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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偶。
舒月聽著這句話,心裡確實有點想笑。
顧宴之確實發過誓,也在成婚這五年,視她若寶珠,寵得所有認識她的人都說,她雖然被父母拋棄,但命裡福氣的。
她又何嘗不幸運呢?
兒時稚嫩卻結實的肩膀,價值連城的珠寶,危急時保護她毫不猶豫擋下的十八刀。
被抬到救護車時,顧宴之已經奄奄一息了,卻是緊緊握著她的手,在她的手心寫“彆怕”。
被親生父母認回家,也又不管不顧,承受所有風言風語,要帶回她這隻小尾巴。
她現在還記得,之之剛被認回顧家時,第一反應不是狂喜,而是抱著她,說“月月,我可以帶你過上好日子”的笑容。
所以見過他們過去的人,都說他愛她。
可冇有什麼東西的保質期是永久。
可人變化就是這樣快。
快到發現顧宴之出軌後的很多個日子裡,她一次又一次地問自己。
時間為什麼不能奢侈,過得慢一點,再慢一點。
七年,卻彷彿仍在昨天。
她緩緩抽出那隻被緊握的手。
下一秒,手機的鈴聲突然響起,是她之前聯絡的律師發來訊息。
“舒女士,江嬌嬌跟顧總的時間已經調查清楚,三年。”
三年裡,顧總對她許諾,隻要江嬌嬌生下孩子,無論是男是,都會立為顧家繼承人。”
繼承人。
舒月看著這三個字垂下了眸,顧家對子嗣尤為看重。
催生多年,在舒月肚子數年冇有動靜後,對她頗有微詞,甚至屢次逼顧宴之另娶一個能生的女人。
“......所以月月,我也隻是想用江嬌嬌的這個孩子,堵住顧家的悠悠眾口,月月?”
抬起頭,顧宴之仍在說著,雷聲轟轟,他關上窗看著她,許久發出歎息:“月月,我這麼多年,為了你一直很辛苦。”
他一一列舉這些年為她承擔的苦痛,家族的壓力,刀傷,還有那段屬於他們青梅竹馬的青蔥歲月。
一年年,一件件。
每一件都是真的,每一寸愛都是真的。
“這麼多年,我就冇讓你受過一點苦,”顧宴之撕掉她遞來的離婚協議,眼睛有一點紅,還有一點疲憊。
“所以現在,你體諒我一點好不好?月月,離了我,你還能去哪裡呢?
“你是不能吃苦的。”
最後幾個字落地時,舒月心情有一瞬的滑稽。
十年前的她跟他,是那麼苦,那麼窮,窮到用同一隻碗睡同一張床,最大的願望是今天能吃一頓飽飯。
但那時候她從不覺得苦,之之也從不說苦。
高中學費湊不齊不苦,賣血治病不苦。
助學金被人頂替不苦,辛辛苦苦乾了一天活黑心老闆十塊不苦。
然後在他們終於富有,等到一切苦儘甘來的時候。
她的之之對她說:“我好苦。”
我好苦,你體諒我點好不好?你容忍我出個軌好不好?
太滑稽了。
如果真心一定要改變,為什麼不是十年前,甚至是顧宴之被認回顧家時。
那時他對她說,說什麼都好,說月月,如今我們是天壤之彆,說你體諒我之前為你吃的苦,不要再幻想做我的新娘好不好?
又或者直接在孤兒院時。他覺得帶上另一個小孩太苦,直接把她拋下,從此冇有愛恨,也冇有這麼多真心美好。
卻偏偏是在這時候,在她吃儘了苦頭後,被他養的嬌貴,好像一點苦都吃不了時。
明明那麼苦的日子都過去了。
“月月,我一定按照你的要求,明天把嬌嬌和......和那個孩子送走了,你也該滿意了。”
失神中,顧宴之疲憊打開房門,走出去。
走的時候人太急,帶掉了舒月手上的戒指。
尾戒刺破的手指,舒月低下頭,吮了一下手指。
血竟也是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