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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之色 二

作者:K.J.帕克、葉林 分類:玄幻 更新時間:2026-08-18 01: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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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到達最古老、最美麗的城邦佩裡美狄亞所在的島嶼,從它麵向外海的一側靠岸是傳統的最佳選擇。起初,天際線上隻看得到燈塔。隨著船離岸邊愈來愈近,高聳天際的菲萊克斯(1)塔以及思學殿(2)的尖頂便如玉米的新芽一般冒出了海平麵。不久之後,整座山峰浮出水麵,外邦人這才得以一窺三城的遠景。山巔上白色的大理石建築以及鍍金的殿頂熠熠生輝,美得不似凡間,引得那些迷信的外地佬一見之下立馬認定這就是眾神居所。及至他們被告知上城乃是皇家宮殿所在地時,眾神和皇帝在他們的腦子裡很容易就聯絡在了一起。這種再自然不過的反應被曆代佩裡美狄亞外交官利用到了極致。由於上城禁止外人出入,來自蠻荒之地的訪客的各種臆測也無人反駁。再說,佩裡美狄亞城邦政府壓根兒也冇有試圖去反駁過。

在白色和金色的王城之下,是中城。各種令人驚歎的建築錯落有致地分佈其間:宮殿、廟宇、銀行、市集以及諸多公共建築,更有許多富豪權貴的私邸混入其中,從外觀上看起來完全無法區彆。地位高貴的佩裡美狄亞人在建造私邸時無不追求莊嚴輝煌的外觀,力求私邸看起來和令人驚歎的官邸建築毫無二致。常有一頭霧水的外交使節或者是商人在中城某座大宅的曲巷迴廊裡繞上一個小時,才發現這原來是一座私邸。

下城的大部分地區被守衛城市七個世紀的巨大防波堤擋住,隻有在船隻靠岸時才能看到。乍看之下,下城這個最大最熱鬨的城區除了占地更大、建築更密集以外,和其他的城市冇什麼兩樣。似乎當年東征西戰的曆代佩裡美狄亞皇帝將被征服的城市一勺舀起,挑出其中的戰利品及其他任何有價值之物以後,將一座座建築物的空殼丟在了山腳下,仿如一堆體積龐大的牡蠣殼。

兩條河流在這裡交彙,注入大海。如果旅行者坐船順流而下,看到的景色就大打折扣了。旅人坐船駛出由兩岸青山拱衛著的狹窄河穀時,整座山峰便一覽無餘,陸上城牆也不像海防工事那樣遮擋著下城,因此沿河而下時,人們看到的佩裡美狄亞就是一座被分為三層的巨大城市,兩麵是淡水河口,第三麵是海。這樣的城市會給人留下堅不可摧、高傲自大,以及富貴逼人的印象,但不會讓人聯想到眾神居所。諸神的所在當然也會有仆役居住區,但肯定比下城乾淨得多,而且冇那麼陰暗擁擠。

從海路進城的另一個好處是,由於盛行風的風向,船隻在金月牙港靠岸的時候,船上的人纔會聞到城市的氣味。這種氣味從河流入城的旅人會更早接觸到,不過作為補償,在他們抵達橋門之前有時間慢慢適應。相對而言,海客們甫一下船,就要經受氣味的衝擊。

在佩裡美狄亞,一百個人裡大概隻有一個會意識到這種氣味的存在。大部分生長於此的公民壓根兒不會留意,甚至當他們出國時,還會抱怨外地的空氣稀薄寡淡。佩裡美狄亞的氣味並非某種單一的味道,它豐富而有層次。除了燃燒木頭和炭產生的煙氣以外,還混雜著來自製革廠、提煉廠、釀酒廠、玻璃工作室、烘培店、小餐館、香水店、磚廠、火爐、魚類、牛糞、人類,以及腐爛海藻的各種味道,是一種在世界上其他任何地方都無法體驗到的獨特氣味。

特姆萊坐的大篷車沿著西邊那條源自高原的支流,依次經過特羅弗大橋及黑城門進入這座利劍之城。一過城門,腳下就是木匠和機械師聚居區的主乾道。首先映入特姆萊眼簾的是位於城門左手邊那座著名的骨粉磨坊。

對於一個剛從草原來的年輕人來說,這是多麼壯觀的景象啊。特姆萊看到一架巨型的木質輪狀物從深坑裡拔地而起,頁片如輻條般自中心放射而出。在距坑底約七尺(3)的城牆上挖出了一個洞,由於牆外河流的水平麵高於這個牆洞,河水從洞口傾瀉下來,打在輪葉上,推動木輪旋轉起來,下麵另有一個小洞用來排水,洞口安裝了某種機械設備,以防河水倒灌。木輪的中心是一根由巨鬆的樹乾製成的輪軸,軸的另一端是一個周圍安裝著木樁的小輪盤,這些木樁又通過一係列類似的木樁連接在另一架立在右手邊的輪盤上。這樣的輪盤為數眾多,如同一群互相撕咬的野狗,環環相扣、依次連接,最終連到磨盤上。神奇的是,儘管輪軸本身轉得相當緩慢,卻能推動磨盤飛速旋轉,確保進入儲料槽的骨頭被磨得粉碎。

特姆萊有生以來從未見過這麼多集中在一處的骨頭,比散落在東西兩部族三個世紀前發生大戰的斯科凡德草原上的骨頭還要多。兩個人站在儲料槽上方,從木板箱裡將骨頭鏟進去。這些骨頭大部分是牛、馬、羊的殘骸,偶爾有幾塊形狀古怪,看起來明顯是人的脛骨、臂骨、肋骨或者頭蓋骨。磨盤碾過骨頭,發出嘎吱嘎吱的碎裂聲。聽起來有點像騎手穿過森林,馬蹄踏在乾樹枝和蕨叢上,隻不過要響得多。

“這是乾什麼的?”他問執鏟的人。

對方要麼冇聽見他的問話,要麼是聽見了,但聽不懂他的口音。磨坊旁邊銅器攤位上的一個男人拉了拉他的袖子,解釋說這是做肥料的骨粉,備受農民以及菜農的珍視。

“噢,”特姆萊說,“我明白了,謝謝。”

“你是草原人,對吧?”

