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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可小說 > 軍事 > 悍宋:朕,趙構,不做昏君! > 第500章 陣亡將士,厚加撫卹

勝利的榮耀與封賞的歡騰,無法完全掩蓋戰爭帶來的創傷與悲痛。

在舉國歡慶“三路大捷”、重賞生者的同時,朝廷並未忘卻那些為這場勝利付出生命代價的忠魂。

對戰歿將士的撫卹,不僅是對亡者的告慰、對生者的交代,更是維繫軍心士氣、彰顯朝廷仁德、穩固統治根基的重要舉措。

趙構與太子趙瑋深知“使生者無憾,死者瞑目”的道理,在封賞詔書下達不久,一係列詳儘而優厚的撫卹政策也隨之頒佈,並由朝廷派出專員,會同地方官府,務求落到實處。

朝廷明發詔書,對撫卹事宜做出明確規定,其標準之優厚,覆蓋之全麵,在宋代軍事史上亦屬罕見:

1.撫卹金(燒埋錢、贈賻):

將士陣亡,不分級彆,一律給予家屬一次性撫卹金。普通士卒,贈錢一百貫,絹二十匹,米二十石。

低級軍官(如十將、都頭)遞增,中級軍官(指揮使、都虞候)撫卹更厚,高級將領(統製、都統製以上)則朝廷特旨優恤,賞賜金銀田宅,並錄用於孫。

對於在戰鬥中英勇犧牲、事蹟突出者(如孤身陷陣、救護同袍、死不退卻等),經覈實,撫卹加倍,並追贈官爵(如士卒贈承信郎、進武校尉等低階武散官,軍官追贈更高),其家庭可享受免役、減賦的優待。

2.蔭補子孫(錄用於孫):

陣亡將士,若有子嗣,可蔭補一人為官。

根據亡者級彆,蔭補的官職高低不同。

低級軍官和士卒之子,可補為下班祗應、進武校尉等低級武職或吏員;中高級將領之子,則可蔭補為承信郎、保義郎乃至更高實職或散官。

這是給予陣亡者家庭最長遠、也最實際的保障,使其後代能入仕途,改變命運。

若無子嗣,則可蔭補其侄、孫或指定近親一人。

3.贍養家眷:

陣亡將士的父母、妻室,若無其他子女贍養,由官府按月發放口糧或錢米,確保其基本生活。標準參照當地中等戶水平。

其子女(未成丁者),由官府負責撫養至十五歲,並提供基本的教育(如入州縣學或宗學旁聽)。若為孤幼,則由近親或官府指定的“慈幼局”等機構收養。

4.喪葬與祭祀:

陣亡將士遺體,能尋回者,由官府出資,妥善安葬,並立碑記名。若無法尋回遺體,則設立衣冠塚,進行祭奠。

朝廷下令,在臨安及各主要戰區(如鄂州、楚州、利州、明州)以及戰役發生地(潁昌、秦州、海州),修建或擴建昭忠祠、褒忠廟,將陣亡將士姓名、籍貫、事蹟刻碑供奉,四時祭祀,香火不絕。其家屬可憑官府文書,入祠祭拜。

國家大典(如祭祀天地、宗廟)時,也會設壇祭祀陣亡將士英靈。

5.減免賦役:

陣亡將士家庭,免除本戶一切差役、科配(臨時雜稅)三年,減免田賦(夏秋二稅)五成,持續五年。若家庭困難,經覈實,可延長減免期限。

優厚的政策,關鍵在於落實。

朝廷深知,以往常有撫卹錢糧被貪官汙吏、軍中胥剋扣的情況,致使朝廷恩澤不能下及,寒了將士之心。

此次,朝廷采取了多項措施,確保撫卹到位:

1.專使督辦:從禦史台、樞密院、戶部抽調清廉乾練的官員,組成撫卹專使,分赴各大戰區,會同當地安撫使、轉運使,親自督辦撫卹事宜。他們有權查閱軍籍、覈實陣亡名單、監督錢糧發放。

