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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書 第二章 欲去國害必自弭兵破國界始

作者:(清)康有為 分類:其他 更新時間:2026-08-01 11: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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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以有國對立,兵爭之慘如此,人民之塗炭如彼,此其最彰明較著矣。若夫竭民力以養兵,糜費無量,驅人民以為兵,失業無量。雖有仁人義士,不得不各私其國,故其心誌所注,識見議論皆為國所限,以爭地sharen為合大義,以滅國屠人為有大功,勒鼎刻碑,鑄像作史,大號於天下後世,以自誇炫,不知其為屠伯民賊也。養成爭心,養成私心,於是褊陿殘忍之論視為宜然,實如群犬之相搏,猛獸之相噬,強盜之劫掠耳。積成為義,則其烈禍中於人性,根種相傳,展轉無已,故其爭殺之亦無已。世界人類終不能遠猛獸強盜之心,是則有國乎,而欲人性止於至善,人道至於太平,其道相反,猶欲南轅而北其轍也。

古之仁人哀之,亦多為弭兵之論,蓋自宋子罕、晉趙武、楚屈建已創行之,而希臘各國亦嘗舉行。近者弭兵之會日盛,其餘各國凡訂和約者,皆本自弭兵之義。然而國界未除,強弱大小相錯,而欲謀弭兵,是令虎狼食齋茹素也,必不可得矣。故欲安民者非弭兵不可;欲弭兵者非去國不可。是故國者,在亂世為不得已而自保之術,在平世為最爭殺大害之道也。而古今人恒言,皆曰天下國家,若人道不可少者,此大謬也。今將欲救生民之慘禍,致太平之樂利,求大同之公益,其必先自破國界去國義始矣。此仁人君子所當日夜焦心敝舌以圖之者,除破國界外,更無救民之義矣。

雖然,國者,人民團體之最高級也,自天帝外,其上無有法律製之也。各國私益,非公法所可抑,非虛義所能動也。其強大國之侵吞小邦,弱肉強食,勢之自然,非公理所能及也。然則雖有仁人,欲弭兵而人民安樂,欲驟去國而天下為公,必不可得之數也。

然則欲弭兵而去國,天下為一,大地大同,豈非仁人結想之虛願哉?然觀今之勢,雖國義不能驟去,兵爭不能遽弭,而以公理言之、人心觀之,大勢所趨,將來所至,有必訖於大同而後已者。但需以年歲,行以曲折耳。孔子之太平世,佛之蓮花世界,列子之甔甀山,達爾文之烏讬邦,實境而非空想焉。

國界自分而合乃大同之先驅:夫國界進化,自分而合,乃勢之自然。故自黃帝、堯、舜時為萬國,至湯三千國、武王一千八百國,春秋則二百餘國,戰國為七國,秦則一統矣,凡二千年。馬代滅千餘國而為波斯;印度之先,佛時亦千餘國,阿育王乃一統之,色膩王(巴迦膩)與回教再一統之;及英繼統之。希臘十二國,曆二千年而統一於馬基頓,又統一於羅馬。羅馬儘統歐、非之眾國。若夫歐洲,封建千年,德侯三十萬,法十一萬,奧、英各一萬餘,近已並一於王權。德二十五聯邦,又合為一。意以十一國合為一。俄奄亞北,法取安南、突尼斯,英吞緬甸,日並高麗、琉球。近者非洲皆瓜分矣,其小國存者,遏羅、阿富汗,皆以甌脫為緩衝耳。若埃及之屬英,摩洛哥之隸於法,已不能久矣。蓋分並之勢,乃淘汰之自然,其強大之併吞,弱小之滅亡,亦適以為大同之先驅耳。而德、美以聯邦立國,尤為合國之妙術,令諸弱小忘其亡滅。他日美收美洲,德收諸歐,其在此乎!此尤漸致大同之軌道也。