特姆萊點點頭。他完全聽得懂攤主的話,隻是覺得他那唱歌似的語調有點怪。他離開老家以前就聽說城裡人說話像唱歌,之前還想這怎麼可能呢。

“這麼說,”攤主說道,“你肯定想買一個正宗的佩裡美狄亞銅水壺。我正好——”

特姆萊連忙解釋他冇有錢(幸運的是,攤主信了他的話),而後溜之大吉。他催馬上山,去尋訪之前打聽到的城市軍械廠。一路上,他經過了許多更加引人注目、更加令人著迷的攤子和小店——有人一邊用一根彎曲的長杆帶動一件紡錘狀工具旋轉,一邊用鑿子給紡錘上安裝椅子腿塑形;一名十字弓匠人把鐵條雕琢成鎖釦槽座;兩個男人用一架特姆萊平生所見過的最大弓鑽在一個鑄鐵輪上打洞;木匠們在合攏一部令人驚歎的橫梁驅動壓榨機的骨架,大概是用來榨葡萄或橄欖的。特姆萊一邊走一邊忍不住嘖嘖稱奇。因為分心,冇有仔細看路,好幾次差點撞上陳列得整整齊齊的貨架,幸好都在千鈞一髮之際避了開去,纔沒有闖禍。太不可思議了,他心裡想,人的雙手可以創造出這麼多絕妙之物。顯然,生而為人的意義遠遠超過了他過去的認知。

這座城市,就是他計劃以鐵匠的身份找到工作、掙錢謀生的地方。不知為什麼,這樣的想法此時顯得有點不太對勁。這裡的人有那麼多令人驚歎的知識和難以置信的機械設備,他怎麼可能比這些人更高明呢?

如果決策權在他手上的話,他是絕對不敢進去的。但他無權選擇。於是他將馬拴在軍械廠那壯麗恢宏的青銅大門外,找到相對冇那麼顯眼的側門,走了進去。

不同於絕大多數族人,特姆萊至少有過待在室內的經驗。他知道頭上有屋頂,四周都是牆是什麼感覺——儘管不怎麼喜歡,卻也並不覺得過於難受。然而這次的體驗卻完全不同。室內很暗,暗得像待在他父親的帳篷裡,唯一的光源是點點閃爍的紅色微光。除此之外,他還感到了巨大的熔爐散發出的灼人熱度。揮汗如雨的赤膊男子正將熔爐裡流出來的白燦燦的熔化鐵水倒進長長的、整排一模一樣的成型模具中。這些模具環繞著熔爐的基座,像小豬仔圍著母豬。

更令人難以忍受的是噪聲。在老家的時候,特姆萊最喜歡聽鐵匠打鐵的聲音,但這裡的聲音簡直像雷之精靈錘出的巨響。適應了這裡的光線以後,他纔看到噪聲的來源。機械榔頭背後有著另一個巨型輪盤,跟驅動骨磨機的那個很類似,但要大得多。太神奇了。這裡的人驅使河流為他們服務。意識到這點,特姆萊感到一陣不安。這簡直像在役使神明。然而,據他所知,這座城市裡並冇有神明。特姆萊暗自想道,也許,有了這麼多機械設備,他們根本不需要神明。

“喂。”

特姆萊轉身看到一個矮小的胖子正瞪著他,鋥亮的禿頭兩側各垂下一綹白髮。他微笑起來。

“喂,”禿頭男人重複道,“你要乾什麼?”

和這座建築裡所有的人一樣,這個男人也光著身子,隻在腰間紮了一塊臟兮兮的白布。特姆萊想,整天待在這麼熱的地方,打扮成這樣完全可以理解。不過看到熔爐裡不時飛濺出的火花,他認為自己還是寧可忍住悶熱繼續穿著衣服。這就是他要來求職的地方。他簡直想要撒腿就跑,但還是忍住了。

“勞煩你了,”他說,“我想找份工作。”

那人帶著不可思議的眼光看著他,就好像聽到他點菜時說煎餅裡要夾一片月亮似的。“找份工作。”他重複道。

“是的,拜托了。”特姆萊說,“我從草原來,我是鑄劍師。”

禿頭人揚起兩條眉毛,點點頭。“是嗎?”他說道——更確切地說是唱道。特姆萊想,如果他要在此地度過餘生的話(千萬不要!),他永遠都無法適應這種不同尋常的說話方式。他得拚命忍住才能不笑出聲來。

“是的。”特姆萊回答道,不確定還有什麼該補充的,“我帶了些焊料,要看看嗎?”

男人點點頭,於是特姆萊把手伸進帆布包,拿出五根據說對這些傑出的人特彆有吸引力的銀色細條。男人鄭重其事地接過細條,好像手裡捧的是他祖母的靈魂似的。

“你知道用法嗎?”他問道。

特姆萊點點頭。“還有尋常的銅焊料和鉛焊料。”他說,“我會鑄造金屬絲和金屬片,將它們焊在一起鑄成劍芯。我還會鍛造利刃。”

“真是小能人。”男人回道,“你小小年紀,看起來不像已經出師了啊。”

“什麼?”

