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分類 書庫 完本 排行 原創專區
欣可小說 > 都市 > 風起文娛時代 > 第三章 校草與開篇

風起文娛時代 第三章 校草與開篇

作者:靜衍 分類:都市 更新時間:2026-05-25 12:00:03

李牧的作文成績向來不錯,這也是他嘗試寫作的底氣。

接下來,首先麵對的是第一個問題,視角。

GOOGLE搜尋TWKAN

劇是以女主耿耿的視角展開的。他一個男生,寫女生視角的書是怎麼回事。

需要改成男女主雙視角,增加餘淮這一方的視角和主觀感受。

這也是需要調整的最大、最難的地方。

這事對他來說卻不難。

看著劇裡的餘淮,有些劇情,甚至不需要刻意代入。從小學到高中,他一直都是學霸校草。

成績好,樣貌好,走在路上有人回頭,抽屜裡隔三差五被塞情書。

耿耿那樣的同桌他冇有,但類似的同班同學卻有。女生偷偷看他、藉故問題,裝作無意路過籃球場。

這些事他都經歷過,隻不過當時隻當是尋常。

至於餘淮高中遭遇家庭變故、高考失利,李牧也熟。原本穩穩能上985的人,最後來了上戲學表演。

冇獲得星光係統之前,要說心裡冇有一點落差,那是不可能的。

這樣一來就簡單了。女主的視角,劇裡本就是現成的。男主的視角,他直接把自己代入餘淮,用自己的經歷去補全。

也不用編,那些少年心思,那些懵懵懂懂,他都體會過。

至於劇情,也不用怎麼改,劇裡的情節,幾乎都能拿來直接用。

文筆青澀點,那就青澀吧!

這樣懵懵懂懂的狀態,反而更有代入感。按上戲教台詞的老師的說法,有少年氣。

接下來是時間線。

原劇發生在世紀之初,往前調幾年就好,開篇調到98年或者99年。剛好和他自己的高中經歷重疊。

李牧99年上高一,如今也纔剛剛脫離高中幾個月。校園什麼樣,校服什麼款式,流行什麼歌,課桌上刻什麼字,都是現成的。

還有一些時代細節,98年洪水,99年澳門迴歸。《還珠格格》火遍大江南北,小燕子紫薇金鎖的貼紙,貼滿文具盒。

學校門口的小店,賣著五毛錢一包的辣條,隨身聽裡,循環著張信哲和任賢齊。

他在紙上列出時間線的調整方案,開學改到98年9月,文理分科、高考衝刺,依次後推。

除了一些小細節需要替換,大部分校園場景,教室、食堂、籃球場、晚自習,都不用變。

青春在不同年代,長著不同的皮,但骨頭是一樣的。

至於劇裡多年後的重逢,占的篇幅本就極少,他打算一筆帶過,時間線儘量虛化。

中間那些年發生了什麼,留白就好。主要內容到01年高中畢業,也就結束了,契合現實時間線。

收尾處,他停了一下,寫了四個字:多年以後。

不加任何修飾。就這四個字,足夠了。

李牧放下筆,靠回椅背。窗外天色已經完全黑了,走廊儘頭也靜悄悄的。

筆記本已經寫了七八頁,他又檢查了一下,在首頁的空白處,寫下書名:【最好的我們】。

……

忙完這些,李牧泡了桶泡麵,簡單解決了晚飯。

休息了一會,放空大腦,打開文檔,正式開始動筆。

開篇劇情,紅榜前初遇。

一九九八年九月,

盛夏的餘熱還冇散儘,校門口貼著新生名單的紅榜前,已經圍了密密麻麻的人。

餘淮從人群外走過,掃了一眼榜單,他的名字排在第一行......

耿耿同樣擠在榜前,踮腳踮得小腿發酸。她的名字在倒數第二排最右邊.....

寫完一小段開篇,李牧默讀了一遍,眉頭微蹙:「似乎不太行。」

修改了一遍,還是不滿意。

調出係統裡開頭的劇集片段,逐幀觀摩鏡頭語言與人物神態,反覆修改數次,行文終於順眼了一些。

畢竟第一次寫書,謹慎為先。

接下來,是兩人真正意義上的初相遇,橋段很老套,不小心撞到了。

兩人,一個軟萌少女,一個學霸校草。一個在榜單底部,滿心都是對未來的茫然與不安;一個穩居前列,自帶意氣風發的少年光芒。

作為開篇的點睛之筆,這一段尤其重要。

李牧從係統調出相應的劇情鏡頭,從餘淮的視角,從耿耿的視角,反覆觀摩數次,才寫下第一稿。

然後就是修改,改了幾遍覺得對了,放一會兒再讀,又覺得差一點,再微調回去。

如此來回幾輪,才覺得勉勉強強。

這是,才注意到時間,已經晚上十一點。

伸了個懶腰,活動了一下僵硬的身體,把整段從頭到尾又讀了一遍。刪掉一個多餘的動作,改掉一個讀起來拗口的斷句。

這才儲存關機。

主機風扇聲漸漸小下去,螢幕暗了。

窗外梧桐光禿禿的枝丫,在書桌上,投下幾道模糊的碎影。

他上床,閉上眼。

腦海裡,依舊是紅榜前的那場初見,是少年不經意的擦肩,是少女慌亂的回眸。

屬於他們的,最好的青春,最好的我們!

纔剛剛拉開序幕。

目錄
設置
設置
閱讀主題
字體風格
雅黑 宋體 楷書 卡通
字體風格
適中 偏大 超大
儲存設置
恢複默認
手機
手機閱讀
掃碼獲取鏈接,使用瀏覽器打開
書架同步,隨時隨地,手機閱讀
收藏
聽書
聽書
發聲
男聲 女生 逍遙 軟萌
語速
適中 超快
音量
適中
開始播放
推薦
反饋
章節報錯
當前章節
報錯內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節列表 下一章 > 錯誤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