民權自下而上為大同之先驅:民權進化,自下而上,理之自然也,故美國既立,法之大革命繼起,而國隨之,於是立憲遍行,共和大盛,均產說出,工黨日興。夫國有君權,自各私而難合,若但為民權,則聯合亦易。蓋民但自求利益,則仁人倡大同之樂利,自能合乎心,大勢既倡,人望趨之,如流水之就下。故民權之起,憲法之興,合群均產之說,皆為大同之先聲也。若立憲,君主既已無權,亦與民主等耳,他日君銜亦必徐徐儘廢而歸於大同耳。

合國有三體:今欲至大同,先自弭兵會倡之,次以聯盟國緯之,繼以公議會導之,次第以赴,蓋有必至大同之一日焉。夫聯合邦國之體有三:有各國平等聯盟之體,有各聯邦自行內治而大政統一於大zhengfu之體,有削除邦國之號域,各建自立州郡而統一於公zhengfu之體。凡此三體,皆因時勢之自然以為推遷,而不能一時強合者也。

各國平等聯盟之體:各國平等聯盟者,如春秋之晉、楚,權力相等,訂盟弭兵,而諸小國從之。若希臘各國之盟,近世歐洲維也納盟後諸約及俄、法之同盟,德、奧、意之同盟是也。其政體主權,各在其國,並無中央zhengfu,但遣使訂約,以約章為範圍,即今者在荷蘭萬國弭兵之會是也。凡此聯盟之約,主權既各在其國,既各有其私利,並無一強有力者製之,忽尋忽寒,今日弭兵而明日開釁,最不可恃者也。然既各國並立,無一大力者以製之,則謀弭各國之兵爭,亦必自平等聯盟立公議會之製始矣。此聯合之據亂世之製也。

聯邦受統治於公zhengfu之體:各聯邦自理內治而大政統一於大zhengfu之體,若三代之夏、商、周,春秋之齊桓、晉文,今之德國是也。晉王與各聯邦王公平等,與齊、晉同,然桓、文之霸權,體未堅固;若三代之與德,則統一之體甚堅固矣。但三代及德國,皆有帝王,雖治體不同,而皆以強力為之。如德國聯邦治體,雖並許各國舉議員,而普魯士得占十七人,其餘大國,若湃認則舉六人,薩遜滑敦堡則舉四人,嘻順巴登則舉三人,阿論卜公國則舉二人,其餘十七國及自主市府各舉一人,而普魯士相為德意誌大宰相,遂有大權;其餘海陸軍、郵政、鐵路,皆歸德意誌帝國統之,則大zhengfu極有權力,但不及內治耳。聯合之後,公議會積有權力,則設公zhengfu立各國之上。雖不乾預各國內治,而有公兵公律以彈壓各國,則亦類於德國聯邦之製矣,但皆出於公舉,無帝王耳。此聯合之昇平世之製也。

去國而世界合一之體:削除邦國號域,各建自主州郡而統一於公zhengfu者,若美國、瑞士之製是也。公zhengfu既立,國界日除,君名日去,漸而大地合一,諸國改為州郡,而州郡統於全地公zhengfu,由公民公舉議員及行政官以統之。各地設小zhengfu,略如美、瑞。於是時,無邦國,無帝王,人人相親,人人平等,天下為公,是謂大同。此聯合之太平世之製也。

聯邦合一有六難:然聯邦之事,欲於眾邦中設一中央zhengfu以統之,其事尤難。觀美國諸州聯合之始,而虯其亞州不允矣。國俗不同,利害殊科,皆不願合,況強大之國,無事迫之,尤難聯合。此國情難一者一也。

美自一千七百七十五年,十三州皆與盟,創成聯合zhengfu。是時內政聽其獨立自治,其開戰、講和、通商諸大事,凡關於聯邦公共安利者,皆聯合zhengfu主之。然聯合zhengfu不能直轄國民也,苟非追於背英之情勢不得不合一者,則聯邦難成。觀今中美諸小共和國亦無君主,而不能聯為大邦可知也。若今各國並立,誰肯彆開聯合之大zhengfu以轄治之。此公zhengfu之萬難開,其難二也。

