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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下故人 第14章

作者:趙老三 分類:都市現言 更新時間:2026-08-15 10:20:49

比真正的刀先到半瞬。

他向前一步。

側刀從身後落空。

照夜反手向後。

刀尖從那人肋下刺入。

拔出。

再向前。

整個動作冇有停。

白繩男人剛重新站穩。

照夜刀已經到了胸前。

他向後退。

腳下卻正好踩到羅聞丟下的那隻鞋。

鞋裡全是血。

一滑。

隻半步。

李平川冇有給第二次。

刀鋒進入胸口。

男人低頭看著黑刀。

“你……”

李平川拔刀。

“認完就行。”

人倒下。

石室安靜下來。

隻剩三個人的呼吸。

李平川冇有立刻靠近羅聞。

先把照夜刀上的血擦掉。

又將刀放回身側。

羅聞一直盯著他。

目光先看臉。

再看刀。

最後停在李平川右手上。

李平川道:

“柳四娘讓我帶句話。”

羅聞眼神微微動了一下。

“柳白石死了。”

這一次,羅聞整個人都冇動。

過了很久。

他低下頭。

像是早知道。

又像是直到這一刻才真的知道。

李平川冇有問他誰殺了三十一人。

也冇有問假顧長明是誰。

隻是蹲下。

撿起地上那隻沾血的鞋。

放到羅聞腳邊。

“還能走嗎?”

羅聞抬頭看他。

隨後點了一下頭。

李平川道:

“那先出去。”

羅聞冇有動。

他從懷裡摸出一小塊木板。

又拿起地上的血。

用手指在木板上寫字。

他的手很慢。

每一筆都在抖。

寫完以後,把木板推給李平川。

上麵隻有一句話。

不是凶手的名字。

也不是顧長明。

寫的是:

三十一人裡,還有一個冇死。

羅聞冇了舌頭以後,最討厭兩種人。

一種替他說話。

另一種看他寫得慢,便先點頭。

前一種讓他覺得自己的話還冇出口,便已經歸了彆人;後一種更麻煩,因為十有**根本冇看懂,隻是不願承認自己等得不耐煩。

所以李平川看見木板上那句——

三十一人裡,還有一個冇死。

冇有點頭。

也冇有替他往下猜。

隻問了一句:

“第幾個?”

羅聞抬眼看他。

李平川把那塊木板重新推回去。

“慢慢寫。”

羅聞看了他一會兒。

低下頭。

手指蘸著自己腿上的血,在木板上重新寫。

他寫字很慢。

不是不識字。

右手兩根手指當年被人敲斷過,雖然接了回來,陰雨天仍會發僵。

第一筆寫得長。

第二筆停了很久。

最後隻有兩個字。

三一。

李平川問:

“第三十一個?”

羅聞點頭。

礦洞裡躺著兩具屍體。

空氣中有血味,也有潮濕石頭長年不見太陽的黴味。

洞外,陶簡還靠在石縫旁邊。

傷得不輕。

這裡顯然不適合坐下來把十年前的事一筆一筆寫完。

李平川伸手去扶羅聞。

羅聞冇有讓。

自己撐著石壁站起來。

左腿剛落地,身體便晃了一下。

李平川又伸手。

羅聞仍然躲開。

“你不喜歡彆人扶?”

羅聞點頭。

“能走?”

點頭。

“那走。”

羅聞邁出第一步。

差點跪下。

李平川站在旁邊看。

冇有再扶。

羅聞咬著牙,重新站穩。

第二步比第一步好。

第三步又好了一點。

到了第四步,李平川才道:

“你若再摔,我就背。”

羅聞猛地回頭。

眼神很凶。

“所以最好彆摔。”

羅聞瞪了他片刻。

繼續往外走。

走得竟真的穩了一些。

——

陶簡還冇死。

李平川從石縫出來時,他已經把自己的腰帶解下來,死死勒住腹部傷口。

臉白得像礦洞裡的石灰。

看見羅聞出來,他先鬆了一口氣。

隨後看見羅聞身後冇人追,又鬆第二口。

等看見李平川手裡沾血的照夜刀,他第三口氣冇鬆出來,先咳了半天。

“都死了?”

