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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坦克戰史 第六章戰後的發展

作者:張瑾 分類:曆史 更新時間:2026-08-07 12: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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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 \"他們將鍛劍為犁,鍛矛為鐮。\\n\\n——舊約以賽亞書\\n\\n1945年以後,很少有錘鍛犁頭和加工鐮刀的跡象。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都竭儘其能地保持著一支儘可能強大的軍隊。雖然在裝備方麵少有進展,但起碼1945年時的裝備依然保留在戰鬥部隊中服役。這種狀況一直到朝鮮戰爭以前很少有所改變。然而,朝鮮戰爭爆發以後,人們在認識上發生了突變。首先,朝鮮戰爭突出地表明:武器裝備的發展研究工作,必須刻不容緩地持續進行下去;其次,朝鮮戰爭大量暴露了二次大戰時老式裝備的嚴重缺陷。這一點,在任何武器中,都不如反坦克武器表現得那樣突出。幸好美國已有一種3.5in(88.9mm)火箭筒,並且已經作好了充分的準備,可以立即投入生產,而用不著再中途校覈設計。1954年以後,“北約”各國在近距離武器發展方麵表現出了一種引人注目的樂觀情緒,而這種樂觀情緒跟第一種反坦克導彈發展計劃所取得的進展有直接關係。\\n\\n美國的3.5in火箭筒已經成了“北約”各國陸軍的主要近程反坦克武器,它的聲譽,起碼在一定程度上說,是基於人們對戰時的“巴祖卡”效能的印象,而不是3.5in火箭筒本身的戰績。實際上,3.5in火箭筒以及其它許多反坦克火箭筒,過去以至現在仍然被人們稱之渭“巴祖卡”,但這隻是一種通俗的稱呼,並冇有被軍事術語學正式采納。目前,數以千計的反坦克火箭筒,仍然繼續在世界各國陸軍中服役,自然,彈藥的供應肯定會有些困難。在任何火箭係統中,發射筒都隻是一個非常次要的部分,而它的彈藥,換言之,也就是火箭彈,纔是決定係統成敗的關鍵因素。\\n\\n火箭發射筒的作用,僅隻是在火箭彈起動初期,賦予其一定的運動方向,它既不承受發射應力,也不產生應變,而且也用不著導引彈丸旋轉。它可以用任何材料製作,隻要求它在火箭彈通過時,不要燃燒起火,並且當火箭彈在筒內運動時,具有支撐火箭彈的強度即可。這種材料幾乎可以是壓製的紙板,然而,實際上,這些材料要比紙板強韌得多。之所以這樣,是因為部隊生活——即士兵的行動,有其獨有的特點。一個用硬紙板造的火箭筒,在戰鬥中,也許保持不到2min,就會被徹底壓碎。為了使其能夠適應戰場上的惡劣使用條件,火箭筒通常都用具有一定規格和足夠強度的金屬材料製作,其結果自然會導致戰鬥重量的增大。火箭筒的前後兩端要比中間容易損壞,基於這個原因,在原型“巴祖卡”的改進型上,前端炮口部裝上了一個喇叭口,而在尾部則用金屬絲纏繞了一層加固的座環。這些加固措施減少了火箭筒變形的危險性,因而曾被後來的許多設計所仿效。\\n\\n由於發射火箭彈時,射手必需把火箭筒放在肩上,並且麵部剛好與火箭筒並列,因此,射手射擊時,一直處於高度的易損狀態。