男人搖搖頭。“出師,”他說,“就是學徒期滿。算了,過來。”

幸好,男人帶他去的地方是巨大的房間裡一扇長窗附近的角落。自打特姆萊進門,他第一次看清了眼前的東西:一塊塊鐵砧板,妥妥噹噹地安放在榆木段上;一排排架子上擺放的滿是錘子、火鉗、鉗子、方柄鑿子、型砧、套錘、芯棒以及方石等工具。在一屋子滿滿噹噹、陌生而又奇妙的器械中,這些熟悉的工具讓他感到安心。還有一台小巧精緻、以磚石壘就的熔爐,配有羊皮風箱。爐裡一柄劍刃正燒到暗紅;爐邊放置著幾根鋅合金焊料、鉛焊料以及一個裝著焊藥的陶罐。看到這些,特姆萊立馬領會了對方的需求,頓時放下心來。

世界各地的鑄劍工藝其實都大同小異:用上百根鐵絲或鐵條層層包裹著一塊柔軟的鐵芯,然後經加熱、鍛打熔合成一體。劍刃是分開製造的,將老鐵釘或馬掌熔化後,經鍛打、淬火、再鍛打,之後放進烤爐,和木炭、曬乾的血塊及碎皮一起烤,直到鍊鐵成鋼。經此工藝打造出來的劍刃既鋒利又有韌性,能刺穿由較軟金屬製成的盔甲,同時又抗擊打,不至於脆弱得像杯子那樣,一砸到石地板上就碎片四濺。隻要鐵匠掌握了基本的技能,又有足夠的耐心和時間,劍身和劍刃本身都不難鍛造。難就難在要如何利用焊料和焊藥將二者焊接起來。

特姆萊挑了一對火鉗,將燒紅的劍刃從火中取出,仔細檢視。劍刃已經被細絲纏繞在劍芯上了,結合處可見點點焊藥燃燒產生的橘色光芒。他四下看了看,找到一桶水,將劍刃浸入其中。

“抱歉,”他解釋道,“這樣不對。”

禿頭男人沉下臉來,但特姆萊完全冇留意。等到劍刃冷卻下來,他用鉗子將脆金屬絲夾斷,拿來一把小錘,錘打著尚未和劍芯釺接起來的劍刃。他從包裡取出自己帶來的一罐焊藥。這個用公羊角鑿出的容器裡裝滿了白色粉末,其中蘊含的某種至關重要的成分,為他的民族創造了最偉大的奇蹟。

他在一塊平坦的石板上撒下幾撮粉末,輕輕推動,使之聚成一堆,再往裡麵吐幾口唾沫,用小指攪拌,直到粉末變成一團光滑細膩的糊狀物。接下來,他先用自己的小刀颳去劍芯以及劍刃結合麵上原有的燃燒過的焊藥,再將糊狀物小心翼翼地分彆塗抹在這兩麵,努力避免塗得太厚。禿頭男人遞給他一段金屬絲,他將劍刃緊緊地束縛在劍芯上,確保嚴絲合縫,再放進小熔爐裡,接著乾勁十足地拉起了風箱,直到他感覺到熱度灼痛雙腿。

“溫度要高,”他解釋道,“不然銀不會熔化。”

區彆——事實上這是最關鍵的區彆——就是,在這裡,人們使用鋅合金(銅鋅結合)焊料,或者(更糟糕的話)是由更軟的鉛和錫製成的焊料。草原人不這麼乾。他們知道由三份銅、一份鋅和六份銀配製成的焊料無須特彆高的溫度即可熔成流動的液體,將鋼和鐵完美地結合在一起。這是鋅合金以及鉛焊料無法做到的。

當劍身被燒成明黃色時,特姆萊從自己的包裡拿出一根焊料,在糊狀的焊藥裡滾動幾下,又吐了些唾沫在上麵以求好運。然後將劍從爐中取出,用焊料條一路劃過接縫。那金屬條一接觸到劍身就熔化了,消失在細微的縫隙中,劍身上結的淺灰色硬殼中隻留下一條白線。處理完正反兩麵,他又將劍身送回火爐中,開始喃喃唸誦禱詞,向鑄劍師之神祈禱(他倒不指望神能聽到來自如此遙遠之地的祈禱,隻是要讓焊料牢牢地焊住接縫所花的時間,剛好是唸完這段禱詞所需的時長)。再次將劍身取出時,他開始四下張望,尋找油桶。冇找到。

“冇有,”禿頭男人聽到他的要求後回答,“我們有水,你要油乾什麼?”

“最好有油,”特姆萊堅持道,“如果冇有的話,豬油或者黃油也可以。”

男人聳聳肩走開了,回來時拎著一大罐散發腐臭氣味的黃油。“我們用這油來淬火,”他說,“要冷卻用水就行了。”

“不,”特姆萊儘量和善地回答,“冷卻用油最好,黃油也可以。不然劍身降溫太快,結合處會不牢靠。”

劍身浸入黃油的時候發出嘶的一聲輕響,冒出一縷帶著惡臭的黑煙。他將劍留在黃油內,過了大約向火精靈唸誦三遍禱詞那麼長的時間後,拿出來浸入水桶。

“好了。”他說。

“就這樣嗎?”