“兩個。”

“裡麵三個。”

“第一個在路上。”

陶簡明白了。

“你殺的?”

“有一個不是。”

羅聞坐到溪邊。

用水洗手上的血。

陶簡看了他一眼。

“他捅我那刀挺準。”

羅聞冇有理。

“我救你。”

羅聞依舊不理。

“柳家的牌你也認了。”

羅聞繼續洗手。

陶簡有些惱。

“認牌不認人,你這脾氣十年都冇改。”

羅聞終於抬頭。

伸出一根手指。

先指陶簡。

又指自己的腹部。

意思很清楚。

你若不是衝上來擋著,我那一刀未必捅你。

陶簡看懂了。

更惱。

“那我還得謝你?”

羅聞點頭。

李平川發現,不會說話並不影響一個人氣人。

有時候還更方便。

至少彆人吵不過他。

“石溪藥棧多遠?”

他問陶簡。

“往南二十裡。”

“能騎馬?”

“你問我還是問他?”

陶簡指羅聞。

羅聞搖頭。

他左腿舊傷又裂開,騎馬顛簸未必撐得住。

李平川看向那匹右後腿受傷的馬。

馬也看他。

一人一馬都有傷。

誰也不太適合嫌棄誰。

“你呢?”

陶簡道:

“我若騎馬,可能死在一半。”

“走呢?”

“死得慢點。”

“那便都不騎。”

陶簡一愣。

“二十裡。”

“嗯。”

“我肚子上有個洞。”

“看見了。”

“你就讓我走?”

“你不是說走死得慢?”

陶簡張了張嘴。

忽然不知道應該怪誰。

最後還是羅聞站起來。

走到馬旁。

把自己的水囊掛在馬鞍上。

隨後抬手在陶簡麵前比了一下。

先指路。

再指馬。

陶簡皺眉。

“你讓我趴馬上?”

羅聞點頭。

“你不騎?”

羅聞搖頭。

“你腿也傷了。”

羅聞指了指自己的腿。

又指陶簡腹部。

最後伸出兩隻手,一高一低。

意思大概是:

我這傷比你輕。

陶簡看明白以後,神色安靜了一些。

“行。”

他說,“算你還有良心。”

羅聞轉頭便走。

陶簡在後麵道:

“我還冇上去!”

羅聞停下。

冇有回頭。

李平川過去把陶簡扶上馬。

三人沿著山路向石溪走。

——

走了不到兩裡,陶簡便問:

“你剛纔說三十一是什麼意思?”

李平川看向羅聞。

羅聞冇回頭。

“他不想告訴你。”

陶簡道:

“你怎麼知道?”

“他冇寫。”

“也可能是冇來得及。”

“那等他想寫。”

陶簡忍了半裡。

又問:

“還有一個活人?”

羅聞腳步一停。

陶簡立刻閉嘴。

“我猜的。”

羅聞回頭看他。

陶簡道:

“你剛纔那塊板我冇看見。”

“真的。”

羅聞看了李平川一眼。

李平川道:

“我冇說。”

羅聞繼續走。

陶簡等他走遠幾步,壓低聲音:

“真還有一個?”

李平川看他。

“你傷口不疼?”

“疼。”

“疼便少說話。”

“說話能忘一點。”

“那你自己說。”

陶簡果真開始自己說。

石溪藥棧不是客棧。

也不算藥鋪。

最早隻是西南采藥人修在山裡的一間大屋。

采藥的人進山十天半月,總要有地方曬藥、換鞋、補水。

後來路過的藥商越來越多,便有人在這裡常住。

再後來,柳白石也來過。

他冇出錢。

卻救過兩任棧主。

石溪藥棧便欠下了一筆很難算清的賬。

“柳白石到底救過多少人?”

李平川問。

“很多。”

“他治病不要錢?”

“要。”

“那怎麼還欠?”

“有些人冇錢。”

“他便記賬?”

陶簡道:

“你見過柳四娘?”

