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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可小說 > 曆史 > 反坦克戰史 > 第四章英語國家之間的聯盟——英國和美國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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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 \"正當人們對這些火箭彈給以極大注意的時候,在法國的一個機場上,“颱風”戰鬥機的火箭彈正在進行下一步的改進工作,戰鬥部的重量由20lb增大到60lb,而這意味著整個發射係統需作根本改變。隨著改裝工作的不斷進行,被換掉的發射軌在機場也就越堆越多。警衛裝甲師的一個排對此曾提出過詢問,當他們得知其中的原委之後,立即要去了一些被拆下來的導軌和戰鬥部重為20lb的火箭彈,由他們自己的裝配工將導軌焊到一些坦克炮塔的兩側,並且安上了經過改進的發射電路。幾天之後,英軍的一支進攻分隊受到一輛位於一座穀倉後麵的“虎”式(RoyalTiger)坦克的攔阻。於是,英國的一輛可發射火箭彈的坦克開到了現場,一連發射了4發火箭彈,隨著一陣爆炸,這輛“虎”式坦克竟被炸得四分五裂。幾小時後,位於這個地區的每個皇家空軍機場都受到了索要這種火箭彈的士兵們的包圍。但是,他們過於盲從了,因為一次證明有效,並不能說明多次重複也必然有效。其理由是,當火箭彈從靜止的發射器上發射時,它的飛行速度很低,所以命中目標的可能性很小,而裝在飛機上時,它們卻可以得到載機本身的飛行速度的補償。即使這樣,皇家空軍也覺得它仍不能滿足要求。但在許多英軍坦克炮塔上卻仍然可以見到這種火箭彈,直到接近德國的護林軍(ReichswehrForst)防區時,才迫使坦克乘員們將它拆下扔掉。\\n\\n在西非沙漠戰役的全部過程中,德國坦克炮的射程一直超過英軍火炮的射程,這就導致出現了一些險情和困境。由於德軍坦克能在自身不受威脅的情況下摧毀對方的反坦克防禦,因此,就可進而徑直進入英國的反坦防禦陣地,也就是說,德軍坦克可以非常靠近英軍的野戰炮兵陣地,從而威脅到野炮的安全,迫使炮手們不得不去考慮自身的防禦。在這種情勢下,纔不得不為發射25lb重炮彈的野戰炮(即其彈重為11.35kg)生產了一種反坦克炮彈,這是一種實芯穿甲彈,雖然精度不太高,但動能卻相當可觀。它的彈徑為3.45in(87.6mm)。對這一點,盟國的宣傳家們卻全然忽視了。為了使這種火炮能夠達到儘可能高的初速,它僅隻用強裝藥進行發射,這就在駐退複進係統中產生一種難以承受的應變,為此又很快生產出了一種炮口製退器,安裝在所有這種火炮的炮口上。這種火炮配用的實芯穿甲彈十分有效,於是炮手們發現,隻要步兵瞭解到這種情況,他們就以空前的熱情勸說炮兵把野戰炮拉到前麵。這自然不會符合遠在步兵後麵的炮兵指揮官的作戰計劃,因為他們可以用於完成炮兵自身任務的火炮數量本來就不寬裕,因此,不可能會允許在反坦克戰鬥中損失它們。而步兵提出這樣的要求顯然也是愚蠢的,因為當麵臨敵人的進攻時,這種即將在陣地前沿上拋出彈片和炸藥的火炮所需要的配置位置與那些需要在坦克上穿孔的火炮是不同的。然而,在沙漠戰鬥中,正常的戰鬥程式往往會被一時的困惑弄顛倒。\\n\\n沙漠戰役表明,與英國的反坦克炮相比,德國的坦克占有優勢。發財6lb重炮彈的火炮儘管具有令人振奮的優點,但很快就已不是德軍坦克的對手。步兵馬上又提出需要裝備—種更大的火炮,而設計師們又立即為此投入了工作,選擇的方案是研製一種其所發射的彈重約為6lb重炮彈的3倍——即17lb(7.7kg)重的火炮。這個項目的預研工作早在1941年上半年即已開始,那時就已預見到遲早需要發展一種更重的火炮,所以,當這項要求剛剛提出時,主要的設計工作實際上已經大體就緒了。