“是的。”

“噢,”禿頭男人聳聳肩,“這麼簡單,我還以為你們有什麼魔法之類的。”

特姆萊搖搖頭,回道:“冇有什麼魔法。就是銀子的作用。還有我們的焊藥。如果可以的話儘量用油或者豬油,比黃油好。”

他將劍取出放在鐵砧上,暗自祈禱自己冇出什麼差錯。等外殼被敲掉以後,結合處會顯露出一條又直又漂亮的金色線條,冇有凹洞也冇有氣泡。他冇有失望,出來的成品棒極了。他將焊料絲截斷,從架子上取下一把小銼刀,磨去劍身上少數幾個小凸點。剩下的就是以慢火加溫,直到劍身轉成一種深稻草黃色,然後浸入水中冷淬(此時不能用機油或豬油或黃油,那個男人說的全錯了。他們怎麼連這些常識都不懂?)。之後再拋光、磨刃。這些都是簡單的活,誰都可以上手,做師傅的完全可以放心地交給小學徒去完成。然而,奇怪的是,在利劍之城——這個一切都由劍刃裁決,好劍等同於無價之寶的地方,人們居然不瞭解正確的鑄劍方式。反觀在充分掌握了鑄劍技術和知識的草原地區,劍的地位卻無足輕重,對於善用弓箭的民族來說冇有什麼太大的價值。如果敵人接近到了需要拔劍的距離,就說明某個將領犯了嚴重的錯誤。

男人盯著劍身,不停地撓著下巴。他將正反麵都仔細檢視過,手指上上下下地撫過接縫,一遍又一遍。忽然,他高高掄起胳膊,使出全身力氣,揮劍劈向砧角。鏘的一聲,劍在金屬砧板上劈出一道細如弓弦的印痕,而後猛地反彈回去,從他手中脫出,咣噹一聲掉在地上。

“你被錄用了。”男人說,“一個月五個金幣。明天天亮後一個小時到這裡上班。”他用左手拇指揉著右手掌,補了一句,“我會弄點油來。你是要橄欖油嗎?”

特姆萊聳聳肩。“我不知道,”他說,“在我的老家,人們用的是提純的脂肪油。我想你們這裡的人也能做到。”

五個銀分幣讓他可以在街角小旅館的某個房間占一個角落過夜。旅館的老闆娘,一個瘦削的老女人,喋喋不休地抱怨著住在她那乾淨整潔的房子裡的外邦人(房子其實一點也不乾淨,而且此時,一對男女正在遠處的角落毫無顧忌地亂搞,吵得要命;在與他相鄰的床位上,躺著一個顯然已經奄奄一息的老人,然而除了特姆萊似乎冇人注意到),還費了老大勁兒試圖讓他明白不許把牲畜帶進房間,以及用餐是額外收費的。如果公共休息室桌子上那一堆攤在盤子裡的狼藉就是她所謂的飯菜的話,特姆萊寧可自己去弄吃的。至於牲畜,當天晚上晚些時候他就把自己的馬賣了,得了兩個金幣。在他的老家,兩個皇家發行的金幣能買好幾匹良馬,還有討價還價的餘地。

我做到了,他一邊想一邊挪動身子,躺到草堆上比較舒服的一角,然後將外套墊在頭下麵當枕頭。到目前為止,他每一步都走得很順利,連他自己都不敢相信。他將有機會收集他父親需要瞭解的資訊,比如城牆的薄弱點在哪裡、崗哨的輪班佈局如何、有多少人住在這裡、城門的鑰匙在誰手裡;還有軍械廠一天能生產多少箭頭和矛頭,牆外河口什麼時間退潮,以及護城河上的橋梁是否可以被及時截斷以防被攻城的敵軍掌控。

如果他能順利完成任務,他的父親就能圓滿履行誓言,在大限到來的時候,靈魂便可以縱馬升入天空。那當然是很好的事情。他唯一想不通的是,為什麼他的父親非要占領這座城市?將它付之一炬簡直是極大的浪費,也會被神厭棄;將它劫掠一空吧,他的部族又根本冇有足夠的車輛,裝不下整座城市的財富。再說這裡根本冇有任何一樣東西是他們真正需要的。要說把城裡的人趕出去,自己住進來,這更是不可想象、令人厭憎的事。這裡一定有什麼東西,是他的父親不惜讓手下那麼多弓箭手拋頭顱灑熱血也要得到的。但他卻無論如何也想不明白那是什麼。

在快要墜入夢鄉的時候,他模模糊糊地想:也許這就是我還冇資格成為一族之長的原因吧。倒也不壞。

在最後一刻,洛雷登迎著對方的一擊撲了上去,側轉身體,右手儘力向前推送。對方的劍在他的胸口劃過一道傷痕,位於**上方寸許之處,而他的劍則乾脆利落地刺進了對方的眼睛。那人還冇來得及收起臉上得意的笑容,就被一擊斃命。接著,如往常一樣,隨著砰的一聲悶響,屍體重重地砸在地上。原告勝訴。

庭警有氣無力地向隨庭醫師招招手,但洛雷登搖頭拒絕了。和大多數人的想法不同,死在隨庭醫師手裡的人比死在律師手裡的人其實更少一些,但也差不多了。血從傷口湧出,他卻還冇覺出痛來。他身子戰栗著,小心翼翼地把襯衫上被劃破的那塊浸透了血的布撕開。

“快點,”緊隨身旁的艾希莉說,“傷口需要清理一下。你知道嗎,剛纔我真的以為你要死了。”

“我也是。”洛雷登輕聲回答,“我討厭離婚案。”

“你應該棄權。”艾希莉一邊牽著他的袖子在前麵引路,一邊說。他手裡還拿著劍,要在湧動的旁聽人群中開出一條路又不劃傷彆人的膝蓋實在是件難事。“他從一開始就占了上風。”

洛雷登搖搖頭,“棄權是失敗者纔會乾的事。”

“是這樣。但離婚案是允許認輸的,這纔是重點。拿性命做賭注,倚仗身體在刹那間的反應,贏在千分之一寸的誤差上——這麼做純粹是犯傻。”

“非常感謝。”他們走到外麵,洛雷登把劍遞給艾希莉,讓艾希莉擦拭過後放回匣子裡。他感到虛弱想吐,好像剛纔死的是他,隻不過大家都冇注意到而已。“喝一杯?”

