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鬼,好戰、殘忍、嗜血。
阮文雄給她取這個名字,因為他覺得她就是一頭小野獸。
她在三歲的時候被帶到金三角,在阮文雄的莊園裡長大。這裡冇有學校,冇有課本,冇有老師。有的隻是槍和毒品,以及一個日日夜夜都在用暴力和恐懼統治一切的“父親”。
她十歲學會了用槍。
十一歲殺人。
十三歲的時候,她已經能徒手製服一個成年男人。
十五歲,阮文雄開始帶她出去“辦事”。第一次是去收賬,一個欠了阮文雄三百萬的小毒販。阮文雄把槍遞給她,讓她動手。
她毫不猶豫地扣下了扳機。
她不知道那個男人是誰,不知道他有冇有家人,不知道他為什麼會欠阮文雄的錢。她隻知道,扣下扳機,阮文雄會滿意。阮文雄滿意了,她就不用捱打,不用被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