新炮在很短時間內就被生產了出來。據說從初次提出要求到第一批火炮交付部隊使用,隻用了1年時間,但這種說法不足為信,實際的時間很可能是比這長3個月。然而,這種火炮的步兵用型號是1943年3月才首次應用於瑪瑞斯戰線(MarethLine)的戰鬥中。加速生產的第一批產品被匆忙運往戰場,並及時地投入了戰鬥,結果對德軍“虎”式坦克進行了嚴勵的懲罰。\\n\\n這種火炮的戰鬥全重近2.5t,早在設計階段,這個重量就已引起了步兵的憂慮,他們認為火炮的重量太大,操作起來肯定會有很多困難。但後來發現,雖然依靠人力移動這種火炮很不容易,但炮手班在近距離內畢竟還能夠拖得動它,而且構築工事並將其隱蔽起來也不是不可能的。步兵遇到的最大麻煩,是無法找到一種適當的車輛進行牽引。吉普車可以用來牽引發射6lb重炮彈的火炮,但要求在這種原設計能力隻有1000lb(454kg)的車輛後麵牽引4600lb(2088.4kg)的重量,顯然是十分吃力的。後來決定既可以選用3t卡車,也可以選用大型履帶運輸車,但當時這兩種車輛的數量都很稀少,在1943年4月的瓦迪阿克瑞特(WadiAkrit)戰鬥中,第50皇家坦克團曾經動用坦克把16門這種火炮牽引到了目的地,這樣才使步兵在德軍反擊麵前得到了相應的反坦克防禦能力。用坦克將反坦克火炮牽引到前沿的作法這並不是最後一次。直到戰後,這種火炮的牽引工具問題一直都冇有得到適當解決。\\n\\n發射17lb重炮彈的火炮,實際上是發射6lb重炮彈火炮的一種放大型號,儘管為了適應複製品的強度和重量的大大增加,二者之間必然會產生許多差彆。例如,發射6lb重炮彈的火炮的那種用肩部控製火炮自由轉向的特點被放棄了,彈藥也不再能那樣輕易地就可搬動,火炮的隱蔽問題非常突出,尤其是第一發炮彈射出以後,炮口衝擊波和發射時的聲音大得驚人。對於這種火炮,最初人們總有—定的抱怨情緒,但炮手們不久就感到,這是一種有效的火炮,它幾乎可以在任何距離上與“虎”式坦克較量並把它“送上西天”。直到大戰的最後幾天,當龐大的德國坦克群在法國與荷蘭出現時,這種火炮依然可以做到這一點。\\n\\n發射17lb重炮彈的火炮在1000yd(914m)距離上能夠穿透所有中型坦克的車體前裝甲與炮塔裝甲,並且能夠穿透重型坦克的側裝甲。在500yd(457m)距離上,“虎”式坦克的側裝甲也處於危險界限之內,甚至在2000yd(1828m)距離上,炮彈也可對坦克履帶和外部的各種附件造成嚴重破壞,儘管可能冇有任何一個坦克乘員會想到在這麼遠的距離上進行戰鬥。作為一種自行火炮,這種火炮真可以說是馬到成功,把它安裝在“舍曼”(Sherman)坦克炮塔上,很快就被證明是一種十分巧妙的組合,並且立即使火力不足的“舍曼”坦克產生了新的活力,以致人們覺得“舍曼”坦克本來就應該裝配這種火炮。到1944年,它受到普遍的歡迎,以致出現了供不應求的情況,因而兵工廠不得不開足馬力全力以赴地進行生產。\\n\\n除了安裝在“舍曼”坦克上之外,發射17lb重炮彈的火炮還與另外一種坦克——“瓦倫廷”坦克結合成為另一種自行火炮,後來在“慧星”(Comet)式坦克上也安裝過,但數量很少。這種火炮的各種不同型號—直使用到戰爭結束,步兵用型號使用的時間更長,—直到50年代中期才被營屬反坦克武器係列所取代,而步兵學校中開設的有關這種火炮的課程直到1956年才宣告停止。作為一種在戰時生產的火炮,竟能持續服役達13年之久,這確實也是一個罕見的記錄。\\n\\n在突尼斯的另一個戰場上,美國的第1軍所擁有的反坦克武器更少,所以蒙失的損失也就更大。他們唯一擁有的反坦克武器就是反坦克火箭筒——“巴祖卡”(Bazooka)。這種武器的詳細情況,在本章下麵有關美國情況的篇幅中,我們將詳加介紹。至於英軍的境況也不妙。在空降旅中僅裝備有反坦克手榴彈和“伯義斯”反坦克槍兩種反坦克武器。反坦克手榴彈的名稱叫“加蒙”(Cammon),它是由一位名叫加蒙的上尉發明的。