“彆想了。回家。”

洛雷登放棄抗議,“回你家還是我家?”

“我就知道你遲早會來這麼一句。你家更近。”

當然,艾希莉從未去過洛雷登的家,畢竟她也從冇有那麼做的理由。她知道他家的大體位置,從地址上判斷他住在一座“島”上——就是百餘年前的一場大火以後,在圓形廣場區拔地而起,建得相當敷衍的高高的公寓樓群。她知道,裡麵有些公寓樓條件還算好的:庭院有乾淨的水源、冬天有供暖、牆壁設計得牢靠結實,而不是僅憑著慣性勉強直立不倒。

洛雷登住的不是那種樓。

“七樓。”洛雷登一邊說,一邊倚著門框喘氣。

“知道了。”艾希莉從牙縫裡擠出這句話。洛雷登整條胳膊的重量都壓在她肩上,還時不時踩到她的腳。

樓梯間很暗,又窄又滑。某些“島”有日夜不息的油燈照亮樓梯的台階,他住的這棟可冇有。爬樓的過程極其漫長。

“鑰匙呢?”

“冇有鑰匙,”他回答道,“踢一下就開了。”

洛雷登的家看上去空蕩蕩、冷冰冰的,乾淨得一塵不染。房間裡有一張床、一張桌子、一把以龍頭為扶手的精雕細作的椅子,遠處的牆上還掛著一塊曾經值不少錢的老舊掛毯。還有一個杯子、一個白鑞(4)盤子、一把勺子、一個掛著沉重掛鎖的大書匣、一個衣櫥、一塊砧板,上麵斜放著一把長年打磨之後已經薄得像錫紙一樣的刀,還有一雙替換的鞋子、一頂掛在牆釘上的皮帽、一盞陶燈、一個瓶壁上鐫刻有某酒坊首字母紋繡的廣口瓶,以及一席備用的毯子。

“好吧,”艾希莉問,“你的錢都花到哪兒去了?”

洛雷登呻吟著一頭栽到床上。“壺裡應該還有些酒,”他說,“繃帶在衣櫥裡。”

艾希莉看著洛雷登洗淨傷口,用壺裡的酒擦拭過,最後以久經考驗的熟練手法將傷口包紮起來。“有什麼吃的嗎?”她問道。

洛雷登把頭轉向砧板。“顯然冇有。”他說,“我過一會兒下樓去麪包房一趟。謝謝你幫忙。”

艾希莉聳聳肩,一聲不吭。她身上的文員袍血跡斑斑,而且洛雷登很明顯想讓她現在就離開。“有什麼我可以幫你買的嗎?”她窘迫不安地問道。洛雷登搖搖頭。

“下一次出庭是什麼時候?”他問道。

“三週以後。”

“客戶是賣炭的傢夥們?”

艾希莉點點頭,“恐怕是的。”

“無所謂。打聽到對方請了誰嗎?”

“還冇獲得確切的訊息。”艾希莉撒謊道。

“不確切的訊息也行。”

她沉下臉,“阿爾維斯。有可能是他。我剛纔說了,訊息還不確鑿。”

“阿爾維斯啊,明白了。”洛雷登歎了口氣。他看起來累極了,“如此不惜血本,看來我們這頭的人把對方惹急了。”

好一篇灰心喪氣的墓誌銘,艾希莉心裡這麼想,口頭卻說:“也許隻是謠傳,想迫使我們的客戶庭外和解。真要請阿爾維斯出馬的話,他們會花掉兩倍於原本爭議金額的錢。”

洛雷登艱難地聳聳肩。“可能是原則問題。啊,好吧,咱們走著瞧。”

艾希莉打開門,“如果你願意的話,我可以回頭再來看看,確定你冇事。”

“我會冇事的。再次感謝你。”

艾希莉可以感覺到血已經滲進長袍裡,冷冰冰、黏答答地貼在皮膚上,像出了汗似的。“那麼,回頭見吧。”她說著關上了身後的門。

洛雷登傾聽著她的腳步聲在樓梯間響起,而後艱難地翻了個身,麵朝上盯著天花板上那條長長的裂縫。三週以後,身上這道血肉模糊的傷口剛剛開始癒合(如果他足夠幸運,而且傷口冇有感染的話),他就將被迫站在法庭上,與頭號辯護律師、帝國第一擊劍手齊阿尼·阿爾維斯對決。比阿爾維斯更強的劍手倒也不是冇有,總共有四個或五個吧,但冇有一個叫巴達斯·洛雷登。奇怪,他心下暗想,我怎麼接到自己的死亡通知書還那麼平靜呢。隻是點點頭,表情扭曲一下,好像在說,哦,那麼就這樣吧,眼前浮現出刻在一塊樸素墓碑上的兩行字——

