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圍堵,不得安寧。
張父的公司官網被刷屏抵製,股價開始波動。
最終庭審日,到來。
張家夫婦和劉律師出現在法庭時,彷彿老了十歲,神色憔悴,不敢與任何人對視。
劉律師之前的氣勢蕩然無存。
質證環節,李律師逐一出示了酒吧監控、短視頻、以及獨立醫學專家出具的《關於酒精濫用與造血乾細胞移植術後複發關聯性的說明》,證據鏈完整嚴密,無懈可擊。
劉律師的辯護蒼白無力,隻能反覆強調“生命權”、“最後希望”、“情緒崩潰情有可原”。
法官聽完所有陳述,當庭宣判:“本院認為,原告張超及其家屬,在明知術後嚴禁飲酒的情況下,多次違背醫囑,酗酒作樂,直接導致肝功能嚴重受損及免疫抑製劑代謝異常,係其病情複發的重大原因。
其行為是對首次捐獻生命饋贈的極度不珍惜,亦是對捐獻者愛心的踐踏。”
“原告方在自身存在重大過錯的情況下,不僅未反思悔改,反而對捐獻者陳默先生進行騷擾、誹謗、訴訟,企圖利用道德和法律手段再次綁架其捐獻行為,行為性質惡劣,已構成濫用訴權和名譽侵權。”
“被告陳默先生的反訴請求,於法有據,本院予以支援。”
“判決如下:”“一、駁回原告張超的全部訴訟請求!”
“二、原告張超及其父母,立即停止對所有被告陳默的騷擾、誹謗等一切侵權行為!”
“三、原告張超及其父母,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在本地權威報紙及網絡平台首頁連續三天刊登致歉聲明,向陳默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複名譽!”
“四、原告張超及其父母,返還陳默先生五萬元營養費,並賠償其經濟損失、精神損害撫慰金、律師代理費等共計人民幣三十八萬元!”
“五、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承擔!”
法槌落下,一錘定音。
“贏了。”
李律師輕聲道。
陳默閉上眼,長長地、長長地舒了一口氣。
幾個月來的壓抑、委屈、憤怒、恐懼,在這一刻終於煙消雲散。
他看向對麵。
張母癱倒在座位上,掩麵哭泣,不知是悔恨還是絕望。
張父麵如死灰,眼神空洞。
劉律師正在匆忙地收拾檔案,避免與任何人對視。
冇有人再看他,也冇有人再要求他捐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