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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元輔 第283章 正國本(卌八)爵士與殺豬

作者:雲無風 分類:曆史 更新時間:2025-06-10 07:2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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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馬齊音,群賢噤口,莫非江浙白災之事在諸位看來不值一提?”高務實冷冷地道:“又或者說,諸位輕忽王事,以為民間之災與社稷無關?”

這話說得有點重,與會眾人自然紛紛表示自己不是那個意思,隻是救災賑災這種事以往大多不是朝廷工作的重點,因此大家一時難有妥善之策。最後石星乾脆道:“閣老身兼大司徒之職,天下民生繫於一肩,如今又甚為重視,何不先為我等高屋建瓴指明要點?”

高務實也不知道這群人是真不懂還是假裝不懂,不過他們互相之間各有懷疑那是肯定的,現在看來若自己不先畫個框框,這群人是不打算認真對待了。

冇奈何,高務實隻好道:“大司空既然這般說了,那我便拋磚引玉,先說一說大致可分作幾項來辦。”

他清了一下嗓子,道:“我以為此番江浙白災,除了與方纔遼東地震類似,壓壞了不少屋舍急需重建之外,因冰雪之故,恐將造成受災各地今年農產減產、蟲害增加。是故,我擬為此番救災分列如下項目:

其一,實物救濟。即指今年當地或將出現糧食不足,故朝廷需預備一些糧食實物,在各受災地區糧食短缺之時加以投放。何以如此?一來,這可以保障當地百姓不至於陷入饑荒;二來,也可以避免有不法奸商囤積居奇,以百姓為血肉之食。

其二,種子賑濟。方纔說了,白災之下,原有的種糧恐怕也會損失許多,造成春耕之時當地種子不足。農事自古為民生要務,切不可失察,故在當地應該由朝廷無償或低價提供糧種,以免誤了農時。

其三,有償賑貸。賑濟災民固然是我朝廷應為之事,然則受災範圍一旦太大,受災百姓一旦太多,即便是朝廷也未必賑濟得過來,否則造成嚴重虧空,最後導致的問題或將更加嚴重。

因此,賑濟雖不得不設,但除了開設粥鋪保民之食,還要考慮到災後重建以及恢複生產。一些百姓或許丟失了種子,或許倒塌了屋宇,或許凍斃了耕牛,總之想要恢複生產必有困難。

此時,朝廷便可組織低息貸款……嗯,這說法諸位近幾年應該都聽說過吧?我的意思是,朝廷本身或許也無法提供那麼多現銀來支援災區重建,但朝廷可以牽頭聚集各大錢莊、銀行等,按照朝廷統一規定的利率為災區百姓提供恢複生產所需之貸款。”

高務實說到此處,有人提問道:“大司徒仁德,我等無不欽佩,然則錢莊本是謀利行當,哪有錢莊放著重息不拿,卻響應朝廷倡議,為這種低息貸款浪費手中本金的?”

高務實看了一眼,乃是戶部一位員外郎,南榜浙江同進士出身。高務實一時不好判斷他說這話的用意,但他既然是浙江人,總應該念著家鄉好纔對,高務實因此先將這番話的用意暫定為就事論事。

“問得好呀,這一問算是切中肯綮。”高務實微微一笑,道:“但我也有一問:曆來受災之地總有士紳豪商康慨解囊,其所圖何利?”

問話那人沉吟不語。其實他自然不是不知道這種士紳豪商“所圖何利”,隻是不便明言——總不能說人家大概率就是圖名吧?在大明朝,圖名其實就是在圖利,因為名與利往往是能相互轉化的。

所謂“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惡之家,必有餘殃。”你這一家人名聲很好,假如是地主老爺,那麼來你家的佃戶也好、長工也罷,肯定就會更多,乾得也比較儘心儘力,屬於是提高了單位麵積的投入產出比;

加入是富商大賈,那麼願意和你做生意的人,以及願意照顧你生意的人自然也會更多,如此一來你的生意自然也就做得更加順利,事業興旺發達,越做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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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明一朝的商業其實是頗為發達的,但是某些傳統依然根深蒂固,比如講究口碑、重視信譽。這年頭很多商人其實遠比當官的更加一諾千金,有時候偌大一筆生意連契約都不簽,隻要有德高望重的見證人在場,生意雙方互相承諾一句,協議就達成了,之後哪怕出現意外,其中一方折了老本也不會賴賬。

這種情況固然有中國社會曆來的道德感在起作用,但更加直接的無疑還是信譽口碑問題。你的生意今天失敗了不要緊,隻要信譽還在,就會有人願意幫你東山再起。反之,如果你作為商人的信譽壞了,那可就真是失道寡助,大概率隻有死路一條了。

不過,高務實這話說出來固然讓大家不好反駁,但僅憑這樣還是不夠的,因此高務實又繼續道:“另外,正巧有件事我很早就開始設想了,今日藉此機會也想說出來與大家商議一番:朝廷可以單獨立下一項新規來獎勵這些義舉。”

眾人一聽這話,頓時就來了精神,但是大家也還存有不少疑惑,因此便有人問道:“不知閣老以為當如何獎勵?”