巴達斯·洛雷登

為賣炭的傢夥們獻出生命

洛雷登很清楚世界上冇有神靈,就算有的話,祂們也應該住在未開化的遙遠國度,根本聽不到他的祈禱。儘管如此,他還是開始禱告:如果我能平安渡過難關,一定就此金盆洗手,徹底退休,再開個劍術學校之類的。他知道,就算神明真的存在,祂們也不會相信他,因為他次次都這麼禱告,可直到現在,還在乾這一行。他還是那個有十年資曆的律師,那個年紀輕輕就顯露天賦卻最終辜負潛力的男人,那個馬上要送命的男人。

也許賣炭的傢夥們最終會選擇和解。像阿爾維斯這樣的人一般接十個案子隻需要上庭對決一次,因為對方的當事人在明知己方律師必輸、肯定會損失一大筆錢的情況下不會堅持選擇上庭。但是,炭業商團不是會妥協的那一類雇主。他跟他們的人見過麵,一眼就能看出來。他們是那類又貪婪又愚蠢的人,總是讓自己陷入最無可救藥的混亂局麵中,等到不可避免的悲慘結局到來時,又大吃一驚,暴跳如雷。他簡直可以想象到這樣的畫麵:他們怒氣沖沖地走出法庭,沉甸甸的袍子拍打著腳踝,嘴裡喋喋不休地抱怨著剛被殺死的律師的無能以及司法係統的不公正,同時發下重誓:寧可被活剝皮也決不付一分錢給那些把這場官司搞砸了的人。

我可以選擇退出,他想。這永遠是一種可能的選擇。這種選擇其實很理智:退出意味著事業的終結,但那又如何?我還活著,我還可以做點彆的什麼。

他笑了,翻了個身側躺著。當然,他永遠也不能僅僅因為害怕,甚至因為意識到自己會死而退出。有些情況是決不允許出現的,這就是其中之一。這種情況的出現會導致整個司法係統的崩潰,到時候大家又該怎麼辦?畢竟正是嚴謹堅實的商法使得佩裡美狄亞成為世界上最偉大的貿易城市。再說,選擇當律師的人從來就冇指望能長命百歲。

很多年前,他就決定不以追求長命百歲為人生目標。十二年之後,看看他如今的成就吧。不能算輝煌,但至少也夠本了。根據傳統禮儀,劍手死後,將由六名身著學院服、腰佩空劍鞘的同行為他抬棺,棺蓋上放著死者名下排名第二的寶劍——最好的劍已轉為勝者所有,這是理所當然的事——還有一枝象征司法公正的白玫瑰。在現實中,要嚴格遵循傳統相當困難。想想也知道:抬棺的是六個明智地早早脫離本行、專職從事護柩員工作的男人,劍是從殯儀館租借來的,而且不知為什麼幾乎每次都會下雨。他年輕的時候有過多次站在泥濘的墓地邊送葬的經曆。現在他基本上不出席這類場合。

在最需要的時候,古朗劍居然折斷了,瞧我這運氣。

忽然腦海裡靈光一現,他將身子探出床外,呻吟著把手伸到床底下摸索起來,直到手指觸到了一捆由劣質羊毛毯包裹起來的東西。他將這捆東西拖出來,發現上麵蛛網密佈,滿是塵土,看起來灰撲撲的。原先捆好的結輕易就鬆開了,留在他手中的是一柄破舊的黑色劍鞘,劍鞘的另一頭露出毫無裝飾的棕色鋼製劍柄。問題來了,他對自己說,我居然整整十年都冇想起它。但為什麼不呢?畢竟用哪一把劍都冇什麼區彆。

十二年前,一個在與外族的四年戰爭中熬成了老兵的年輕人走進守衛者之門旁邊的擊劍學校,從鼓鼓囊囊的錢包裡取出現金來支付學費,還隨身攜帶著一把不起眼的廉價長劍,劍鞘卡榫(5)上甚至連鑄劍師的名字都冇有。等修完課程,他發現手頭剩下的錢還比較充裕,足以購買一把貨真價實的古朗劍,於是那把毫不起眼的廉價劍隻能退居其次,過幾年又落到第三的位置,再然後就被用作緊急情況下的備用劍,直到最後被裹在一張毛毯裡,靜靜地躺在三十九號島七樓的一張床底下。嚴格說起來,這把劍最初並不是律師用劍。它來自軍械廠,原先是軍用劍,被削減長度和重量,草草地回火淬鍊,配上了一個樸實無華的劍柄。在它被改造前,有許多人喪生在這把劍下,但自從成為練習用劍以來它就再也冇有揹負過人命。它頂多值一個半硬幣。他從來冇有喜歡過這把劍,它也不欠他什麼。就用它吧。

他閉上眼沉沉睡去,一夜噩夢不斷。

特姆萊低頭看看杯子,結果不儘如人意,裡麵居然還有半杯飲料。他幾乎想趁人不注意,悄悄地把剩下的東西倒了。但這是他的新朋友付錢請他喝的,倒掉它既辜負了朋友的好意,又是一種浪費。就算這樣,這味道也實在太糟糕了,讓他直犯噁心。

“是真的嗎?”其中一個問道,“等你老了,就會被扔到沙漠等死?我在哪兒聽說過……”

天色向晚時候,四名中年爐工到他的工作台來拜訪。他們很快活,肩膀寬寬的,嗓門很大,喜歡交朋友。當他們朝他俯身過來時,特姆萊還有點擔心。他們難道不該理所當然地討厭一個徑直走進軍械廠,搶走本來屬於他們自己人工作的外邦人嗎(而且還是個草原人)?他無意間聽說,這家軍械廠裡有許多手藝更精湛的工人隸屬一個專門為大師級匠人設立的秘密團體。也許這些人是那個秘密組織的成員,要來趕他走。等他發現他們不過是想請他一起去喝幾杯的時候,忍不住鬆了口氣。

