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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人何不返,春花複應晚 第2章

作者:佚名 分類:其他 更新時間:2026-08-27 18:58:16

第2章

先生去廚房,我溜進書房。

書房的桌上擺放著一支做工上乘的毛筆,是先生的手筆。

先生說過,初學者的毛筆,要用軟硬適中的兼毫,以羊毫摻雜狼毫為上等。但是當時我們太窮了,隻能用刮下來的豬鬃做筆。

先生手指靈活,一點點齊鋒,分層,裝筆桿,然後教我寫字

可是我手笨,足足半年時間,才學會寫自己的名字。

也許正是因為我太笨了,先生纔不告訴我,畫像的事,也不告訴我,他一直在想一個人。

也許是我想的太投入了,冇聽到先生叫我吃飯的聲音。

門被輕輕推開,看見我望著毛筆發呆,先生無奈,“怎麼又走神了?”

我指向毛筆上的刻字“贈阿念”,問,“這是什麼意思?”

先生的目光也隨我看過去,語氣溫和,“這是送給一個學生的。”

除了鄉學,先生時常去城裡為一些大官人家的子女授課,桃李遍地。

我看著毛筆,委委屈屈道,“先生送我的筆上冇有刻字!”

先生哭笑不得,“原來是因為這個,好,明日就給你刻上。”

第二天我一醒來,並看見桌子上放著的毛筆,筆身是竹製的,先生的刻字,筆鋒勁力,“贈阿念”三個字我怎麼看都喜歡。

先生留了話,又去城裡上課了。隔壁王大嬸讓我去她家吃飯,我搖頭拒絕了。

“我要給先生做飯!”

王大嬸笑,“我們阿憂真是越來越賢惠了,先生一定喜歡你!”

我的耳頰泛起粉紅。

我認認真真做好飯,便捧著毛筆,坐在石階上,看著上麵寫著的“贈忘憂”傻笑。

我本來冇有名字,村裡人都叫我傻丫頭。

隻有兩個人叫過我名字。

一個是養我長大的婆婆,她死前拉著我的手,第一次冇叫我傻丫頭,而叫我丫丫,她說,“這世上誰會在乎一個傻子,我死後你可怎麼辦啊!”

一個是先生。

他向摔倒的我伸手,“你不是傻,隻是與常人相比,忘掉了許多憂愁罷了,你以後可以跟我姓,叫作,季忘憂!”

先生給我取名字,還給我刻字,已經對我很好了!至於他想不想其他人,又有什麼關係呢?

我傻笑,手中的毛筆卻一不小心咕嚕咕嚕的滾出去!

我連忙站起身,看著毛筆滾過草地,被一塊小石子擋住前路。

我鬆了口氣,剛要去撿,一隻繡花鞋踩了下來。

我趴在地上,茫然抬頭。

一張明媚的臉出現在我眼前,她細聲細語,“這是你的毛筆嗎?不好意思啊,被我踩壞了!”

雖然說著,她腳下的動作卻冇有絲毫鬆的打算,反而碾了碾。

竹製的筆身頓時四分五裂。

那人滿意笑了,開口,“我叫餘念,是餘太守的小女兒,隻是一支普通的毛筆,我賠你好嗎?”

憤怒擠壓著我的胸膛,我恨恨的看著她,“你是故意的!”

餘念看著我,眼神中有厭惡,有得意,“我怎麼會故意呢?我有的東西,遠比這好多了!”

說著,一旁丫鬟從提著的書匣子裡麵拿出一隻做工更加精細,更加光澤的一支毛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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