這樣,對火箭筒設計所提出的一個最重要的要求,就是當火箭彈飛離發射筒時,不能向後噴射火焰。而在火箭筒設計中耗費精力最大的,就是必須保證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發生後噴火焰燒傷射手麵部的情況。火箭彈的發動機必須在發射筒內燃燒完畢,這一過程是如此之快,以致幾乎是一種跟火炮發射完全類似的瞬間爆發現象,然後,火箭彈即象任何尾翼穩定炮彈一樣,飛出筒口,進入飛行軌道。儘管采用的是一種微型火箭,不會尾噴火焰,但仍然存在後噴的火藥氣體,並且能夠向筒口後方噴出幾碼遠的距離。這一點,常常被火箭筒的反對者們所引用,認為火箭筒在發射陣地偽裝方麵,存在著嚴重困難。然而,在實際上,這僅僅是部分事實。因為後噴氣體存在的時間僅僅隻有千分之幾秒,而且在戰場上很快就會消散。\\n\\n火箭筒所存在的一個既無法避免又無法輕視的最大缺點,是它的炮口初速太低。而這纔是一個真正嚴重的問題。絕大多數肩射火箭筒在發射時的初速,都低於500ft\\/s(152.4m\\/s),這樣的初速所能達到的射程很小,通常小於100yd(91.4m)。在這個射程上,火箭彈的飛行彈道還非常彎曲,如果射手不瞭解陣地到目標的精確距離,他就根本無法命中目標;如果目標正在運動,他還得計算出一個不小的提前量,在這種情況下,要想命中目標,就隻能靠射手的運氣。如果既不知道目標的精確距離,又打的是運動目標,那麼,射手就可能是發發脫靶。\\n\\n火箭筒本質上隻是一種單發射擊的武器,但不時總有人試圖提供一些連發機構或自動裝填裝置,從彈藥尺寸和重量的角度看,這種想法並不很實際,可是這種或那種方案仍不時出現。這種情況開始於第二次世界大戰,當時美國陸軍中一些具有革新精神的人,曾經將兩具“巴祖卡”火箭筒聯裝在一起,目的是使其具備連發能力,以提高命中機會。朝鮮戰爭時,這種想法又有了進一步的發展。當時,美國人在當地造出了一種四聯裝的3.5in火箭筒。但這種笨重的裝置並冇有打算作為反坦克武器使用,而是作為步兵排在區域性地區專用的一種近距離支援武器,這種武器的價值,雖然也曾得到過承認,但當時也僅僅隻是對中國人民誌願軍的戰壕進行過射擊。然而這種計劃具有—定的吸引力,以致在朝鮮戰爭結束之後不久,美國碧加汀尼(Picatinny)兵工廠就開始進行一種三連發的3.5in火箭筒的試驗。\\n\\n這種新穎的佈局,是在普通發射筒的上方采用了一個箱形彈倉,火箭彈藉助一個彈性供彈器壓進彈倉內,當下麵的一發彈發射出去以後,射手轉動位於彈倉前方的曲柄手柄,另一發彈即落於發射筒內。發射筒的側麵安有一個電器插頭,電器插頭跟火箭彈上的接頭相接觸,因而也就不再需要象一般火箭那樣,必需接到地線上。這樣,射手轉動曲柄的速度有多快,發射速度也就有多快。遺憾的是,這種裝置也存在著一些麻煩,其中,最嚴重的一點,是它時刻都在受到自炸的威脅。這種威脅是由正在發射的火箭彈所產生的火焰引起的,這些火焰能夠進入彈倉,並點燃下一發待裝火箭彈。這種係統,僅隻依靠重力供彈,並且在彈倉與發射筒之間也冇設隔板。儘管幾乎全部火藥氣體實際上都將從發射筒後方噴出,但也足以能夠噴到彈倉後壁上,將下發火箭彈的發動機點燃。當然,這種情況並不是每次都會發生,而一旦發生此種情況,所形成的煙火場麵,將會煞為壯觀。不過,坦率地說(或是在一定程度上坦率地說),連發火箭筒確實不是一種符合實戰要求的近戰武器。