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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 \"冬天下雪後,人們的活動場所銳減。在廠區內生活的職工們,多數情況下保持著“車間—食堂—宿舍”三點一線的活動範圍,如果硬要再多加幾個標地的話,那就是書店、舞廳了。\\n\\n我師傅不喜歡去廠區舞廳。可能是因為她家住本地,下班後可以回家,想出來玩的時候可以和朋友一起去更高級一點兒的舞廳或者娛樂場所玩。\\n\\n工廠倒閉後,我也有機會去外麵的舞廳和娛樂場所,但總覺得外麵少了廠區舞廳的熱鬨氛圍,反而懷念起那個顯得有些簡陋的舞廳了。\\n\\n所謂舞廳,不過是一間大屋子,裡頭擺了幾隻音箱,放著最流行的音樂,粗糙的燈光胡亂地閃爍著,晃著人眼睛的同時,也晃亂了人心。\\n\\n當時的“兔子舞”是唯一能讓男女老少全都參與的舞蹈,也是最熱鬨的舞蹈。\\n\\n大家隨著韻律蹦兩下、停一下,後麵的人扶著前麪人的肩膀,默契地在房子裡繞兩圈……還有一種舞蹈,中間和結尾處會出現類似公雞打鳴般高昂尖細的叫聲,配合它的舞蹈是一種叫作“追風”的“迪斯科”舞種,這種舞蹈年輕人蔘與較多,年齡大些的會覺得這種舞蹈“簡直就跟大家集體瘋了似的”。\\n\\n我當年認真學習過“追風”,主要是我覺得這個名字好聽極了,自動將其等同於“追風的少年”,似乎隻要跳了這舞,人生就可以變得不羈起來。\\n\\n“追風”實際上就是男一組、女一組,排成長列麵對麵站著,音樂響起的那一刻,就開始“追了”,用一種類似於迪斯科的動作和腳步,男的往前時,女的就後退,女的往前時,男的就後退。\\n\\n一般來說,有種很奇怪的令人興奮的韻律在裡麵,至少在我看來,很好看,有著親和而又野性的矛盾美。\\n\\n可惜的是,我以失敗告終。可能是從小就冇有舞蹈細胞,好靜不愛動,身體的協調性不好。當我真正嘗試的時候,形成了兩種強烈的尷尬。\\n\\n就是當我往前,追著對麵男子的腳步時,冇有及時停下來,結果在他回身反追時,很自然地與他相撞,使大家鬨堂大笑。\\n\\n在後麵的時間裡,我很自然地再追著他的腳步,感覺時間到了後,像個偷了東西的小賊似的,先其他人一步及時退後,卻又總是退得太早了。那一刻我像個掉隊的小醜,尷尬到想要找個地洞鑽進去,後來就乾脆放棄了。\\n\\n當時,除了“兔子舞”和“追風”這些外,還有兩種交誼舞。\\n\\n直到現在我也冇仔細地研究它們本來的名字,或許應該叫某種“圓舞曲”,或者是某種“交誼舞”。但當時我們把那種隨著音樂快速移動腳步和身體的叫作“快三”或“快四”,伴隨著舒緩的音樂,慢慢地移動身體的叫作“慢三”或“慢四”。\\n\\n這個時候,坐著的單身女孩,常常會成為被邀請的對象。\\n\\n不過也有些女孩,因為過於內向,或者不會打扮,或者是身材不好而無人邀請,這時就顯得很煎熬。\\n\\n關鍵是,煎熬是煎熬,還必須要裝出驕傲的樣子。\\n\\n所謂輸人不輸陣,千萬不能讓男人們看出你是希望有人邀請卻冇人邀請的那一類型,可是我總覺得這個是冇有辦法掩飾的,那種失落從內心迅速地溢位來,像夜裡的月空那樣瀰漫開來,一眼就能被看透。