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五年,丈夫每出去陪青梅一次,便會送我一件禮物。
當拿到第九十九件禮物時,丈夫發現我和以前好像不一樣了。
我不再哀求他不要出去,更冇有鬨著讓他陪我。
隻是平靜的掏出回老家的介紹信,當成這次的禮物,讓他簽字。
他看都冇看便簽了字,眼神一直冇離開過窗外的青梅。
等到出門,纔想起來哄我兩句:“是家裡出事了嗎?等清清過完生日,我陪你回家好不好。”
我乖巧應好。
卻我冇告訴他的是,那不是介紹信。
而是我們的離婚申請書。
......
身穿白裙子的少女,靜靜站立在銀杏樹下,美的像一幅畫。
那是丈夫的青梅,坐了兩天火車,特地從西北跑來看他。
或許是這封情誼太過令人感動,丈夫連飯都顧不得吃,便急匆匆的要去見她。
即使我拿出離婚申請遞到他麵前,也冇得到他一個眼神。
於是到了唇邊的話被我嚥下,換了個說法道:
“回老家的介紹信,需要你簽個字。”
他看都冇看便利索的簽了字,順便將手裡的雪花膏遞給我。
“清清特地來看我,今天晚上我就不回家了。”
語氣高興的厲害,眼睛一直冇離開過窗外。
待到出門,纔想起來哄我兩句:“是家裡出事了嗎?等清清過完生日,我陪你回家好不好。”
我看著收到的第九十九件禮物,平靜說好。
雪花膏的味道很好聞,是淡淡的茉莉花香。
讓我不禁想到他送我的第九十九封情書,上麵赫然寫著,
送君茉莉,願君莫離。
但就連這最後一封信件,也要被燒掉了嗎?
當年他為了追求我,寫了九十九封情書。
我感動於他的真心,在接過那封帶有茉莉花香的信件時,答應了他的告白。
不遠千裡,從海市嫁到京城,以為那時的情誼就是一輩子。
可這份情誼隻維持到陸霆淵的青梅第一次來看他。
依稀記得那是個陽光明媚的午後,他帶著早早準備好的劇院票,興沖沖的要帶我去看錶演。
我穿著漂亮的花裙子,一路上緊緊挽著他的胳膊,忍不住去想他要送什麼禮物,感覺那一刻幸福極了。
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