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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次偷看 第2章

作者:林昭 分類:都市現言 更新時間:2026-04-23 20:30:57

第2章 紅筆:他偷走了我的筆,我偷走了他的心------------------------------------------。,晨光0.5的紅色中性筆,學校門口文具店兩塊五一支。唯一特彆的地方是筆帽上貼了一張小小的貼紙——一隻卡通柴犬,笑得眼睛彎彎的。,把課本一本一本抖出來,又趴在地上看了半天,愣是冇找到。“奇了怪了。”她嘀咕著,又從筆袋裡掏出一支黑色圓珠筆湊合用。,麵前攤著一本物理競賽輔導書,右手握著一支黑色簽字筆,正在草稿紙上演算。,正壓著一支紅色中性筆。。,隻露出一點點筆帽的邊緣。從他那個角度看過去,柴犬正好對著他笑。。,貼紙的邊緣已經翹起來一點了。他用拇指把它按平,動作很輕,像是在做一件很小心的事。“沈岸,你看見我那支紅筆了嗎?”林昭突然湊過來問。,近到他能聞到她頭髮上的洗髮水味道——某種水果味的,甜絲絲的。。“冇有。”他說,聲音穩得像在背公式。

“奇怪,明明放在桌上的。”林昭撓了撓頭,又把書包翻了一遍。

沈岸低下頭,假裝在看題。

他的左手悄悄把紅筆往課本下麵又塞了塞。

心跳有點快。

他深吸一口氣,在心裡默唸了一遍歐拉公式,把那股躁動壓下去。

那支筆就放在他這兒吧。

她不會發現的。

他想。

但沈岸低估了一件事——

林昭這個人,對彆的事丟三落四,對自己的東西卻有一種奇怪的執念。

找了兩天冇找到,她居然去學校小賣部又買了一支一模一樣的。

“你至於嗎?”江澄趴在課桌上,看她對著新買的紅筆端詳,“不就一支筆,兩塊五的事。”

“你不懂。”林昭把新筆舉到眼前轉了轉,“我那支跟了我一個學期了,有感情的。”

江澄翻了個白眼:“你對一支筆有感情?”

“那當然。”林昭一本正經地說,“它見證了我從期中考三十名到期末考二十五名的輝煌曆程。”

“二十五名有什麼好輝煌的……”

“閉嘴。”

江澄笑著縮回去,目光在她臉上停了一秒。

一秒而已。

然後他移開視線,假裝在看窗外。

但他心裡有個聲音在說:她認真的樣子真好看。

這個念頭冒出來的時候,他自己都嚇了一跳。

沈岸坐在旁邊,什麼都冇說。

但他看到了江澄看林昭的那一眼。

他的手指微微收緊,指甲在掌心裡掐出幾道白印。

那個動作很輕,輕到他自己都冇意識到。

但他知道,從這一刻開始,有什麼東西不一樣了。

時間就這麼一天天過去。

高二的日子像流水一樣平淡,上課、做題、考試、排名,周而複始。唯一的波瀾大概就是每次月考後的座位調整——按成績排,前十五名坐前兩排,後麵的依次往後。

林昭的成績一直在二十名左右晃盪,按理說應該坐在第三排。

但沈岸是第一名。

他永遠坐在第一排靠窗的位置。

而每次換座位的時候,林昭都會發現自己莫名其妙地被分到他旁邊。

第一次她以為是巧合。

第二次她覺得有點奇怪。

第三次她終於忍不住了:“周老師,我成績應該坐第三排吧?”

周明磊推了推眼鏡,麵不改色:“你最近進步挺大,坐前麵激勵一下。”

林昭半信半疑地坐下了。

沈岸在旁邊翻了一頁書,表情冇有任何變化。

但如果有人仔細看,會發現他翻書的那一頁,角落寫著一行小字:

“第三次。”

他數過了。

周明磊每次調座位前,他都會去找他。

理由每次都一樣:“老師,林昭的數學基礎不太好,我坐她旁邊可以幫她輔導。”

第一次周明磊有點意外。

第二次周明磊有點懷疑。

第三次周明磊笑了。

“沈岸,”老頭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小子,心思挺多啊。”

沈岸的耳朵尖紅了一下,但表情紋絲不動:“隻是輔導功課。”

周明磊冇拆穿他。

但他在座位表上把林昭的名字劃到了沈岸旁邊。

然後歎了口氣。

年輕真好啊。

他在心裡想。

林昭不知道這些。

她隻知道每次換座位都很幸運地留在了第一排,而且——每次都在沈岸旁邊。

她把這歸結為自己“進步大”。

“看來老師終於發現我的潛力了。”她得意洋洋地對陳嶼說。

電話那頭,陳嶼沉默了三秒。

“林昭,你是不是傻?”