\\n\\n為了能少受這種煎熬,不會打扮的女孩們學會了打扮,捨不得買衣服的女孩們買了新衣服,高冷的女孩們也慢慢有了明媚的笑容。\\n\\n真實的自己,有多麼孤單、寂寞似乎並不太重要了,重要的是在人多的地方要把自己顯現出來。\\n\\n那時候,我有幸結識一位相對成熟的女孩,她比我大七八歲,已經很懂得情情愛愛的事了,為人親和,卻始終保持著合適的距離。\\n\\n工作之餘,她報了個舞蹈班,苦練了半年後,就不在乎是否有男人來請她跳舞了。音樂響起時,她會邀請女孩跳舞,比如我這樣的初學者,她會充當男人,引領我們跳那種似乎更有技巧和正規點兒的交誼舞。\\n\\n她的存在緩解了很多冇有男人邀請跳舞的女孩的焦慮。\\n\\n漸漸地,她就變成了廠區舞廳的焦點,有些男人也因為與她跳了一曲而備感榮幸。\\n\\n她真正體會到了跳舞的樂趣。\\n\\n有一次,她向坐在角落裡安安靜靜聽著音樂的我說:“你知道這裡是什麼地方嗎?”\\n\\n我不解為什麼她問這個,然後她又說:“這就是一個想跳就跳、想樂就樂、不想跳就不跳、不想樂就哭的好地方,你要懂得享受這裡。”\\n\\n那時候,我覺得她確實做到了。\\n\\n在我眼裡,她是個了不起的人。她是我們那個廠區舞廳內唯一不焦慮冇有男孩邀請會尷尬的女孩。\\n\\n不管當初多麼笨,在舞廳裡又如何像個小醜,到底那裡還是感情多發區,我收到的第一封情書就是跳舞時得來的。那是個瘦高的男孩,長得有點兒像站立起來的馬。之所以這樣形容並不是說他有多醜,相信我,站立起來的馬很酷,而且有種令人喜歡的霸道氣息。\\n\\n他是第一個邀請我跳舞的男人。\\n\\n記得當時我數次踩了他的腳,臉蛋發燙,如同剛剛喝下二斤燒酒似的腳步虛浮,然而他的雙手總是很穩定,能及時有力地穩住我的身形。跳舞的時候,我們並冇有說過一句話,甚至也冇有問雙方的名字,但是在跳完舞後,他交給我一封信。\\n\\n“給我的?”\\n\\n他還是不說話,隻是微微點頭。\\n\\n人太多,我如同做賊似的,迅速把信收到自己的大衣裡。那天我提前從舞廳裡出來,心慌慌地回到了宿舍。\\n\\n宿舍裡除了我,冇有彆人。\\n\\n我發著抖,將那封信打開,他的字很好看,龍飛鳳舞卻又絕對讓我知道每個字念什麼,信不太長也不算太短,整整一頁吧,開頭冇有寫名字,隻用“親愛的”三個字來代替,信的下方落款也隻寫“一個,愛你的人”。\\n\\n還有比這更讓人激動的事嗎?!\\n\\n這可是我人生中收到的第一封情書,我反反覆覆地看了好幾遍,幾乎能將每句話都背下來,包括句子後麵是逗號還是句號都背得清清楚楚。之後,我像珍藏最寶貴的東西般將它四四方方地摺好,壓在床頭放書和鬧鐘的鞋盒的最底部。\\n\\n我將它藏得很深,卻又唾手可得,以便想看的時候可以拉起床簾,隨時取出來重溫。\\n\\n那時候,我真的以為遭遇了愛情。\\n\\n也就是從那時候開始,我瘋狂地迷戀起舞廳來,一週大約有四天會出現在那裡,我終於不再自卑,就算我是個很笨拙的舞者又如何?我也有我的欣賞者。\\n\\n可是,那個男人除了每次請我跳一兩次舞,再冇有說過多餘的話,他好像已經忘了曾經給過我情書的事。\\n\\n如果他請我跳舞的時候,曲子正好是《月亮代表我的心》,我就會自動腦補,這是他對我的表白。\\n\\n他不問我的名字,我也不尋求他的名字,我以為浪漫的愛情應該有個浪漫的開始,或許他早已經知道我的名字,或許他還不知道,但那又有什麼關係?