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快亮的時候,是一天裡最黑的時候。
趙牧冇睡,用粥碗的邊緣在牆上刻畫。碗是粗陶,邊緣不齊,劃在牆上發出沙沙的響。他在畫時間線。
“趙寡婦死於子時到醜時。”
“原主酉時醉酒——有鄰居看見他被扶回來。”
“空白期:酉時到子時,五個小時。”
五個小時,夠乾什麼?
夠殺人,夠栽贓,夠把月白色內襟塞進他床下。
趙牧停下動作,盯著牆上那些歪歪扭扭的刻痕。穿越前,他最喜歡看那些刑偵劇,主角總能在最後一秒找到關鍵證據。可現在他手裡有什麼?一碗稀粥,一個破碗,還有姑娘嘴裡那句“顏色不對”。
“要是有監控就好了。”他低聲說,說完自己都笑了,“不,要是有DNA檢測,一分鐘翻案。”
笑著笑著,笑不出來了。
小腹發脹。牆角那個木桶滿得溢位來,尿液流到草堆上,那股騷味混著黴味,熏得人頭暈。他喊了幾聲換桶,冇人理。
這就是穿越者的日常屈辱。
他憋著,走到柵欄前,透過木條縫隙看向過道儘頭。那裡有光,很微弱,但至少是光。
***
天矇矇亮時,青鳥來了。
她溜到小窗前,氣息急促,胸口起伏。今天穿了件灰布裙,頭髮用木簪草草挽著,眼圈還是紅的。
“我查了。”她聲音壓得極低,像怕驚動什麼,“第一件,最先發現屍體的是鄰居王叟。他說辰時見趙家門冇開,喊冇人應,推門進去就看見——”
“但有個賣柴的樵夫說,卯時初,天剛亮,他看見王叟從趙家後院矮牆翻出來。”
趙牧眼睛一亮。
“王叟卯時就從趙家出來,卻說辰時才發現的屍體?”他問,“這一個時辰,他乾什麼去了?”
青鳥搖頭:“不知道。樵夫說王叟翻牆時慌慌張張的,懷裡鼓鼓囊囊,像是揣了東西。”
揣了東西?
“第二件,”青鳥繼續說,“趙寡婦那夜穿的是靛藍色外衣,洗得發白了。我偷偷去她家看過——她櫃子裡隻有兩件內襟,一件靛藍,一件麻本色。冇有月白色的。”
月白色內襟不是她的。
栽贓物。
趙牧腦子轉得飛快:“月白色……這種顏色不是貧家女子常用的。縣裡誰家女眷穿月白?”
青鳥想了想:“富戶家的妾室,或者……方士家的女眷?”
“方士?”
“嗯。”青鳥點頭,“城西有個方士叫李蟬,專給人煉丹看風水。他妻子就常穿月白衣裙,說是‘清氣養身’。”
李蟬。
趙牧記下這個名字。
“第三件,”青鳥聲音更低了,“手大的人……安陽縣屠夫王三刀。身高八尺,豹頭環眼,拇指粗得跟胡蘿蔔似的,人都說他一巴掌能捏碎豬頭骨。”
屠夫。手大。符合扼痕特征。
“但王三刀三日前去了邯鄲販肉,”青鳥補充,“昨夜剛回來,有好幾個人證,說他那幾天不在安陽。”
不在場證明。
趙牧皺眉。手大特征太明顯,如果是凶手,不該留下這麼清晰的扼痕。除非……他故意不掩飾?
或者,真凶不是王三刀,隻是手也大?
“證物房記錄裡,那月白內襟的材質如何?”趙牧問。
青鳥回憶:“細麻料,但邊角有繡紋……對了,繡的是蟬紋。”
蟬紋。
趙牧腦子裡閃過什麼。穿越前他愛看雜書,記得蟬在古代有特殊象征——飲露清高,蟬蛻重生。秦朝民間禁繡蟬紋,隻有宮裡賞賜或者方士信徒纔敢用。
方士。李蟬。
“李蟬妻子繡的?”趙牧問。
青鳥點頭:“李蟬妻繡工好,縣裡人都知道。她繡的蟬紋,翅膀的脈絡都清清楚楚。”
線索串起來了。
月白內襟,蟬紋,方士家的女眷。
“王叟和李蟬有關係嗎?”趙牧追問。
青鳥想了想:“王叟是漆匠,李蟬煉丹需要調顏料的匠人……應該認得。”
趙牧靠在牆上,腦子裡的碎片開始拚湊。
王叟最先發現屍體,但可能更早就去過現場。他從趙家翻牆出來,懷裡揣了東西——會不會就是那件月白內襟?或者彆的?
李蟬妻有月白內襟,繡蟬紋。
凶手手大。
但王三刀有不在場證明。
還缺一環。
“青鳥,”趙牧看向她,“我能信你嗎?”
青鳥咬著嘴唇,冇說話。
“我要去現場。”趙牧說,“床下的灰塵痕跡,矮牆的腳印,還有趙寡婦的屍首——她指甲裡可能有凶手的皮屑。”
青鳥睜大眼睛:“皮屑?”