“啊?”

“一個成績穩定在二十名的學生,次次坐在第一名旁邊,你就不覺得奇怪?”

林昭愣了一下:“奇怪什麼?”

陳嶼深吸一口氣,像是在壓抑翻白眼的衝動。

“算了,跟你說不通。”

“你到底想說什麼啊?”

“冇什麼。”陳嶼的語氣突然變得意味深長,“你好好坐你的一排一座吧。”

掛了電話,林昭對著手機發了半天呆。

“莫名其妙。”她嘟囔了一句。

但她心裡隱隱約約地覺得,好像有什麼東西被忽略了。

是什麼呢?

她想不明白。

日子繼續往前走。

高二下學期的某天,林昭無意間發現了一件事。

她那天去辦公室交作業,周明磊不在,她就站在辦公桌旁邊等。等的時候眼睛到處亂瞟,然後就瞟到了桌角貼著的座位表。

她的名字旁邊,用鉛筆寫了幾個字。

字跡很淡,像是被擦過又重寫的。

她湊近了看。

“沈岸要求。”

四個字。

林昭的腦子“嗡”了一下。

她站在那裡,盯著那四個字看了整整一分鐘。

沈岸要求。

沈岸要求跟她坐同桌?

那個悶葫蘆?

那個說話不超過五個字的沈岸?

那個她偷看了快一個學期、卻連正眼都不給她一個的沈岸?

他要求跟她坐同桌?

“同學,你找誰?”

周明磊的聲音從身後傳來。

林昭像觸電一樣彈開,差點把桌上的水杯碰倒。

“冇、冇有,我交作業。”她把本子往桌上一放,轉身就跑。

跑出辦公室的時候,她的心跳快得像要從嗓子眼裡蹦出來。

不是因為害怕。

是因為那四個字在她腦子裡炸開了。

沈岸要求。

她靠在走廊的牆上,大口大口地喘氣。

腦子裡亂成一團。

他為什麼要跟我坐同桌?

他不是討厭我嗎?

他每次都不跟我說話,也不看我,我還以為他煩我……

可是——

可是他替我罰站了。

他給我寫了數學卷子答案。

他在走廊裡畫了一百顆心。

他把那些心圍成了一個圈,把我圍在中間。

林昭的手開始發抖。

她把手捂在臉上,感覺臉頰燙得能煎雞蛋。

“不會吧……”她小聲說,聲音悶在掌心裡,含含糊糊的。

“不會什麼?”

一個聲音從旁邊傳來。

林昭猛地抬頭。

沈岸站在走廊儘頭,手裡拿著一本物理書,大概是剛從實驗室回來。

他就那樣看著她,表情淡淡的,好像隻是隨口問了一句。

但林昭注意到,他的耳朵尖紅了。

夕陽從窗戶打進來,把那一點點紅色照得清清楚楚。

“冇、冇什麼!”林昭站直身體,手忙腳亂地整理頭髮,“我交作業,周老師不在,我先走了。”

她從沈岸身邊跑過去的時候,風帶起了他校服的衣角。

沈岸站在原地,看著她跑遠的背影。

他的嘴角動了一下。

然後低下頭,在物理書的扉頁上寫了一行字:

“她知道了嗎?”

寫完之後他又把那一行塗掉了,塗得很用力,幾乎要把紙戳破。

但如果有心人把書對著光看,還是能看見那行字下麵,還有一行更小的字:

“知道也沒關係。”

“反正——”

他停了一下,又寫:

“反正我本來就打算讓她知道的。”

寫完他又塗掉了。

然後他合上書,深吸一口氣,往教室走去。

走廊上空無一人。

隻有夕陽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長很長。

那天晚上,林昭失眠了第二次。

她躺在床上,把臉埋在枕頭裡,腦海裡反覆播放著那四個字。

沈岸要求。

沈岸要求跟她坐同桌。

這個事實像一顆石子投進湖裡,漣漪一圈一圈地擴散,把她的整個心湖都攪亂了。

她想起第一次偷看他的時候。

那是開學第一天,她遲到了,急急忙忙衝進教室,一屁股坐在唯一的空位上。坐下來才發現旁邊坐了一個男生,瘦瘦高高的,校服拉鍊拉到最頂端,低著頭在看書。

她當時想:這人怎麼把校服穿得跟壽衣似的。

然後她就冇再注意他了。

第一次偷看他,是開學第二週。

那天數學課,她有一道題不會做,偏頭想問他,結果發現他的側臉很好看。

不是那種張揚的好看,是安安靜靜的好看。鼻梁很直,睫毛很長,嘴唇抿起來的時候,下巴的線條利落得像刀削。

她看了大概三秒。

然後他轉過頭來。

四目相對。

她慌慌張張地移開視線,假裝在看窗外。

但他的眼睛她已經記住了。

很黑,很深,像一口看不見底的井。

從那以後,她就控製不住地開始看他。

上課看,下課看,做操的時候看,吃飯的時候遠遠地看。

她以為自己藏得很好。

她以為他不知道。

可是——

“我數過,你上課偷看我27次。”

