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手邊的菸灰缸用力砸了下去。
“咚”得一聲巨響,教授倒在了地上,倒在血泊中。
我害怕極了,害怕自己殺了人。
我迫切地想要尋求幫助,於是打電話給了最信任的人。
左行聲很快就趕到了現場,一到現場他就明白髮生了什麼。
他立馬脫下外套披在我的肩膀上,然後溫柔地安撫我,並且用力掰開我握著滿是鮮血的菸灰缸的手。
他帶我去清洗手上的血汙,然後對我說
“聽著,林夕,人不是你殺的,你記住,是我看到自己的女朋友要受辱,及時趕到,衝動之下作出了行動。”
左行聲被警察帶走了。
走之前,他握住我的手說
“冇事,交給我。”
左行聲替我頂罪了,被判了五年。
在他入獄的第二天,我就被車撞了。
在那之後我便失了憶,我不記得左行聲,也不記得那名教授,學校也有意隱瞞這件事。
直到我在大四的時候遇到了陶潛,我的記憶開始恢複,對了,那名教授也姓陶。
12.
我開始故意靠近陶潛,每次的偶遇都是我的刻意製造。
陶潛很快上鉤,他開始猛烈地追求我。
陶潛給我放煙花表白的時候,我冇有感動,隻有厭惡。
同樣都是煙花表白,陶潛在都是人的地方,周圍的人都在看戲。
我順勢答應,這讓陶潛覺得自己的魅力很大,因為他成功追到了校花。
在一起後,我不斷想辦法打聽陶潛的父母。
一開始陶潛還表現的很愛我,後麵漸漸忍不住開始偷吃。
其實我早就知道,我不喜歡他,可不在乎他劈不劈腿。
我要的是他爸媽犯罪的證據。
當年那一砸,陶盛文冇死成,真是有點遺憾。
而且這麼些年還好好活著,外界還當他是德高望重的教授。
太噁心了,憑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