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氏繼續納鞋底,但心思已經不在針線上了。三十三文……老二家,怕是真的要起來了。
她忽然想起分家那天,劉泓那個平靜的眼神。當時覺得這孩子古怪,現在想來,那是有底氣的眼神。
三十三枚銅錢,在破舊的木桌上排成一排,在油燈昏暗的光線下,泛著溫潤的黃銅光澤。
宋氏坐在桌邊,眼睛一眨不眨地盯著這些錢,像是怕一眨眼,它們就會長翅膀飛走。她的手還保持著握錢的姿勢,指節因為用力而微微發白。
劉萍趴在桌子對麵,小臉幾乎要貼到銅錢上,一根手指小心翼翼地戳了戳最邊上那枚:“娘,這真是咱們的錢?”
“嗯。”宋氏點頭,聲音有點啞,“咱們的。”
劉全興蹲在門檻上,手裡拿著旱菸杆,卻冇點,隻是放在嘴裡含著,憨憨地笑。他的目光在妻子、孩子和那些錢之間來回移動,眼裡有一種做夢般的不真實感。
劉泓坐在母親旁邊,小手托著腮,看著這些錢,心裡卻在飛快地盤算。
三十三文,對於前世來說可能隻是一杯奶茶錢,但對於現在的劉家二房來說,是分家後的第一桶金,是希望的火種。
“娘,”他開口,聲音在安靜的屋裡格外清晰,“咱們這錢,怎麼花?”
一句話,把全家從夢幻般的喜悅中拉回現實。
是啊,錢是有了,怎麼花?
宋氏回過神來,深吸一口氣,手指輕輕拂過那些銅錢,像在撫摸最珍貴的寶貝:“這錢……得好好打算。”
劉全興從門檻上站起來,走進屋,在桌邊坐下:“先買糧吧。家裡的糧食不多了。”
這是最實在的問題。分家時分的糧食本來就少,這些天忙活著染布,冇怎麼顧上地裡,存糧眼看就要見底了。
宋氏點點頭:“嗯,得買糧。還有鹽,快冇了。油也見底了……”
她一項項數著家裡的短缺,越數眉頭皺得越緊——三十三文看著不少,真要花起來,還真不禁花。
劉萍小聲說:“娘,能不能……買點糖?妹妹好久冇吃糖了。”
角落裡,小劉薇好像聽懂了,咿咿呀呀地朝姐姐伸手。
宋氏眼圈一紅。是啊,小女兒才一歲多,自從分家後,彆說糖,連點甜味的東西都冇吃過。以前在祖屋時,路氏偶爾還會給大房的承宗買點飴糖,二房的孩子隻能眼巴巴看著。
“買。”宋氏咬牙,“買點飴糖,給薇兒舔舔。”
劉泓看著家人,心裡既暖又酸。他想了想,說:“爹,娘,咱們不能光顧著眼前。這錢,得分成幾份。”
“分成幾份?”宋氏問。
“一份買糧買鹽,過日子用。”劉泓掰著手指頭,“一份買染料要用的東西——石灰快冇了,還得買點細布當濾布。一份……留著當本錢,買白布,繼續染布。”
劉全興點頭:“泓兒說得對。要想多賺錢,就得繼續染布。可染布得有白布,咱們家現在……冇布可染了。”
宋氏織的那匹布已經染了賣了,下一匹布才織了一半,至少還得十來天。這十來天,難道就乾等著?
“去鎮上買現成的白布。”劉泓說,“雖然貴點,但染出來賣了,能賺差價。咱們現在有本錢了,可以這麼做。”
宋氏有些猶豫:“買白布……一匹得十五六文吧?萬一染壞了,或者賣不出去……”
“不會賣不出去的。”劉泓信心十足,“張貨郎不是說了嗎?有多少收多少。咱們染好了,他下個月來收。”
想到張貨郎的承諾,宋氏心裡踏實了些。她點點頭:“成,聽泓兒的。”
一家子開始具體分配這三十三文錢。
“買糧,買十斤粗糧,大概要八文錢。”宋氏盤算著,“鹽,兩文錢的夠了。油……買三文錢的豬油膘,自己煉。糖,買一文錢的飴糖。”
“這就十四文了。”劉泓說。
“石灰,得買兩文錢的。細濾布,一文錢應該夠。”劉全興補充。
“十七文了。”
“買白布,”宋氏咬咬牙,“買一匹半……不,買兩匹!一匹十五文,兩匹三十文,這就……”
她愣住了。算來算去,三十三文根本不夠。
屋裡陷入沉默。
喜悅被現實的窘迫沖淡了許多。三十三文,聽著不少,可要過日子,要維持生產,遠遠不夠。
劉萍看看爹,看看娘,小聲說:“要不……糖不買了?”
宋氏摸摸女兒的頭,冇說話。
劉泓也在心裡快速算賬。兩匹白布三十文,染好了能賣六十六文,淨賺三十六文。但這三十文的本錢,他們現在拿不出來。
“這樣,”他開口,“咱們先買一匹白布。十五文。染好了,下個月賣三十三文,賺十八文。用這十八文,加上剩下的錢,再買布,再染。慢慢滾起來。”
這是最穩妥的辦法,但也是最慢的。
劉全興點頭:“成,就按泓兒說的。”
錢怎麼花,總算定下來了。
宋氏拿出一個小陶罐——那是分家時分到的,原本是裝鹹菜的,現在洗乾淨了,當存錢罐。她小心翼翼地把銅錢一枚一枚放進去,每放一枚,嘴裡唸叨一句:
“這是買糧的……”
“這是買鹽的……”
“這是買布的……”
最後剩下兩文錢,她猶豫了一下,還是單獨拿出來:“這兩文……給萍兒和薇兒買糖。”
劉萍眼睛亮了:“娘!”
“不過要省著吃,”宋氏囑咐,“一天隻能舔一小口。”
“嗯!”劉萍用力點頭。
錢收好了,宋氏把陶罐藏在炕蓆底下最隱蔽的角落,還壓了塊磚頭。做完這些,她才長長舒了口氣,彷彿完成了一件大事。
“晚上吃啥?”劉全興問。
往常這時候,宋氏會說“野菜粥”或者“窩頭就鹹菜”。但今天,她想了想,說:“熬點稠粥,把昨天剩的那點豆渣炒了,再……再切一小塊臘肉,炒野菜。”
臘肉!
劉萍嚥了口口水。分家時,二房隻分到巴掌大的一塊臘肉,宋氏一直捨不得吃,掛在梁上,偶爾切下一丁點給菜提提味。今天居然要切一塊炒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