這是她後來在他課本裡看到的那句話。

但現在的林昭還不知道這些。

她隻知道,自己的心跳有點不對勁了。

每次看見沈岸,心跳就會加快。

每次他轉過頭來,她就慌慌張張地移開視線。

每次他幫她講題的時候,她的耳朵就會發燙。

她不知道這是什麼。

或者說,她知道,但不敢承認。

“我不會是……喜歡他吧?”

林昭對著天花板,小聲地說出了這句話。

說出來之後,她的心跳更快了。

然後她猛地坐起來,抓起枕頭砸向對麵的牆。

“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

“我喜歡誰也不會喜歡那個悶葫蘆!”

“他整天板著臉,話都不說一句,跟他在一起會悶死的!”

她對著空氣罵了一通,然後重新躺下來。

過了十秒。

她又坐起來。

“可是他的睫毛好長。”

又躺下去。

又坐起來。

“可是他替我罰站了。”

又躺下去。

又坐起來。

“可是他在走廊裡畫了一百顆心。”

“可是他把那些心圍成了一個圈,把我圍在中間。”

“可是他要求跟我坐同桌。”

“可是——”

“林昭你是不是有病!”她猛地捶了一下床板,把樓下的鄰居都驚動了,傳來一聲不滿的敲擊聲。

她趕緊捂住嘴,縮進被子裡。

在被子裡,她的嘴角控製不住地上揚。

然後她伸出手,在黑暗的空氣中畫了一顆心。

很小的一顆。

跟沈岸那天畫的第一顆一樣大。

“好吧。”她在被子裡小聲說。

“可能就是有一點點喜歡。”

“就一點點。”

她把臉埋進枕頭裡,耳朵紅得像煮熟了的蝦。

而在城市的另一頭,沈岸正坐在書桌前。

他把那支紅色中性筆拿出來,放在檯燈下麵看了很久。

筆帽上的柴犬已經被磨得有點模糊了,但他還是能看出它笑彎了的眼睛。

他拿出一張白紙,在上麵寫了一行字:

“第28次偷看。今天她跑過來問我有冇有看見她的筆。她離我很近。很近很近。近到我能聞到她頭髮上的味道。是桃子味的。”

他寫完之後,把這張紙夾進一個筆記本裡。

那個筆記本已經寫了大半本了。

每一頁都是這樣的小字。

第一頁寫的是:

“9月3日。她今天遲到了,跑進教室的時候馬尾辮甩到我手上了。有點疼。但我不討厭。”

第二頁:

“9月4日。她又遲到了。今天冇甩到我。”

第三頁:

“9月5日。冇遲到。但她跟江澄說話的時候笑了。笑得很開心。”

翻到第27頁:

“今天她偷看我了。我數了,三次。加起來一共27次。我在走廊柱子上寫了,又擦掉了。她不會發現的。”

他把今天的紙夾進去,合上筆記本。

然後他把筆記本鎖進抽屜裡。

抽屜裡還有一樣東西——一支全新的鋼筆。

他攢了兩個月的早餐錢買的。

筆帽內側,他找刻章店的師傅刻了兩個字母。

LZ。

林昭的拚音縮寫。

師傅問他刻什麼,他猶豫了很久,最後說:“刻兩個字母就行。”

師傅笑了:“給女朋友的吧?”

他冇說話。

但他付錢的時候,手在發抖。

不是因為心疼錢。

是因為他覺得自己不配。

一支鋼筆而已,能代表什麼呢?

他連一句“我喜歡你”都說不出口。

他關上檯燈,躺在床上。

黑暗裡,他伸出手,在空氣中畫了一顆心。

跟白天在走廊裡畫的第一顆一樣。

“一百顆。”他小聲說。

“總有一天,我會讓你知道,那一百顆心是畫給誰的。”

“但不是現在。”

“現在的我,還配不上你。”

他閉上眼睛,在黑暗中,把那支紅色中性筆握在手心裡。

筆帽上的柴犬在黑暗裡笑彎了眼睛。

他也在笑。

雖然她不知道。

但沒關係。

他習慣了。

(第二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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