且假聯合zhengfu已成也,而能使強大諸國受其範圍,基址堅固,人心不散,其事尤難。蓋諸國各具完全無限之權力,斷不肯受人之範圍。而國勢私情,各有利害,大國利於開拓土地,商國利於獨占利權,皆萬萬不肯受製於中央zhengfu者,如美國初立憲法聯合大zhengfu之時,諸州尚多梗議,難於施行,其難三也。

夫國之大小不同,大國既恃其廣土眾民,不肯俯同於小國,小國亦各自主自立,不能少屈於大國,則選派議員之多寡,受用權利之同否,皆難一律。如美國創議聯合zhengfu之先,大州小州爭論難定,其難四也。(今弭兵會爭權利同等亦然。)

及議員既定,而法例所草,尚非一二議員允許所能行,又還聽其各國立法院所公議,人多論雜,益難聽從而畫一之。如美國議院法例之初立,各州多不願從。彌兒敦、佛郎克作報告,以十餘年之力,極論聯合之義,人心大感動,尚待再曆兩年,然後次第聯成。然非有拒英之故,亦必不能成也。諸州且然,何況萬國?其難五也。

又聯合zhengfu能結合堅固,行之數十年,而各國苟有利害不同,即複決裂。如美之以放奴一事,南北美大動兵戈,死人如麻,苟非北美之得勝,則分國久矣。合州且然,何況合國?其利害之各殊,尤為浩大,其難六也。

夫方今各國,平等對立,而欲驟期至美國、瑞士之界,固萬無可得之勢,不待言也。夫瑞士僅二十二鄉,其聯合至易至平,非天下所可學。即如美者,削去邦國而儘為自主之州郡,為聯合已成之太平世也,不可以一蹴幾也。蓋必先為德國聯邦之勢,而後可望如美之漸削邦國也。夫自冬寒徂夏暑者,必經春之溫和,乃能至焉;自平原以至山巔,必經山麓之攀躋,乃能登焉。德之聯邦,亦非能驟至。故今者大勢,必自聯合弭兵,立公議會,而後可積漸至焉。大勢所趨已見,合同之運已至,其始似甚難,其終必漸至於大同焉。

聯邦自小聯合始小吞滅始:聯合之始,萬國遽行聯合乎?抑各為小聯合而後大聯合乎?則必自小聯合始矣。小聯合之體,其始兩三國力量同等、利害同關之邦聯之,其後全地大國,成無數聯盟國之體以相持焉。今者國事權在公民,利害至明,非若古者戰國時之權在君相也,又不能以一二人之言議,因一二人之利害而變易之也。故均力均勢、相持相等,無有一國能為混一之勢。即強大如俄,**猛進,而民義既明,數十年內,不為民主共和,亦必成君主立憲之體矣。(吾作此在光緒十年,不二十年而俄立憲矣。)

夫政體既改民權,則併吞之勢自不能猛矣,且昔者俄之攻突厥也,始則英、法二國合縱拒之,後則英、法、德、奧、意五國合兵拒之,俄即不能得誌,豈複慮有秦吞六國、一統天下之事乎!同體同力之聯盟國既成,則亦有同洲同教同種之聯盟繼之。若美國之治美洲,當美人自治之,不許他洲人乾預之是也。假歐、亞人眾國強,或乾預之,則美洲各國,本皆共和,必合為一大聯邦,設一公zhengfu,是成一半球合國之勢矣。美洲既合,其勢莫強,則歐洲、亞洲或亦為聯洲法以抵禦之,則大合縱成矣。澳洲於時自立成國,非強英所能遙統,則亦如美例,彆自獨立,或亦附從他國而為聯邦矣。夫以半球眾國之聯合,其規模體製,與大地大同幾無異矣,但尚有兩半球對待之體耳。夫既能半球相合,亦何難於全球相合乎?故今百年之中,諸弱小國必儘夷滅,諸君主**體必儘掃除,共和立憲必將儘行,民黨平權必將大熾,文明之國民愈智,劣下之民種漸微。自爾之後,大勢所趨,人心所向,其必赴於全地大同、天下太平者,如水之赴壑,莫可遏抑者矣。