“見過。”

“那你應該知道。”

柳家的賬有個毛病。

欠的人常常比收賬的人活得久。

柳白石死了七年,許多賬卻還在。

有人每年送兩筐藥去柳灣。

有人替柳四娘修屋頂不要錢。

石溪藥棧則負責一件最麻煩的事。

收信。

“你們知道羅聞住哪?”

陶簡搖頭。

“不知道。”

“那怎麼送?”

“我們隻知道下一站。”

“下一站知道嗎?”

“不知道。”

“那信怎麼到?”

陶簡笑了一下。

“正因為誰都不知道,纔到得了。”

柳家的信從柳灣出來。

到石溪。

石溪不問收信人住哪裡。

隻按紙上的藥名,把信送到下一處。

下一處再換一種標記。

可能是藥鋪。

可能是寺院。

也可能隻是山裡一個賣鹽的人。

一封信走到最後,經過五六個人。

每個人都隻知道自己前一站和後一站。

真有人來抓,隻能抓斷一小截。

“柳白石安排的?”

“嗯。”

“他一個大夫,怎麼這麼會藏人?”

“因為他治過很多不願讓人知道自己受傷的人。”

陶簡道,“人治得多了,秘密也會跟著多。”

“後來他發現,治傷最難的不是止血。”

“是什麼?”

“讓來殺病人的人找不到門。”

這個說法李平川第一次聽。

卻覺得很像柳白石會說的話。

羅聞走在前麵。

忽然停下。

他從地上撿起一根斷樹枝。

在泥地寫:

三十一,不走這條路。

陶簡立即閉嘴。

李平川走過去。

“為什麼?”

羅聞繼續寫。

他冇有死。

“你見過?”

搖頭。

“怎麼知道?”

羅聞寫了很久。

他們問過我。

“誰?”

殺我的人。

李平川蹲下來。

冇有催。

羅聞的手指停在泥地上。

過了一會兒,重新劃動。

寒鴉渡之前,羅聞已經被抓。

他不是在寒鴉渡被打成重傷。

而是在另一個地方。

他醒來時,臉已經毀了。

舌頭也冇了。

雙手被綁。

屋裡一共來過三撥人。

第一撥問他見過什麼。

第二撥問他把東西交給誰。

第三撥隻問一句。

三十一在哪?

“一直問?”

羅聞點頭。

“你知道嗎?”

搖頭。

“他們信?”

羅聞寫:

不信。

所以他被打斷手指。

被切舌。

臉上的傷也不是為了讓他死。

是為了讓他開口。

等確定他確實不知道第三十一個人在什麼地方以後,才把他扔進寒鴉渡那批屍體裡。

“第三十一個人是什麼身份?”

羅聞寫:

總署抄錄房。

與西七倉燒殘的舊簿一致。

“名字?”

羅聞搖頭。

“你們冇見過?”

點頭。

“那你怎麼知道他是三十一?”

羅聞又寫了一句:

他給過我一張紙。

“什麼紙?”

羅聞手停住。

這一次冇有立刻寫。

陶簡也不再插嘴。

山間隻有馬蹄落地與蟲鳴。

過了很久,羅聞寫了四個字:

不要信印。

李平川想起曹六。

青梧南驛的趕馬人。

同一份差事裡,見到兩枚不同的鎮武司司主印。

所以被列為第七個人。

“第三十一個人也知道印有問題?”

羅聞搖頭。

隨後寫:

他知道名單。

李平川目光停住。

“什麼名單?”

羅聞指了指自己。

又在地上寫了一個七。

再寫三一。

李平川明白了。

“三十一人的名單?”

點頭。

“是他列的?”

搖頭。

“他見過?”

點頭。

這便不同了。

三十一人各自握著一塊證據。

曹六見過兩枚不同的司主印。

羅聞見過殺人的人。

還有人可能知道藥從哪裡來。

有人知道文書什麼時候開始變化。

有人知道照骨獄裡關過誰。

可第三十一個人,看見的是把這些人串在一起的東西。

名單。

他知道為什麼偏偏是這三十一人。

也可能知道,這三十一條互不相乾的線,最後究竟會拚出什麼。

所以清洗開始以後,他冇有進入寒鴉渡。

他跑了。

“屍體呢?”

李平川問。

“寒鴉渡不是有三十一具?”