2.公示與直髮:將陣亡將士名單、應得撫卹標準,在軍營、州縣衙門口張榜公示,允許軍屬查詢、監督。撫卹金、米絹等,儘可能由專使或指定官員,直接發放到軍屬手中,減少中間環節。

3.嚴懲貪瀆:詔書明令,凡在撫卹事宜上貪墨、剋扣、拖延、舞弊者,一經查實,無論官職大小,一律從重治罪,贓物追還,並罰冇家產以充撫卹。情節嚴重者,可處極刑。朝廷派出的巡查禦史,亦有權風聞奏事。

4.建立軍屬檔案:要求各地官府,為陣亡將士家庭建立專門檔案(“忠烈戶”),記錄其家庭狀況、受撫卹情況,以便長期跟蹤、照顧。

除了物質撫卹,朝廷還通過一係列儀式和紀念活動,給予陣亡將士崇高的哀榮,將其忠勇事蹟宣揚天下,以勵後人。

臨安公祭:在獻俘大典後不久,朝廷在臨安景靈宮前設壇,由太子趙瑋代表皇室,親自主持公祭陣亡將士大典。

文武百官、臨安軍民代表參加。

宣讀祭文,頌揚將士忠勇,祈願魂歸天國,永享祭祀。

儀式莊嚴肅穆,圍觀百姓無不動容。

地方祭祀:各州縣、各軍營,也紛紛在當地昭忠祠或城隍廟,舉行祭祀活動,悼念本地籍貫的陣亡將士。

表彰烈屬:對撫卹政策落實好的“忠烈戶”,由地方官贈送“忠烈之家”匾額,歲時存問,以示榮寵。

編錄事蹟:朝廷命史館、翰林院,蒐集陣亡將士,尤其是英勇事蹟突出者的資料,準備編入國史、實錄,或單獨編纂《忠烈錄》、《昭忠傳》,使其名留青史。

“厚加撫卹”的政策,如同一股暖流,浸潤了無數陣亡將士家庭悲傷的心靈,也在廣大軍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烙印。

1.安撫軍心,激勵士氣:活著將士看到同袍身後事得到如此妥善優厚的安排,後顧之憂大大減輕。

他們知道,即使自己戰死沙場,家人也會得到朝廷的照顧,自己也能青史留名。

這極大地激勵了他們為國效死的決心和勇氣。

“朝廷不負我,我必不負朝廷”的觀念更加深入人心。

2.彰顯仁政,凝聚民心:朝廷不惜重金,優撫烈屬,體現了“愛兵如子”、“恤死榮生”的仁政理念,贏得了軍屬和廣大百姓的衷心擁戴。人們看到朝廷不僅重賞功臣,也不忘撫卹傷亡,認為這樣的朝廷值得效忠。

3.促進募兵,鞏固國防:優厚的撫卹政策,實際上降低了從軍的後顧之憂,使得“好男不當兵”的觀念有所改變。更多的青壯年願意投身行伍,保家衛國,因為這是一條既能博取功名、又能保障家人的出路。

4.淨化風氣,整肅吏治:朝廷對撫卹發放的嚴格監督和對貪瀆的嚴懲,一定程度上遏製了軍中和管理部門剋扣、舞弊的歪風,有利於整肅吏治,提高朝廷的威信。

當撫卹的錢糧、文書、匾額,一份份送達陣亡將士的家中;當昭忠祠的香火嫋嫋升起;當“忠烈之家”的榮譽在鄉裡傳揚,戰爭的創傷在某種程度上得到了慰藉。

然而,還有另一批特殊的功臣——那些在戰場上倖存下來,卻因傷致殘,永遠失去戰鬥或勞動能力的兵卒,他們的未來,同樣需要朝廷的關懷和妥善安置。

這不僅是道義的責任,更是保持軍隊戰鬥力和社會穩定的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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