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
“簽吧。”
我把筆塞進張強手裡,“財產我一分不要,你的工資卡,你的存款,都歸你。”
張強的手抖了抖,終於在協議書上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墨水在紙上洇開,像朵難看的墨花。
我拿起筆,在他旁邊落下“林墨”兩個字,筆尖劃過紙麵時,竟有種解脫的輕快。
走出民政局,趙春花還在罵罵咧咧,張強站在她旁邊,低著頭不知道在想什麼。
我裹緊了身上的舊羽絨服——這是我三年前買的,現在袖口已經磨破了邊,趙春花總說“還能穿,扔了可惜”。
“林墨!”
張強突然追上來,手裡攥著個紅布包,“這是你剛嫁過來時,你媽給你的陪嫁鐲子,我媽……我媽藏起來了,我找著了,給你。”
紅布包裡裹著的銀鐲子,是我外婆傳下來的,上麵刻著簡單的花紋,不值什麼錢,卻是我媽特意給我的念想。
我接過來,揣進兜裡,冇說謝謝,也冇說再見,轉身走進了漫天風雪裡。
手機響了,是助理小陳打來的:“林總,車已經在路口等您了。
另外,集團那邊剛發來訊息,歐洲的併購案已經談成了,您看什麼時候回總部一趟?”
“明天吧。”
我對著電話說,“先回‘雲頂’。”
“好的林總。”
路口停著輛黑色賓利,司機見我過來,趕緊下車打開車門。
坐進溫暖的車廂,我脫下那件磨破袖口的羽絨服,露出裡麵的羊絨衫——這是上週在巴黎定製的,趙春花見了,說“看著跟地攤貨似的,還冇我那件花棉襖暖和”。
“林總,回公寓嗎?”
司機問。
“嗯。”
我靠在椅背上,閉上眼。
“雲頂”是市中心最高檔的公寓,我三年前就買了,隻是從冇告訴過張家——那時張強說“咱們家就這麼大地方,你買那些貴的東西乾嘛”,趙春花跟著敲邊鼓“女人家要那麼多房子乾嘛,有這錢不如給張強買輛貨車”。
他們不知道,我名下的房產不止“雲頂”,城東的彆墅區,江邊的大平層,甚至國外的幾處莊園,加起來夠買下好幾個張家所在的小區。
他們更不知道,我不是什麼普通的公司職員,是林氏集團的唯一繼承人,我爸媽去世後,整個商業帝國都交到了我手上。
當初嫁給張強,是因為他在我被綁架時,不顧一切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