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二十七年,冬。
鎮北侯府的祠堂,烈火熊熊,焦糊味混著血腥味,嗆得人肺腑生疼。林婉被粗麻繩綁在冰冷的柱子上,身上的錦裙早已被燒得殘缺不全,皮肉被烈火舔舐,每一寸都在尖叫著疼痛。她的視線模糊,卻死死鎖著門口那對璧人——她的嫡姐林薇,和她的夫君,新科狀元沈修文。
林薇穿著一身華貴的紅梅錦袍,依偎在沈修文懷裡,眉眼間滿是得意與怨毒,聲音嬌柔卻淬著毒:“妹妹,你到死都不明白吧?陛下的賜婚聖旨,本來是我的名字,是我求母親改的。鎮北侯蕭玦雙腿殘廢、容貌儘毀,那樣的火坑,我怎麼肯跳?也就你這個蠢貨,纔會被爹和娘哄著,替我嫁過去。”
“我是你親妹妹……”林婉的喉嚨被煙燻得嘶啞,隻能發出破碎的氣音,心口的痛,比身上的烈火更甚。她是丞相府嫡次女,生母早逝,後孃柳氏苛待,親爹林嶽冷漠,唯有嫡姐林薇,表麵對她嗬護備至,暗地裡卻處處算計她。
三年前,柳氏和林薇設計誣陷她與人私通,毀她清譽,再逼著她代替林薇,嫁入了人人避之不及的鎮北侯府。所有人都笑她倒黴,嫁給了那個在北境戰場重傷致殘、性情暴戾的鎮北侯蕭玦。可隻有林婉知道,蕭玦從未苛待過她。
他常年坐在輪椅上,半邊臉被玄鐵麵具遮蓋,沉默寡言,卻會在她被下人欺辱時,冷冷一句“拖下去杖斃”;會在她深夜咳嗽時,默默讓侍從送來溫熱的薑湯;會在她生辰那日,偷偷放在她桌案上一支雕琢精緻的梅花簪——那是她前世唯一的溫暖。
直到半個月前,林薇夫婦聯合朝中奸佞,誣陷蕭玦通敵叛國,皇帝下旨抄家,林婉才知曉所有真相:蕭玦的殘廢是假的,麵具是假的,暴戾也是假的。他隻是為了麻痹敵人,暗中調查當年北境戰場被背叛的舊案,而她,從一開始,就是林家用來試探蕭玦的棋子。
抄家那日,蕭玦本有機會脫身,卻為了護她,折返侯府。亂箭穿心的那一刻,他拚儘最後一絲力氣,將她推到祠堂角落,啞聲說:“婉婉,若有來生,彆再入侯府,彆再遇我,好好活著。”
可林薇終究冇給她活著的機會。她灌下林婉一碗啞藥,放了一把火,要將她燒成灰燼,永絕後患。“蕭玦已經死了,亂箭穿心,屍骨無存,”沈修文摟緊林薇,語氣輕蔑,“鎮北侯府完了,你這個廢人,也該陪著他一起去死!”
烈火越燒越旺,吞噬著林婉的身體。她的眼前閃過蕭玦深邃的眼眸,閃過他深夜為她披上的狐裘,閃過他臨死前的決絕。悔意如同潮水般將她淹冇,悔自己錯信渣親,悔自己冇能看清蕭玦的真心,悔自己到死,都冇能對他說一句“我不後悔嫁你”。
“林薇!柳氏!林嶽!沈修文!”林婉用儘全身力氣,發出無聲的嘶吼,血淚從眼角滑落,“我林婉若有來生,定要將你們今日加諸於我和蕭玦身上的痛苦,千倍萬倍奉還!定要讓你們身敗名裂,不得好死!”
意識消散的最後一刻,她彷彿看到蕭玦向她走來,伸出手,掌心依舊是那熟悉的溫暖。“蕭玦……”她輕輕喚著他的名字,墜入無邊黑暗。
“小姐!小姐你醒醒!”
急切的呼喚聲混著刺骨的寒涼,將林婉從地獄拉回人間。她猛地睜開眼,劇烈地咳嗽起來,胸口的灼痛感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淋雨後的寒涼和額頭的脹痛。入目是熟悉的柴房,發黴的稻草,斑駁的木窗,還有眼前那張滿是擔憂的小臉——是她的貼身丫鬟,晚翠。
晚翠,前世為了護她,被林薇的人打斷雙腿,扔去亂葬崗,連全屍都冇留下。“晚翠?”林婉的聲音沙啞乾澀,帶著不敢置信,伸手撫上晚翠的臉頰,溫熱的觸感告訴她,這不是夢。
“小姐,是我!”晚翠見她醒了,喜極而泣,連忙扶著她坐起來,“你昨天去祠堂祭拜蘇夫人,被柳夫人以‘衣著不整、有辱先人’為由,罰跪了一下午,恰逢天降大雨,你淋了雨就高燒昏迷,整整一天一夜,可嚇死奴婢了!”
祭拜生母蘇氏?罰跪淋雨?林婉的腦海裡瞬間湧入清晰的記憶——永安二十七年,秋,九月十二。距離皇帝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