早在這種方案的研究工作鋪開之前,由於受到重量和尺寸的限製,多數人都已持否定態度。不管人們多麼渴望使火箭筒具備2連發或3連發的能力,然而用彈倉形式供彈,並不是解決這一問題的理想方法。\\n\\n儘管火箭筒存在著上述缺點,但它仍然是為步兵提供的一種富有成效的反坦克武器,所以,在50年代中,數量驚人並且型號大同小異的火箭筒開始在世界各國陸軍中相繼投入現役。在隨後不久出現的一股反坦克火箭筒設計熱中,名列前矛的,是推出了“布林吉西”(Blindicide)火箭筒的比利時人。這種武器采用的是隻有一根管子的整體式發射筒和傳統的擊發機構。它與3.5in火箭筒(奇怪的是,從來冇有人給這種火箭筒起個正式的名稱)不同,因為3.5in火箭筒采用的是長度可變的兩段式身管,一個管子可以插於另一個之內,為了行軍時便於攜帶;而“布林吉西”火箭筒則堅持采用一根整體式身管,這就意味著,相對於火箭彈的長度來說,發射筒的長度比較短,這進而也就意味著,當火箭彈離開筒口時,發動機仍在燃燒的可能性比較大,因此,所有出售的“布林吉西”火箭筒上,都安有一個由金屬製作、用以保護射手麵部的麵盾。它的擊發機構也比較別緻,因為比利時的設計師們對美國在“巴祖卡”係列中所采用的電發火係統明顯地缺乏信心。因此,他們在發射藥管的底部安裝了一個普通火帽。裝填動作完成以後,通過一個彈性彈夾,使火箭彈在炮尾內準確定位,使其既不能前移,也不能後移。長形擊錘被安裝在發射筒外部的一個轉軸上,並可以用手扳動;射擊時,擊錘轉向上方,錘擊火帽;發射藥點燃後,火藥氣流將擊錘吹回原位,從而為下一發再次扣動扳機作好了準備。使用這種裝置,重新裝填的速度非常之快,並且由於擊錘不在火藥燃氣流中停留,所以,它的燒蝕並不厲害。\\n\\n“布林吉西”火箭筒是一種非常出色的武器,並曾向世界上很多國家出口。使英國陸軍感到惱火的是,他們曾在亞丁(Aden)遇上了這種武器,並且它已成了恐怖主義分子武庫中的主要裝備。“布林吉西”係列有多種口徑,其中最大的是100mm,這在當時的肩射武器中可能是最大的。如果口徑比這再大,它的火箭彈就必然需要一個更大和更重的發動機,反過來又要求有更長的發射筒。其結果必然是,這種隻能由單人攜帶和隱蔽的武器,在尺寸和重量上大大超過戰術使用所能接受的範圍。即使是100mm的口徑,也已經超出了絕大多數國家所能接受的範圍,所以,“布林吉西”更為流行的口徑是83mm。\\n\\n法國人通過“斯特安”(Strim)係列建造了一個優秀的火箭筒和火箭彈的體係,其中的最後一種型號,至今還在法軍中服役。“斯特安”係列采用的是十分普通的傳統式發射筒,它的第一種型號是50式73mm火箭筒,這種型號與任何彆的型號幾乎完全類似,但它現在已經被更高級、毀傷威力更大的F1式88.9mm火箭筒所代替。在F1式火箭筒設計上,法國人最注重的,是使火箭彈流線型化和得到儘可能大的炮口初速。精確數據目前尚未透露,但它的有效射程是400m,對於火箭筒來說,這已經是相當好了。F1式火箭彈的彈體形狀,非常象是一發細長的野戰炮炮彈,彈頭呈銳尖的圓錐形。尾部有九片尾翼,彈體飛離炮口後,尾翼即自動展開,由於火箭彈在飛行中低速旋轉,因此提高了射擊精度。火箭彈裝在一個塑料包裝筒內,發射前,包裝筒插於發射筒尾部;發射後,包裝筒即被拋棄。F1式火箭筒的整個結構和使用過程,集中反映了老式傳統火箭筒的水平,後來的其它型號,似乎都還冇有超出它的範圍。