它是一個用鬆緊布做的袋子,一頭裝有一個著發引信,這種引信與No69式手榴彈上使用的引信相同。引信內有一顆鋼珠,鋼珠在投擲瞬間轉為解脫狀態,當手榴彈碰擊堅硬物體時,鋼珠撞擊雷管,雷管引爆炸藥。打開布袋的下部可以放進炸藥。所以,每個傘兵都帶有2lb(0.91kg)塑性炸藥。這種辦法之所以具有吸引力,就在於炸藥數量的多少可以依據所承擔的任務進行調整。它可以在幾種情況下應用,希拉裡·聖·布希·桑德斯(HilaryStGeorgeSaunders)在他寫的《紅色貝蕾帽》一書中有一段文字記述了它的典型使用情況:\\n\\n敵軍縱隊已經進入視線,傘兵們早就嚴陣以待。上級命令在敵人的第1輛戰車觸雷之前,任何人都不準開火。敵人的第1輛戰車是裝甲車,它在觸發地雷之後,很快就被炸到土坡的一側,堵塞了公路。接踵而來的2輛偵察車在遭受“加蒙”手榴彈的多發猛轟之後,立即燃起了熊熊烈火,2輛戰車內的8名乘員也都被炸身死,並燒成灰燼。\\n\\n投擲這些手榴彈具有一定的危險性,在這次小型戰鬥中,有一些投擲手就是被自己投出的手榴彈炸傷的。\\n\\n藉此機會順便敘述一下裝甲車輛在反坦克武器襲擊下的易損性也許是值得的。這個題目並不是能夠輕易說情楚的,然而,它與我們研究的主題密切相關,隻有瞭解這一點,才能使那些對這個題目不大熟悉的讀者認清,為什麼不同的車輛在受到攻擊時會產生不同的效果。\\n\\n裝甲車的裝甲板都比較薄,並且都用汽油發動機驅動,所以很容易起火,使用任何一種反坦克炮來對付它,都不會有多大困難。但對付坦克則完全是另外一種情況。德國坦克全部都是采用汽油發動機——僅隻大戰末期出現的—些秘密型號除外——但裝甲普遍較厚,所以反坦克炮手必須精心選擇瞄準點。一旦命中要害部位就會立即爆炸。英國坦克卻不同,“瓦倫廷”坦克猶如一顆難以砸開的硬核桃。通常都能給乘員提供足以逃脫的時間。美國的“舍曼”坦克素有“火焰炸彈”的盛名,據說1輛被擊穿的“舍曼”坦克在火焰漫延到乘員艙、並且在乘員被火蛇吞噬之前,有5秒可用於逃脫的時間。“邱吉爾”(Churchills)坦克起火緩慢,乘員有充裕的時間可以逃脫。而蘇聯坦克不僅裝甲很厚,而且使用的是柴油發功機,因此要殲滅它們就極為困難。\\n\\n1945年,英國陸軍主要依靠三種武器進行反坦克作戰,這就是:步兵反坦克發射器;仍在許多部隊服役的發射6lb重炮彈的火炮;以及配用在各種炮架上的牽引式或自行式發射17lb重炮彈的火炮。這個清單顯然不夠充分,但它確實反映的是當時的實際情況。因此,在一段時間內,英國陸軍的主要反坦克任務不得不落在英軍坦克身上。當時,有一種流行的說法,就是:“坦克是對坦克進行防禦的最好手段。”儘管這種論斷並不正確,然而在大戰的最後幾個月內,這確實是一種既合乎時宜而又恰如其分的議論,因為當時英軍確實有充足的坦克和彈藥。因此,步兵認為隻要有數量充足的坦克,就可以使他們化險為夷。而由於交上了好運,同時也由於來自美國的源源不斷的坦克供應,他們也確實很少遭受過失敗。然而,在阿納姆的空降突擊行動卻是一個例外。當時出現在戰場上的全部坦克都是德國坦克,由於冇有確定的作戰方向,所以,發射6lb重炮彈火炮的缺陷很快就暴露了出來。而後來德軍坦克之所以能被圍困在凹地裡,則應完全歸功於那些殘存的少數火炮的炮手和使用步兵反坦克發射器的士兵們的勇敢精神和殊死戰鬥。當時,如果能有1門無座力炮就可以拯救許多人的生命,然而那時擁有這種武器的隻有德國一個國家。\\n\\n在3000mi之外的大西洋彼岸,美國參戰時的景況並不比1939年時的歐洲更好。經濟蕭條、工作懶惰以及緩和情緒仍有根深蒂固的影響。\\n\\n美國陸軍對反坦克作戰的無準備情況,可以從1941年的一份調查報告中清楚地反映出來,據該報告透露,當時隻有第6軍下達過有關反坦克防禦的指示。菜斯利·J·麥克耐爾(LesleyJ.Mcnair)將軍在1941年4月12日寫道:\\n\\n對國外已經發生和正在發生的情況所待的冷漠和無所謂態度,已經達到了無以複加的地步。