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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可小說 > 曆史 > 弗洛姆說愛與自由 > 一、自私、自愛及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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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 \"在現代人看來自私與自愛隻有一線之隔,兩者無限趨近卻又截然不同。探討自私和自愛,都無法跳過“自身利益”這個詞。自私是一種貪婪,源於人無窮儘的**,隻要是自己感興趣的、自己渴望的,就會不擇手段占為己有。自愛是一種美德,雖然強調的是有剋製的、有原則的在尊重他人的前提下,儘可能地通過滿足自身的需求,字麵上的意思就是“愛護自己的身體,珍惜自己的名譽,關心自己的幸福和自身利益”。\\n\\n古往今來,人們談自私則色變,尤其是現代社會,自私逐漸成為人們最忌諱的一個性格,因為公序良俗中自私是可恥的、不道德的。\\n\\n無論是中國的經史子集,還是西方宗教教義,似乎總將愛人與愛己變成隻能兩者取其一的難題,同時,人們認為自私與愛己源出同宗,因而在倫理學中愛人與愛己的關係幾經變化,兩者時而對立,時而統一。雖然《聖經》中不乏“你當愛你的鄰居如愛自己”,但文藝複興時期宗教改革倫理學代表人物之一加爾文在其理論中認定人性本惡,如果人憑藉自己的本心或者力量是冇有辦法做成任何善事的,因而有了那幾句著名的論斷——“我們並不屬於我們自己,因此我們既不會以理性、也不會以意誌來統治我們的思想和行動。我們並不屬於我們自己,因此我們不該以**的滿足作為我們追求的有利目標。我們並不屬於我們自己,因此我們要儘可能地忘掉自己、忘掉我們所有的一切。正相反,我們屬於上帝,因此我們要為上帝而生、為上帝而死。因為**是最具有破壞性的瘟疫,如果人放任自己,他就會遭到毀滅。**隻是一個不具自我認識、不知自我所求,而全憑上帝指引的救世避難所。”\\n\\n按照加爾文的說法,人本一無所有,新教徒極度弘揚遵從《聖經》的教義,聽從上帝的指引去愛人,同時譴責自愛和自私,過分強調個體的一無所有和邪惡的本質。他們甚至將自愛看作是邪惡且有害的東西。從某種意義來說,這種說法將自愛等同於自私。這種自中世紀形成至今的觀點,一直在西方占據了主流地位,並且影響深遠。18—19世紀啟蒙時期,以康德為代表的德國學院派倫理學,繼承了加爾文的一部分思想。康德雖然在前人的基礎上,對幾個核心概念“自愛”“利己主義”“自大”“自我享樂”做了區分,但歸根結底依舊傾向於恪守嚴苛的道德戒律,康德認為個人不應該與道德、律法相悖,相信人是軟弱無力的。\\n\\n但同一時期,如愛爾維修等學者開始探究個體最幸福的追求。這一派學者認為人自身的幸福並不是生活的目的,而是人成為超越自身目標的一種規定。他們不像康德等人,一方麵不放棄對幸福的追逐,一方麵又從美德的的角度談論自身,否認追逐幸福的正義性,認定愛自己、追求自身幸福絕非一種美德;並對康德嚴格區分的利己主義、自愛、自大、自我享樂的界限提出了質疑。難道所謂“自我享樂”必須加以摧毀、消滅?人必須在道德倫理原則規範下,有剋製地“合理自愛”,必須消滅驕縱、拾起謙卑,努力使自己變為嚴苛道德律中的聖人,逐漸成為屈從教義和律法的盲從者?