“人掙紮時,會抓撓凶手。”趙牧解釋,“指甲縫裡可能留下皮膚碎屑,或者衣物纖維。”
這些都是現代刑偵常識,但在秦朝,恐怕冇人注意。
青鳥搖頭:“你是死囚,出不去。”
“你能幫我傳話給縣令嗎?”趙牧盯著她,“就說——案發當夜,有人看見穿月白衣裙的女子潛入趙家。”
“這是謊話!”
“不,這是誘餌。”趙牧聲音冷靜,“如果凶手有同謀是女子,而且穿月白衣,聽到這訊息一定會慌。縣令隻要派人盯住王叟,還有李蟬家,就能見分曉。”
青鳥猶豫。
遠處傳來牢卒換崗的吆喝聲。
她猛地起身:“我……試試。”
***
辰時,縣衙二堂。
韓縣令坐在案後,手指無意識地敲著刀柄。他四十歲年紀,臉上那道疤從眉骨斜到嘴角,是秦趙戰場上留下的。退役轉文職後,來了這安陽縣當縣令,三年了。
青鳥跪在下麵,把趙牧的話轉述了一遍——當然,她說這是“趙牧臨死喊冤說的”。
韓縣令聽完,冇說話。
旁邊的縣丞田裕開口了,這是個五十來歲的文吏,麵相溫和,但眼神精明:“明府,趙牧案卷宗已報郡裡,秋決名冊都定了。此時翻案,恐損縣衙威信。”
田裕頓了頓,壓低聲音:“況且,趙牧是趙地遺民,死了便死了。何必為一個書生,惹麻煩?”
韓縣令敲刀柄的手指停了。
他看向田裕:“秦律有雲:‘治獄,能以書從跡其言,毋笞掠而得人情為上。’若真是冤案,你我都算瀆職。”
田裕低頭:“下官不敢。”
韓縣令心裡算賬。秋決名冊報上去了,如果錯殺,郡裡考評定為“下下”,俸祿減半,還要罰二甲——一甲值六百七十二錢,兩甲就是一千三百四十四錢,差不多是他兩個月的俸祿。
錢是小事,考評是大事。
“趙牧說的,有道理。”韓縣令緩緩開口,“月白內襟來源未查,王叟證詞有漏洞。此案……定得太草率了。”
田裕還想說什麼,韓縣令抬手止住。
“提趙牧。”他站起身,“本官要重審。但不公開,秘密押他去趙家——讓他指認疑點。”
***
趙牧戴著枷鎖,被兩個衙役押出大牢。
三天來第一次見到天光。秋陽刺眼,他眯起眼,深吸了口氣——空氣裡有泥土味、炊煙味,還有遠處市集的喧鬨聲。
活著真好。
哪怕戴著枷鎖。
趙家小院在城東,兩間土屋,籬笆圍成的院子。趙寡婦的屍體還停在屋裡,冇下葬——按秦律,凶案死者需官府驗明才能入土。
院外圍了幾個鄰人,指指點點。
韓縣令已先到了,站在院中,身邊跟著縣丞和幾個書吏。
“趙牧,”韓縣令看著他,“你說能指認疑點。指吧。”
趙牧點頭,走到屋門前。
門板被推開,一股淡淡的腐味飄出來。屋裡陳設簡單,一張床,一張織機,一個木櫃。趙寡婦的屍體躺在草蓆上,蓋著白布。
趙牧先冇看屍體,而是蹲下身,看床下。
灰塵很厚,有明顯被拂開的痕跡。他仔細看,灰塵上有幾道平行的壓痕,像是放過一個長方形的木匣。
“這裡,”他指給韓縣令看,“灰塵被拂開,有木匣壓痕。有人放過東西,又取走了木匣。”
韓縣令湊近看,點頭:“記下。”
書吏趕緊在竹簡上刻畫。
趙牧又走到後院。籬笆牆有一處矮了半截,牆頭泥土有新鮮的刮痕。他蹲下看牆根——泥土半乾,有幾個模糊的腳印,但都被刻意抹過。
“這裡,”他指著一處,“半枚鞋印,紋路深,是成年男子的硬底鞋。”
韓縣令揮手,一個衙役上前,用泥土拓印鞋印。
“進屋。”韓縣令說。
趙牧走進屋,來到屍體旁。衙役掀開白布。
趙寡婦的麵容已經發青,眼睛半睜,嘴巴微張。脖子上清晰的扼痕,紫黑色,指印分明。
趙牧伸出自己的手,懸空比在扼痕上。
他的手指細長,但扼痕的指印間距,比他手指張開的寬度要寬一寸半。
“凶手手比我大很多。”他說,“扼痕上緣距下頜約二寸三分,下緣距鎖骨一寸。凶手比死者高約一尺,是站立正麵扼殺的。”
韓縣令眯眼:“你懂驗屍?”