我本人一直不失時機的強調必須在反坦克防禦方麵做些切實的準備工作,但至今仍然毫無進展。現在,我冇有理由感到鼓舞,唯一的希望就是,這種漠不關心的態度再也不要無限期的繼續下去。\\n\\n在麥克耐爾將軍起草上述報告的當時,美國陸軍在反坦克作戰中真正能夠依靠的武器,就是已經過時的37mm步兵火炮和12.7mm機搶。而支援這層薄弱防禦的武器則是用於執行各種任務並置於各種不同炮架上的老式75mm野戰炮。當時,美國陸軍已經看到,德國的閃擊戰術正在迅猛地席捲著歐洲低地國家[譯者注:“歐洲低地國家”是指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三國的統稱。]和法國,而在1940年和1941年的兩個夏天裡,各種經過改進的自行火炮——或者像美國人喜歡稱呼的那樣,叫坦克殲擊炮——正在進行試驗。人們很快發現,在1941年後期所進行的運動戰中,機動能力好壞是反坦克火炮能否獲勝的關鍵。1941年下半年,有50輛新型M2式半履帶運輸車安裝上75mm火炮後,被送往菲律賓群島,在那裡正好趕上用來對付日本人的入侵。\\n\\nM2式半履帶車已經成了二次大戰中一種負有盛名的車輛,它確實象吉普車那樣受到乘員們的喜愛。將1門75mm口徑的火炮安裝在這種車體上,即使不能說已經超過了它的載運量的限度,起碼也是已經達到了它的限度。將野戰炮架上的車輪、大架和車軸去掉,然後,用螺栓將火炮的其餘部件固定在半履帶車緊靠駕駛員後麵的車箱上,火炮的身管伸出車體之外,身管後座時將進入乘員艙內相當一段距離。火炮方向射界左右各21度,火線高離地麵7ft(2133.6mm)。如果炮身的方向轉動量超過21度,就有可能使一條履帶離開地麵,而在車體側方射擊時,就有使車體傾覆的危險。無論采用什麼辦法,都很難使這種火炮隱蔽,而由於它的裝甲厚度僅為1\\/4in(約6.4mm),因此除了輕武器之外,任何彆的武器都可以給它造成嚴重破壞。但是用它來對付日本人卻非常有效。美國人對這種車型的生產及時地進行了安排,並大量運往北非,在那裡同樣證明非常有用,儘管並不是在每次戰鬥中都能穩操勝券。它所存在的主要問題,除了尺寸較大以外,主要是在彈藥方麵。它配用的彈藥與1918年使用的彈藥相同,事實上,其中許多就是1918年的產品,所以已不具備消滅後期的德國坦克所需要的威力。再者,引信的作用也一直不大可靠,而到1944年9月,這種被稱為M3式的火炮運載車也被宣佈為過時產品而廢棄掉。\\n\\n這裡還得再說幾句題外話。這種75mm火炮也曾安裝在“格蘭特將軍”(GeneralGrant)和“舍曼”坦克上,為了與這些坦克的炮塔相適應,火炮的反後座裝置相應地作了一些變動,但它的彈藥的缺點此時也就顯得格外明顯。1941年下半年,曾派出一個小組到敘利亞,負責修複所有能蒐羅到的法國引信,大約有69000發1917年生產的老式引信被從倉庫中拖了出來,並被運送到蘇伊士運河地區,在那裡,它們被安裝到美國炮彈上,同時又抓緊時間對它的發射藥進行了改進。先將藥筒內的全部發射藥倒入一個大桶內,然後摻入相同重量的新式大威力發射藥,再由雇用的工人對這種混合發射藥進行攪拌,直到拌勻以後,再裝入藥筒內。結果,這種發射藥賦予火炮的初速要比原來使用的發射藥高得多,而且,由於坦克多是在距離目標比較近的距離上開火的,所以射角的變化量很小,這就比較容易進行估計。改裝的彈藥批量剛好滿足阿萊曼戰鬥的需要,而當坦克沿著海岸追擊退卻中的德國隆美爾(Rommel)兵團時,由於改裝的彈藥已經用儘,所以這些火炮又不得不轉用舊式彈藥。\\n\\n75mm火炮還有一種較輕的變型,它原來是為輕型坦克發展的,但到戰爭後期也被用作機載炮,裝入“道格拉斯·波斯頓”(DouglasBoston)或“馬丁·馬裡蘭”(MartinMaryland)飛機的頭部,用於遂行反艦和反潛任務。雖然它在遂行反坦克作戰任務方麵也許同樣有用,但卻一直冇有這方麵的記載。\\n\\n美國最好的火炮之一,是3in(76.2mm)火炮,它是根據1940年下半年提出的一份戰術技術說明書的要求生產的。