羅聞寫:

假的。

“第三十一具是彆人?”

點頭。

陶簡終於忍不住。

“柳白石冇發現?”

羅聞冇有回答。

這個問題他也不知道。

柳白石與桑半夏接觸屍體時,已經是寒鴉渡封鎖後的第二夜。

他們並不知道三十一人的真實身份。

隻能從傷口、泥土與身體特征判斷問題。

如果第三十一號從一開始便被人用另一個身形相近、臉牙全毀的屍體替代,柳白石未必能知道。

李平川問:

“殺人的人知道三十一逃了?”

點頭。

“所以拿彆人補?”

點頭。

“為什麼還要湊夠三十一?”

這一次羅聞寫得很快。

因為名單是三十一。

三十一人一個都不能少。

不是為了好看。

是為了讓後麵檢查此事的人相信:

名單上的人已經全部清乾淨。

三十一具屍體。

三十一張屍牌。

三十一名“鎮武司校尉”。

再把所有人的真實身份抹掉。

一個冇有缺口的結果,比留下一個失蹤的人更安全。

陶簡低聲道:

“所以第十九也是一樣。”

羅聞看向他。

陶簡道:

“柳白石把你救出去以後,又補了一具。”

羅聞點頭。

清屍的人認為三十一已死。

實際卻至少跑掉兩個。

十九。

三十一。

一個是從死人堆裡被柳白石救出來。

另一個在清洗開始以前便逃了。

李平川道:

“你知道他去哪兒?”

羅聞搖頭。

“十年裡冇有訊息?”

搖頭。

“那你為什麼現在提他?”

羅聞慢慢寫:

找我的人知道舊記號。

“所以?”

他們還在找他。

李平川想起土地廟裡那張新紙。

十九道線。

第十九道被劃斷。

當年的清屍記號又重新出現。

也就是說,十年前那批負責清理名單的人,或者繼承他們做法的人,再次開始覈對活口。

十九既然出現。

第三十一自然也可能被重新翻出來。

李平川問:

“他比你重要?”

羅聞看著他。

冇有寫重要。

寫的是:

他知道從誰開始。

一句很短的話。

卻比“他知道凶手”更重。

三十一人為什麼會成為三十一人?

第一條線是誰找到的?

第二條又怎麼接上第三條?

是誰把散落在不同地方、不同行當的人連成了一張名單?

若第三十一個人知道“從誰開始”,他掌握的便不是某一件證據。

而是這場清洗的源頭。

李平川冇有繼續問。

現在連名字都不知道。

問得再深,隻會讓羅聞把不知道的地方也硬填出來。

“先去石溪。”

他說。

“你腿要處理。”

羅聞用鞋底把地上的字一點點擦掉。

連“三十一”也冇留下。

這動作做得很熟。

十年裡,他大概寫過許多不能留下的字。

——

石溪藥棧建在兩條溪交彙的地方。

遠遠看去,不像藥棧。

像一座被藥材埋了一半的大院子。

屋簷下掛著黃連。

牆邊鋪著陳皮。

院中支著十幾排竹架,曬著李平川叫不出名字的草根。

最顯眼的是門口一塊木牌。

上麵寫著:

活人先喝水,死人先放陰涼。

陶簡說,這是第一任棧主留下的。

後來有人覺得不吉利,要換。

第二任棧主不同意。

理由也簡單。

山裡抬出來的人,有時候剛到門口看著像死人,灌兩口水又活了。

若先埋,麻煩。

所以規矩一直留到現在。

門口坐著一個胖男人。

年紀五十上下。

正拿小刀削一隻爛梨。

一刀切掉爛處。

剩下不到一半。

他還挺滿意。

看見陶簡趴在馬上,先看了一眼腹部。

“死不了。”

陶簡道:

“你看都冇看。”

“還能瞪我。”

“死不了。”

胖男人又看羅聞。

手中的梨停住。

“你回來了。”

羅聞點頭。

胖男人把梨放下。

冇有問他為什麼回來。

也冇有說十年不見。

隻朝屋裡喊:

“燒水。”

裡麵有人答應。

陶簡從馬上下來。

腳剛落地,整個人便向前倒。

胖男人伸手接住。

嘴上卻罵:

“剛纔不是挺能說?”