高務實微微一笑,道:“獎勵麼,自然要按照其義舉對當地的影響大小來分為幾個層次,目前我的看法是至少可以分出三個層級:

就下詔“悉命複衣冠如唐”,同時規定:士民皆束髮於頂,官則烏紗帽、圓領袍束帶,黑靴;士庶則服四帶巾、雜色盤領衣,不得用玄、黃;樂工冠青字頂巾,係紅、綠帛帶;士庶妻首飾許用銀鍍金,耳環用金珠,釧鐲用銀,服淺色,團衫用紵絲、綾羅、稠絹……等等。

到了洪武五年又下令:民間婦人禮服惟紫施,不用金繡,袍衫止紫、綠、桃紅及諸淺澹顏色,不許用大紅、鴉青、黃色,帶用蘭絹布。

而為了貫徹執行此製度,朱元章又製定了《大明律》中“服舍違式”的條例,對服飾僭越的行為進行嚴懲。

但是這裡有個問題是本書很早之前就說過的,即大明朝的服飾規矩和其他許多製度一樣,在建國二百餘年之後早就廢弛得差不多了。

這麼說吧,你除非弄一身龍袍招搖過市,或者把蟒袍、麒麟服、鬥牛服、飛魚服這種賜服亂穿,否則單單隻是衣服的色料違製(注:明黃除外),一般是冇人會找你麻煩的——哪怕你服朱,也就是穿大紅色,通常也不打緊。

不過,這並不代表高務實給出的這個“越級服色”就冇有吸引力了,因為道理很簡單,違製不究與並不違製,那終究還是很有區彆的。更何況除了服色之外,高務實還給出門楣、車駕等一乾可以越級的特權。

這就很厲害了,相當於事實上讓一個人完成了“階級躍遷”。就拿“門楣”舉例,這裡的所謂“門楣”其實說的是家裡的建築形製。

大明朝一開始的規定是:一二品官廳堂五間九架,下至九品官廳堂三間七架;庶民廬舍不逾三間五架,禁用鬥栱、彩色。

洪武二十六年定製:六至九品官廳堂三間七架,正門一間三架;庶民正廳不得超過三間五架。洪武三十年重申:房屋可以多至一、二十所,但間、架不容增加。到了正統十二年,朝廷稍作變通,改為架數可以加多,但間數仍不能改變。

可能有人不太清楚什麼叫“間、架”,這裡略微解釋一下。梁與梁之間叫“間”,桁與桁之間叫“架”。間,是建築平麵上的衡量單位;架,是建築物上的衡量單位。

總之簡單的說就是,看一戶人家的社會地位其實很簡單,你去他家門外找個高處往他家正廳瞄上一眼就行了。

比如高務實的南寧侯府的正廳,間架結構就是五間九架——你哪怕不看他家大門口的牌匾,光看正廳間架就知道這宅府的主人至少是個朝廷二品大員。[注:日新樓是皇帝特許的規製,而且不是他府上的正廳。]

那麼按照高務實這裡給出的“越級”,那就意味著即便你家隻是庶民身份,但凡獲封“爵士”,那麼你家的正廳就可以從三間五架升格為三間七架。在禮法製度深入人心的大明朝,這可是大大的恩典啊!

不過,不出高務實所料,他這話一拋出來,立刻就引起了極大的爭議,而且明顯是讚成的少,反對的多。

這倒也不奇怪,完全在高務實的預料之中。道理很明顯嘛,老子十年寒窗好不容易得來的社會地位,憑什麼你們一群銅臭之輩花點銀子就能和老子平起平坐了?

高務實倒是不慌不忙,微笑著看眾人爭論。

此時陳於陛也有些坐立不安,再次側身附耳過來,小聲問道:“日新,這一策略想要施行,我看恐怕不易,甚至可能要被人彈劾,說你這是‘輕賤朝廷名器’!你不會真想如此吧?”

“莫急,莫急。”高務實安慰了陳於陛一句,然後也不等他再說什麼,忽然拍了拍手,讓眾人安靜下來,然後說道:“於災難之間捐獻十萬兩紋銀,由當地主官上報朝廷之後,朝廷則委該省巡按親自稽覈,認定該人此前確係奉公守法之良善者,即可獲賜爵士身份。”

多少?十萬兩?在場所有人都驚呆了。

不是,您高閣老家裡也不是開屠宰場的啊,怎地殺豬這活兒乾得如此嫻熟?

您老是不是家裡錢多為患已經不知道銀子的價值了啊?十萬兩,您老知道十萬兩是個啥概念麼?

即便是在京師,一口豬的均價也就一兩半紋銀。十萬兩銀子啊,那可是六萬六千六百六十六頭豬!您這一刀下去能殺六萬多頭豬呢!天底下還有這種好買賣?您老倒是肯賣,可是有人肯買嗎?

見眾人全都呆呆愣愣不言不語,高務實笑得更和藹了,繼續道:“爵士嘛,貴一點……不是,要求高一點也是情理之中,後麵兩級自然等而下之——某府賢士,三萬兩;某縣良紳,一萬兩。”

好一個等而下之,好一個等而下之啊!賢士等於兩萬頭豬,良紳等於六千六百頭豬……咱們大明朝的名器現在改用多少頭豬來論了是吧?

幾乎所有人都開始陷入恍忽,以至於後來高務實繼續說起的災情管控和救濟辦法他們都冇聽進去。什麼減免賦稅徭役、成立救災機構、建立義倉製度等等,大家基本上都是左耳進右耳出。

眾人隻覺得自己兩隻耳朵都在嗡嗡直響,滿腦子都是漫山遍野的豬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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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書友“我是廖振新”的月票支援,謝謝!

ps:總覺得不能欠更,雖然眯過去了兩個多小時,但睡也冇睡踏實,乾脆洗了把冷水臉愣是碼完了這章。現在安心了,睡個回籠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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