該說明書要求生產一種能夠遏製當時世界上已知的任何一種坦克的火炮。由於來不及重新設計和研製新炮,於是,美國兵工署決定利用現有火炮的部件拚湊一種新炮,這就導致出現了M5式3in(76.2mm)火炮。該炮采用的是一種高炮身管,將其安裝在105mm野戰炮炮架上。這種火炮的效能很高,但比較笨重,引信又常出故障,致使它的穿甲彈始終都冇有達到原先要求的穿甲能力與可靠性。一直到1944年它的引信纔得到改進,這時,它開始具有極好的穿甲效能,然而,在此之前,它已獲得了一種難以洗刷的壞名聲,因此在部隊中此種火炮的數量也已所剩無幾。由於彈藥的問題太多,致使火炮的生產速度也緩慢了下來,到戰爭末期,這種3in的火炮已十分罕見。如果能在克服彈藥存在的問題方麵再稍加努力,它就很可能會成為二次大戰中的一種效能優良的步兵火炮,這樣,美國士兵當然也就不致於在坦克進攻麵前處於缺乏還手之力的境地。\\n\\n到1944年,美國陸軍已經生產出了T8式90mm反坦克炮,這是一種大而重的武器,但卻極為有效。這種火炮采用的仍然是高炮身管,但為遂行反坦克任務,配用了一種專門設計的炮架。這種效能優良的火炮的問世時間顯然已為時過晚,以致已經不可能再大量裝備部隊。90mm火炮的身管也被安裝在“舍曼”坦克底盤上,組成了M10式坦克殲擊炮。這種戰鬥車輛曾經獲得很大成功,並且極受那些欣賞90mm火炮威力的坦克乘員的讚賞。到90mm火炮出現的時候,安在“舍曼”坦克上的老式75mm火炮幾乎已經成了一大負擔,儘管它的初速已經提高,身管也已加長。很可能是美軍在大力增強其坦克火力的時候,卻冇有想到應當對90mm火炮的步兵型號給予優先的考慮。\\n\\n總之,在整個戰爭期間,美國步兵從他們的火炮設計師那裡得到的東西要比他們應當得到的東西少得多。當37mm反坦克炮已經明顯變得過時的時候——這種情況早在珍珠港事件之前就已發現,但在相當一段時間內,國防部對此卻視而不見,聽而不聞——並冇有可供替換的新型火炮。37mm炮不得不繼續湊合使用,並且被迫裝在各種炮架上,其目的是指望通過提高機動性的辦法來彌補其在火力方麵的不足。這種情況同盟軍中所有其它小口徑火炮的沿革過程一樣。它既有汽車搭載式變型,也有半履帶車搭載式變型,但不管如何變化,都掩蓋不了它不具備反坦克作戰威力這一致命弱點。對於即將奔赴歐洲參戰的美軍部隊來說,這確實是一個極其嚴峻的問題。針對這種情況,唯一的可行方案,就是立即選用他人的設計,並儘快投產裝備。美國人走的正是這條路子,他們選中的國外結構就是英國的發射6lb重炮彈的火炮。\\n\\n這種被定名為M1式57mm的火炮很快就源源不斷地從美國工廠中生產了出來,除了方向機的佈局和炮口稍有加粗等區域性變動外,它在各個方麵幾乎都與英國原型火炮完全一致,但它的列裝已為時過晚,火炮本身的重量也顯太輕。1944年,當盟軍橫貫法國進行大規模進攻的時候,一些步兵師索性將這種火炮棄之路旁,因為,那時盟軍已經具有如此眾多的坦克,以致那種認為進行區域性防禦已經不再需要火炮——它完全可以用坦克取而代之——的見解已經占據上風。從當時“舍曼”坦克的確在數量上占據優勢的情況看,這種觀點似乎頗有道理,然而,這就為以後埋下了危險的種子。在後來的戰鬥中,當德軍發動反攻併成功地楔入步兵防區時,一些部隊確是後悔莫及。然而,“坦克是對坦克進行防禦的最好手段”的論調卻已廣為傳播,而且在美國陸軍中,這種論調居然持續了長達20年之久,直到反坦克導彈的事實、以及坦克本身的事實,徹底推翻這種觀點為止。在這20年期間,無座力炮起著支配性作用,而關於這一方麵的情況,本書將在另外一章中專門進行敘述。\\n\\n美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對反坦克防禦科學——如果可以稱得上是一門科學的話——所作出的最大貢獻,是發明和創製了首屈一指的單兵反坦克武器係統——“巴祖卡”火箭筒。這種“巴祖卡”火箭筒成了全世界各種肩控火箭發射筒武器係列的鼻祖。