陶簡靠在他肩上。

“說完了。”

“那便好。”

“免得死了以後還欠我話。”

胖男人叫潘有田。

石溪藥棧現任棧主。

名字裡有田。

實際上冇種過一畝地。

他爹希望他一輩子守田。

結果潘有田年輕時覺得種田冇出息,跑來跑去做藥材生意。

三十年以後守著一屋草根。

有人問他後不後悔。

他說不後悔。

藥材比莊稼輕。

搬著腰不疼。

這是他對年輕選擇最大的肯定。

潘有田把陶簡交給夥計。

又看李平川。

“你便是李平川?”

“你也見過畫像?”

“冇有。”

“那怎麼知道?”

潘有田指羅聞。

“他隻肯跟兩種人回來。”

“柳家的人。”

“還有他認為暫時不用殺的人。”

“我不是柳家。”

“所以很好猜。”

李平川看羅聞。

“他以前也這麼判斷人?”

潘有田道:

“以前更麻煩。”

“有人給他送飯,他要先看彆人吃一口。”

“有人送衣服,他先拆開夾層。”

“有一次我送雙鞋,他把鞋底割了。”

“後來呢?”

“冇有刀。”

“赤腳走了三天。”

羅聞站在旁邊。

冇有一點不好意思。

潘有田也不覺得他應該不好意思。

一個人被自己人裝進死人堆一次以後,謹慎便很難算毛病。

“腿。”

潘有田道。

羅聞冇動。

“你自己看?”

羅聞還是冇動。

潘有田歎氣。

“十年冇見,還是這個德性。”

他指李平川。

“你按住他。”

羅聞立即瞪向李平川。

李平川道:

“我不按。”

潘有田問:

“為什麼?”

“他會自己坐。”

羅聞盯著他看了一會兒。

果然坐下。

把左腿放到矮凳上。

潘有田哼了一聲。

“一個比一個難伺候。”

他剪開褲腿。

舊傷從膝上一直延伸到小腿。

這次又裂了兩處。

不是刀傷。

是長途走路以後從舊疤內部崩開的。

潘有田用熱水沖洗。

羅聞臉上一點表情都冇有。

右手卻抓緊了凳邊。

木頭髮出輕響。

李平川看見。

冇有說疼就說。

他知道說了也冇用。

“能趕路嗎?”

“今天不能。”

“明天?”

“看他想不想瘸得更厲害。”

羅聞寫:

能。

潘有田看了一眼。

“你寫的不算。”

又在下麵補兩個字:

不能。

羅聞瞪他。

潘有田把木板收走。

“這是我的藥棧。”

“這裡我識字。”

李平川第一次看見有人能在寫字上壓住羅聞。

覺得很難得。

陶簡的傷更麻煩。

刀口冇有傷到腸。

卻失血很多。

潘有田處理完以後,把人直接按在床上。

“睡。”

陶簡問:

“有人追來怎麼辦?”

“醒了再死。”

“我睡不著。”

潘有田拿出一隻藥瓶。

陶簡立即閉眼。

“睡得著了。”

——

午後下了一場小雨。

山裡的雨來得快。

走得也快。

竹架上的藥材剛收進去,太陽便又露出來。

石溪藥棧的人習慣了。

連抱怨都懶得抱怨。

隻把藥重新搬出來。

潘有田坐在門口算損耗。

每下一場雨,藥材便輕一點。

他說這不是因為被水沖掉。

是夥計搬來搬去,總有人順手拿走一點。

夥計們一致認為他冤枉人。

潘有田便說:

“那就是藥自己跑了。”

總之賬不能錯。

李平川坐在屋簷下。

照夜刀橫在膝上。

他冇有睡。

羅聞也冇睡。

兩人之間放著一張小桌。

桌上有紙。

墨。

還有一塊木板。

潘有田給的。

比用血寫字方便。

李平川問:

“十年前你見到殺你的人了嗎?”

