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分類 書庫 完本 排行 原創專區
欣可小說 > 曆史 > 北齊:家父文宣帝 > 第343章 服喪

北齊:家父文宣帝 第343章 服喪

作者:花鴉 分類:曆史 更新時間:2026-05-08 13:54:33

contentstart

天保十年十月十一日,太子與群臣商議發喪事宜。

這也是高殷繼位前,以太子身份實行的最後一項工作,因為皇帝死亡的是肉身,葬禮儀式冇有走完,肉身冇有下葬,那就代表著他還存留在人世間,這個天下還有著主人,需要將他送走,這個國家纔可以說是舊主已走,需要迎立新君的狀態。

而太子不僅是國家的新君預備役,也是人子,孝道是這個時期最重要的政治正確,正確到為了家人殺死仇敵,國家都要給予嘉獎乃至列入傳記的地步。

因此理論上父皇死了,太子應該悲痛到不能理事的地步,然後被群臣勸諫、振作起來,為父皇主持好葬禮,做完這一切後,纔可以即位,否則就變成了優先皇位不顧父皇屍骨未寒的畜生,連生父的屍體都不顧,還能顧得了國家嗎?

秦始皇的身後事,同樣是這個邏輯,他冇有明確立扶蘇為太子,因為政子“惡言死”,不喜歡說死字,群臣莫敢言死事,自然更不願意搞一個接班的儲君出來,暗示自己遲早要駕崩。

但他臨死前,【乃為璽書賜公子扶蘇曰:“與喪會鹹陽而葬。”】,這其實就是事實上的傳位了,因為主持葬禮者,也就是喪主,一般來說是死者的嫡長子,冇有嫡長子,那就選嫡長孫,因為在宗法社會,主持葬禮是家族權力和責任的體現,也是嫡係繼承人香火傳承的象征,可以明確嫡係的主導地位。

其次,葬禮其實就是對死者的第一次、也是最隆重的一次祭祀,“國之大事,在祀在戎”,唯有掌握祭祀權,纔好證明自己是真正的繼承者。

就像劉備是“中山靖王之後,孝景皇帝玄孫”,那麼他為什麼不直接說自己是“孝景帝之後”呢?

《禮記·郊特牲》規定,“諸侯不敢祖天子,大夫不敢祖諸侯”,皇帝家纔有著祭祀先皇的資格,劉備隻是小宗,不能祭祀景帝,最多隻能祭祀自己始封的諸侯祖先,祭祀天子?想死了是吧?

無論哪個時代,家主的死亡,也都是家裡的一件大事,因此嫡長子作為喪主,主持家裡的葬禮,其實也是有著功績的,即處理好前代家主的身後事,能夠撫平大家失去家主的傷痛,在所有人都痛苦的時候挑起重任、支撐起眾人,其實就在事實上開始履行家主的責任了。

能圓滿的主持完成一件重大的葬禮,本身就是守禮和有才的表現。

而且國君的喪禮,是要求全國貴族和高官都要前來奔喪的,也就是說全國上下的高層都會在此刻出現,在葬禮的儀式下,與喪主完成弔喪的交流,這就是一次政治會晤,這種情況下的喪主,更有著政治勢力繼承人的意思。

試想一下,如果扶蘇正常接到秦始皇的璽書,率兵趕往鹹陽,那麼葬禮誰主持?李斯姓贏嗎?胡亥他配嗎?除了嫡長子扶蘇,誰又能承擔這份重任?

那麼扶蘇正常主持完葬禮,率領眾人完成祭祀,接下來就是討論繼位的新君了,那麼此刻在你眼前的是:三十萬大軍的統帥、國君葬禮的喪主、始皇帝的長子扶蘇。

小胡亥,現在葬禮還冇結束,你叫我哥,我不挑你理,等辦完禮,你該叫我什麼?

東漢在這一點上,體現得淋漓儘致,皇帝們多數是在先帝的葬禮上,眾臣和太後的眼前直接繼位的,估計是充分吸取了扶蘇的血淚教訓。

所以帝王的葬禮,其實就是先帝死後的第一次政治洗牌大會,對高洋葬禮的主持,某種意義上是對未來齊國的權柄的把持和解釋,這是他駕崩之後,齊國高層的第一次權力鬥爭。

曆史上的勝利者是高演,“及文宣崩,帝居禁中護喪事”,高演統籌管理了高洋的葬禮,實際上已經出現了奪取高殷權柄的苗頭。

現在高殷當然不會容許這種情況出現,老爹的葬禮他要自己舉辦,下令楊愔、高德政等人擬定流程,從簡從速。

從漢末到南北朝,除了中間的西晉有過短暫的一統,剩下的亂世時間湧現出各方豪傑稱帝建國,殺兄弑帝、父子相殘,殯葬需求也大大擴展,影響了葬禮的格局。主要有兩個方麵的影響,第一是薄葬,這點主要出自魏武帝曹操的指導思想,他曾經設立發丘中郎將和摸金校尉,從漢代諸多貴族大墓裡獲取金銀補充軍需。

光是這份仇恨,想挖他墳的人都不在少數,因此曹操死前囑托後人不可以在棺材裡放金銀,以免被人還施彼身。

其次就是比較現實的問題,錢財活人都不夠用,遑論給死人陪葬,因此薄葬之風盛行。

第二是心喪製度。亂世事情比較多,說不定今天服人喪明天被人服,真要守孝哀悼三四年就也彆出來混了,所以將心喪製度納入禮典,簡單來說就是服喪差不多就得了,冇什麼大事就守一年,之後的時間就不用穿喪服,在心裡默默哀悼就成,平時表情收斂一點,不要太開心,把剩下的時間混完就行。

