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現在就是仇人!”
我猛地站起來,椅子和地麵摩擦發出刺耳的聲音,引來鄰座的側目。
我不在乎,我隻想逃離這個讓我窒息的地方,逃離這個讓我陌生的男人。
“協議你先拿著,考慮一下。”
他冇有抬頭,聲音不大,卻清晰地傳到我耳朵裡,“週五晚上七點,萬達影城,新上映的那個科幻片,我等你。”
我抓起包,頭也不回地衝出咖啡館。
我發誓,我再也不會見他。
這個男人,在我心裡已經死了。
回到家,我把自己摔在沙發上,那張薄薄的A4紙像個魔咒,被我胡亂塞在包裡,卻沉得像塊石頭。
我把它掏出來,想撕個粉碎,可手指觸到“陳覺”那兩個列印出來的名字時,卻怎麼也下不去手。
我恨他,恨他的絕情,恨他的殘忍。
可我更恨自己,我還放不下。
七年的習慣,刻在骨子裡的依賴,怎麼可能三天就清除乾淨?
我的生活裡到處都是他的影子,牙刷是他買的,毛巾是他挑的,連我身上這件T恤,都是我們去年一起買的情侶款。
手機響了,是閨蜜薑淼打來的。
“怎麼樣?
那個渣男找你乾嘛?
是不是求複合?”
我把“分手搭子”的事一說,電話那頭沉默了半晌,然後爆發出驚天動地的怒吼:“我靠!
這是什麼騷操作?
殺人還要誅心啊!
林頌我告訴你,你敢答應,我第一個打斷你的腿!
這種男人,你還留戀什麼?”
“我冇答應。”
我無力地辯解。
“那就好。
把他所有聯絡方式都刪了,拉黑!
眼不見為淨!
姐們兒今晚帶你去蹦迪,保準讓你見識見識什麼叫真正的森林!”
我苦笑著掛了電話。
刪除,拉黑,說起來容易。
可那個號碼,我閉著眼睛都能背出來。
那一晚,我失眠了。
腦子裡反覆回想著陳覺說的話,和他那張波瀾不驚的臉。
我求不得他的愛,卻又放不下對他的執念。
也許,薑淼說得對,我就是賤。
我甚至產生了一個荒唐的念頭:如果我答應了,是不是就能留在他身邊,找到機會,把他搶回來?
是不是就能看看,那個“更合適”的女人,到底是誰?
這個念頭一旦萌生,就像藤蔓一樣瘋狂地纏繞住我的心臟。
週五,我鬼使神差地化了妝,換上新買的裙子,準時出現在了萬達影城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