由於關於它的起源問題眾說紛雲,莫衷一是,所以,敘述一下它的來龍去脈,對讀者或許可能有所助益。\\n\\n美國陸軍中有一位名叫斯金奈(Skinner)的上校,此人的與眾不同之處在於,他從童年時代起,就對火箭具有濃厚的興趣,並曾自己動手製造和發射過許多火箭。1931年,他被調到美國陸軍軍械部所屬的阿伯丁靶場任職,在那裡,他繼續利用業餘時間製造和發射小型高速火箭。到了1938年,他在這個當時美國陸軍絲毫不感興趣的無名項目上,已經積累了相當豐富的知識。後來,他被調往夏威夷,1940年又被調回美國本土參加一種“特殊項目”的研究工作,所謂“特殊項目”,就是想看看他的火箭技術能否作為一種武器使用。在既無資金又無支援的情況下,他同一位參謀—起,在不到1年的時間裡就製造並試驗成功一種采用管式發射、以摺疊尾翼穩定的簡易肩射火箭。當時唯一缺少的就是戰鬥部,然而,天無絕人之路,正當斯金奈為此發愁的時候,一種理想戰鬥部卻奇蹟般地出現了。在本書第二章中曾經提到過的那名瑞士空心裝藥設計師,由於他設計的裝置“冇有能夠打動”英國駐瑞士的武官,而帶著他的原封未動的秘密武器——起碼當時對美國來說是如此——來到了美國。他設法將他的設計賣給了美國,然後十分滿意地返回了瑞士。美國立即著手實現一項應急計劃,以求陸軍部隊能夠迅速裝備空心裝藥彈藥。被選中的方案是M10式反坦克高爆榴彈。這種彈藥除了重量之外,其它各方麵的效能都非常出色。它的重量如此之大,以致不僅不能從步槍上發射,甚至也不能在12.7mm機槍上發射(這種武器雖曾幾經試驗,但最後仍以失敗告終),而軍械部也因這種彈藥無人問津而被弄得積重難返。後來還試驗過一種榴彈發射器,結果尺寸和後座力都很大。另外一個不大引人注目的方案是在榴彈底部安置一個火箭,全彈用“斯普林菲爾德”(Springfield)步槍發射,並且利用一把長刺刀作為發射導軌。這一方案頗有獨到之處,但卻不大合乎實際,因為火箭發射時產生的後噴氣體將徑直後噴到射手的臉上。\\n\\n1942年春天,斯金奈決定嘗試將M10式榴彈同他的肩射發射器結合起來,為了能跟M10榴彈的尺寸相適應,他又重新設計了發射器;為了具有足夠大的空間以便使榴彈能在其內通行無阻,他將發射管的內徑擴大到2.36in(約60mm),根據這個規格,他製造了一根整體式發射管,安裝了兩個手柄和一個使用手電筒電池的電擊發裝置,又製造了12發裝著假彈頭的火箭彈,併成功地發射了其中的3發。帶著剩下的9發火箭彈,斯金奈前往阿伯丁試驗場,以便在正規靶場上試驗他的設計方案。出乎意料的是,當時靶場上正在進行一項表演試驗,試驗場上正奔馳著一輛為了試驗利用其它發射器發射M10式榴彈而動用的坦克實靶。這可是一個絕好的機會,斯金奈和他的助手厄爾(Uhl)中尉也在發射線的一邊占領了發射位置,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他們根本冇有告訴彆人他們是誰。至於後麵的故事,我們最好還是用斯金奈自己的話來敘述為好,而這份資料是由阿拉巴馬州紅石兵工廠的代夫·哈金斯(DaveHarris)先生向我提供的:\\n\\n當時的情況是,坦克為了轉彎,正在朝我們所在的方向開來,於是,我們決定向它進行射擊。厄爾利用從地上揀起的一段金屬絲就地做了一個代用瞄準具,他打出的第1發彈就命中了目標,然後,在坦克尚未完成轉彎動作之前,我又用1發火箭彈打中了它。這時,部分原因也是由於大家不熟悉火箭發射時所產生的特殊聲音,那些用星徽裝飾起來的所有觀眾全都把頭轉向了我們,其中就有負責地麵部隊發展部的巴尼斯(Barnes)少將。巴尼斯走過來拿起火箭筒打了一發並命中了坦克,其他參謀人員也都輪流前來發射,直到把我們剩下的火箭彈全部打完為止。就在此時此地,“巴祖卡”被正式定為小批生產項目,而在很短時間之後,甚至在統計檢驗之前,就已全麵投產。\\n\\n這是一項重大的決策,然而也是一項十分正確的決策。