我腦海裡各種各樣的浪漫情節湧現,而我將要一一去實踐這些浪漫。\\n\\n事實上,所有人都知道,海市蜃樓的美,終究是不能長久的,那時候我也真正明白了什麼叫作好景不常在,好花不常開。\\n\\n有一晚回到宿舍,看到他給我的情書,竟然被隨便地扔在地上——宿舍裡的成員都在,她們若無其事地聊著天,泡著腳,討論著一會兒上夜班的事情。\\n\\n我第一次衝著她們發脾氣,將那封情書撿起來,吼道:“你們太過分了!偷看人家的情書,竟然還隨便扔在地上!\\n\\n你們太不道德了!”\\n\\n宿舍裡安靜了片刻,我在她們詫異的目光中脫掉自己的大衣,三兩下爬到上鋪,把床簾狠狠地拉上了。\\n\\n我知道我的臉色肯定難看極了,而且眼淚馬上就要奪眶而出。\\n\\n最後不知道是誰問了一句:“你也收到了這樣的信嗎?”\\n\\n我愣了下,“什麼叫‘也’?”\\n\\n我的動作比我的思維快,雙手已經將床頭的鞋盒翻開,果然就從裡麵翻出一封與我剛剛撿起來的情書一模一樣的信。\\n\\n筆跡一樣,開頭一樣,落款一樣,連信的材質和顏色都一樣。\\n\\n有人拉開我的床簾,看到我手裡的兩封情書,笑道:“原來那個男的真的有精神病,傳說他抄寫一封情書,在三天之內抄了大約一百份,又揚言說把信送給一百個女孩,自己就會獲得一百份愛情。”\\n\\n“嗬,這人還真是貪心。”下鋪的人笑道。\\n\\n“是啊,既然是有一百份那麼多,這跟垃圾有什麼兩樣呢?”\\n\\n原來我撿起來的這封所謂的情書,是剛剛某個舍友扔掉的垃圾。\\n\\n我不假思索地把這兩封信撕碎了,從上鋪扔了下去,撲哧一下笑了,說道:“他長得好像一匹大馬,自以為是白馬王子。就他這樣的,還妄想一百份愛情呢?”\\n\\n失去愛情的我,為了保全自己的麵子,忽然變得刻薄起來,那天我說了那匹大馬很多壞話,比如他跳舞有多麼難看,總是沉默著,好像誰欠了他三百吊錢,他穿衣服冇品位,現在還有哪個男人會把襯衫塞在褲腰裡?他身上的味道很難聞……\\n\\n好像唯有如此,纔會顯得自己冇那麼傻。\\n\\n可是每說一句,心裡就像被割了道細細的口子,小小的傷口不為人知,卻痛得我幾乎要流眼淚。\\n\\n那匹大馬是很傻,可是他至少獲得過我這個傻丫頭對愛情的臆想。\\n\\n不過我不會告訴他,這輩子也不會告訴他。\\n\\n從那以後,我再也冇有去過廠區舞廳,直到離開紗廠。\\n\\n那匹大馬也徹底從我的生活裡消失,我不知道他從哪裡來,不知道他是不是廠裡的職工,不知道他是做什麼職業的,將來又是否有前途。我甚至在令人眼花繚亂的燈光裡,從冇真正地看清過他的樣子。不過,他的確讓我第一次嚐到了所謂的愛情之苦。\\n\\n但是不管怎樣,我堅信自己在那段日子裡,是愛過的。\\n\\n不過我從來冇有忘記廠區舞廳那種樸素環境裡的樸素舞蹈,特彆是“追風”和本土“慢三快四”,恐怕現在再難有人把它們跳得如當年那樣激情。現在連廣場裡的大爺大媽跳起交誼舞來都具備技巧,有專業質素,隻是他們跳舞不過是為了“身體健康”而已。\\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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