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乏善可陳,我不喝酒不抽菸,不戀愛不聚會,甚至不哭也不笑。我鬍子都不刮,甚至有點兒不修邊幅。再也冇有人說我長得像什麼韓國男明星。在人們眼裡,我不過是個性格古怪又無聊頹廢的IT男。
我很想回茉莉鎮看看你,但是我不敢。爸爸打電話來說建了新房子的時候我冇有回去,妹妹嫁人時我也冇有回去,甚至有一次媽媽生病住了院,我也冇有回去。
林茉,我想見你,又害怕見到你。因為知道,見了又有什麼意義呢。你是另一個男人的妻子。儘管,我對他多有不屑,但畢竟,他已經成為了你的丈夫。僅僅是這一點,他就已經比我強大太多了。
奇怪吧,我想念你的方式,竟然是不提,不問,不聽。並且,儘量不去想起。我覺得,這是我唯一能為你做的事了。
11
三十歲那年,母親實在是想我了,便不遠千裡來找我,在我亂糟糟的居所和我住了幾天。那幾天裡,她一邊收收拾拾,一邊絮絮叨叨地說著關於茉莉鎮的事兒。
她說,在結婚的第三年,你的丈夫就在一場鬥毆中因為失血過多過世了。因為冇有孩子,所以在丈夫去世後,你回了孃家寡居,現在幫著父母經營艱難生存的茉莉花茶小作坊。
時隔十年之後,我終於回到了茉莉鎮。
我颳了鬍子,穿上了熱愛時尚的妹妹特意為我搭配的衣服,鏡子裡的我看起來確實有些風度翩翩。我覺得我自信多了。但當我站在你家門前的時候,我卻仍然覺得自己是當年那個第一次看到你時中暑暈倒的十六歲少年。我的心臟胡亂地蹦著,根本就冇有節奏。我甚至覺得有點兒呼吸不過來。
然後,我終於看到了你重新紮起了馬尾的臉。你的左臉爬了幾道猙獰的疤痕,真不能說得上美。但你的右臉卻精緻光滑,美麗靜好,你捧著一箕剛炒好的茉莉花茶,渾身散發著茉莉的幽香。
你看到了我。竟然笑了。
你說:周之寧,好久不見。
我張開嘴,居然,又一次啞口無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