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判決結果毫無懸念。
被告人周哲,犯商業欺詐罪、盜竊商業秘密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五百萬,冇收全部非法所得。
聽到十年,周哲雙腿一軟,癱倒在地。
他母親王秀蓮,因襲警及妨礙公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出獄那天,她想去監獄看兒子,卻被告知,因為周家破產,欠下钜額高利貸,她已經被限製高消費,連一張去鄰市的火車票都買不了。
那些曾經被她視作財神的投資人,此刻都成了催命的惡鬼。
而之前與周哲勾結的技術顧問,也在我提交的通話錄音證據下,被公司以泄露商業機密為由開除,並麵臨钜額索賠。
我拿著判決書走出法院,長舒了一口氣。
陽光刺眼,我卻覺得無比清澈。
但我知道,我和周哲之間還有一些經濟糾葛需要清算。
查閱他的征信報告時,我發現一個秘密。
訂婚宴前一週,周哲用我的身份證影印件和偽造簽名,在網貸平台借了十萬塊錢。
他是鐵了心要拉我下水,就算我跑了,也要讓我背上一身債。
我聯絡律師,拿著警方的立案回執和筆跡鑒定報告,將那家網貸平台告上法庭。
我不僅證明瞭這筆債務與我無關,還配合警方端掉一個催收窩點。
隨後,我向法院申請了強製執行。
周哲名下的那套婚房,是一套房齡超過三十年的老房子。
那是他父母留下的唯一房產,也是王秀蓮最後的棲身之所。
法院的封條貼上大門時,王秀蓮坐在地上,死死瞪著我。
“阿姨,這房子拍賣的錢,不僅要還你兒子欠下的債,還要賠償我的損失。”
我站在台階上,看著她,語氣平靜。
“至於你,法院已經幫你聯絡了市郊最便宜的社會福利院。”
“你放心,有吃有喝,餓不死。”
處理完這一切,我回到了那個我和周哲曾經一起住過的家。
現在,空蕩蕩的,隻剩下我的東西。
他的衣物、用品,在他被帶走的那天,就被我打包扔進了小區的垃圾回收站。
連同那份被王秀蓮搶走,又被警察作為證物收繳的《“賢內助”貢獻協議》。
我打開我的筆記本電腦,登錄雲端硬盤。
一個名為“我們的回憶”的檔案夾,靜靜地躺在那裡。
裡麵是過去三年,我們一起看過的電影,一起旅遊的照片,他為討好我寫下的第一行代碼。
我選中它。
右鍵。
刪除。
一個確認框彈了出來。
“確定要永久刪除此檔案夾嗎?此操作不可恢複。”
我按下了“確定”。
進度條一閃而過。
那個檔案夾,連同我那三年被利用的青春,一起消失了。
然後,我重新在空白的頁麵上,點擊右鍵。
新建檔案夾。
我在命名框裡,敲下了兩個字。
新生。
我合上電腦,站起身走到窗前。
陽光穿透玻璃,落在了乾淨的書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