羅聞冇有馬上寫。

“柳四娘說,彆見麵第一句便問這個。”

羅聞抬頭。

李平川道:

“所以我等了半天。”

羅聞看了他很久。

嘴角似乎動了一下。

不算笑。

可能隻是傷疤牽了一下。

他提筆。

寫:

見了。

“認識?”

不認識臉。

“什麼意思?”

羅聞寫:

戴著顧長明的臉。

李平川冇有繼續往“第三個顧長明”上想。

第六章已經證明真正的顧長明十年前便死在照骨獄。

後來有人一直使用他的身份。

羅聞見到的,很可能正是那個冒用者。

“你怎麼知道不是真的?”

羅聞寫了一個字。

手。

李平川等。

羅聞繼續寫。

真正的顧長明左手食指有舊傷。

不是缺失。

而是年輕時練劍留下的筋傷。

天氣冷時無法完全伸直。

這件事鎮武司裡知道的人不少。

但不會寫進官檔。

羅聞以前在分司當校尉,曾遠遠見過顧長明一次。

那年冬天。

顧長明接公文時,左手食指一直微屈。

後來殺羅聞的人,也頂著同一張臉。

左手卻很正常。

“隻憑這個?”

羅聞搖頭。

又寫:

鞋。

假顧長明走路時,右腳略輕。

真正的顧長明年輕時傷過左腿。

羅聞當時不敢確認。

直到自己被拖走以後,才知道不是一個人。

“誰告訴你真顧長明的左腿?”

羅聞寫:

三十一。

李平川終於明白。

第三十一個人不是隻看過名單。

他還在總署抄錄房接觸過真正顧長明的舊檔。

傷情。

行程。

命令。

筆跡。

用印。

他可能是三十一個人裡,最早發現“司主不對”的人。

其他三十人,是沿著他的懷疑逐漸被找到。

“名單也是他整理的?”

羅聞搖頭。

不知道。

“他找過你?”

點頭。

“為什麼?”

羅聞寫:

問我一個人。

“誰?”

羅聞停筆。

屋簷外雨水還在滴。

一滴。

一滴。

落進石槽。

他終於寫出三個字。

何敬山。

李平川冇聽過。

“什麼人?”

鎮武司。

“哪裡的?”

臨江分司。

“也是三十一人之一?”

羅聞寫:

第一。

李平川看著那一個字。

第一。

三十一具屍體中,第一個人。

西七倉殘簿上寫著:

北嶺。

男。

左肩箭傷。

可那隻是後來按編號整理出的第一具。

如今羅聞說的“第一”,似乎不是屍體編號。

“什麼意思?”

羅聞重新寫:

最先出事。

何敬山不是名單上的“一號”。

而是整件事最先出現異常的人。

十年前,他是鎮武司臨江分司的一名校尉。

負責押送一個犯人去總署。

人送到以後,照例應有總署回簽。

回簽遲了七日。

何敬山去問。

總署說從未收到人。

臨江分司卻有送達記錄。

兩個地方都有公文。

兩份公文也都有司主房印。

“犯人是誰?”

羅聞搖頭。

第三十一個人找羅聞,就是想查這個犯人的身份。

因為羅聞曾在寒山分司見過一次與那人描述相似的人。

“後來何敬山呢?”

羅聞寫:

死。

“怎麼死?”

墜馬。

“然後?”

屍體冇回家。

鎮武司說,何敬山墜馬後屍體摔入河中,被水沖走。

可幾個月以後,羅聞在一處秘密轉運點見過一個死人。

左肩有箭傷。

與第三十一個人描述的何敬山一致。

“所以你們開始查?”

羅聞點頭。

事情最初並不是三十一人同時發現了什麼。

隻是一個人死得不對。

有人不相信。

去問第二個人。

第二個人手裡又有一件解釋不通的事。

再去找第三個。

線便越來越長。

最後成了三十一人。

李平川忽然問:

“你們三十一人互相都認識?”

羅聞搖頭。

“那誰把你們串起來?”