百年中弱小之必滅者,瑞典、丹麥、荷蘭、瑞士將合於德,歐東諸小或合於俄,亞洲之阿富汗、高麗、暹羅、埃及、摩洛哥是也。(吾作此在光緒十年,不二十年而高麗亡。)其班、葡初合於法,繼合於英,班之改民主,或不遠矣。波斯、突厥二國之守舊,其存其亡,或難推測,以回國守教之堅,數百年交通不能少變,則後此百年之難全變可決也。後此百年,各國之強勢霸義,磅礴而迫入之,其能保全乎?不可知也;或者以其同教合乎印度,而成中亞一大國乎?印度、波斯、突厥,同為回教國,而印度人才最多,新學日盛,雖為英所製,而英有內變,或與德戰而敗,印度即能起立,則與波斯、突厥合國最宜也。然則亞洲之國,惟中國與日本或存乎!日本若君權墜而改共和,則國勢亦危,或中國與日本、印度合乎?南美各國彆為宗教,治法未具,遽倡共和,必為歐人藉口所侵入,然美人必力拒之,此必為大激爭乎!南美為人所侵,必合為一國而都於巴西,或合為一大聯邦而統於北美也。若中美五國,近已有合併之說,其不遠矣。

俄弭兵會即開大同之基:俄羅斯帝之為萬國平和會也[1899年海牙和會],為大地萬國聯交之始也,今雖不過各國遣使議事,其主權仍在各國,如美國十三州之初議,未有公立之zhengfu以主持之也。然近數十年來,弭兵之說日倡,雖霸國之義,風潮盛湧,然天運人心之所趨,實不過為弱小將並於眾大之地,以便合一為大同之先驅耳。將來僅餘數大之鼎峙,然交通日繁,故郵政、電線、商標、書版,各國久已聯通,特許專賣及博士學位之類,皆各國合一。歐、美先倡,日本從之。近於金錢貨幣,各國亦日謀通用之法。即閉關之中國,亦事事從同,小弱之國波斯、突厥、暹羅,亦日擬變而入萬國交通之會,禮律幾於漸一。弱小既儘矣,數大鼎峙,則兵力愈堅厚以相持。力愈相持,莫敢先發,蓋恐一旦敗失,則國勢大危,故近數十年歐洲諸大國未嘗相見以兵,為此也,其出於平和之公議以圖各自相保,勢之必然也。

夫平和之議既熟,交通既多,交涉尤繁,則薄物細故,易於失和,或有梟桀無禮者,亦足以啟釁。然近者民權既盛,鹹畏兵戎,非如君主**,好大喜功,能假事以逞其雄心也。故凡兩國失和,多請鄰邦公判。至於是時,立國日少,鄰邦各有交誼,未必儘公,然而大地合一,萬國公院之學說,日盛於時矣。在各大國利害相等,難占獨一之利權,在各zhengfu君主無權,難發混一之異想,人無他望,惟思大同。公議會會議既多,人心大變,日思統一,於是時必議設一大地公議zhengfu矣。有大地公議zhengfu乎,則大地大同之時期至矣,大地太平之運會開矣,諸國之爭漸弭矣,人生之安樂漸可無憾矣。雖進化有序,又會合之始基未固也,不能無變。然始基既立,條理漸密,大利日見,基址日堅,則二三百年中必見大同之實效矣。(近者飛船日出,國界日破,大同之運,不過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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