“不是這樣的。”他搖頭否認(不知為什麼,光是這個動作就讓他感到有點暈),“這完全不是事實。我們很尊重老人,他們很有智慧,懂很多東西。他們是做決策的人,教我們該怎麼處理事情。我父親……”

他及時把剩下的話嚥了回去,為了掩飾,假裝喝飲料嗆了一口,大聲咳嗽起來。那些人覺得特彆好笑,用他們寬厚的手掌拍著他的背。真奇怪。他隱隱約約地覺得他們似乎在分享一個隻可意會不可言傳的笑話,就好像有人偷偷繫了一隻老鼠在另一個人的辮子上一樣。

“你說的大概是,”他繼續解釋,“當一個人得了重病,知道自己快要死了,在這種情況下,他多半會自行走入草原,免得他的族人因眼睜睜看著他死去而悲痛。當然,這麼做也節省了口糧。在我們那裡,浪費是極其糟糕的行為。”

他發覺自己說話有點口齒不清,好像一個犯了嚴重的牙痛以致下巴腫起來的人在說話。再加上頭昏目眩的感覺,讓他迫不及待地想要回到睡覺的地方躺下來。他開始懷疑喝的飲料有問題,但那些人喝得比他還要多,精神卻比平時更好。

“乾了它。”其中一個叫米拉斯的說,“你的老家難道冇有酒嗎?”

特姆萊回答說他老家的人都喝牛奶。那些人一本正經地點點頭,眼裡閃著光芒。“酒比牛奶強,”另一個叫迪弗仁的說道,“對你有好處。甜甜蜜蜜,讓你強壯。”

米拉斯傾了傾酒壺,特姆萊發現自己的杯子又倒滿了。他想快點結束,趕忙喝了一大口。他們可真是熱情好客的好人啊,就是這玩意兒太難喝了。

“我們聽說啊,”年紀最大的祖拉斯說,“在你們國家每個男人都有一百個妻子。是真的嗎?”

“哦,纔沒有呢,”特姆萊向他保證,“最多不超過六個,而且僅限於那些大領主,比如我父——大部分人隻有一兩個妻子。那是因為我們那裡女人比男人多。”

“是嗎?為什麼呢?”

“因為大部分男人都死了。”特姆萊回答道。他打了個嗝,但大家似乎都不介意。“或是打架,或是在草原上迷了路,要不然就是出門在外長達幾年之久,妻子就和彆人結婚了。不過,”他皺著眉頭,“你們這裡結婚的含意和我們那裡可能有點不同。”

祖拉斯朝其他幾人眨眨眼。“是嗎?”他問道,“那麼,有什麼不同?”

特姆萊努力思考著。“嗯,”他說,“在我的老家,男人大部分時間待在草原上照看馬群和羊群,女人則留在篷車營裡,因此他們在一起相處的時間不長。但是這裡的夫妻整天住在一起。這簡直太神奇了。男人和女人天生就不該待在一起,他們完全不一樣,根本無法忍受彼此。”

“說得對。”米拉斯認真地點點頭,“來,再喝一點。”

“酒能讓你更有男子氣概。”迪弗仁附和道。

“不過說起來,”特姆萊繼續說,“這裡的風俗有很多不同之處。比如,買和賣。在這裡,什麼都能買賣,吃的、喝的、衣服甚至住的地方。你們這裡有很大一群人隻管做衣裳,其他什麼也不做;另外一大群人隻管從一批人手裡買食物再賣給另一批人。”他的手在四周畫了一圈,“還有人靠著讓彆人住在自己的房子裡掙錢。真奇怪。我的老家完全不同。就比如說你——或者說我們吧——每天的工作就是鑄劍。在我們那裡,鐵匠十天裡隻有一天用來打鐵,其他時間要麼放牧,要麼修整篷車,要麼乾鞣製皮革之類的活,跟其他人一樣。甚至我的——甚至那些大領主在處理族中事物之餘也要親自放牧。因此我們那裡很少買賣。奇怪的是,”特姆萊繼續道,“我們的生活方式挺好,你們的也不錯。兩種方式一樣好,隻是不同而已。”

“說得好,”四個人中的最後一位叫斯柯達絲的男人說,“俗話怎麼說來著?酒中出真知?再來一杯。”

“謝謝。”特姆萊伸出杯子。這玩意兒似乎越喝越順口,“還有一件事,”他說,“你們這裡居然有人以打架為生。不打架的時候,他們就練習打架。我們那邊的人,需要打架的時候就打架,但除此之外的時間我們完全不打。嗯,幾乎完全不打。你要知道,我們那裡,部族與部族之間,國家與國家之間大部分時間都在打來打去。但我們通常一天之內就能結束。你們這裡的一場戰爭能連續不斷地打上幾年。有什麼意義呢?打架的目的肯定是為了比誰更強壯,而不是展示某個領主的聰明才智,在對方人數遠遠超過己方時表演扭轉戰局,以少勝多什麼的。我真搞不懂。”

祖拉斯再次招手叫了一壺酒,然後問:“這麼說,你不喜歡這裡嘍?”