\\n\\n1942年5月19日,軍械部同通用電器公司簽訂了在30天內生產5000具“巴祖卡”的合同,通用電器公司提前89min完成了任務,爾後又安排了一次射擊表演,這次表演非常隆重,有很多高級官員和盟國代表出席觀看。可能是在這次表演中,蘇聯人才第一次知道美國發明瞭這種武器,因為他們在表演之後就立即提出了希望得到這種武器的要求,結果,在“巴祖卡”的首批產品中,有數百具被運往蘇聯並直接投入戰場使用,自然德軍也就繳獲了這種武器。繼第二次表演之後,又進行了大批訂貨,其中絕大多數直接從工廠送往碼頭,然後裝船運抵北非,以抗擊德軍的入侵。為了能在輪船起錨之前趕上裝船,有些則是用飛機運到港口的,這種作法,在1942年也是一種驚人之舉。結果,首批使用“巴祖卡”的部隊幾乎冇有經過訓練,就帶著它投入了戰鬥,儘管如此,他們的使用效果卻出乎意料地出色。首批來自北非的戰報之一說,一支德軍坦克分隊,由於在相當遠的距離上差一點就被幾發火箭彈命中(這顯然是因為火箭射手精神過份緊張和開火時機過早的結果),因而舉起了白旗。在審訊俘虜時,德軍的這支分隊的指揮官說:他們以為自己正在遭到105mm榴彈炮的射擊,所以再堅持下去就太愚蠢了。德國人最初稱它為:“肩射75mm炮”,而美國大兵們則無聊地稱它為:“花花公子布希炮”,這種狀況一直持續到有些聰明人俏皮地稱這種管子為“巴祖卡”為止。人們之所以會給它起這個名字,是因為它的發射管跟當時一位名叫鮑勃·彭斯的美國廣播喜劇演員在表演時使用的自製粗管長號“巴祖卡”十分相似。這個名字沿襲至今並已馳名於世。\\n\\n美國陸軍軍械部很快就發現,儘管“巴祖卡”是一種奇異的發明,但它的口徑太小,因此不久以後就會在戰場上變得過時,他們又設計和製造了一種更大和更有效的型號,這種型號的口徑為3.5in(88.9mm),但美國國防部卻拒不接受這種武器,這樣,儘管在試射中已經取得了成功,但此項設計仍舊隻能束之高閣。“巴祖卡”和它的戰鬥部重為3.5lb(約1.59kg)、初速為每秒300yd(274.2m)的火箭彈仍繼續保持服役。果然不出軍械部所料,到1945年即已表明,在對付德國的最新型坦克時,“巴祖卡”的口徑顯得太小,威力也太弱。\\n\\n關於“巴祖卡”,還有一個至今不為人知的有趣故事。1944年,在法國北部的橋頭堡四周所進行的一場殊死的步兵對戰中,美軍有一名軍士,靈機一動想出了一個在戰場上就地製作一種更為有效的榴彈發射器的權宜辦法,他從“巴祖卡”火箭彈上擰下戰鬥部,並在原部位上串連安上了2枚美製標準手榴彈,這種裝置自然十分簡單,但卻取得了成功。裝填手從手榴彈中拔出保險針,然後,將它們小心翼翼地插入發射管尾部,再由射手進行發射,4s鐘後,手榴彈爆炸,接著彈片像暴雨般地落下。碧加汀尼兵工廠被迫強製生產了90000發這種榴彈,但該工廠一邊生產,一邊提出抗議。這些榴彈生產出來以後被緊急送往法國,但此時戰鬥已從博卡日(Bocage)的灌木叢林和塹壕中轉移到了彆的地方,對於這種榴彈的需要已經不大迫切。此後,就再冇有生產這種榴彈,現在僅有一發存放在碧加汀尼兵工廠的小型展覽館內,以作為戰時一種個人天才發明的憑證。\\n\\n原型“巴祖卡”還曾作過另外一些改進,其中最為突出的就是將原電擊發機構內使用的手電筒電池改為發電器。後來的一些型號上還安裝了光學瞄準具,並且為了方便攜帶,還將發射管由單根變成了兩段式。這種或那種型式的“巴祖卡”一直持續服役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並且一直到1950年夏天朝鮮戰爭爆發時,美國士兵們仍舊繼續帶著它參加了朝鮮戰場上的首次戰役。但在朝鮮,它大大地敗壞了自己的名聲。由於彈藥組配不佳,加之士兵訓練太差,因此,當北朝鮮部隊第一次向釜山推進時,“巴祖卡”冇有能夠阻止住坦克部隊的進攻。於是,一份份十萬火急的電報被急速發往美國。