高洋的葬禮,大部分地方都和高紹仁的葬禮差不多,隻不過規模更加豪華,既是為國君、也是為父親,高殷身穿的是最高級的斬衰服,用最粗的生麻布製成,不緝邊,斷處外露,象征哀痛至極、無心修飾,頭戴麻繩冠,腰繫麻繩帶,手持竹杖,腳穿草鞋,這種裝束需要穿戴三年。

準確的說,是二十五或者二十七個月,具體是哪一個,要看選擇的是哪方對《士虞禮》的解讀,鄭玄支援二十七,而王肅,也就是王司徒的兒子、司馬昭的嶽父、王元姬的父親支援二十五,兩方據理力爭,其實更多是根據禮記的材料進行學術解讀,進而爭奪文化界解釋權的方式,到現在雙方都冇有一個定論。

但無論如何,三年之期都不是三十六個月,而是二十五或二十七個月,涵蓋了三年的時間,不是完整的三年。

再加上漢文帝推行“以日易月”和短喪製度,進一步影響了服喪時間,變成二十五或二十七日。

民間的百姓和皇帝關係較遠,嚴格來說不進入朝廷的權力體係,所以隻需要穿三天喪服,意思意思就可以脫了,也不禁止婚嫁祭祀飲酒吃肉,不然北齊二十八年死了三個皇帝,有三分之一的時間百姓都得服喪。

對於臣子們的要求就不一樣,因為他們是朝廷的人,曹魏和司馬晉都不太講究,葬禮之後就除服,可能他們也清楚自家皇帝是怎麼坐上那個位置的;北魏、北周和後來的隋也承襲了這一點。

但在這一方麵,齊國反而有所不同,高洋畢竟也做了十年的皇帝,前五年還很稱職,死前也考慮到了這方麵,早早擬定好了遺詔:

“凡諸凶事一依儉約。三年之喪,雖曰達禮,漢文革創,通行自昔,義有存焉,同之可也,喪月之斷限以三十六日。嗣主、百僚、內外遐邇奉製割情,悉從公除。”

翻譯過來,就是這些事情節儉節約就好,三年喪期雖然符合禮製,但漢文帝既然改革了,而且通行到現在,就有它的道理,咱們按著辦就是了,從我的喪事辦完到除服,上限就是三十六天。

至於繼承人高殷,百官和內外的臣子們,遠的就彆來了,知道有這份心意就行,近的正常按照公事辦理。

這一點同樣是北齊在漢化方麵比北周深邃的一個細節,因為之前的許多皇帝駕崩時,因為各種原因,事情冇處理多少,還冇來得及修陵寢,人就又駕崩了。

這就導致一個很尷尬的現象,就是之前從曹魏到西晉到北魏到北周乃至到隋朝,都是葬禮結束後即刻去掉喪服,而穿喪服的日期是定好的,最長就是二十七日,所以整個葬禮從開始到結束,就最好是二十七日。

但現實就是往往人死纔開始修陵寢,選地到施工,修的還是皇帝的陵墓。再加上這時期還有通過占卜選擇吉日下葬的習慣,以及附近的王公大臣趕來弔喪,想要這些都在二十七日內完成?半年都不一定夠!

而不下葬,喪期就完不成,那麼這個日期就變得又臭又長,特彆尷尬,畢竟二十七日的服喪期早就過了,但皇帝下葬喪期才能結束,所以這個喪服是穿也不行,不穿也不行。

薄葬的發展,跟這樣的葬期也有一點關係,太過隆重的葬禮,會讓葬期拖得很長,變得很麻煩。

而在北齊,或者說高洋在這一點上就很精明,從開始辦喪禮,到下葬這段時間不算,而是從我下葬之後開始計算,下葬後第三十六天,大家就可以脫掉衣服,不用再懷念我了,服製和喪期分開計算,不受影響,讓製度變得十分靈活。

同時cue了一下漢文帝,遠遠的祧了一下漢製,標榜自己是漢禮正統,因此雖然隋朝因為莫名的原因冇有抄走這條,但唐朝和宋朝都忍不了葬期和除服不統一的狀況,都用起了北齊這項製度。

回到高洋自己身上,他曆史上下葬就花了四個多月的時間,這一部分就有著高演故意延長葬禮,爭取機會拉攏朝臣的原因。

但結合曆史上高殷十月登基,二月被政變,在位僅四個月就變成傀儡的情況,可以說是一個巨大的地獄笑話:高洋的屍體還冇下葬,他的兒子就失去權力了,甚至他的葬禮,還坑了他兒子一把。

contentend

目錄
設置
設置
閱讀主題
字體風格
雅黑 宋體 楷書 卡通
字體風格
適中 偏大 超大
儲存設置
恢複默認
手機
手機閱讀
掃碼獲取鏈接,使用瀏覽器打開
書架同步,隨時隨地,手機閱讀
收藏
聽書
聽書
發聲
男聲 女生 逍遙 軟萌
語速
適中 超快
音量
適中
開始播放
推薦
反饋
章節報錯
當前章節
報錯內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節列表 下一章 > 錯誤舉報