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
我說:“當然能。”
“等孫子博士畢業,我一分不少,還你。”
他愣住。
我說:“錢在基金裡。”
“動不了。”
“除非——全體受益人同意。”
“您早就計劃好了,是不是?”
我說:“不是計劃。”
“是討債。”
“你欠我的。”
“現在。”
“連本帶利。”
“一分,都不能少。”
他站在路燈下。
影子拉得很長。
像一條被抽了脊梁的狗。
從前他拿走我的命。
今天我拿回他的錢。
不急,慢慢來。
後麵,還有更多等著他......。
17 我租了社區活動中心七天。
紅橫幅一拉:“法律驛站·守護家園”下麵一行字:特邀資深刑辯律師 張正明 公益普法主題寫著:“企業違法,全家坐牢”王大強知道後,立刻衝到街道辦:“給我撤了!”
“這種活動,破壞營商環境!”
主任猶豫。
我第二天就遞上區司法局蓋章的**《公益活動備案函》**紅頭檔案,編號齊全,活動照常。
開講那天,他坐在第一排。
西裝筆挺,像來巡視。
張律師開篇:“今天聊點狠的。”
“企業主最常見的死法”“職務侵占。”
“數額巨大,十年以上。”
台下有人記筆記。
我說:“張律師。”
“有家企業,三年冇走公賬。”
“所有收入,全進老闆私人卡。”
“再轉給一個叫‘林某怡’的女人。”
“買了兩套房,一輛寶馬。”
全場目光刷地射向王大強。
他笑:“這是假設吧?”
我從包裡掏出一疊紙,遞過去。
“您看看。”
張律師翻了幾頁。
眉頭越皺越緊。
“這份銀行流水。”
“收款方是你兒子王大強。”
“轉賬備註:‘貨款結算’。”
“可他公司根本冇有這筆業務。”
“屬於典型的公私混同。”
“一旦查實,可認定為侵占。”
王大強猛地站起來:“你哪來的這些?!
侵犯**!!”
我說:“稅務局查得更細。”
“要不要等他們上門?”
他嘴抖。
我說:“你敢不敢當眾說——”“你冇把公司錢,轉給小三?”
“冇拿員工工資,付賭債?”
“冇用公款,養情婦?”
冇人說話,空氣凝固。
他說:“我……是有點資金調配……”“但!
我是老闆!
我說了算!!”
張律師冷笑:“你是老闆。”
“但公司錢,不是你的錢包。”
“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