然而,現在已經出現了能夠把火箭彈發射到更遠距離上的、比較理想和比較簡便的方法,蘇聯的RPG-7火箭筒已經顯示出了這種趨勢。\\n\\n法國另一種更新的設計是APX80式火箭筒,它實際上是一種比F1式火箭筒尺寸稍小一點的無座力炮,但其效能卻比F1式火箭筒提高25%。從這種武器上發射出去的彈丸,依靠一個小型火箭發動機進行續航飛行,這一點,跟蘇聯的RPG-7所采用的方法相同,儘管這種方法還談不上是一種革命。在APX80上,火箭彈發動機是通過尾部的噴管向後噴射氣體。根據要求,它的80mm口徑的空心裝藥戰鬥部應能穿透最重型的坦克裝甲,並且據稱它的精度也非常好。這裡再次顯示出了,當前各國正在極力利用現代技術成果,使口徑較小的武器發揮出最大的效能。對反坦克作戰來說,如此小的一種武器,就能完成作戰任務,因而,考察它所采取的辦法,自然也就引起了人們的興趣。\\n\\n在這些高級火箭筒中,無論哪一種,都既不是非常便宜,也談不上是一種真正的單兵武器。為了生產一種真正能由單個步兵攜帶和發射的火箭筒,法國陸軍正在試驗幾種非常輕便的型號。聖·埃蒂埃(MAS)兵工廠製造的A式火箭筒,實際上是一種微型傳統火炮,火炮的身管是一根一次使用的加固玻璃鋼管。分解以後,兩段身管的總長超過15in(381mm);結合以後,插入膛內的長度不超過4in(101.6mm)。發射筒即是火箭彈的包裝筒,發射筒的一端安有一個橡膠肩墊,另一端戴有一個炮口帽。發射筒上方的一個方盒內,安有一個簡易瞄準具,並有一枚柱銷,該柱銷就是火箭筒的扳機。製造廠商聲稱,這種微型火炮的有效射程為50m,但人們會同意,在不損傷射手肩膀的情況下,這種射程也就是它的最大射程。這是一種頗為誘人的方案。\\n\\n西班牙人,由於其國防預算很小,因此,到目前為止的許多年內,不得不使用一些簡單的武器。西班牙人的製式反坦克武器,是根據美國3.5in火箭筒改製而成的一種變型武器,稱之謂“因斯特拉薩”(Instalaza)。“因斯特拉薩”與3.5in火箭筒的主要區彆,似乎就在於它增大了初速和射程。這表明,西班牙人已經對火箭彈重新進行了設計。鑒於它的口徑比美國原型火箭僅稍有增加,所以,初速和射程增大還是可能的。\\n\\n在對較遠距離上的目標射擊時,估測目標距離,是反坦克作戰中的一個最大難題。而解決這個難題的辦法之一,就是在瞄準具上加裝測距機。加拿守大人首先在其被稱之謂“海勒爾”(Heller)的火箭筒上進行了這種嘗試。它的第一種型號出現於1956年,1961年以前,很少有什麼改進,這種型號一直到1967年前後,仍然在部隊中服役。“海勒爾”是一種設計簡單、效能良好的傳統型火箭武器。初速為715ft\\/s(218m\\/s),這是當時已有火箭筒中的最高值。它的最大有效射程為300yd(274m),然而,在450yd距離上,仍然十分精確。但研製工作者們並不以此為滿足,他們還在發展比這更好的武器。\\n\\n瞄準具是這種武器係統的核心,它包括一具基線長度為9in(229mm)的合象式測距機。9in的基線長自然達不到很高的精度,但安裝上它以後,在300yd(274m)的距離上,可以獲得很高的首發命中概率,而在450yd(411.3m)的距離上,它的首發命中概率還可以達到80%。\\n\\n英國陸軍已經非常接近於采用“海勒爾”火箭筒,但在最後一刻,卻選中了瑞典的“卡爾·古斯大夫”,這使加拿大人大失所望。這兩種武器的效能幾乎完全相同,英國陸軍選擇後者的原因,至今尚不清楚,但加拿大貨幣的行情,或許是其中的一個因素。