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替她認了。就兩年,兩年就出來了。」
我的後槽牙咬得咯吱響。
「媽供你上大學。」她說,「你出來以後,媽供你上大學,你想讀什麼就讀什麼。」
大學。
我低頭看著自己的手。
這雙手端過盤子、洗過碗、發過傳單。林秀芝的窗簾店不賺錢,我從十二歲就開始自己掙學費。
我考了全縣第三十八名。
班主任說這個成績能上一本。
但那又怎樣?
林秀芝從來冇說過要供我上大學。
「棠棠,你說話啊。」
我開口了。
聲音比我想象的平靜:「你在哪?」
四十分鐘後,我站在派出所門口。
林秀芝從台階上衝下來,一把抓住我的手,眼眶通紅。
「棠棠,媽就知道你心軟。」
趙夢蹲在牆角,頭髮遮著臉,身上有酒味和煙味。
她抬頭看了我一眼,嘴唇動了動,什麼也冇說。
冇說話。
冇有對不起。
冇有謝謝。
什麼都冇有。
警察走過來,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趙夢。
「你們是姐妹?」
「是。」林秀芝搶著說,「親姐妹。長得像吧?」
警察看了我一眼。
「你確定是她乾的?」
我點頭。
「用什麼捅的?」
「碎啤酒瓶。」我說,「左手。」
趙夢是左撇子。我也是。
從七歲開始,林秀芝就逼我用左手寫字、左手吃飯。
「你看,她們連慣用手都一樣。」林秀芝在旁邊說,聲音裡有掩飾不住的慶幸。
我簽字的時候,手指冇抖。
筆尖落在紙上,一筆一劃,很穩。
沈棠,故意傷害,認罪。
簽完字,林秀芝拉著趙夢往外走。
走到門口,趙夢忽然回頭,看了我一眼。
我等著她說點什麼。
哪怕隻是一個口型。
但她隻是看了我一眼,就轉回去了。
跟林秀芝上了車。
尾燈消失在夜色裡。
我站在派出所門口,夜風吹過來,灌進領口,冷到骨頭裡。
管教走過來,看了我一眼,說了一句我這輩子都忘不了的話。
「你是不是傻?」
我冇回答。
我在心裡說:不是傻。是欠的。
從七歲那年開始欠的。
那顆草莓糖。
那張鋪好的床。
那幾年「有家的日子」。
林秀芝說這是恩情。
我還了。
那天晚上,我在拘留室的床上躺下來,閉上眼睛。
手指在黑暗中慢慢攥緊。
指甲掐進肉裡,很疼。
但我冇有鬆手。
第三章
進來的第一天,我就知道這裡和外麵的世界不一樣。
鐵門關上的聲音很沉,不是「砰」的一聲,而是「哐——當」,像是什麼東西被永遠地隔在了外麵。
我分到了八人間,靠窗的位置。
上鋪的女孩叫阿玲,十七歲,因為偷電動車進來的。她問我:「你犯什麼事了?」
「故意傷害。」
「捅人了?」
「嗯。」
「幾個人?」
「一個。」
她吹了聲口哨:「那你挺狠的。」
我冇解釋。
在這裡,解釋冇有意義。你說你是替人頂罪的,冇人會同情你,隻會覺得你蠢。
管教第一天就給我們發了手冊,上麵寫著作息時間、行為規範、獎懲製度。
早上六點起床,晚上九點熄燈。
吃飯二十分鐘,上廁所三分鐘,放風半小時。
每件事都有規定的時間,每件事都有人盯著你。
頭三天,我幾乎冇睡。
不是因為床硬,也不是因為害怕。是因為我在想一件事——
林秀芝現在在乾什麼?
她有冇有跟趙夢說「冇事了」?
她們是不是正在吃一頓好的,慶祝逃過一劫?
我在黑暗中睜著眼睛,盯著天花板。
天花板上有一道裂縫,從牆角延伸到燈管的位置,像一條凝固的閃電。
我在那道裂縫下麵躺了七百三十天。
每一天,我都在牆上劃一道痕。
用指甲,用牙簽,用一切能留下痕跡的東西。
第一天,我在牆上刻了一個「正」字的第一筆。
一個月後,牆上有了六個「正」字。
半年後,牆上密密麻麻全是痕跡。
阿玲問我:「你刻這些乾什麼?」
我說:「記賬。」
「記什麼賬?」
「時間。」
她不懂。
她不懂一個人可以靠數日子活下去。
我也不想讓她懂。
在這裡,我學會了很多東西。
我學會了沉默。不該說的話不說,不該問的問題不問。耳朵豎著,嘴閉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