢、治安:部分傷殘較輕、尚有勇力者,可編入地方巡檢司、縣尉司,協助維持治安、緝捕盜賊,發揮餘熱。

官學、書院雜役:安排到州縣學、書院擔任門衛、灑掃等雜役,提供食宿。

2.給予土地,鼓勵歸農:

對於願意回鄉務農的傷殘兵卒,官府優先授予無主荒地、或抄冇的官田,並提供種子、農具、耕牛貸款(低息或免息),幫助其安家落戶。對於重殘者,可允許其家人代耕,或由官府組織鄰裡、鄉兵助耕。

在收複的邊境地區(如新收複的秦州、海州部分地區),鼓勵傷殘兵卒遷往安置,給予更多土地和優惠政策,既能實邊,又能解決其生計。

3.技能培訓與小額借貸:

對於有一定學習能力的年輕傷殘兵卒,由官府組織,進行手工業技能培訓,如編織、製陶、木工、釀酒等,學成後幫助其開店或進入官營作坊。

提供小額無息或低息貸款,資助其經營小本生意,如開設茶肆、食店、雜貨鋪等。

4.設立專門機構:

朝廷詔令各主要軍州,設立“安榮院”或“養濟所”一類的機構,專門收容、供養那些無家可歸、無人贍養的重度傷殘老兵,提供食宿、基本醫療,使其能安度餘生。這些機構由官府撥款,地方士紳、商賈捐助共同維持。

三、社會關懷與榮譽保障

除了物質安置,朝廷也注重精神層麵的撫慰和榮譽保障。

1.榮譽與尊嚴:傷殘兵卒退伍時,由所在部隊頒發“忠勇傷殘”牌證或旌表,地方官府將其姓名載入“忠烈冊”,享有見官不跪、遇事優先等一定的社會禮遇。每年重要節慶,地方官需派人慰問。

2.司法照顧:傷殘兵卒涉及訴訟,官府需酌情體恤,優先審理。若與平民發生糾紛,在律法允許範圍內予以一定照顧。

3.子女教育:傷殘兵卒子女,可優先入州縣學就讀,享受一定的學費減免。若成績優異,在科舉或武舉中,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或推薦。

4.嚴禁歧視:朝廷明令,地方官吏、百姓不得歧視、欺辱傷殘兵卒,違者嚴懲。鼓勵社會尊重、關愛這些為國負傷的勇士。

為確保政策落到實處,朝廷采取了類似撫卹陣亡將士的嚴格措施:

專人負責:各軍、各州縣,指定專門官員安撫傷殘使負責傷殘兵卒的登記、評定、安置和後續跟蹤。

登記造冊:建立詳細的傷殘兵卒檔案,包括傷殘情況、撫卹等級、安置去向、錢糧領取記錄等,定期覈查更新。

監督與申訴:允許傷殘兵卒及其家屬對安置不公、錢糧剋扣等情況,直接向路級監司(如安撫使、提點刑獄)或朝廷專使申訴,官府必須及時受理查辦。

納入考覈:將傷殘兵卒安置工作的成效,納入地方官員的政績考覈範圍,優者獎,劣者罰。

對傷殘兵卒的妥善安置,其意義深遠:

1.穩定軍心,鼓舞士氣:現役將士看到受傷同袍得到如此周全的照顧,對未來再無後顧之憂,戰鬥意誌更加堅定。他們明白,即使傷殘,國家也會管到底。

2.體現仁義,凝聚民心:此舉彰顯了朝廷“不遺棄任何一個為國立功者”的仁政,極大地增強了軍隊的向心力和百姓對朝廷的認同感。

3.促進社會安定:妥善安置傷殘兵卒,避免了大量失去生計的退伍軍人淪為流民或盜匪,有利於社會穩定。

4.節約長期成本:雖然前期投入較大,但讓傷殘者各得其所,能自食其力或得到基本供養,避免了其因貧病、無依而引發的更多社會問題,從長遠看是節約社會成本的。

5.樹立典範,利於征兵:良好的傷殘安置政策,本身就是最好的征兵宣傳。它告訴百姓,從軍報國,即使受傷,也有保障。這有利於吸引更多青壯年自願從軍。

當那些缺了胳膊少了腿的老兵,領到足以維生的錢糧,分到可以耕種的土地,或在官營作坊裡找到一份活計;當雙目失明的老兵在“安榮院”中得到照料;當傷殘軍人的子女得以入學讀書……戰爭的創傷在一點點被撫平。

這些安置措施,或許無法完全彌補他們身體上的殘缺和曾經的痛苦,但至少給了他們一份生活的保障和作為功臣的尊嚴。

朝廷在賞功、撫死、恤傷方麵所表現出的決心和力度,與戰場上的勝利交相輝映,共同構築起一道堅固的精神長城。

它向天下人昭示:這個朝廷,不僅有能力贏得戰爭,更有擔當善待那些為戰爭付出代價的人。

然而,榮耀與撫卹之後,理性的思考更為重要。

如何將這場來之不易的勝利中獲得的經驗教訓,係統總結,提煉昇華,形成可以指導未來作戰的方略,避免重蹈覆轍,讓更多的將士能夠以更小的代價贏得勝利,成為了朝廷有識之士,尤其是最高軍事決策層必須麵對的課題。

於是,一項意義深遠的文獻編纂工作,在勝利的餘暉中悄然啟動。

目錄
設置
設置
閱讀主題
字體風格
雅黑 宋體 楷書 卡通
字體風格
適中 偏大 超大
儲存設置
恢複默認
手機
手機閱讀
掃碼獲取鏈接,使用瀏覽器打開
書架同步,隨時隨地,手機閱讀
收藏
聽書
聽書
發聲
男聲 女生 逍遙 軟萌
語速
適中 超快
音量
適中
開始播放
推薦
反饋
章節報錯
當前章節
報錯內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節列表 下一章 > 錯誤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