\\n\\n在東方集團中,蘇聯的設計一直是其它各國遵循的樣板。50年代,在火箭筒方麵的樣板,就是蘇聯的PHT-2式。這隻不過是一種簡單的火箭發射筒,使用的是一種相對其口徑而言顯然是尺寸過大的火箭彈。幾乎所有的蘇聯衛星國都根據這種有效但不惹人喜愛的裝備生產了它們自己的變型,並且各種變型又都有一些各自的特點,有的配上了一個光學瞄準具,有的則換上了另外一種三腳架或是手柄握把。但所有這些變型,都冇有偏離原有的基本設計,而且還可能全都發射同一種彈藥。儘管這後一點尚不能完全肯定,因為據說有幾種變型與蘇聯原型的口徑並不相同。然而,這一點並不重要,人們並不希望在這些國家之間必須交換彈藥。如果事情果真已經達到了這種地步——即一個國家軍隊的火箭筒所配的彈藥已經全部用儘,那麼,接著下一步,遠為嚴重的事態就會到來,在這種情況下,即使能夠補充到彈藥,也已經無法挽回敗局。\\n\\n在戰後幾年裡,英國人對火箭筒的發展並冇有表現出多大熱情。其實,在40年代後期,在英國就已有人提出了兩項頗有意義的設計,因為那時“博尼”3.5in肩射無座力炮顯然已經無法再繼續使用下去。“紅星”(RedPlanet)即是這兩項設計之一,這是一種4.5in(114mm)的火箭筒,可以在一個三腳架上發射,也可以放在士兵肩上發射,根據儲存下來的一張照片使人有理由相信,相對其火箭發動機的尺寸而言,發射筒的長度可能有點短,因而火箭彈發射時噴出的尾焰很可能會噴到射手臉上。然而,這種武器並冇有超過模型階段。另一項設計是“紅雞”(RedBiddie),與“紅星”是姐妹關係,或許應該說是後者的姐姐,它的口徑是5in(127mm),對於一種肩射武器來說,這樣大的口徑自然會令人望而生畏。根據這一方案,不久即演變出了一種無座力炮。即使這樣,它顯然還是有些過大。象“紅星”一樣,它也冇有超出模型階段的範圍。人們設想,口徑這樣大的武器並不能打算作為一種遠距離的交戰武器使用,而是用單人每次隻攜帶一發大口徑空心裝藥戰鬥部,在對坦克所進行的一次性打擊中,能夠達到很高的單發毀傷概率。根據外形判斷,290yd(183m)可能已經是他們所期望達到的最大射程,而在這個射程上仍然可以得到一個比一般要高的命中概率。\\n\\n這兩種方案被放棄以後,英國人就冇有再進一步提出本國的設計,而在朝鮮戰爭一結束,就采用了美國的3.5in火箭筒。\\n\\n戰後步兵反坦克武器發展的第二種趨勢,是發展反坦克槍槍彈。這種武器跟火箭筒一直是“攜手共進”的,並且事實上至今仍然如此。儘管在二次大戰中,小型步槍發射的榴彈的信譽很低,以致英國陸軍在1945年就已全部淘汰了這種武器,但有些國家在戰後依然堅持發展這種武器,因為它可以用隻有幾盎司重的炸藥,給麵對坦克進攻的單個步兵提供一種最後決鬥性的防禦。這種觀點的主要倡導者,是比利時的“麥卡”(Mecar)公司,他們早在1950年就已開始推銷他們的“埃奈加”(Energa)槍榴彈。憑心而論,麥卡公司的“埃奈加”確實是一種前所未有的優秀設計。它的空心裝藥戰鬥部內裝有110oz(3118.5g)多一點的炸藥,對裝甲板的作用,起碼象3.5in火箭筒一樣有效。而比當時仍然是許多國家製式裝備的“巴祖卡”更是有效得多。發射這種槍榴彈時,步槍手需在槍口安裝一個特製的接合器,這種接合器僅有幾盎司重,可以很方便地裝在口袋內攜帶,它的作用是作為榴彈的發射套筒。把榴彈裝在套筒上,並把發射藥筒裝進槍尾以後,射手即做好了全部發射準備。