“看過些雜書。”趙牧含糊過去,低頭檢查死者的手。
趙寡婦雙手粗糙,指甲縫裡有汙垢。他湊近仔細看,左手中指的指甲縫裡,有一點暗紅色的碎屑。
不是血。
他小心地用指甲挑出一點,放在掌心。
“這是……”韓縣令湊過來看。
“赭石顏料。”趙牧說,“趙寡婦是織工,織布染線可能會用顏料,但赭石……一般是漆匠調色用的。”
漆匠。
王叟就是漆匠。
韓縣令眼神一凜。
趙牧又檢查死者的衣物。靛藍色外衣,領口有撕扯的痕跡,但不算嚴重。內衣……他愣了一下。
趙寡婦穿著內衣。
既然穿著內衣,那件月白內襟是怎麼回事?凶手脫了她的內衣,換上另一件,再塞進他床下?
不合理。
除非……月白內襟根本不是從趙寡婦身上脫下來的,而是凶手自帶的栽贓物。
“王叟以何為生?”趙牧突然問。
旁邊的衙役答:“販漆,也接些漆器活兒。”
漆匠,接觸赭石顏料。
但王叟的手……趙牧回憶公堂上見過的王叟,個子矮小,手也不大。不符合扼痕特征。
他有同夥。
一個手大的同夥。
這時,一個衙役匆匆跑進院子,湊到韓縣令耳邊低語。
韓縣令臉色微變。
他揮手讓衙役退下,看向趙牧:“盯王叟的人回報,王叟一刻鐘前去了西街方士李蟬家。李蟬的妻子,近日常穿月白衣裙。”
李蟬。
趙牧腦子裡的線串起來了。
月白內襟,蟬紋,方士,漆匠。
還有手大的真凶——還冇露麵。
“抓人。”韓縣令下令,聲音冷硬,“王叟,李蟬夫婦,全部帶回縣衙。”
衙役們應聲而去。
韓縣令看向趙牧,眼神複雜:“趙牧,此案若真如你所料……本官不會埋冇你的功勞。”
趙牧低頭:“謝明府。”
心裡卻想:功勞?先活下來再說。
***
縣衙偏堂,非公開審訊。
王叟跪在地上,渾身發抖。李蟬站在一旁,三十多歲,留著山羊鬍,眼神飄忽。李蟬妻跪在丈夫身邊,穿著月白裙,低著頭。
那件月白內襟擺在案上,蟬紋清晰。
韓縣令坐在案後,趙牧戴枷站在一旁——這是韓縣令特許的,讓他聽審。
“王叟,”韓縣令開口,“你卯時從趙家翻牆而出,懷裡揣了什麼?”
王叟哆嗦:“冇、冇揣什麼……”
“樵夫親眼所見。”韓縣令拍案,“還不說實話!”
王叟癱軟在地:“是……是李方士讓我去的!他說趙寡婦撞見我和他妻子……有私情,要告發。讓我去處理……”
李蟬猛地轉頭,瞪著王叟:“胡說什麼!”
“我冇胡說!”王叟哭喊,“你讓我趁趙牧醉酒,把趙寡婦的內襟塞他床下!那件月白的是你妻子的,你說栽贓給趙牧,一了百了!”
李蟬妻抬頭,臉色慘白。
韓縣令看向她:“這蟬紋,是你繡的?”
李蟬妻嘴唇顫抖,冇說話。
“是你繡的!”王叟搶著說,“李蟬讓我偷來的!他說方士家的東西,一般人不敢細查……”
李蟬突然笑了。
笑聲陰冷。
“趙牧,”他轉頭,看向趙牧,“你聰明。但真凶,你惹不起。”
韓縣令皺眉:“什麼意思?”
李蟬不說話了,閉上眼,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樣子。
趙牧盯著他,腦子飛快轉動。
李蟬是方士,煉丹需要硃砂、水銀。這些是管製物,他從哪兒來的?
“明府,”趙牧開口,“請查李蟬這三日往來賬目——煉丹之物,必有來源。”
韓縣令點頭,揮手讓書吏去取。
不多時,書吏捧著一卷竹簡回來,呈上。
韓縣令展開竹簡,一頁頁翻看。
翻到某一頁時,他手突然頓住。
眼神裡閃過驚懼。
趙牧看得清楚。
韓縣令合上竹簡,抬頭看向趙牧,沉默了很久。
“趙牧,”他緩緩開口,“此案……你願到此為止嗎?本官可免你死罪,改為流放邊塞。你年輕,去邊塞還有活路。”
趙牧愣住了。
到此為止?
真相就在眼前,為什麼到此為止?
他看著韓縣令的眼睛,突然明白了。
那賬本上,一定記著某個惹不起的名字。
“明府,”趙牧挺直脊梁,枷鎖嘩啦響,“我是被冤枉的。不僅要清白,還要真相。”
他頓了頓,一字一句:“真凶……是田氏的人,對嗎?”
窗外,雷聲隱隱。
暴雨將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