後人逐漸發現,這其中暗藏著權力的諂媚和盲從,雖然維護了個體尊嚴,但這一些觀點從根本上否定了一種可能,即在最殘暴統治下反抗的可能,這無異於告知世人即使你身處於最殘暴的統治下,受其威脅奴役,依然要遵從權力的驅使,哪怕是赴死。\\n\\n到了現代,哲學家尼采和魯道夫·斯坦納基於現實的認知,在自私的價值問題上,與加爾文和康德采取了截然不同的立場,並進行了激進的表述。雖然尼采等人同樣讚同愛他人和愛自己兩者必擇其一的前提假設,但他們同時將愛自己、自私、自愛、利己主義設定為一種美德,並斥責愛他人是一種軟弱和可笑的自我犧牲。他們的觀點雖然冇有從根本上回答和解決愛人與愛己的爭論,甚至因為缺乏明確的界定將問題複雜化,但是長期以來壓在人們身上的倫理道德重枷似乎終於有了一絲鬆動。\\n\\n尼采曾在《查拉斯圖特拉如是說》一書中明確地說:“你不能維護自己,你也不能充分地愛自己。”對他來說,個人具有“一種至關重大的意義”。而 “強大的”個人,纔會具有真正仁慈、高貴、偉大的靈魂,這種靈魂不為獲取而給予,也不需要通過仁慈而勝於他人。 也就是說,愛是一種豐富的現象;它的前提是愛者能夠給予愛的力量。唯有發自人內在的力量,愛他人纔是一種美德;但如果愛他人是自身無能的表現,那麼它就是一種罪惡。\\n\\n愛己與“自私”是一回事、愛己與愛人必居其一,這些思想已經在哲學和大眾思想中廣泛傳播。弗洛伊德在他的自戀理論中,在嬰兒時期,人的所有力比多是以孩子本身為對象的,弗洛伊德又稱它為“原發自戀”。在個體的發展中,力比多便從人本身轉到其他對象。如果一個人在“對象關係”之中受到阻礙,那麼,力比多就會由對象退回到自己身上,這稱為“繼發自戀”。\\n\\n在弗洛伊德看來,人對外在世界的愛愈多,他對自己的愛就愈少,反之亦然。因此,在他看來,愛是一個人自愛枯竭的表現,因為他自身的全部力比多都轉向了一個外在於他的對象。弗洛姆的不少理論借鑒了弗洛伊德的思想,但是在自愛、自私和自身利益這個問題上,他似乎更有自己的看法。毫無疑問,愛是弗洛姆倫理學思想的基礎。在他眼中愛並不是單純的情感問題,更多的是一種人與人之間的創造力,並認為愛離不開四個核心要素——關懷、責任、尊重和瞭解。因而在理解自愛、自私和自身利益這一問題上,他依舊從相似的角度進行思?考。\\n\\n在他看來,愛人與愛己在原則上其實是完全一致的。如果《聖經》中的“你當愛你的鄰居如愛自己”是大家彼此認同的一種觀點,那麼不是恰恰證明瞭愛人與愛己的相通之處。同時,如果“愛我的鄰居”這種愛他人是一種美德,那麼愛他人如同愛自己一樣,不恰恰說明愛自己也是一種美德。其實,無論是自己還是他人,都是我愛的一個對象,兩者的本質是相同的。無論是愛自己,還是愛他人,都是對人的生命、幸福、成長和自由的肯定,其根本都在一個人有生產愛的能力。如果一個人有生產愛的能力,那麼他必然愛他自己。如果他隻能愛他人,那麼證明這並不是一種愛,而是某種共生性的關係,他自己並不具備產生愛的能力。\\n\\n因為就“對象”與人本身的關係而言,愛在原則上是不可分割的。真正的愛並不是一種為他人影響意義上的“感情”,而是一種努力使被愛者得以成長和幸福的行動,這種行動源於他自身愛的能力。愛是一個人有力量去愛的表現,愛某個人是人的這種力量的實現和集中。這種愛與羅曼蒂克的愛不一樣,它隻能愛世上的某一個人,而發現這樣一個人,是一生中難得的機會。如果對某個人的愛導致了對他人之愛的轉移,那麼,這也不是真正的愛。\\n\\n再談一談自私,自私是一種貪婪,是一種占有的渴望。自私的人不懂得分享、給予,隻能在獲取和接受時得到快樂。他在認識和感知外界世界時,隻有一個立場,那就是我能如何從中獲利。將自私等同於自愛,在弗洛姆看來是荒謬的。而如果在一個荒謬的推定基礎上繼續進行研究,自然結果也是荒謬?的。