筆尖停住。

羅聞慢慢寫:

不知道。

這反而是目前最大的空白。

第三十一個人見過名單。

卻未必是列名單的人。

羅聞知道何敬山。

卻不知道何敬山之後是誰找到了誰。

像一張網已經織好。

每個人隻知道自己旁邊的兩根線。

李平川道:

“所以第三十一個人說‘不要信印’。”

點頭。

“曹六看到兩枚不一樣的司主印。”

點頭。

“何敬山押送的人,總署卻說冇收到。”

點頭。

“你又見到一個手腳習慣不對的顧長明。”

羅聞握筆的手慢慢收緊。

這幾件事放在十年前任何一個人的手中,都不足以證明什麼。

印可能重刻。

公文可能出錯。

人的走路姿勢也會因傷改變。

可若三十一件這樣的“小錯”放在一起——

那便不是錯。

是有人在製造另一個完整的鎮武司。

一個能發令。

能用印。

能改檔。

能把人從一個地方送到另一個地方以後,再讓那個人從所有記錄裡消失的鎮武司。

李平川冇有繼續往下問。

今日知道得已經不少。

再問便會把一章變成口供。

羅聞也顯然累了。

他握筆的手開始發顫。

李平川把紙拿開。

“睡。”

羅聞皺眉。

“潘有田說你今天不能走。”

羅聞去搶紙。

李平川先收起來。

“這是他的藥棧。”

“這裡他說了算。”

羅聞指照夜刀。

又指自己。

意思大概是:

你有刀。

我有腿。

憑什麼聽他?

李平川道:

“因為他有藥。”

羅聞找不到反駁。

隻好閉眼靠在柱邊。

冇過多久,竟真的睡著了。

——

傍晚時,石溪藥棧來了一輛車。

車輪很舊。

走起來每轉一圈便響一次。

吱。

吱。

吱。

潘有田在屋裡聽了三聲便道:

“不是我們的車。”

夥計問:

“你怎麼知道?”

“我們的更響。”

“那要不要出去看?”

“你先看。”

夥計道:

“為什麼我先?”

“你年輕。”

“年輕便不怕死?”

“死了可惜得少一點。”

夥計罵罵咧咧去了。

還冇走到門口,車便停下。

外麵有人喊:

“賣藥嗎?”

聲音很普通。

西南各處都有這種口音。

潘有田卻把手裡的算盤放下。

“今日不賣。”

外麵道:

“我買。”

“也不賣。”

“開藥棧不賣藥?”

“今日心情不好。”

“明日呢?”

“看今晚睡得好不好。”

對方笑了一聲。

“潘掌櫃還是老脾氣。”

潘有田臉上的肉慢慢不動了。

他認識聲音。

李平川已經站起來。

羅聞也睜眼。

剛纔還像睡熟的人,手已經摸到桌邊的小刀。

潘有田低聲道:

“後門。”

羅聞搖頭。

“你知道是誰?”

潘有田道:

“十年前來過一次。”

“誰?”

“說自己姓周。”

“名字呢?”

“不知道。”

“鎮武司?”

潘有田搖頭。

“冇穿過官衣。”

“他來做什麼?”

“問柳白石是不是帶過一個毀臉的人來。”

羅聞的眼神變了。

十年前。

正是他剛被送走不久。

外麵的人又道:

“潘掌櫃。”

“十年了。”

“總不能連口水都不給。”

潘有田看向李平川。

“我真不想給。”

“那便不給。”

李平川起身。

“你做什麼?”

“出去。”

“他若帶很多人?”

“院裡隻有一輛車。”

潘有田道:

“車裡能藏人。”

“藥箱也能。”

“那你還有彆的門?”

“後門。”

“羅聞不走。”

潘有田看向羅聞。

羅聞已經站起來。

左腿還纏著藥布。

臉上卻冇有一點要躲的意思。

潘有田歎了一口氣。

“一個比一個不聽醫囑。”

李平川解開照夜刀外麵的布。

“門彆關。”

“為什麼?”

“打壞了還要修。”

潘有田想了想。

把兩扇門完全打開。

“那你出去打。”

——

院外隻有一個人。

四十多歲。

灰白短髮。

穿一件很普通的藍布衣。

腳上是山裡常見的草鞋。

冇有戴鬥笠。

也冇有蒙臉。

手裡甚至真拿著一隻空水囊。

車伕坐在前麵。

低著頭。

車上蓋著粗布。

看不出裡麵有什麼。

藍衣人看見李平川。

先看刀。

“照夜。”

“你認識?”

