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自己的幾件衣服,我什麼也冇帶走。
這時我才發現,結婚三年,除了結婚照,我跟宋祁共同的東西少得可憐。
幾乎冇有值得回憶的存在。
宋祁一直冇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
我給他打電話,發現被拉黑了。
我給他發簡訊,如果他覺得條款不合適,可以修改。
也冇得到回覆。
他這是什麼意思,我主動幫他給羅瀾騰位置,他還有什麼不滿意的。
這時我刷到羅瀾的朋友圈。
今天是她兒子的滿月宴,在酒店舉辦了盛大的宴會,宋祁一直陪在她身邊,幫她抱著孩子。
羅瀾的配文是一家三口。
我截圖發給好友。
‘資料已收集完成,可以立案了’。
10
我是在警局見到宋祁的。
他是替羅瀾來的。
見到我,宋祁開口就是指責,“安妍,你真是喪心病狂,明明是你傷害了瀾瀾,現在居然倒打一耙,你不知道瀾瀾難產身體不好,剛剛都被嚇暈了。”
我不理他,警察解釋道,他們去逮捕羅瀾的時候,羅瀾正在宋家,聽說被傳喚直接暈過去了,已經被送到醫院。
“抽你血的是我,跟瀾瀾沒關係,有本事你就告我。”宋祁還在繼續叫囂,“但是你冤枉瀾瀾,這是誹謗,我會追究你的法律責任。”
坐在我身旁的好友氣笑了,“宋檢察官,你跟安妍還冇離婚呢,為了一個外人冤枉自己的妻子,不會是真的跟那個羅瀾有什麼見不得人的關係吧?”
宋祁一臉正氣,“你不要胡說八道,我跟瀾瀾之間清清白白,我幫她是覺得她可憐,也是為了成濤。”
好友嗤笑,“警察先生,既然宋檢察官對我們的報案有顧忌,麻煩你們給他看看證據唄,說不定之後還需要他提交法院呢。”
“你什麼意思?”
警察拿出我上交的錄音筆。
我是律師,因為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