\\n\\n弗洛姆指出,你必須意識到自私者並不自愛,相反因為缺乏對自己的喜愛和關心,自私者才迫切地需要從外界索取,以滿足自己空虛的內心。所謂“自私者的自愛”不過是一種偽裝,用以補償真正關心的自己。因而,弗洛姆讚同弗洛伊德對於自私者的判斷:自私者就是自戀,其既冇有能力愛人,也冇有能力愛己。\\n\\n而“自身利益”這個概念,甚至比前兩者更加模糊。如果說自私和自愛的概念在倫理學和諸多研究中逐漸明晰,那麼自身利益則是日趨複雜。如何界定什麼是自身利益,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現在提到自身利益時,我們或許常常想到一個詞“個人利益”。個人利益包括個人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需要的滿足,個人身體的儲存和健康,個人才能的利用和發展等。這是一個很泛泛的概念,乍一看上去包含了物質、精神、生命質量、機遇等範疇。這種看法相對客觀,因為個人與自身的差異就在於這一點。\\n\\n17—18世紀歐洲大陸上以斯賓諾莎為代表的倫理學者,認為自身利益或者尋求自身利益其實是一種美德。如果一個人能夠努力尋求自己的利益,那麼他會變得很具有德性。這種存在和實現的內在潛力是一致的。因為人的利益歸根結底就是充分發揮美德的潛能。弗洛姆對此是很讚同的,因為“利益”應該根據客觀人性來表達,一個人愛他人之前必須先瞭解自己,理解自己的利益並知悉如何做才符合自己的利益。忽視對自身利益的判斷,就會忽略自己的真正需求,從而無法充分發揮自己的潛能,失去愛人的能力。\\n\\n不過這種觀點似乎在今天已經逐漸消失,因為自身利益更多地被蒙上了主觀的色彩,被披上了罪惡的外衣。人們認為克己守禮是一種美德,而所謂的自身利益已經逐漸走樣,淪為物質利益、權力功名的代言詞。所謂美德就是剋製自己的**,戰勝自身利益,變得無私博愛。這樣一來,似乎文藝複興時期加爾文一派主張的觀念應該被奉為金科玉律,彷彿集體利益與國家利益高於自身利益纔是正確的命題。弗洛姆認為這樣一來,人們陷入一種近乎盲目的禁慾主義。雖然人們以為自己所做的一切,從生活到思考和行為都是為了自身利益,其實他們是在一步步背離真正的自身利益,被金錢和成功引誘,正在逐步失去自我。\\n\\n回顧整個社會發展過程,思想矇昧時期的資本家和政客往往被視為謀求自身利益的無恥之徒。不少人認為資本主義本身就是不道德的,因為其統治原則的根本可以歸結於“自私”二字;不過是利用掛羊頭賣狗肉,使出於自私原則統治的製度具有天然的道德優越感。因為這些製度讓個人無私地服從更高的目標,使個人忽視對自身利益的追逐,認定所謂幸福與自身無關。這其實是權威主義思想的一種偷換概唸的把戲。\\n\\n把國家視為一個整體,無情地追求自身利益,而國家內的個人要以無私為原則,獻身於公共利益。而一個國家為了自身利益完全無視其他民族的利益。因而這種威權主義威脅著對個人獨特性和個人尊嚴的尊重,必然會被推翻,並以改革取而代之。現代社會文明大多建立在對人性的共識,認定人的個人利益是需要被尊重和維護的,但似乎在反對權威主義的同時,人們也習慣性地追逐虛假的自身利益。因而迫切地找到理性直觀、行之有效的改革道路,在弗洛姆看來是在改革社會經濟基礎上應該去做的。因為他堅信,一旦人認識到自己的自身利益,那就必然會在實現這一利益的道路上奮勇前行。而這一切思維的轉變,對自私、自愛和自身利益正確的認知是最艱難的一步。\\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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