美國陸軍軍械部想起了1943-1944年研製的改進型“巴祖卡”——3.5in火箭筒,他們迅速派人找出圖紙,隨後即馬不停蹄地投入生產,不到幾周時間,遍及美國本士的好多家兵工廠所生產的數千具新型火箭筒和火箭彈,被空運到西海岸,並立即裝船緊急運抵朝鮮,還有少量甚至是使用飛機被直接空運到了朝鮮,為的是在船運大批火箭筒到達之前,能利用這些武器訓練部隊。這種3.5in火箭的到達真如雪中送炭,它的使用效果又非常之好,以致直到不久之前,它還在美國陸軍正規部隊中服役,就是今天,也還可以在國民警衛隊中看到它們。它被出售給許多其它國家,並且很多年以來,一直是北約步兵進行近距離反坦克防禦的重要支柱,直到後來被更加現代化的武器取代為止。“巴祖卡”的發展過程是—部光彩奪目的曆史,它起源於兩個專心致誌的年輕人,藉助一個偶然的機會,向顯貴的官員們進行了表演,並且受到一位高級官員的重視。\\n\\n除了震驚世界的“巴祖卡”之外,美國在二次大戰中的反坦克武器的發展經曆,基本上是平淡無奇的,由於美國的設計師與兵工廠為美國陸軍服務得很不出色,致使他們不得不依靠一種過時的外國野炮作為其主戰坦克的主用兵器,而在戰爭的絕大部分時間內,他們的最重要的反坦克火炮又少得可憐。除了“巴祖卡”以外,步兵基本上冇有有效的反坦克自衛武器,其結果是:“坦克是對坦克進行防禦的最好手段”的觀點即應運而生。但這種觀點之荒謬早在1941年7月就已被人看出。當時,麥克耐爾將軍在另一篇文章中一針見血地指出:“在用價格隻有坦克的零頭那麼多的1門火炮就可以殲滅坦克的時候,非要用價格為35000美元的坦克去完成同一任務,這簡直是敗家子。”然而,當時美國確實擁有數量充裕的坦克。\\n\\n在朝鮮戰爭結束之後的數年內,美國步兵仍然抓著3.5in火箭筒不放,直到它已十分陳舊,因而超過了它的預定取代週期時,才肯放手。60年代初期,美國人又發明瞭另外一種引人注目的反坦克武器,它象20年前的“巴祖卡”一樣,新穎別緻和富於革新性,這種武器就是M72式拋射式火箭筒。它在拋射方式上並不新穎——德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使用的“鋼甲拳”(Panzerfaust)式反坦克火箭筒已經開創了這方麵的先例——但它在此基礎上又向前發展了一步:它實際上是一發預置式整裝彈藥[譯者注:即火箭彈在出廠時封裝於發射管內,發射管兼作火箭包裝筒。]既可防水,又具有良好的可靠性,還具有相當程度的堅固性。需要時,每個士兵可拿起一具,打開發射管即可發射,發射後,空發射管即被扔掉(即一次使用)。需要發射第二發時,再取出另外一發完整的全備彈。這種異常輕便小巧的武器的發射管由兩段組成,一段套在另一段內,管內裝著一發待發的火箭彈。發射管外壁上部安著一具簡易瞄準具和一個擊發按鈕。發射管兩端由護蓋密封著,兩個護蓋又與揹帶兩端連接。武器全重僅5.5lb(2.5kg),大約相當於兩枚手榴彈的重量。使用時,先將兩端的護蓋取下,連同揹帶一起扔掉,然後,將發射管的內管拉出至極限位置(這時發射管的全長為27in,即685.8mm),此時,瞄準具即自動豎起,構成戰鬥狀態,再打開保險機,武器即完成全部射擊準備工作。射手將發射管置於有肩上,用瞄準具瞄準目標後,扣壓發射管頂部的按鈕,火箭彈即可被髮射出去。它既冇有手柄,也冇有扳機。\\n\\n火箭的尺寸很小,直徑隻有66mm,所以,它對坦克不可能會產生很大破壞作用,但是如果能夠命中要害部位,即使是最重型的坦克,也可以被摧毀,至於對裝甲車和輕坦克,則完全可以使其徹底報廢。在越南戰場上已經證明,它完全可以置蘇式T76輕坦克於死地,但條件是它必須由信心堅定的射手來操作。它的射程自然很小,大約是150yd(137m),但也不能指望這樣小而輕的武器會有更大的射程。它目前正在北約幾個國家的陸軍中服役,受到這些國家的熱烈歡迎。並且,看來它可能是空降部隊、特種部隊和國民警衛隊的一種理想武器。\\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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