\\n\\n使用這種裝備的最大問題,在於瞄準困難,並且彈丸飛行速度太低。在套筒上有一個用手指即可扳動的照門,照門上用一係列小孔表示不同的距離,而“準星”就是榴彈彈體時弧形線外緣。這種辦法,起碼也應當說是不精確的。練習瞄準是射手訓練中的一個最大難題,更為要命的是,由於榴彈的飛行彈道非常彎曲,所以,要求射手估測目標的誤差,不能超過幾碼遠的距離。儘管麥卡公司聲稱:“埃奈加”對125yd(114.3m)距離上的目標射擊時,精度仍然很好,但對絕大多數的射手來說,能夠掌握的距離是75yd(68.6m),而對50yd(45.7m)的距離則更為可取。然而它能穿透200mm厚的裝甲板,儘管作為一種反坦克武器,看來有些勉強,但用於對付輕型裝甲車輛、工事、塹壕和掩體的武器,則是十分有效的。北約一些國家的軍隊,其中包括英國,已經采用了這種槍榴彈,英國引進以後,立即給它定名為No94式。\\n\\n“埃奈加”取得成功以後,其它廠商立即步其後塵,截至1967年為止,在北約各國服役的、利用步槍發射的反坦克榴彈已經不下7種。追朔它們各自的曆史自然使人十分乏味,但值得強調的一點是,這些型號所采用的發射方式,跟“埃奈加”完全一樣。而到1967年,很多步槍在設計時就在槍口安裝了一個整體式榴彈套筒,因此也就不再需要另加一個接合器。這些榴彈的有效射程,幾乎都一樣,並且都很短,在破甲效能方麵也都大同小異。然而與此同時,又出現了另外一種趨向,這就是發展尺寸更小的反裝甲榴彈。這種小榴彈既便於攜帶,又具有較高的飛行精度。槍榴彈小型化是為跟步槍口徑小型化(如0.223in——即5.66mm)的發展趨勢相一致,同時,也是為了實現這樣的想法,即要想使它們不受損壞,步兵就不能攜帶尺寸較大的槍榴彈。\\n\\n步槍口徑小型化的趨勢,給槍榴彈設計師們帶來一個相當麻煩的難題,因為將後座力保持在規定限度之內這一點,是帶有強製性的。如以“埃奈加”為例,那麼,當用比利時的FAL步槍發射時,它所產生的後座力幾乎要比它用同一步槍發射普通子彈時大7倍。後座力的急劇增長意昧著,射擊時必須用支架把步槍支撐住,或者用繩子捆住槍體然後吊起來。而如此猛烈的後座負荷可能很快就會使目前被很多歐洲國家陸軍所重視的、重量很輕的0.223in步槍解體。從射手訓練角度看,猛烈的後座力也不會使人嚮往,因為它的射手隻有經過相當程度的訓練,才能克服扣動扳機時所具有的那種使人不難理解的神經緊張感覺。對於比較小的榴彈,比較容易作到堅固,且又不致增加額外的重量。“埃奈加”槍榴彈必須儲存在一個金屬容器內,以免其受到損壞,但現在有些公司(如FN公司)所生產的小槍榴彈已經可以放在皮製子彈盒內,而結果並冇有造成大的損壞。問題的關鍵就在於,它們對目標到底能有多大的破壞作用。於是,有人挖苦說,要想使一個如此之小的槍榴彈,能夠消滅世界上的任何坦克,看來隻有使它擊中車長的眼睛時纔有可能。\\n\\n槍榴彈的黃金時代,目前幾乎可以肯定已經結束,在如此優秀的拋射式火箭筒已經大量湧現的條件下,隻有少數幾個國家的陸軍還在繼續使用它們。跟當時希望擁有的任何彆的槍榴彈相比,美國的M-2式單發火箭筒,射程更遠,精度更高,而且戰鬥部的威力也更大。在當前的情況下,讓槍榴彈繼續在部隊服役的唯一可能理由,必定是因為它的造價較低。儘管這種說法可能會受到批駁。\\n\\n儘管當前各國都想努力趕上美國,但仍然有許多國家,出於各種不同的原因——其中多半是財政上的原因——仍然繼續使用著十分陳舊的裝備。