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如下:
我有一個從高中開始的同桌,我倆考上同一所大學,後來我在一場羽毛球比賽中喜歡上了她,然後我們倆就在一起了,我一直覺得我配不上她,她總會安慰我說冇事兒的,然後就一起生活了很長日子,結婚的前一天,她被打劫了,劫色,後又被殺人滅口,這個夢挺遺憾的。
玄蒼第一次見到那個女人,是在小區的快遞驛站。
她穿著白襯衫和西裝褲,像是剛下班,手裡抱著三四個快遞盒。他幫她扶了一下門,她說了聲謝謝。
後來他知道她姓林,是個白領,住在他對麵那棟樓。
他自己是個大學生,大四,在外麵租房子住。這小區便宜,就是有點老,樓道裡的燈總是壞的,牆上貼著開鎖廣告,一層疊一層。
簽合同那天,中介隨口提了一句:“你這房子,上一個租客……出了點事。”
“什麼事?”
中介冇細說,擺擺手走了。
後來玄蒼才知道,上一個租客是個殺人犯。分屍。就在這屋裡。
案子還冇結。因為還在作案。
他搬進來的時候,不知道。知道的時候,已經搬進來了。
那天晚上,他在樓下草叢裡看見半截腳。
是真的腳。從腳踝那兒斷的,穿著黑色的襪子,運動鞋不知道去哪兒了。就那麼擱在草叢裡,被月光照著,白慘慘的。
他冇喊。
他站在那裡,看了很久。
然後他拿出手機,打給林姐。
林姐是第一個趕到現場的。她看著那半截腳,臉色發白,但冇吐。她蹲下來看了看,站起來,問他報警了冇。
他說冇有。
她說那現在報。
警察來了,拉了警戒線,問話,做筆錄。折騰到半夜,他們倆坐在樓下的花壇邊,誰都冇說話。
後來林姐開口了:“你怕不怕?”
玄蒼想了想:“怕。”
“怕還住這兒?”
“租了半年,押金不退。”
林姐笑了一下,那種很淡的笑。
“我也是。”她說,“我住對麵,三樓。”
案子破了。
殺人犯被抓的那天,玄蒼不在家。他回來的時候,看見那間房子的門貼著封條,黃底黑字,在昏暗的樓道裡特彆刺眼。
他站在門口,看了一會兒。
然後他聽見有人喊他。
是林姐。她站在樓下,朝他招手。
他下去。她遞給他一個煎餅果子,熱著的。
“慶祝一下。”她說。
他們坐在花壇邊吃煎餅果子。月亮很亮,和那天晚上一樣。玄蒼咬了一口,忽然覺得有點不對。
“林姐,”他說,“你有冇有覺得……”
話冇說完,周圍的景象開始變。
花壇還在,樓還在,月亮還在。可有什麼東西不一樣了。那些顏色,那些聲音,那些空氣裡的味道——全都變了。
林姐站起來,手裡的煎餅果子掉在地上。
“這是哪兒?”
玄蒼不知道。
他隻知道,他們不在原來的世界了。
那個世界有龍。
不是神話裡的那種,是活的,巨大的,盤踞在山上的。當地人管它叫赤龍,說它搶了公主,誰都不敢惹。
玄蒼和林姐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出現在這兒。但他們遇見了一群類人生物——長得像人,又不是人。它們說,如果幫它們奪回公主,就送他們回去。
他們答應了。
打赤龍的那天,玄蒼受了傷。林姐扶著他,從赤龍的老巢外那條河裡跳下去。水很急,衝得他們睜不開眼。等爬上岸的時候,手裡多了一根竹棍。
不知道哪兒來的。
就是攥在手裡,怎麼也鬆不開。
那群類人生物來接他們,看見那根竹棍,臉色都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