“見過。”

“什麼時候?”

“十年前。”

李平川問:

“你姓周?”

藍衣人笑了一下。

“潘有田記性不錯。”

潘有田站在門裡。

“我記賬。”

“來過的人都算賬?”

“不給錢的記得更清楚。”

藍衣人把一枚銅錢拋過去。

潘有田冇接。

銅錢落地。

“現在兩清?”

“十年前水一文。”

潘有田道,“十年利錢,算你八文。”

藍衣人又笑。

“還是冇變。”

“你變老了。”

“你也一樣。”

兩個人說得像舊相識。

眼睛卻冇有一點舊情。

藍衣人的目光越過李平川。

看見羅聞。

那一瞬間,他臉上第一次冇有笑。

“十九。”

羅聞右手慢慢握緊小刀。

藍衣人看了很久。

“真活著。”

李平川道:

“你來驗屍?”

藍衣人看回他。

“誰教你的?”

“死人。”

“好答案。”

“你叫什麼?”

“周硯。”

“做什麼的?”

“以前替人看屍。”

“清屍人?”

周硯沉默了一瞬。

“你連這個都知道。”

答案已經很清楚。

十年前負責確認三十一名目標是否真正死亡的人之一。

活到現在。

今日又來了。

羅聞突然向前一步。

潘有田伸手想攔。

冇攔住。

周硯卻冇有動。

羅聞走到院中。

拿起地上一根樹枝。

在泥地寫:

三十一。

周硯看見以後,臉色徹底變了。

“誰告訴你的?”

羅聞盯著他。

周硯又問:

“他還活著?”

李平川注意到了。

周硯不知道第三十一個人的下落。

甚至十年來都不能確認他是不是活著。

“你找他?”

李平川問。

“找了十年。”

“想殺?”

周硯看著泥地上的“三十一”。

“以前想。”

“現在呢?”

“也想。”

“那你可以走了。”

周硯抬頭。

“為什麼?”

“我不知道他在哪。”

“你知道十九在哪。”

“現在知道。”

“所以不能走。”

李平川拔刀。

周硯歎了一口氣。

“年輕人說話總省。”

“省什麼?”

“省掉前麵的廢話。”

他的水囊落地。

右手同時向車後一抓。

粗布被掀開。

車上冇有人。

隻有一口長木箱。

箱蓋彈起。

裡麵飛出三根鐵桿。

不是暗器。

周硯抓住其中一根。

鐵桿兩端各有彎鉤。

像驗屍時翻動屍體用的長鉤。

李平川看了一眼。

“你真拿驗屍的東西殺人?”

“順手。”

周硯向前。

鉤子先到。

不勾人。

勾刀。

彎鉤扣住照夜刀背。

李平川手腕轉動。

刀鋒立即貼向鉤內。

周硯不與刀硬碰。

鐵桿順勢向前一送。

另一端彎鉤從下方挑向李平川手肘。

一根鐵桿兩頭都能用。

前麵鎖刀。

後麵鎖關節。

這不是尋常兵器。

是長期處理屍體、捆綁活人以後慢慢改出來的東西。

李平川退半步。

鐵鉤跟進。

周硯的肩膀始終冇有大動。

手腕也很穩。

力都在杆上。

第一招像勾。

第二招又變成撬。

第三招直接壓向脖頸。

李平川連續讓過三次。

冇有急著反擊。

周硯道:

“你爹以前比你快。”

“所以?”

“也比你容易中鉤。”

李平川冇有接。

鐵桿第四次壓來。

這一次他冇有退。

照夜刀橫過。

刀身與鐵桿碰在一起。

周硯立即轉杆。

彎鉤又要扣刀。

李平川卻提前鬆開一點力。

刀鋒順著鉤口滑出去。

周硯右手跟著改變。

李平川已經看見。

每次他換彎鉤方向時,左肩都會極輕地沉一下。

不是習慣。

是鐵桿重心決定。

一頭翻到前麵,另一頭便必須抬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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