例如,在類似於西班牙內戰規模的戰爭中,隻要具備適當的條件,並且具有機智和勇敢精神,原始的莫洛托夫雞尾酒瓶炸彈(MolotovCocktail),仍然可以用來阻止裝甲車輛前進,並且能發揮良好的作用。在1956年的匈牙利事件中,在一些場合,曾經使用一些可能是最原始的手段,結果使蘇聯的T-34坦克退出了戰鬥。最成功的方法,是進行火攻,使坦克乘員窒息。將數桶汽油潑在坦克頂部,當坦克開至狹窄街道以後,再從另一所房子內,或是拋出莫洛托夫雞尾酒瓶炸彈,或是拋出蘸有煤油的燃燒破布,將坦克頂部的汽油點燃。顯然,利用這種古老的攻擊方法,迫使坦克乘員跳車,將是極為奏效的,坦克乘員跳車以後,再由埋伏在彆的建築物內的阻擊手將他們擊斃。由於匈牙利人在布達佩斯的一條陡峭的卵石坡道上,澆注了大量的潤滑油,因此,起碼有2輛蘇製T-34坦克被消滅。這2輛坦克在失去控製以後,沿著坡道下滑,並且不由自主地一直滑進坡道下麵的房子內。在那裡,它們又馬上受到了莫洛托夫雞尾酒瓶炸彈的攻擊。\\n\\n為了迷盲蘇軍坦克,在布達佩斯大街上還使用了煙幕彈。結果,這些坦克有的闖入障礙物中,有的衝到建築物內,在車體陷入困境、寸步難行、或是炮身插到某個方向、炮塔動彈不得的時候,預先埋伏好的匈牙利人,就立即開始用莫洛托夫雞尾酒瓶炸彈進行攻擊。\\n\\n倍受稱讚的美國106mm無座力炮,已經為大多數西方國家所采用,究竟有多少國家至今還不清楚,但它先後曾在“北約”的每一個成員國、南美洲幾乎每一個國家、以及一些東南亞國家部隊中服役。各采用國在這門火炮上所表現出來的創造性,主要是想把這種火炮安裝在各種各樣的車體上,但結果並非全都成功。法國的申納爾特(Chennavlt)公司,在50年代曾經生產了一種小型的雙人裝甲車,上麵可以安裝一門106mm無座力炮。車體的外形極為低矮,高度不到3ft(0.9m),所以2名乘員都是臥姿進行操作。它是一種履帶車,並且十分機動靈活,但馬力較小,並且冇有頂蓋,不能從上方給乘員提供防護。儘管存在著以上缺點,但它體現了一種頗有意義的設想。行軍時,炮身固定於2名乘員之間,炮口指向前方;射擊時,裝在支架上的炮身被向上抬高,並且可以繞軸做360度旋轉。原打算把它作為一種快速機動的火炮,使它能迅速到達步兵營防線受到威脅的地點,或是配屬偵察部隊,為其提供—種有效的反裝甲防護。可惜的是,法國陸軍並冇有買這種武器,從上述試驗中,倒是日本人從中受到了啟發,並且試製出了日本自己的變型車輛。\\n\\n日本人的車型和法國的原型車非常相似,車體低矮,頂部敞開,2名乘員——發動機的功率可能也不足——安裝的也是2門火炮,但它的火炮口徑是75mm,而不是106mm。2門火炮安裝在一個特製的液壓支架上,液壓支架可以向上伸出幾英尺遠,並且能夠通過遙控裝置控製轉向,通過一具型號不明的潛望鏡進行瞄準。設計這種武器的目的是,發射時,車輛先隱蔽在遮蔽物後麵,然後使火炮上升到頂端。這樣,既開闊了視野,又可以在安全條件下進行射擊。射擊後,火炮下降並收回,在敵人還未察覺炮彈來自何方的時候,車輛即已轉移。這個情況就象是,當詹姆斯·邦德(JamesBond),還在剛剛組建的見習生學校就讀的時候,他已經立即被搶走了。不用說,除了日本人外,彆人不會這麼做。\\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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