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割讓下列土地,永歸大明直轄:
1.對馬島全境:立為“鎮倭衛”,駐大明水師,永世監控九州。
2.壹岐島全境:立為“靖海衛”,與對馬島成鉗製之勢。
3.肥前國平戶港及周邊十裡:設為“大明商館特別區”,倭國法度不得入內。
第三條賠款總計白銀一千八百萬兩。
其中一千萬兩或等價物,須於約成後三個月內,由倭國國庫直運天津,熔鑄成“平倭功勛銀錠”,錠上鑄“倭酋贖罪”字樣,上繳國庫。
餘八百萬兩,分十年償清,年息五分。以倭國佐渡金山、石見銀山產出為抵押,由大明戶部派員監理礦務。
第四條倭國去“天皇”號,復稱“倭國國主”,世代由大明冊封,豐臣秀吉須去“關白”等僭越之號,還政倭國國主,自貶為“倭國國事奉行”。
並須:
1.親筆書寫《謝罪認罪表》,用“臣秀吉”署名,曆數己身“狂妄興兵、虐害鄰邦、觸犯天威”之罪。
2.遣正使跪捧此表,自釜山出發,三步一叩,九步一拜,直至北京午門,交由大明皇帝陛下禦覽。
3.於漢城墟、平壤、晉州三地,各立“倭酋謝罪碑”,以漢、朝、倭三文燒錄謝罪表全文,碑陰刻朝鮮死難百姓名錄。
第五條為確保倭國永不再犯,取其血脈為質:
1.豐臣秀吉及其麾下主要大臣,各遣一子一女(年八至十二歲)入大明為質。子送國子監“四夷館”教化,女入宮廷為婢。非奉詔不得歸。
2.九州、西國各藩,須送藩主嫡孫一人至登州衛,編為“倭童營”,習漢話,讀儒經,長為大明守海疆。
第六條全境開放下列港口為大明專管商港:
1.長崎港:設為“大明駐倭國商舶總督府”,港內執行大明律,駐軍五百。倭國船隻入港,需懸掛大明商旗。
2.堺港:設為自由商港,關稅由大明戶部派駐官員徵收,稅率為值三十抽一,歲入七成歸大明。
3.大明商船在倭國海域享有自由航行、調查測繪、捕魚樵採之權,倭國不得乾涉。
第七條為懲倭國“慕華而又悖華”之罪:
1.凡記載狂悖之倭國書籍、軍記、繪圖,盡數收繳焚毀。私藏者,以謀逆論,斬全族。
2.此後倭國刊行任何書籍,須先送長崎“總督府”審查用印,違者毀版焚書。
3.倭國僧侶、學者欲赴大明求學,須經嚴厲審查,且終身不得研習兵學、地理、火炮鑄造之術。
4、禁造大船,水師戰船不得超過五百石。
5、禁習火器製造之術,現有火器悉數銷毀。
第八條:重定宗藩秩序:
1.大明皇帝冊封朝鮮國王時,倭國國主須遣使陪列末班,行三跪九叩禮,奉賀表稱“小邦陪臣”。
2.琉球國正式脫離倭國薩摩藩控製,復為大明直屬藩國。倭國須賠償琉球歷年損失白銀二百五十萬兩。
3.大明有義務保護朝鮮不受任何侵犯。日後朝鮮但有邊警,可不經奏請,直接調遼東、山東兵馬入朝平亂,倭國須無條件提供糧草便利。
第九條為破倭國“神國”妄念:
1.擇日由大明遣使主持“平倭勝法會”,強令倭國國主、公卿及京都百姓觀禮。法會上,當眾熔毀繳獲之倭國軍旗、名刀、鎧甲,熔液澆鑄“永服王化”鐵碑。
2.伊勢神宮、出雲大社等倭國重要神社,每年須舉行為大明皇帝、朝鮮國王祈福之儀式,祝文須用漢文,公開宣讀。
第十條此約既成,刻鐵券五份:一存大明太廟,一存朝鮮宗廟,一存倭國皇宮(令其旦夕瞻仰),一存山海關,一存登州水師。
若倭國敢違此約任何一款,視同撕毀天敕。則大明將:
1.發水師焚毀大阪、堺、博多等所有港口;
2.發陸軍登陸九州,依《漢書·地理誌》舊名,復設“倭郡縣”,由大明流官直接管轄;
3.盡誅豐臣氏九族,並所有參與侵朝之武將家族,男子皆戮,女子沒為官妓,絕其苗裔。
以上十條,非討價還價之資,乃天兵鐵蹄踏出之血路。
允,則苟存;
不允,則朝鮮境內,十五萬倭寇之血,當染紅朝鮮海峽。
限爾等二旬之內,匍匐簽字。
遲一刻,則神威大炮發言;
遲一日,則倭國諸島陸沉。
大明景運六年,十月十日,欽差經略遼東等處軍務陳牧諭”
三上雙手顫抖,那輕飄飄的帛書,彷彿重若千斤一般。
“陳經略,這.....”
陳牧輕輕擺手,打斷道:“貴使可知,朝鮮王派了多少波使者前來?”
“本院正因憐憫兩國百姓,不忍生靈塗炭,是本院力排眾議保住你在朝倭軍的性命,否則以貴軍在朝鮮的行徑,朝鮮還會讓你們有活著返回本土的可能?”
“此條約一字不改,一字不變,第一筆賠償銀兩到賬之日,包括宇喜多秀家在內的倭國將領會第一批啟程回國,以示誠意”
這哪是和約?
這是亡國契!
三上高橋看得渾身冰涼,抬頭看陳牧:“陳,陳部堂,這……這條件,關白殿下絕不可能接受!”
“那就打。”
陳牧笑眯眯的:“貴使,你是個明白人。漢城之役,你親眼所見。我大明火炮之利,可還入眼?”
三上啞口無言。
“回去告訴豐臣秀吉。”
陳牧斂了笑容,一字一句,
“這十條,是我大明的底線。他若接受,倭國國祚可續。他若不接受——”
“下次過對馬海峽的,就不是你這樣的使船,而是大明的戰艦利炮了。屆時,炮轟的也不是漢城,是大阪,是京都,是他豐臣家的天守閣。”
三上高橋頹然坐倒。
“給你三日準備。”
陳牧端起茶杯:“三日後,有船送你去對馬。到了對馬,是回大阪報信,還是跳海自盡,隨你。”
所謂談判,都是建立在絕對實力的基礎之上。
朝鮮大勢已去的情況下,縱使織田信長復生,也難以幫助如今的倭國,取得在談判上的一絲底氣。
如果麵對的是大明皇帝,三上還有話說,可麵對陳牧,他是沒有任何手段。
“下臣....領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