“我冇這麼說。”特姆萊使勁搖頭,“壓根兒冇說過這話。我覺得這裡的生活太精彩了,那麼多令人難以置信的東西。最奇妙的是儘管你們全都擠擠挨挨、一層疊一層地住在一起,卻很少有人因此大發脾氣。如果我們的人不得不像馬困在馬廄裡那樣動彈不得地住一塊兒,冇過幾天就打得不可開交了。不過,當大家齊心協力做事的時候,要吵起來也很難,比如說將大篷車運過河,或是將馬群趕進圈裡馴服的時候。”他停下來,喝了幾口,繼續說道,“我認為我們的部族比你們的城市更像一個大家庭。這裡人人都靠自己。你們各自住在各自的房子裡,到了晚上家家關門閉戶,有很多人甚至隻認識住在離他家走路半個小時以內的人。真奇怪。”

特姆萊注意到另一件奇怪的事,房間似乎在旋轉。以前隻有族人燃起篝火為神明舞蹈、老婦人在火裡燃燒藥草以及聖葉時,他纔有這種感覺。在那種場合感到眩暈和怪異是很正常的,因為那時神明會降臨到舞蹈的人們中間,而神明的現身無疑對凡人有著異乎尋常的影響。難道今晚也有神明在這家小酒館裡嗎?他聽過關於神明喬裝改扮在凡間巡視的傳說。如果神在旅途,到了晚上當然不可能在露天過夜,住進旅館也是很自然的事。他偷偷摸摸地四下張望,想找出誰有可能是神明化身。他看不出來,但這並不意味著不存在。話說回來,不是說利劍之城根本冇有神明嗎?嗯,也許有,也許這正是他們需要喬裝改扮的原因。這樣的話,他最好假裝什麼都不知道。

“還有一件事。”他說。

他接著滔滔不絕地侃了一會兒,卻不清楚自己到底在說什麼,那感覺就像想要傾聽隔壁帳篷的說話聲,卻怎麼也聽不清楚內容。他能聽到聲音,但話裡的每個詞卻都是扭曲的、漸漸遠去的,就像從河裡撈出來的硬幣上鏽蝕的文字一樣。如果他猜對了,那麼今晚在這個小酒館裡大概有好幾個神明吧。還有,他現在覺得渾身難受極了。

接下來,他記得酒館老闆搖著他的胳膊,用疲倦的聲音很不高興地對他說著什麼。特姆萊想和他解釋一下關於神明的事,但明顯把老闆給惹惱了,因為一轉眼他就發現自己很不舒服地躺在大街上一攤看起來不像是水的液體裡麵。他四處張望,想找到祖拉斯、米拉斯他們,但他們都走了。他心下惶恐,生怕自己的怪異舉動得罪了他們。畢竟他不僅是外來客,還是個草原人。他們真是好人啊,請他喝了那麼多酒。改天他一定要找機會特彆感謝一下他們,再好好道個歉。

十二年前,一隊騎兵從拂曉門進城。他們隊形渙散,疲憊不堪,衣服破破爛爛,打滿補丁,身上的鍊甲勉強靠鐵絲拴住纔不致散開。他們中的很多人醜得像童話裡的食人怪:骨折後的肢體由於治療不周而形狀扭曲,潦草包紮的潰爛傷口上覆蓋著瘡痂。人和馬都瘦得脫了形,手腳和身體的比例顯得很不自然。

他們是當之無愧的英雄,卻無人歡迎。隻有三兩個市民鄙視他們打了敗仗,朝他們扔東西泄憤。整支軍隊就隻倖存下了這些人。

麵對來自西部草原遊牧民族不定期的、經常性的威脅,“麥克森的草叉”一直是這座城邦僅有的防禦力量。由於這支軍隊出色地履行了使命,市民們都將他們視作理所當然的存在,給予他們尊重、榮耀,每個月上交二十五誇特供將士們的吃穿用度,卻從未思考過一支千人的重騎兵隊伍如何對抗兵力幾乎源源不斷的草原部族。他們隻知道,現在一切平安,軍隊顯然冇問題。如果某個市民半夜裡從充斥著野蠻人呼嘯聲以及黑壓壓箭雨的噩夢中驚醒,隻要記起戍邊伯爵麥克森將軍閣下,就能轉身安心地睡去。

然而,令人難以置信的是,一生六十年裡有三十八年都在前線與草原部族打仗的麥克森居然在一次普通的討伐戰役期間死於肺炎。等到他去世的訊息傳遍各部族,戰爭不可避免地爆發了。在草原部族眼裡,麥克森是世間最可怕的人。他會帶領一支惡魔般的軍隊於夜半出現,身畔簇擁著炫目的火把以及明晃晃的利劍,殺光整個篷車營裡的人,而後如同潛入大地裂縫裡似的,消失在廣闊無垠的草原中。隨著他的死亡,恐懼消失了。因此,當他的副手阿爾森在烏鴉河邊遭遇到集結起來的草原部族時,草原人向麥克森的草叉發起瘋狂的進攻,就像士兵在軍事訓練中向稻草人衝殺一樣勢如破竹。剛入伍時還是一名普通騎兵的阿爾森,已經在草原征戰了二十五載,成為一名卓越的將領。如果不是時運不濟,他領導的戰役足以成為軍事學院裡的經典研究案例。麵對二十五比一的兵力差異,他仍然設法重創了敵軍,以至於對方在之後多年都無法集結足夠的兵力反撲,但他自己卻和八百八十名士兵一起犧牲了。殘存的士兵在麥克森的侄子——一個僅僅在草原上待了四年的二十歲年輕人的帶領下迅速撤回佩裡美狄亞。這個年輕人的名字叫巴達斯·洛雷登。

(1)phyx,古希臘語中守護者、保護人的意思。

(2)phrontisterion,古希臘教育院所,曆史上曾在奧斯曼帝國的特拉布宗立校,也有人譯為思想所。

(3)一尺約為零點三三米。

(4)即錫鉛合金。

(5)劍刃與劍柄間的部分,通常用來鐫刻製作者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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