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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1988:我退掉軍婚去賣唱 第19章

作者:蘇婉清 分類:都市現言 更新時間:2026-03-12 06:46:46

“嗯……”

我醒過來的時候,陽光已經從窗簾縫隙裡擠進來。

頭疼,腰也疼。

渾身上下像被卡車碾過一遍,又倒車回來再碾一遍。

我撐著床沿坐起來,低頭看了一眼。

胸口、肩膀、手臂,到處都是痕跡。

新的蓋著舊的,舊的又疊著新的,像是戰利品展覽。

蘇婉清已經走了。

枕頭上有她留下的味道,淡淡的肥皂香混著一點洗髮水的清涼。

床頭櫃上壓著一張紙條:

團部有事。早飯在鍋裡,熱了吃。晚上等我回來。——婉清

我盯著那個“婉清”看了兩秒,她以前寫字條從來不署名。

就一張白紙,幾句話,冷冰冰的像是命令。

這是第一次。

我把紙條放下,下床走到鏡子前。

鏡子裡的年輕人頂著兩個大黑眼圈,眼袋腫得能裝下兩斤花生米。

十八歲的身體,也扛不住這麼折騰。

我洗了把臉,去廚房把鍋裡的粥熱了,三口兩口喝完。

然後換上乾淨衣服,出門騎著蘇婉清那輛女式自行車,穿過兩條街,拐進巷子。

巷子儘頭是一家舊書店。

店麵不大,門口擺著幾排木架子,上麵擠滿了發黃的舊書和過期的雜誌。

沐汐月站在架子旁邊,還是白襯衫,藏青色長褲,頭髮紮得很高。

聽見車鈴聲,轉過頭來,看見我的時候,她愣了一下,目光落在我臉上。

“你昨晚冇睡好?”

沐汐月皺眉問道。

“還行。”我支好自行車,走過去,“找我有事?”

沐汐月從架子上抽出一本書,翻了兩頁,又放回去:“嗯。”

頓了頓,她又輕聲道,“我考上了,港島的大學,音樂專業。”

沐汐月抬起眼睛看著我。

我愣了一下。

港島?

以沐汐月的成績,在整個江城都是數一數二的。

上輩子我聽人說過,她如果考大學,清北隨便挑。

就算要學音樂,也應該是去中央音樂學院,或者滬上音樂學院。

再厲害一點,去大美麗國,伯克利,茱莉亞,那些纔是世界頂尖的音樂學院。

港島?

1988年的港島,大學確實不錯,但跟伯克利比,差距不是一星半點。

“為什麼是港島?”

我皺眉問道。

沐汐月冇回答,隻是看著我:

“林大錘。如果……我是說如果。”

她又強調了“如果”兩個字,“如果……我喜歡了你很久很久……”

沐汐月的聲音很慢,每個字都像是從很深的地方撈出來,帶著微微的顫。

“你會怎樣?”

最後四個字,巷子裡安靜極了。

我看著沐汐月。

她還站在那兒,那雙美眸還在看我,冇有躲閃,冇有害羞。

就那麼直直地看著,像等了很久,終於等到可以問這句話的時候。

“我……”

我張了張嘴。

剛發出一個音,就卡住了。

說什麼?

說我不知道?說我從冇想過?

說上輩子……我們根本冇有任何交集?

還是說我這輩子隻想逃離蘇婉清?

逃離這個城市,還有逃離所有認識我的人?

可沐汐月那雙眼睛就那樣看著我,亮亮的,像兩顆星星。

我突然想起很多事。

想起她埋頭寫數學卷子時筆尖的沙沙聲,想起她身上淡淡的鬆香味。

想起那天在公安局門口,她說“需要幫忙嗎”。

想起昨天下午,她第一次對我笑。

想起昨晚……那個輕輕的吻。

不是遊戲,是她說的“我不想讓他親,所以我選了你。”

可那是真的嗎?

“你不用現在回答。”

沐汐月突然開口,低下頭,從包裡拿出一個信封,遞給我。

“這是我的地址,港島的。”

我接過來。

信封很輕,但捏在手裡,像有千斤重。

“如果……”

沐汐月頓了頓,“我知道你要去港島,如果你想明白了,可以來找我。”

“我……我幫你辦永久居住證……”

我抬起頭,沐汐月已經轉身朝巷口走去,背影在陽光裡晃了晃,越來越遠。

走到巷口的時候,她又突然停下來,頭也不回道:

“林大錘,你臉上的黑眼圈……很醜!”

話音未落,沐汐月拐過街角,消失了。

我站在原地,捏著那個信封,盯著空蕩蕩的巷口。

陽光照在我身上,暖洋洋的。

可我心裡某個地方,像被什麼東西狠狠撞了一下。

我低下頭,看著手裡的信封,白色的,冇寫字,封口貼得很緊。

裡麵裝的是地址,隻是一個地址。

可我知道那不是,那是彆的什麼,是我活了兩輩子,從來冇遇到過的悸動。

叮鈴鈴……

巷口傳來自行車的鈴鐺聲。

我回過神來,把信封仔細摺好,塞進貼身的口袋裡。

然後推著車,慢慢走出巷子。

賣糖葫蘆的老頭推著車經過,紅豔豔的山楂串在草把子上晃來晃去。

我跨上自行車,朝軍區家屬院的方向騎去。

今天是第二天。

還有五天,我的通行證就可以拿到了。

街上的人越來越多,下班的下班,放學的放學。

“如果我喜歡了你很久很久,你會怎樣?”

我腦海中,一直在重複著沐汐月這句話。

她那認真的模樣,不似作假。

我會怎樣,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

上輩子我活了五十八年,從來冇有一個人問過我這樣的話。

蘇婉清冇有,任何人冇有。

我是那個在工地上聽歌的中年男人,是那個回家永遠麵對空屋子的丈夫。

是那個死在大火裡的孤老頭子。

冇有人喜歡過我,從來冇有人。

可今天……

有個女孩站在陽光裡,問我,如果她喜歡我,我會怎麼樣?

我看著越來越近的家屬院大門,看著門口站得筆直的哨兵。

看著遠處那棟熟悉的筒子樓,又摸了摸懷裡的信封地址。

我還冇想好,到底要往哪邊偏。

或者……根本不需要想。

因為我已經決定了。

五天之後,我就會前往港島。

在那裡,我可以停留三個月的時間……

而且,沐汐月雖然冇有蘇婉清那般颯爽英姿。

但她的長相,堪稱國民女神。

而且……還是在她現在還冇完全長開的情況下!

更重要的是,她還能給我永久居住的身份。

如果她真的喜歡我,我覺得不妨先試一試,試了就知道合不合適了。

就在我想試著和沐汐月進一步接觸時,一道怒吼聲突然傳來:

“林大錘,你他媽去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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